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社旗县关于对相关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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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旗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对相关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的通知
社疫情防指办〔2022〕8号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实现“四个零”的目标,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立即对下列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检范围
1.乡镇:所有公职人员及勤杂人员、村委干部、志愿服务人员、乡镇企业所有人员。)
2.县直单位:所有公职人员及勤杂人员
3.商超、宾馆、酒店、药店等公共场所从业人员。
4.产业聚集区企业所有人员。
二、检测时间及地点
1.各乡镇各乡镇自行组织在各乡镇卫生院进行采集,1月17日-1月18日完成。
2.县直各单位
党群口:1月17日上午,地点:赊店文化广场。
宣教口:1月17日下午,地点:赊店文化广场。
政法口:1月18日上午,地点:赊店文化广场。
政府口:1月18日下午地点:赊店文化广场。
发改口:1月17日上午,地点:县文化展演中心广场。
财税口:1月17日下午,地点:县文化展演中心广场。
商贸口:1月18日上午,地点:县文化展演中心广场。
工业口:1月18日下午,地点:县文化展演中心广场。
农业口:1月18日下午,地点:县文化展演中心广场。
3.县城内商超、宾馆、酒店、药店等公共场所从业人员:1月17日全天,地点:赊店文化广场,县文化展演中心广场。
4.产业聚集区企业所有人员:1月17日全天,地点: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院内。
三、有关要求
1.本次核酸检测县城内设三个临时采样点,每个临时采样点均有一名责任人负责。临时采样点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赊店文化广场:李仓13513770131
县文化展演中心广场:张秀宽13525672636
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院内:牛超13525148297
2.县直各单位参检人员,由单位明确一人带队负责,费用自理,参检时需带本人身份证。
3.县城内商超、宾馆、酒店、药店等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通知,费用自理,参检时需带本人身份证。
4.参检人员需遵守各项防控措施,扫码测温、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距离,服从工作人员指挥。
5.检测点中午不休息。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立即督促所管理的行业单位从业人员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接受核酸检测人员名单于1月19日上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邮箱:[email protected]。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将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问责。
社旗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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