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个人的作文 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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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欣赏的一个人作文600字~

我最欣赏的一个人
大千世界,茫茫人海.身边曾经经历过无数的人,敬佩的,厌恶的,感动的……我就给大家讲讲我最欣赏的人吧!
她,平凡而伟大.她,给了我们美好的生活环境.她,是我们大家公认的“城市美容师”.她,就是一位位令我欣赏的清洁工.
虽然这个职业令人看不起,但是在我们身边最默默付出的就是她们.
春天,早晨云雾迷蒙,天还未亮.马路旁就有她们忙碌的身影,无论那个垃圾是多么的细小,他们总能及时的清理干净.让人们生活在一个干净的环境里.夜晚,早已月明人静,可是,她们却不断在工作.仿佛有扫不完的垃圾,她们是那样的不厌其烦.
夏天,炎热的太阳高高挂在蔚蓝的,无边无际的天空里.可是,你还能看见她们认真工作的情景.她们的汗水不停地流淌,他们顾不上去擦,也顾不上用扇子扇一扇.
秋天,是秋高气爽的.也是人们最喜爱的季节.可是无数的落叶是他们的工作变得繁忙起来.每当我看到她们勤勤恳恳的工作时,我的心中不由自主地涌起一股暖流,这是多么神圣的职位.
冬天,凌冽的寒风吹在脸上像刀子划过你的脸.可是你还是能看得到她们辛苦的背影,她们没有厚厚的棉袄,只是穿着薄薄的衣服;她们没有妈妈亲手织的,暖暖的围巾,只看到她们抖索的身影;她们更没有舒适的帽子和手套,只看到一双红红的双手.一滴滴雨珠打在他们的头顶上,她们却不知道用伞遮遮.我心疼啊!
无论刮风下雨,还是炎炎烈日.无论是大雾迷蒙,还是大雪皑皑,她们还是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最后希望人们少扔垃圾,为了我们家园的清洁,也为了让她们好好休息,请你们爱护环境.

我最喜欢的一个人
文/张西宏  
  即使是母亲如今已五十岁了,我依旧叫他妈。她是我最喜欢的那个人。
  老妈天生好性情,虽不识字,却比那些才高八半的女人在生活中乐观。自我记事起,父亲常绷紧一副苦命脸;老妈就不同了,乐呵呵地抚养我们兄妹三人过日子。有时是在鸡窝收到一个鸡蛋也会许下全家吃鸡蛋饼的宏愿;有时是在果园里捡到苹果也拿回家一起尝;有时提个竹篮挑回满篮野菜改善伙食……反正,老妈让我儿们儿女的生活过的是充满甜蜜,有时正哈哈大笑间,父亲回来撞着训道:“瓜子领着娃笑,你嘴咧下笑,下个月喝西北风去!”那时父亲往往为筹集村上收的税费心。老妈等父亲气消了后才开口辨解:“谁心里好过?我只是不想让咱娃短精神!”
  从此,我记住了“短精神”。
  对于生活,老妈确实也尽量不让儿女“短精神”。早上和父亲下田地做农活,揣摸时间差不多时,回家做好饭,侍候我们吃完饭上学。(想知更多,请上百度搜张西宏)
  除过生活上满足我们儿女之外,老妈还充当我们儿女上学的闹钟。我上学那时,家里没有表,老妈听家中的鸡叫三遍过后就打发我上学;有时地的农活太多,老妈或没听到鸡叫或是计错了遍数,大都会连累我上学误点。冬天半夜打开窑门看天上的星星辨时间;夏天看天色的亮暗。像一个气象学家一样夜观天像判断时间。直到小妹上学时家中才有一块手表,可叫小妹起的重任依然是老妈。从未上过学的她在小妹的手中学会了从一数到十,学会了看手表,这是她这大半生仅有的知识。
  随着岁月的流失,老妈真的成了老妈,越来越老。她尽力进教两个女儿煮饭、炒菜、洗衣服等家务。只要她会的,她都教给女儿。老妈还强迫我学做饭,说是男孩子在外有手艺不会饿着。可怜的老妈,她哪里知道如今在大城市己很少用到她教的本领了。留给我们的如今只有那份浓浓的母爱。
  如今,老妈是孤独的。对着果园的果树训话;对着家中的牛羊唠叨;对着怀中的小猫啰嗦。遇到在外子女的电话,半天都说不完心中的挂念。往往父亲一句:“你话能拉一牛车,娃在外打电话不要钱是吧?”无奈中挂了电话。几次三番催我几时能给她要个孙子让她抱。老妈晚上有空时打开电视,看电视中人的生活,看她儿女在都市的生活。那么多车,那么多人,却不曾出现过一次儿女的身影。不止一次要我们寄相片回家,一年不寄个两三回,老妈心就不安。
  这就是我的母亲,一个普通的农家妇女,和许多外出游子的父母一样,一次次盼着儿女回家,一次次送着儿女外出谋生,把那份母爱埋在了深邃的目光里,埋在了唠叨的牵挂中。
  不曾过过生日的母亲,在这次母亲节之际,远方的儿子想对您说:“妈妈,今天是你的生日,你在家里过的好吗?”
  喜欢她,就告诉她。

我最喜欢的一个人在我的印象中有许许多多的令我难以忘怀的人,然而我最喜欢的人确实每天教导我们,每天严格要求我们的,但却又幽默风趣的语文老师——齐老师。齐老师个子不高,但却很漂亮。有一对宝石般熠熠闪光的眼睛,一眨一眨的,像镶入了那闪闪发亮的小星星一般。一个樱桃似的小嘴巴,两只灵巧的耳朵,还有一只可爱俊俏的小鼻子镶嵌在中间,漂亮极了。哦,差点忘了,齐老师的鼻梁前还架着一副眼镜。嘿嘿,说起来齐老师这副眼镜啊,我不禁咯咯地笑了起来。或许你们会问我:为什么一提到齐老师的眼镜你就要笑呢?嗨,别着急,且听我慢慢道来: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一,原本喜欢笑的齐老师今个儿可不笑了,一进教室就哭着个脸。同学们都很纳闷:“咦,老师今天怎么了?”“是不是谁得罪老师了?”“是不是老师家里出什么事了?”……(反正是七嘴八舌啦)不一会儿,齐老师召集大家都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然后愁眉苦脸地说话了:“同学们,老师成了妖怪了!”“啊?老师怎么成了妖怪呢?”同学们一脸的疑惑。“哎,同学们先别着急,听我读一位同学的作文你们就知道了:‘今天。老师摇摇晃晃的走了进来,可奇怪的是老师竟然没有戴眼睛’(注意了哦)……。”噢,原来是一位同学把眼镜写成了眼“睛”了。咦,怎么这句话听起来这么熟悉呢?不好,这不正是本人的“杰作”吗?完蛋了!这下我可丢大发了……不过,老师并没有当众批评我。这全是我粗心大意惹得祸。从此,我不再那么马虎了。瞧,我们的老师用她的幽默教会了我认真。我们的齐老师是不是很讨人喜欢呢?记忆的小河中,虽然有许许多多的人储存在我的记忆中,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我风趣幽默的语文老师——齐老师。

  我最喜欢我的爸爸,爸爸总是很乐观,圆圆的脸上嵌着高高的鼻梁,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一头乌黑的头发,看起来十分年轻。
  爸爸很会开玩笑,我不开心时总能把我逗乐。有一次,五一长假时,我因数学期中考试没考好而十分沮丧,出去玩时,也很不开心。爸爸见了,灵机一动,说:“颜劼,开心点,人开心才不会老,你还这么小,眉头成天皱着,像个老头,多不好,像爸爸一样笑一个。”我听了,一下子就被爸爸逗乐了。
  爸爸虽然在外工作,但很关心我的学习成绩,我哪门功课下降了,爸爸就会巧妙地开导我。有一次,我的英语成绩下降了,爸爸要我读单词,由于我没认真读,当爸爸要我背时,我只能硬着头皮乱背了,但爸爸听了后没有发火,只是说“颜劼,我们父女俩好久没下棋了,我们来下棋吧!”“好呀!”我嘴上答应了,但心里十分担心,因为我的棋技不佳,和爸爸比一定会输。就在这时,爸爸走错了两步棋,妈妈着急地说:“走错了,走错了。”爸爸却不当回事,我乘机将爸爸打败了,我得意地说:“爸爸,你真是因小失大呀!”“对,就是因小失大呀!你可千万别学爸爸呀!”我恍然大悟,原来又中了爸爸的小计。

答:第一次翻开《水浒传》这本书的时候,还是十几年前,繁体的字,竖版印刷的行,从右往左翻的页,那时自己还在上小学,什么也不懂,无意间从爷爷的书柜里找到这本书,随便翻了两页,立刻被一百零八将的一张张肖像画,还有那一个个豪气冲天的绰号吸引住了,于是半懂不懂地翻下去,读起来很费劲,我却无比喜欢,而且能把一百单八将的绰号姓名甚至兵器倒背如流。那时的我执著于钻研英雄的武功排行,所以在《三国》中对赵云的喜爱超过诸葛亮,在《隋唐》中对罗成的喜爱超过秦琼,而《水浒传》,毫无疑问更是在我心中树立起一个个高大的偶像。

而十几年后,一年前的今天,爷爷故去,自己在清理书柜中他的遗物时无意间重新翻开这本书,希望能找回一丝儿时的回忆,结果却是徒劳。当我再次捧起它时,心中已经没有了当年的兴奋与激动,取而代之的是难以言传的沮丧,这些所谓好汉们的面孔,在我的眼前变得模糊而扭曲:我看到宋江的猥琐卑鄙;我看到吴用的阴险诡谲;我看到李逵的嗜血暴戾;我看到武松的冷酷凶残……这些昔日的偶像,就这样变得陌生而支离破碎,与现在的自己渐行渐远。

幸好还有一张面孔,一张忧郁的、沧桑的面孔逐渐浮现,在众多模糊的面孔中慢慢清晰。这张面孔,虽然施耐庵告诉我们是“豹头环眼、燕颔虎须”,和三国中的张飞如出一辙,我却觉得它应当是俊朗的,憔悴的,我更愿把它想象为渭水河畔、潼关阵前的锦马超的面孔。

风雪弥漫的深夜,一个形单影只的旅客,肩上一杆花枪挑着个酒葫芦,蹒跚地走向远方那片浩淼无边的芦花荡,远处熊熊火焰映衬着萧索的背影,他仰天长叹:“好大雪!”

这个人,就是东京八十万禁军教头,沧州刺面配军,梁山泊马军五虎上将第二员,一百单八将第六位,天雄星豹子头林冲。

我知道我该为他写点什么了。翻遍整部水浒,这是个唯一的孤独者,也应该是《水浒传》中唯一的英雄,唯一拥有爱情的人。他宽厚,两个差人要谋害他,被鲁智深打翻后还替他们求情;他仁慈,不到万不得已绝不像李逵那样滥杀无辜;他正直,不肯向高俅献媚取宠;他处处以大局为重,梁山泊几次重要的政治事件都是由他主持局面;他不乏谨慎精明,懂得在相互倾轧的官场中明哲保身。他也不像其他好汉那样冷血,对自己的妻子他无比深情。金圣叹曾说:“林冲自然是上上人物,写得只是太狠。看他算得到,熬得住,把得牢,做得彻,都使人怕。这般人在世上,定做得事业来,然琢削元气也不少。”这是一个中肯的评语,唯一的疑问在于那个“狠”字,我想,这个字更多是指他身处绝境时爆发出的无尽潜能。

可惜他生活在一个是非颠倒的社会。他的种种高洁的品格,却一次次为他招来杀身之祸。他就像一只被放逐的牧羊犬,在天寒地冻中孤独地彷徨,不愿加入狼群,却又不能重返牧场。林冲是可悲的,这种可悲不仅在于他的痛苦、他的孤独,更在于这种痛苦与孤独除去鲁智深等寥寥数人外,几乎再没有人能与他共同分担。

当林冲回忆起自己在东京汴梁的生活时,会是一种怎样的心情,我不得而知,但我相信,那应当是他最美好的岁月:自己是八十万禁军教头,武功高强,进可卫国,退亦可保家;地位虽然不算高,衣食无忧已经足够;何况还有一位如花似玉举案齐眉的夫人,即使用现在的眼光来看,能得到这其中哪怕一样,也已算不枉此生。但是当高衙内第一眼看到林冲娘子的时候,命运,神秘莫测的,也是冷酷无情的命运,便开始慢慢运转,像宇宙中的黑洞一样,把林冲渐渐吸向一个巨大的陷阱。

夺妻之恨,对无论那时还是现在的男人来讲,都是莫大的耻辱,他却硬是咽下了这口恶气,忍受了一切:痛苦、侮辱,还有冤屈。如果他是高俅之流,或许难保不会以牺牲妻子换得升官发财的机会,但他不是;如果他是李逵那样的流氓无产者,也许早就抄起刀子冲向太尉府去剁人,拼得鱼死网破,然而他也不是。所以他选择的是忍让这条中庸的道路。

这是最合理的选择。无论是对他来讲,还是对我们大多数人来讲。

我曾和人聊起过林冲的忍让,很多人都认为他窝囊,我却没有这种感觉,相反倒是觉得,他的选择将是我们大多数人的选择。真处在他的位置上,换作其他人,不见得能有更好的举动:不到走投无路,谁能鼓起勇气和这个主流社会真正决裂?“反”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从此以后你将浪迹江湖,你将亡命天涯,你将不再拥有光明、温暖、幸福,你的心中将永远充塞着黑暗、寒冷、孤独,你将一天天在憎恨、恐惧与悲伤中度过。选择了和这个社会去对抗,也就意味着自己踏上了一条不归路。

我最喜欢的一个人对我具有很深影响力的人除了我的爸爸妈妈以外,还有一个让我非常敬爱又喜欢的人便是我最好的朋友——乐乐的爸爸,我亲切地称呼他——乐爸。  乐爸和我一样戴着一幅眼镜,不过乐爸是一位博士后,他是TCL集团的精英,长得白白胖胖的,最引人注目的是乐爸长着一对和如来佛一样的大耳朵,我经常爱摸摸他的大耳朵。乐爸总是笑呵呵的,在我的记忆里从来没有看到过乐爸阴着脸的时候。小时候我在深圳长大,每天傍晚和乐乐在一个大草坪上晒太阳,乐爸每天一下班总会来到草坪找我和乐乐玩,陪我们做游戏,乐爸的背是我和乐乐当马骑的,当他的下属看到了他们的老总在草坪上让俩个小孩当马骑的时候,好奇地问乐爸这个小男孩是谁?乐爸风趣地说我和乐乐是他的双胞胎儿女,因为我和乐乐长得很像。每当乐爸开着车带我们出去玩的时候,尽管他开车的技术很好,但是他总是开得很慢,开得小心翼翼。当我和乐乐慢慢长大,乐爸带我们去的最多的地方地深圳书城,我们在里面可以呆半天时间看书,然后买好书去公园玩,乐爸陪我们做游戏,当我们自己玩的时候乐爸就在一旁静静地看书,每次去  公园我总记得乐爸会随身带一本书的。我爱阅读的习惯也是受乐爸的影响养成的。  乐爸最爱吃的食品是花生豆和土豆丝,无论他带我们上多么高档的酒楼用餐,这两道菜是乐爸必点的,同时每次他都允许我和乐乐每人分别点一道菜。在菜还没有上来之前他会陪着我和乐乐一起玩,哪怕是陪着我们一起围着桌子转圈。只要能逗我们开心,他什么都愿意,完全没有一个老总的架子,也从来不嫌我们吵。  前年乐爸把乐乐的爷爷奶奶从西安接来深圳的时候,邀请我们参加了家庭聚会,当我们吃好饭从饭店出来的时候,让我一直记在心里的事是你爸一路和乐乐的奶奶手拉着手,一路陪着奶奶有说有笑,奶奶脸上洋溢着幸福。我拉着妈妈的手走在他们的身后,我把妈妈的手拉得更紧了一下,对妈妈说“妈妈,当您老了以后,我也会象乐爸一样和您手拉手的”妈妈高兴地笑了!   虽然我现在不能和乐爸经常见面,但是我非常想念乐爸。因为乐爸是我最喜欢而且对我的成长具有很大影响力的一个人。不知远方的乐爸会不会一样想我?也许您不知道,您一直是我心中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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