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结婚后,女方不愿发生关系,男方强迫算是强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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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不愿意同房 男方强制要求 属于强奸吗?但是有证是合法夫妻!却已经不愿意跟对方同房了!~

你好,婚内使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也属于强奸,不过你们是夫妻,发生关系也是正常的,建议先好好沟通,看是什么原因女方不愿意。如果实在沟通无效,一直不愿意发生关系也是很影响感情的,你决意离婚也是一种选择。现在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要求双方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都协商一致,双方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双方在离婚、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三个问题中有一项不能达成一致,只有通过诉讼解决,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要出庭,但特殊情况下如当事人在国外,不便回国,可以由代理人代为办理。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1079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62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你好,违背妇女意愿,强行发生性关系都属于强奸罪。不管结婚与否,任何违背妇女意愿而强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都足以触犯刑法中的强奸罪。但是夫妻内强奸的案例很难以去认定,因为夫妻本是日日夜夜生活在一起,夫妻之间的性生活也是理所应当的,因此很难举证去说男方违背女方意愿发生了性关系。女方想摆脱困境则只能先摆脱婚姻关系,在没有夫妻关系的干扰下,男方的任何举动都会被带上放大镜观察。如果女方在明确表示了不愿意,而男方仍然强迫女方与其发生性关系,留存明确拒绝的证据,向公安机关予以报案。特别提醒,尽量回避双方独处一室,私密空间里发生性关系公安机关通常很难调查取证,而且独处一室也侧面反映了女方对男方并不排斥,那么强奸的强迫性则难以证实,保护好自己,从小事做起。【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是不构成强奸罪的,因为他们两个人已经结婚了,在婚内丈夫以暴力的形式与妻子发生关系才构成强奸罪,如果没有暴力是不算的。

按理来说,既然两个人选择了结婚,那么两个人就应该是互相爱对方的,应该开始幸福的生活才对。而且对于夫妻之间发生性关系,这是很正常婆的事情了,每个夫妻都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况且这种事情是属于隐私的,不应该去让外人来干涉警察也是不可以的。但是如果结婚以后女方有一些原因不愿意跟男方同房,男方硬要这样做的话,其实也是不构成犯罪的。

在刑法理论上,两个人如果没有结婚的话,只要南方违背了父母的意识,不管其是否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手段与妇女进行了性交行为,那么就可以判定是强奸行为了。但是如果两个人结婚以后,除非丈夫以暴力的形式与妇女发生性关系,这样才算强奸行为,其他行为是不算的,如果没有构成伤害的话是没有触犯任何法律的。

正常来说夫妻之间一般都是床头打架,床尾和外人一般不会插手的,更何况是这种比较私密一点的事情,如果妇女抗拒与男方发生这种事情的话,其实刚开始就不应该与对方结婚。因为两个人如果结婚了之后旅行这种事情是很正常的,这不光是为自己着想,而且是为自己的家人以及自己的未来着想呢。

所以说不管什么时候我们都要根据自己的意愿去做一些事情,既然不爱对方就不要去与对方结婚,结了婚之后就要履行一些夫妻之间的业务与责任,并且不应该让外人介入去破坏自己的家庭,这样对自己的未来是有很大影响的。

你们觉得我说的有道理吗?大家发表一下自己的意见。



【法律意见】
不算是强奸罪,因为法律不承认婚内强奸构成强奸罪。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法的婚姻,产生夫妻之间特定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同居和性生活是夫妻之间对等人身权利和义务的基本内容,双方自愿登记结婚,就是对同居和性生活的法律承诺。因此,从法律上讲,合法夫妻之间不存在对妻子性权利自由的侵犯。

算。就算是夫妻关系,丈夫也要尊重女方的意愿,如果女方没有最好准备,男方就应该给女方更多的时间,这样的日子才能够长久。

如果女方不愿意发生关系的话,男方进行强迫行为就算是强奸,因为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男人罔顾女生的意愿,强制对女性发生了危险或者是强奸的行为,都应该算强奸罪。

婚后女方不愿意发生关系,算强奸,因为她不愿意你强行发生的话,是违背了妇女意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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