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你看过的拿起来不读完就放不下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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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国外侦探小说!必须要情节起伏跌宕、不能猜到凶手,最重要的是要能拿起就放不下,一口气读完的!~

《占星术杀人魔法》(日)作者:岛田庄司。超好看,岛田庄司是有名的推理、侦探写作家。强烈推荐看,不止这一本,还有很多,我都在收藏他的书。

《我不喜欢这世界 我只喜欢你》

“我的小鬼小鬼,逗逗你的眉眼,让我喜欢这世界”我说“你看这个词写的不就是你吗,跟个小孩儿似的好像世界都是你的。” 他说:“可是……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看多了小说,见惯了各种各样的甜言蜜语,可是这句话带给我的震撼却没有随时间的增长而消磨,这样单纯的爱情,真希望我也能够拥有。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不愿意与别人分享的公主梦,希望被心爱的人捧在手心,精心呵护一生,然而有句话说的好,想象很美好,现实很骨感,要遇到这样一个良人真的很难。看到这个帖子,我瞬间就想起了这个小说,已经一年过去了,小说中的很多细节我都忘记了,但是我依旧记得作者字里行间慢慢的幸福。

作者叫乔一,他在文中称呼他的老公F君。作者说F君是一个不喜欢与人交流的人,人称ice man,但是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愿意陪神经质的乔一“犯病”,愿意习惯乔一的啰嗦,会在凌晨给喝了酒的乔一泡蜂蜜水。
他说:“只有在我面前,他可以不用坚强。”不知道大家看到这句话会怎么想,但是当时我的心震动了一下,我反反复复看了许多次这一章,只是单纯的想把这种感觉留下,在这之前我觉得未来的另一半只需要与我性格互补就可以,但是现在我开始期待,期待那个可让我卸下所有防备,肆无忌惮的把委屈说出来的人,期待那个为我陪我走过未来漫长荆棘之路的人。我曾经幻想过许多悲哀的未来,那一刻一种温暖充斥了我的内心,给了我期待未来的力量。

“16岁时我们共用一个课桌,胳膊与胳膊相距不过十厘米,我的余光里全是他。26岁是我从清晨醒来,侧头看到阳光落在他脸上,想与他就这样慢慢变老。也许这就是爱情吧。”爱情是什么,有的人穷其一生都无法触及,更何谈我们这些涉世未深的“黄毛小儿”。我理想中的爱情,清晨醒来互道早安,也许会有一个早安吻,晚上睡前见到的最后一个人也是他,熄灯后说一说悄悄话,然后沉沉睡去。或许身边的人会因为种种原因而指责你的某些行为,但是他却明白你的心里在想些什么。
我希望有人能和我一样认真的感受作者字里行间的幸福,或许将来的某一天你或者你的朋友失去了追逐幸福的动力,请把这个故事讲个她听,幸福其实很简单,遇上对的人,只要愿意等待。

《百年孤独》不错。还写了一个读后感。

导读:《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作品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作品融入神话传说、民间故事、宗教典故等神秘因素,巧妙地糅合了现实与虚幻,展现出一个瑰丽的想象世界,成为20世纪最重要的经典文学巨著之一。

读《百年孤独》

——灵遁者

高中时候第一次在课文中学习了《百年孤独》节选文章。当时记得很清楚的一个让人忍俊不禁的细节是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带孩子们去看吉普赛人带来的冰块。孩子的手摸到冰块上,连忙抽回惊叫:“好烫啊!”

奇特的文笔,也吸引了我。但是当时没有全本,也没有去买。所以就没有看。最近不知道怎么突然想起了这本书,就拿手机看了。

看完之后,第一次有想写读后感的冲动。加西亚马尔克斯是享誉全球的文学大师,得之无愧。

整个《百年孤独》结合拉丁美洲的历史发展,以马孔多布恩迪亚家族百年的兴衰娓娓道来,让人振聋发聩。他以魔幻现实主义手法,奇特的想象,向我们创造了这个人物众多,怪事迭起,场景荒诞而又真实的家族。整个体系的还严密,且首尾兼顾。作家的脑中的素材,和驾驭文字,统筹结构的能力可见一斑。值得我们这些后背“流水账”写手们学习。

比起从大的方面【拉丁美洲历史的兴衰】来说,我更喜欢从家庭,从家庭中的每个人去说,去体味他们每一个人。布恩迪亚家族中的每一个人都是那么的孤独,那么的别致。让我为他们颤抖,起鸡皮疙瘩。

甚至让你不自觉眼泪朦朦,每一个现实的中的我们,仿佛都能在《百年孤独》中找到原型。

可是作者说:“即使以为自己的感情已经干涸得无法给予,也总会有一个时刻一样东西能拨动心灵深处的弦;我们毕竟不是生来就享受孤独的。”

“他们听到,苏尔乌拉为了自己的天堂,怎样跟自然规律进行斗争;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怎样毫无结果的寻求伟大发明的真谛;菲兰达怎样吟诵祷文;失望,战争和小金鱼怎样使奥雷连诺上校陷入牲畜般的境地;奥雷连诺第二又是怎样在酒宴方兴未艾时孤独的死去。于是他俩懂得人的爱情是高于一切的,不可抑制的,它能战胜死亡。他俩又感到自己无比幸福。“

“生命中曾经有过的所有灿烂,原来终究,都需要寂寞来偿还。”

“阿玛兰妲是在缝制殓衣中生活的。可以看出,她白天缝,晚上拆。但这不是为了摆脱孤独,恰恰相反,而是为了保持孤独。”这些都是作者的原话。对每一个人的刻画,深入到我们不可触摸的境地。

以至于我在想,我高中时候,没有读这本书。不是损失,是我还没有到了可读的年龄。我怕我会过多的对生活的矛盾产生更多问题,这无疑会加深我头上的皱纹。

但这就是生活,我依然建议一个成年人,可以去走近《百年孤独》。因为在最后的一句话作者说:“这手稿上所写的事情过去不曾,将来也永远不会重复,因为命中注定要一百年处于孤独的世家绝不会有出现在世上的第二次机会。”所以这样深刻的孤独,作者让你看到,是让你远离它,而非受它折磨。

我这样拿作者的原话根本无法再现《百年孤独》中的每一个场景。比如打开房门时,比如那个妓女一个人屋子里,比如最后死去阿玛兰妲·乌尔苏拉和她被蚂蚁吃掉的孩子。

一部伟大的文学作品,一幅传世画作,一座横跨河流的大桥,都是把我们引向未来的阶梯。我们传承的不是死,而是生。

世界大战结束了,鼠疫疟疾横行的年代也结束了,百年孤独更是过去了。迎来了每天的阳光,迎来了明天的日程。在伟大日子里,平凡的生活,亦不失为一种充实的意义。

树木确实高大耀眼,但是别忘了对面的山上,如果只有树,没有小草,没有小花,是很怪异吓人和孤独的。

我愿意把自己想象成发动起义的上校,我做的每一条小金鱼,都有我死去的儿子的身影。要我用这些来当作荣誉吗??
滚蛋吧!上校这样骂道。加西亚马尔克斯这样骂道。

活就活着敢想敢做。就像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怀着巨大的热情去建立马孔多,去发现新大陆,去发明。“任何东西都有灵性,一切在于如何唤起它们的灵性。”这是加西亚马尔克斯教给我的东西。

摘自独立学者,诗人,作家,国学起名师灵遁者散文作品。



  曾经看过的一部郭敬明的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是我最喜欢看的小说,接近疯狂地爱上这本书。刻画深入细腻的人物角色,曲折波动的故事情节,人物之间的对话,包括景色描写都让我为之疯狂。那是我看的第一部郭敬明的小说,也是我不看完就不想放下的小说。

  这本书写的是一群大学毕业的年轻人初来社会的感情生活和工作,但是又不像有些电视剧那样的单调,就只有爱情和工作,显得非常死板。这里有几个感情很要好的姐妹,家境都不错。还有几个好兄弟,但是有的家境就不太好了。特别喜欢女主林岚,她那种性格让我很欣赏。他和顾小北的爱情也是大学爱情的经典,但是始终抵不过残酷的现实,最终没有在一起。后来遇到了陆叙,展开了一段美好的故事。陆叙的付出始终换不来林岚的真心。但是两个人的情谊还是很深的。林岚有几个好姐妹,都是那种真心相待的。其中的故事情节非常感人,就像磁石一样的吸引我。最喜欢他们之间的对话,非常幽默,还富有文采。

  这个小说写的比较真实,很符合当代年轻人的风格。但是又没有脱离小说原有的形式,语句优美,铺排紧凑,无论从内容还是形式上,都非常赞。郭敬明的小说我看过很多,但是有很多篇都看不明白。也就这一篇,比较让我有感触。记得当时是初二的时候,那个时候班级流行看小说,还有同学自己写小说,掀起了一阵小说狂潮,其中以郭敬明的小说最受欢迎。同时还有韩寒,饶雪漫等等,他们的书,也是大多数同学的首选。

  我当时看到同桌在看《梦里花落知多少》,就问她是不是很好看。结果我放学就借来看了,回到住的地方,当时家里的老房子在装修,我妈就帮我在学校附近租了房子。飞奔到我的房间,一放下书包就打开了小说书。一张两张三张,我看书比较慢,生怕错过什么有趣的情节。还没看几张,我就已经什么都不知道了,只是一门心思扑在书上。我是坐在二楼的窗子旁边看的,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天就渐渐黑了下来。刚有点天黑的时候,我还是在看,把书拿得近一点,眯着眼睛看。我当时就是不想起来,开灯都耽误时间,等到实在看不清了,我才起身去开灯。结果,真是倒霉,已经停电了。楼下也有人喊停电了,当时真的觉得好伤心,没办法看了。

  这时才意识到还没有吃完饭,也没有洗澡。想想还是算了,抓紧时间先把小说看完吧。于是,我决定把手机照明打开,凑到书边继续看。坐在床上,拿着手机看书,根本不是特别清楚,但是我还是津津有味地看着。当时心里暗暗开心,真好,没有任何人打扰我。突然又听到有人喊,电来了。我赶紧打开身后的开关,终于不用再拿手机照明了。然后就接着看起来了,厚厚的一本书,越看剩下的页数越少,真的是太好看了。

  后来不知道是怎么睡着的,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书在我的身下,还好压住了,要不就不知道看到哪里了。第二天是星期六,不用上学。于是,醒来之后就继续看了。期间看了一次时间,早上九点半,管它呢。我又不刷牙,不洗脸,不吃早点,接着看书。看到有趣的地方,还能笑出声来。看到伤感的地方,自己也会哭。记得当时是看到下午一点钟才看完的。看完之后才感觉眼睛好痛,照下镜子,眼睛里布满了红血丝。为了看小说,我觉得值得。

  现在很难有小说这么吸引我了,这本书我后来去书店买了,我不管去哪里住,都会带着它。每年都会看一次。这个小说后来被拍成了电视剧,我也看了很多遍。



推荐一本《再见了,可鲁》,如果你喜欢小动物,那更应该读一下,保你拿起来放不下。

这本书是由作家石黑谦吾和摄影师秋元良平共同创作,猿渡静子女士进行翻译。或许这个书名大家稍显陌生,但是根据这本书籍改变的电影《导盲犬小Q》却曾经感动过千万人,电影和书籍都讲述了可鲁,也就是小Q,作为一只导盲犬的一生。

在这本书里,作者用平实而温暖的语句为读者记叙了可鲁从出生到死亡的故事:出生时,他身上的花纹就好像告诉世人:我会是一支不太一样的狗狗。在生父母水户家,他度过了幸福的幼儿时代;在养父母仁井家,他尽情地释放了顽皮天性;跟随训练师多和田先生,他开始走上导盲犬之路;然后是和原本讨厌狗的渡边先生相遇,亦步亦趋地守护着主人。最后,可鲁完成了示范犬的使命,在仁井家度过了最后的安稳岁月。

这种温情的叙事手法,也为大家提供了一个机会去了解导盲犬,了解视障人士的生活。也许,要视力正常的人去理解视障人士的生活真的很难,但在本书中,作者以可鲁为契机、为桥梁让我们走进残障人士的世界。抛弃了一般的文学影视作品,对残障人士的生活那种比较片面的,存在着过分美化、理想化、偏执的描写。但在这本书中所出现的残障人士,虽篇幅不多,却也十分丰满。特别是描写可鲁与渡边先生的从开始的陌生,又成为日后的挚友的情节都很让人动容。

我国现阶段有一千六百万视障人士,却只有一百四十余只导盲犬在服役,存在着资金和导盲犬训练师的短缺问题。在现在的大环境下,即便是那140只导盲犬的主人,在生活中也存在着巨大的困难。他们不能上公共交通,不能进入超市商场,这不仅需要大家在意识上的进步,也需要社会福利的进一步健全。大家能够多一点了解导盲犬,了解视障人士,我相信,相互理解的那一天会很快到来。



   从某段时间开始,就特别迷恋穿越、推理类的小说,一下子搜集了很多这类型的小说来看,其中最喜欢的就是柳暗花溟的《美人谋律》,下面说说我为什么如此痴迷这部以至于看了很多遍的小说。

   首先,说下《美人谋律》这篇文的大背景,架空历史模拟的是古代大唐风格来写的,只不过相对改变了历史上有名人物的姓名。众所周知,古代的大唐风气相对开放,长安城更是一篇繁华景象,周边贸易也已经有些繁荣,朝廷主张招贤纳士。而《美人谋律》中也正是与大唐一样,在文中女子是可以做官或抛头露面的,此时朝廷注重法律,奈何无严格、合规的法规法度更新,皇帝也正为无这方面的人才而发愁,女主角春荼蘼的出现无疑令人眼前一亮。

   接下来,说下文中吸引我的地方,其一是女主角的性格,春荼蘼作为21世纪的有名律师因为一个案件事故穿越到古代,作为一名普通军户之家的小姐,爹爹宠爱,祖父纵容,荼蘼本来过着还算舒适的小日子。奈何只要是封建社会,家宅总是不安宁的,这不有人就看上了他帅气稳重的爹,诬陷并把她爹状告到了公堂之上。这是春荼蘼穿越到古代一来,第一次真正上公堂,以女状师兼女儿的身份替爹爹洗刷冤屈,在处理事情的过程中严谨稳重,公堂之上更是以事实和各种辩论技巧成功救出爹。后来,不断出现新的案件,无论是否与荼蘼有关,本着一颗善良的心和现代律师的本能,她一次次解决了很多案件,为很少人洗刷冤屈,其中也认识了两个男性知己,一个是贤王世子韩无畏,他是日后的皇帝,另一个则是法律奇才康正源,默默喜欢和支持着荼蘼。

   在这期间,荼蘼遇到了她以后的另一半“夜叉”,不像一般小说中总是提及的帅气、潇洒、腹黑和身份高贵的男主,夜叉一开始是以亡命之徒的身份出现在荼蘼面前,这也是吸引我另外一个原因,不走寻常路。夜叉的身份有点复杂,他是异族王子却遭追杀成为杀人组织头领,其实他是皇上的亲生儿子,当初年轻的皇上在异族与他的母亲有一段爱恋,父子虽相认却没有公之于众,毕竟身份会引来各种非议。荼蘼与夜叉的相识、相恋、相守也是小说很温馨和精彩的部分,我就不一一说了,长篇大论不太好,大家有兴趣的可以自己看看,说的我自己又想再看一遍了。

   《美人谋律》少了各种尔虞我诈的宫斗、宅斗,代之以环环相扣、令人忍不住继续看的案情,男女感情描写得也很细腻,值得一看。而且,好像这部小说要拍成电视剧,春荼蘼貌似是杨幂主演,其他主角还未定下来,在《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中大幂幂的古装扮相和演技相信大家也是有目共睹的,看过小说的我表示杨幂其实也不错。

   最后,给大家推荐下我看过的此类比较吸引人的小说,像现代法医穿越后成为楼相夫人的《错嫁残颜之洗冤录》、现代女刑警穿越成为夙将军夫人的《错嫁残颜之一代军师》,“错嫁残颜”是一系列三部小说,还有《夫君,求断案》是现代犯罪心理穿越到古代的,《金玉满堂》也不错,等等大家可以自己搜搜。



 看了一些书以后,给我的感觉是大部分书都过眼就忘, 但确实有些小说给我的感觉是当我把它拿起来时不读完,就根本放不下。以下是我举得几个例子:

1,村上春树的《1Q84》。故事采用青豆和天吾双线交织,情节紧密,文字优美,带有意识流成分。当我在读起这本书的时候先是被她优美的文字吸引,而后是故事情节,最后就深深的陷入进去了,让人读不到最后不肯罢休。

2,钱钟书的《围城》。围城这本书,可以说是我看过国产现代作品里面最好的了。它讲述了民国时期一位留洋海归的荒诞生活,最终从婚姻、生活、事业等方面揭示了围城现象。无论从文字上还是情节上来说都是一部伟大的作品,钱钟书也因此成了第一位为外国人所熟知的中国作家。

3,加西亚马尔克斯的《族长的秋天》。讲述了一个荒诞傀儡统治者的兴衰。全书以史诗般的风格以及不可思议的语调揭示了孤独这个话题,将魔幻现实主义发挥到了极致。情节荒诞、紊乱,但是扣人心弦,完全是一部可以将你从深夜睡眠中拉醒的著作。

4,王小波的《白银时代》。这部作品秉承了王小波一贯的浪漫主义风格,你意识流的刻画手法揭露了人性所在,或褒奖或反讽,思想深刻,让人爱不释手。

5,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这部作品了解的人都无需多谈,仅仅是他被瑞典文学院评为人类历史上百大小说的榜首这一点就足够说明一切。这部伟大的作品是这位西班牙的小说家为了讽刺骑士小说而创造的,风格独特,言语幽默,讽刺意味十足是这部小说最大的看点,更何况一部成名上百年还能被人们铭记的小说必然有他存在的道理,经典又不会过时,这部小说必然会使人们拿起来不读完就根本放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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