《社会契约论》的主要观点是什么

来自:品购    更新日期:早些时候
~

《社会契约论》的主要观点:

1、契约关系。一个理想的社会建立于人与人之间而非人与政府之间的契约关系。

2、关于社会契约中的契约自由。

3、公共意志与人民的角色。

《社会契约论》分为四卷:第一卷论述了社会结构和社会契约,第二卷阐述主权及其权利,第三卷阐述政府及其运作形式,第四卷讨论几种社会组织。

《社会契约论》中主权在民的思想,是现代民主制度的基石,深刻地影响了欧洲的革命运动和英属北美殖民地的独立战争。

扩展资料:

创作背景

1、时代背景

18世纪的法国处于一种比较黑暗、比较堕落的社会危急中,社会中的人有界限森严的等级划分,分为三个等级:第一等级是僧侣,他们人数少但却地位非常高,在政治文化等方面起到特殊的地位;

第二等级是国王贵族,他们拥有着极高的社会地位和权利,通过对第三等级,也就是农民、手工业者以及资产阶级的剥削来获得资产维持其奢侈荒淫的生活。第一二阶级通过其“绝对权利”给予第三阶级无比的压迫,并且,通过类似“君权神授”的政治宣扬来达到他们垄断的目的。

第三阶级由于无法生存而奋起反抗,一二阶级又以政治叛乱等借口以军队镇压,因此达到了一种非常混乱的情况。当时的法国无论是政治、经济还是思想、文化各个领域都处于新旧更替的时期,宗教势力逐渐退缩,各种政治启蒙思想方兴未艾。

卢梭自幼经历坎坷,广泛的阅读极大地开阔了他的视野,丰富了他的思想,深深体会到自由和民主的可贵。他所处的时代是资产阶级革命火热进行的时代,资产阶级为反封建阶级疯狂的呐喊,卢梭敏锐的政治嗅觉和独到的思想使他走在了启蒙运动的前沿。

他毫不客气的指出社会的种种弊病根源不在人,而在于社会制度,所以卢梭定下了写一部宏伟的政治学著作《政治制度论》的计划。 

创作过程

卢梭于1759年开始写《社会契约论》,1762年4月在荷兰阿姆斯特丹出版。其实,这本书的思想准备时期更早,1756年开始,他就计划写一部《政治制度论》,但由于要写《新爱洛绮丝》便搁置了。

他在写这本书的构思时写道:“在我已经动笔写那些作品之中,我长久以来一直在构思,搞得最有兴味,并想以毕生的精力去搞,而且,依我主观的看法,将来最能使我成名的——就是我那部《社会契约论》,我第一次想写这样一部书,已经是十三四年前的事了。”

但这本书,卢梭始终未完成,有一部分稿子也丢掉了。当1761年《社会契约论》完成之后受到了重重阻挠,不得不在荷兰出版,然后偷运回法国。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社会契约论



卢梭没有约翰·洛克及其门徒所特有的对私有财产的那种深切尊重。“国家在对它的成员的关系上,是他们的全部财产的主人。”他也不相信像洛克和孟德斯鸠所鼓吹的那种权能分立。不过在这点上,也和在其它若干点上一样,他后来的详细讨论和前面的一般原则是不尽一致的。在第三卷第一章里他说,主权者的职责限于制定法律,行政部门即政府,是设立在国民和主权者之间来确保二者相互呼应的中间团体。他接着说:“假若主权者欲执掌政务,或行政长官想立法,或者假如国民拒绝服从,混乱就要代替秩序,于是……国家陷入专制政治或无政府状态。”如果考虑到用字上的差别,在这句话里他似乎和孟德斯鸠意见一致。

卢梭心中的想法好像是这样:每个人的政治意见都受自私自利心的支配,但是自私自利心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个人所特有的,而另一部分是社会的全体成员通有的。如果公民们没有彼此帮衬的机会,他们个人的利益因为你东我西,便会抵消,会剩下一个结果,就代表他们的共同利益;这个结果即总意志。卢梭的概念或许可以借地球引力来说明。地球的每一个质点朝自己吸引宇宙中每一个其它质点;在我们上面的空气吸引我们向上,而在我们下面的大地吸引我们向下。然而所有这些“自私的”引力只要相异就彼此抵消了,剩下的是一个朝向地心的合引力。在幻想上不妨把这理解为当作一个社会看待的地球的作用,理解为地球的总意志的表现。

他在书的后一部分中讨论到政府时,认识到行政部门必然是一个有自己的利益和总意志的社团,这利益和总意志多半会和社会的利益和总意志矛盾。他说,大国的政府虽然需要比小国的政府强有力,但是也更需要通过主权者约制政府。政府的一个成员具有三种意志:他的个人意志、政府的意志及总意志。这三者应当合成crescendo(渐强音),但事实上通常合成diminuendo(渐弱音)。并且,“事事都协同从获有支配他人之权的人身上夺走正义感和理性。”

国家的主权属于人民,统治者的权力来自他同人民签订的契约,如果他违反了民意,人民就有权推翻他。

【主要思想】
卢梭相信,一个理想的社会建立于人与人之间而非人与政府之间的契约关系。与约翰·洛克一样,卢梭认为政府的权力来自被统治者的认可。卢梭声称,一个完美的社会是为人民的“公共意志”(公意)所控制的,虽然他没有定义如何达成这个目标,但他建议由公民团体组成的代议机构作为立法者,通过讨论来产生公共意志。
社会契约论的主要表述是探究是否存在合法的政治权威,“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他所说的政治权威在我们的自然状态中并不存在,所以我们需要一个社会契约。在社会契约中,每个人都放弃天然自由,而获取契约自由;在参与政治的过程中,只有每个人同等地放弃全部天然自由,转让给整个集体,人类才能得到平等的契约自由。
虽然卢梭喜爱仁君胜过其它的政府形式,他对此表达得含糊其辞。他阐明政府必须分成三个部分:主权者代表公共意志,这个意志必须有益于全社会;由主权者授权的行政官员来实现这一意志;最后,必须有形成这一意志的公民群体。他相信,国家应保持较小的规模,把更多的权利留给人民,让政府更有效率。
人民应该在政府中承担活跃的角色。人民根据个人意志投票产生公共意志。如果主权者走向公共意志的反面,那么社会契约就遭到破坏;人民有权决定和变更政府形式和执政者的权力,包括用起义的手段推翻违反契约的统治者。


《社会契约论》的主要观点是什么视频

相关评论:

相关主题精彩

版权声明:本网站为非赢利性站点,内容来自于网络投稿和网络,若有相关事宜,请联系管理员

Copyright © 喜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