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恨歌第三部分读后感
此诗对女性的认识有了重大的突破。对杨贵妃赋予了极大的同情,女性漂亮不是罪。所谓“天生丽质难自弃”,杨玉环不能选择自己的命运,“一朝选在君王侧”也许并不是她所希望的生活,但命运却让她走上了贵妃之路......
第二部第二章 应该是从平安里这一节到了围炉夜话。主要说了王琦瑶从邬桥归来 入住平安里 靠给人打针生活。在打针常客里结识了严家师母,以及其弟弟毛毛娘舅(康明逊),以及娘舅的混血儿朋友萨沙,组成四人小团体一起打牌喝下午茶打发时间。严家师母之前是由阔太太,有花园洋房,经历了之前上海上流社会的繁华,而如今由于丈夫工厂被公私合营,无奈来到平安里。但毕竟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不需要操心生活琐事 家里孩子还是有奶妈照看,不用其操心,生活非常闲适,所以把王琦瑶看做一个拉家常的伴。因为和王琦瑶有交集,毕竟王琦瑶以前也是出入各种上流的party,谈吐穿衣品味各种都能折射出出王琦瑶的过去生活的种种烙印。而他们也把对方当做对手 在发型穿衣等方面暗自攀比 其实这也是女人维持友谊的一种方式 但作为王琦瑶来说 并不愿意坦诚相告自己过去的经历。所以一直想与严家师母保持距离,不想勾起过去的悲伤回忆。严家师母过于热情 还是让王琦瑶去了她家,从而结识了毛毛娘舅,也是有钱人家的孩子,而且有闲,无奈是庶出,造就了毛毛娘舅内心中的软弱。为了在家里生存 只能讨其大妈开心 甚至不惜伤害自己亲生二妈的感情。从小在内心养成的一套生存法则为之后和王琦瑶的爱情悲剧埋下伏笔。萨沙是毛毛娘舅的朋友,混血儿,也是整日无所事事。父亲早逝 母亲抛弃了他回到了苏联使得萨沙从小缺乏归属感,想从女性那边得到安全感。而混血儿的他既有了中国人的心思细腻,也有外国人的大大咧咧不被条条框框所束缚。也成为之后王琦瑶计划的最佳人选。这四个闲人组成了小团体一起打发时间,享受生活(这一章并没有王琦瑶与任何人的感情纠葛 只是蜻蜓点水地打了个铺垫)体现了五六十年代的上海 人们的质朴 闲适 安逸的生活。对人并没有什么设防 一回生二回熟 交朋友没有什么功利的目的只要找到一点点相似点 就可以在一起喝茶聊天拉话。甚至这个相似点可以是因为大家都有时间 不同年代 不同血统 不同经历 不同家境的人也可以坐在一张圆桌上聊天攀谈。 试想如果这个四人小团体没有出现任何情感纠葛 就一直这样围炉夜话 喝茶打牌聊天 是多少人理想中的生活啊 这才是生活的纯本真 人生的精华所在。没有利益挂钩 没有互相利用 因为大家有话题有时间 就一起攀谈度过。但是 人毕竟是有感情的动物 有的时候无法控制住自己的感情。其实这也是必然。所以 读完这本书 我爱的是毛毛娘舅 而讨厌康明逊。喜欢那一个个闲适的下午 四个人生经历大相径庭的人坐在一起攀谈玩笑 享受每一份每一秒的闲适人生。而这四个人可以也仅可以用这种方式维系在一起。牵一发而动全身,只有其中两个人关系一有变化 一切就都回不来了。严家师母怪自己让康明逊认识了王琦瑶 , 萨沙怪王琦瑶算计他,康明逊两面不是人 软弱使她最后必然地选择放弃王琦瑶。而王琦瑶又何错之有, 如果喜欢一个人都是错的 那世界上还有什么事是对的呢。 所以 这个团体的存在开始到结束,偶然之间存在着必然,也折射了我们身边无数个类似的小团体 小圈子从建立到解散。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这不就是人生么?而悲剧的是结束之后的大家记住的只是这个团体里的每一个人给自己带来的伤害 而忘记了大家一起共度过的美好时光。很喜欢小王子里面的狐狸。被小王子驯服了之后及时小王子离开 只要看看金黄色的麦田 就能想起小王子那一头金色的长发,可以作为爱过小王子的证据。只求曾经拥有 不求天长地久 又何不是一种处事智慧呢?当然最后只是这个小团体散了 也没有很多每个人的内心独白 只是我觉得经历了王与康的感情之后 这个小团体变味了 每个人都有了恨而不是原来的友爱。
前几天刚刚看完 很喜欢这部作品 自己原创的 写的有些乱 希望题主可以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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