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忆长恨歌的评价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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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评价王安忆的《长恨歌》?~

01
又一次翻起王安忆的《长恨歌》,伴着武汉的雨,细细读过。

再读《长恨歌》的感觉,像慢品一杯浮着奶泡的卡布奇诺。入口香甜、酥软,有种甜腻的感觉,甜味消散,咖啡豆原有的苦涩和浓郁缓缓袭来,如梅雨般绵长,淅淅沥沥,带着点轻微沉重的感觉。恍惚间,杯已见底,咖啡馆人来人往,而我一个人,孤独怅惘。
我只能低头吟诗,嗓音嘶哑:“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02
人生就是一个逐渐失去的过程,到现在,我才真正发现:人生所有的伤感,大都和时光有染。
《长恨歌》,长恨,直到绝期。
都说念念不忘,必有回响,而回应王琦瑶的,却是四十年的默默坚守与顾影自怜。曾经的大上海、三小姐、青春、骄傲、往日辉煌,各自散落在时光里,消磨在弄堂里,被岁月的铜鏊,慢慢熬干。
这四十年,不是风风雨雨的四十年,而是小心坚守卑微骄傲的四十年。王琦瑶的起点太高,如浮云,似霞光,瞬间腾起于高处,享受过一时的俯瞰。但也因为这太高的起点,她的人生,终结在了青春时光里,而之后的四十年,只能默默无光。
名利,过早地搅浑了少女心中的一汪清水,而过早看穿人生的代价便是:男人只是过客,此地空余黄鹤。
于是,她的悲伤,不会转瞬即逝;她心中所恨,不似过眼云烟。
“玉容寂寞泪阑干,梨花一枝春带雨。”曾经的杨贵妃是这样,现在的王琦瑶,也如此。
03
人活一世,有的成了面子,有的成了里子,都是时势使然。
在王琦瑶生命中驻足过的男人,李主任是面子,他叱咤风云,曾经拥有极大权力和无数财富,可以随意操控别人的命运。对于李主任而言,他不接受人的爱,他只接受人的命运,而王琦瑶,“依偎在李主任的怀里,心是落了地的,很踏实的感觉”。
阿二、康明逊、萨沙、程先生、老克腊,他们中,有的人一直是王琦瑶心里的里子,而有些,是王琦瑶在寂寞生活中所希望得到的里子。
王琦瑶自己觉得,“她这一辈子,要说做夫妻,就是和李主任了,不是明媒正娶,也不是天长地久,但到底是有恩又有义的”。但强者似乎永远是面子一般的李主任,在命运的的大手下,也不过如秋风扫过的叶子,随意摇摆。滚滚长江东逝水,多少英雄,早已被,浪花淘尽。
在生命的田垄上,人,如禾苗,转瞬就被刈去。
风景总归是风景,外面再美,也不如里面的点点滴滴,王琦瑶也去爱了,但阿二是一场梦,康明逊只是一次罗曼蒂克,萨沙是一颗棋子,程先生是千年备胎,而老克腊,也只是王琦瑶寂寞无奈时的一个依赖。
爱情,既有今生,何必来世!
但王琦瑶的今生,早已经无法爱,她的余生,只可以回味曾经辉煌的余温。她曾经年轻过,天真无邪过,也许平平淡淡的生活,可以让她拥有真正的爱情。但早早经历过人世繁华和世事变迁,王琦瑶的眼里,哪还有无产者的地位。
她有的,只是寂寞,是寂寞加寂寞,寂寞套寂寞,里里外外的寂寞……

04
王琦瑶的故事,发生在其他地方,都有些牵强,但在上海,恰如其分。
这里,前有张爱玲,后有王安忆;这里有纸醉金迷,也有大江东去;这里弄堂深深,流言漫漫,影影绰绰,云遮雾绕。
上海,是一座女气的城市。
王安忆说:“上海的繁华其实是女性风采的,风里传来的是女用的香水味,橱窗里的陈列,女装比男装多。那法国梧桐的树影是女性化的,院子里夹竹桃丁香花,也是女性象征。梅雨季节潮黏的风,是女人在撒小性子,叽叽哝哝的沪语,也是专供女人说体己话的。这城市本身就像是个大女人似的,羽衣霓裳,天空撒金撒银,五彩云是飞上天的女人的衣袂。”
这里的风景,迷你的眼,可当你睁开眼,却什么也没有。
三小姐翻篇了,“沪上淑媛”成幻想了,满足王琦瑶一切虚荣的李主任,也在命运的大海里搁浅了,上海留给王琦瑶的,是如胶片纸一样的回忆,四十年细腻深刻到骨的寂寞,窗外,永远漆黑,而心里,也漆黑一片。
王琦瑶在最好的年纪,在夜上海穿上了最美的婚服,繁华过去,当初的婚服,原来就是埋葬她的丧服。
有人说:“大多数人,四十岁就死了,八十岁才埋。”而王琦瑶,二十多岁就死了,六十多岁,才埋。
05
《长恨歌》这本书,读着读着就陷进去了,它是一杯苦咖啡,但你必须,慢慢品。
这里有上海,有时代,有爱情,但更多的,是低回婉转的寂寞与悲哀。
恨,长恨,哀怨、惆怅,填满心房,最后谱成了一首歌,长恨歌。
但时光终会把所有带去,所有办不到的,时光都会办到。
原来都是一场梦,醒来才觉,太可笑!

.《长恨歌》读后感
王安忆的《长恨歌》30万字,我看完用了两天。虽然是比较少有的能称为文学作品的东西,但可读性并不算强。文字华丽、拥挤而唠叨,不顺畅,转弯抹角的。整篇故事晦暗暧昧,有点腐败的气息。故事的写作手法很独特。一点一点地描写,逐渐连缀起来,成为一个完整的故事,象一个个珠子连成的项链。
读后,总体感觉是一个对旧上海往昔情怀、情境的遥望和追忆,虽然描写的是人物的经历、命运,但这命运是渗透在背景中的,是给这背景作点缀的。就象开篇对弄堂的描写——“站在一个至高点看上海,上海的弄堂是壮观的景象。它是这城市背景一样的东西。街道和楼房凸现在它之上,是一些点和线,而它则是中国画中称为皴法的那类笔触,是将空白填满的。”主人公王琦瑶曲曲折折的命运便在对往日上海滩文明的描绘中,一步步展开来。故事时间跨越半个世纪,从琦瑶豆蔻年华开始,一直到她60多岁被害至死止。
感觉主人公王琦瑶写得并不可爱,一个20年代旧上海的小女子,正当好年华的时候,因命运的缘故辉煌了一次,然后,就堕入无边的黑暗中。仿佛莫泊桑的小说《项链》里的路瓦栽夫人。
书中人物不多,都是琦瑶的女朋友和男朋友,及琦瑶的女儿的女朋友男朋友。也不看重历史背景,只是在走女人的心路。
琦瑶的几个男人,李主任、程先生、康明逊、老克腊、萨沙。除了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的程先生,其余的都辜负了她。她便在这辜负中坦然地做着女人,最后死于谋财害命。由此画了句号。
琦瑶16岁竞选上海小姐后,被李主任看中,做了李主任的情妇,李是军政界要员,不久死于飞机失事;程先生是琦瑶的仰慕者,追随琦瑶终生;康明逊是个顾首顾尾的纨绔子弟,给了琦瑶一段没希望的感情,始乱终弃;老克腊是琦瑶女儿一代的男人,给了琦瑶爱的希望,也导致了她的死。

人物刻画最成功的,倒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配角李主任。血肉丰满、跃然纸上。“在女人的事情上,李主任总是当机立断,不拖延,也不迂回,直接切入正题的。是权力使然,也是人生苦短。”
“李主任上了车坐在她身边,身材虽不高大,可那威严的姿态,却有一股令人敬畏的气势。李主任是权力的象征,是不由分说,说一不二的意志,唯有服从和听命。”
“李主任并不问王琦瑶爱吃什么,可点的菜全是王琦瑶的喜爱,是精通女人口味的。”
琦瑶是恬静美丽的,也是坚强的,她的坚强体现在她作为一个女人的命运的不挣扎、不抱怨、坦然承受,以及对生命中男性的温柔和体谅。
《长恨歌》里的爱情也是影影绰绰若有若无。似乎只有程先生对琦瑶的爱情是实打实的。如果说王安忆与张爱玲相像,可能就是描写感情态度上的相似了。细致入微的冷静客观,甚至本应该惊心动魄的激情都是冒着冷气的。
《长恨歌》已由关锦鹏改编成电影,郑绣文饰王琦瑶,梁嘉辉饰程先生,吴彦祖饰康明逊,胡军饰李主任,黄觉饰老克腊。
我先看的电影,后读的小说。电影的人情味要比书浓厚很多,爱情和友情都很丰富。郑绣文将琦瑶演得活色生香。梁嘉辉演的程先生,更是专情到骨头里,非常耐看。书中更多的是张爱玲式的冷冷的旁观,和略带调侃意味的冷静的叙述。
对王琦瑶这样的女人,作者作了个总结,是赞赏,是惋惜,也是慨叹——“她们是彻底的女人,不为妻不为母,她们是美了还要美,说她们是花一点不为过。她们的花容月貌是这城市财富一样的东西,是我们的骄傲。感谢栽培她们的人,他们真是为人类的美色着想。她们的漫长一生都只为了一个短促的花季,百年一次的盛开。这盛开真美啊!她们是美的使者,这美真是光荣,这光荣再是浮云,也是五彩的云霞,笼罩了天地。那天地不是她们的,她们宁愿做浮云,虽然一转眼,也是腾起在高处,有过一时的俯瞰。虚浮就虚浮,短暂就短暂,哪怕过后做它百年的爬墙虎。”

在这首长篇叙事诗里,作者以精炼的语言,优美的形象,叙事和抒情结合的手法,叙述了唐玄宗、杨贵妃在安史之乱中的爱情悲剧:他们的爱情被自己酿成的叛乱断送了,正在没完没了地吃着这一精神的苦果。

唐玄宗、杨贵妃都是历史上的人物,诗人并不拘泥于历史,而是借着历史的一点影子,根据当时人们的传说,街坊的歌唱,从中蜕化出一个回旋曲折、宛转动人的故事,用回环往复、缠绵悱恻的艺术形式,描摹、歌咏出来。由于诗中的故事、人物都是艺术化的,是现实中人的复杂真实的再现,所以能够在历代读者的心中漾起阵阵涟漪。



扩展资料

《长恨歌》创作背景:唐宪宗元和元年(806),白居易任盩厔(今西安市周至县)县尉。一日,与友人陈鸿、王质夫到马嵬驿附近的仙游寺游览,谈及李隆基与杨贵妃事。王质夫认为,像这样突出的事情,如无大手笔加工润色,就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没。

他鼓励白居易:“乐天深于诗,多于情者也,试为歌之,何如?”于是,白居易写下了这首长诗。因为长诗的最后两句是“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所以他们就称这首诗叫《长恨歌》。陈鸿同时写了一篇传奇小说《长恨歌传》。



一个女人四十年的情与爱,被一枝细腻而绚烂的笔写得哀婉动人,跌宕起伏。四十年代,还是中学生的王琦瑶被选为“上海小姐”,从此开始命运多舛的一生。做了某大员的“金丝雀”从少女变成了真正的女人。上海解放,大员遇难,王琦瑶成了普通百姓。表面的日子平淡似水,内心的情感潮水却从未平息。与几个男人的复杂关系,想来都是命里注定。八十年代,已是知天命之年的王琦瑶难逃劫数,与女儿的男同学发生畸形恋,最终被失手杀死,命丧黄泉。

事实上,在王安忆发表了《长恨歌》后,便有学者或文学评论将之归类为张爱玲的「延续」,试想像着如葛薇龙、白流苏、赛姆生太太等角色的舞台由中华民国的上海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上海,一群曾经过着声色的男女,如何在夸张禁欲的政权里,度过馀生。

当然,王安忆的《长恨歌》并非全没有缺点,其缺点亦正如其优点,就是《长恨歌》只是将张爱玲没有全面写出的上海风情给予全面集中的描写,意即是成功地借鉴了别人的创意,非常流畅的将别人零碎描写的东西集中起来全面描写;可是,这些描写却非作者的原创,换言之,她只是依循前人成功的道路。当然,客观来说,王安忆的描写上海的原貌是成功的,亦显出其驾驭长篇巨著的能耐!

王安忆笔下的历史不是我们通常习惯于关注的与重大政治事件紧密联系的历史,而是作为时间的历史。她极力渲染的是各历史时期迷漫于空气中的不同气味、不同氛围、不同的来自感官的特征,她努力准确捕捉的,是各个历史时期中特定个人的生存面目、精神依赖、趣味取向。由于投向历史的视点不是政治,不是历史变迁中存有的政治成份,而是作为时间、年代的历史,历史中的个人,故而,她笔下的历史与个人显得特别平实,真切,贴近,两者的交融也因之更和谐,从而给人一种浑然一体的饱满、浑厚感。"长恨歌" 确实写出了作为年代的历史,写出了存在于历史中的个人。

王安忆之所以看中王琦瑶这个人物,写她,是因在她身上看见了一份怆凉。一份逼人的、摆脱不了的怆凉。这份怆凉与其说来自命运来自历史变迁,不如说来自生命本身;与其说来自王琦瑶,不如说来自王安忆自己。这份怆凉是王安忆人到中年对生命的感悟,是对美好生命流水般逝去的一首挽歌、一声叹息。"长恨歌"最大的成功正在于以冷静的旁观角度叙述了这份实在的、透自骨髓、挥之不去的怆凉。

王安忆的感觉很好,想象力很好。而且,她的感觉和想象很特别。她的感觉、想象常常不是感性的,而是理性的;不是感性的抒发与接收,而是理性的断语。理性归纳过的感觉与想象所能拥有的空间应该很有限,但在王安忆那则泉涌不息,无穷无尽,被用得层层叠叠。在读者一而再,再而三地感觉她的刻意、堆砌、笨拙感觉得不耐烦,感觉得有点累时,又不得不叹口长气,无可奈何、心服口服地承认她的感觉、想象独特且准确,承认她的感觉、想象是她脑中流出的,信手拈来的,承认这是她的风格,至少是"长恨歌"这部小说的风格--就像"长恨歌"的一个"记号"。

补充一句,"长恨歌"那些堆砌而成的"硬写"、"死写" 看惯了倒也看出了味道,看出了合理性,尤其结合故事、人物一起看(故事叙说,人物心理捕捉,向来是王安忆的强项) ,甚至觉得它们必不可少,觉得正是它们使这本书厚重起来的。

还得略谈"长恨歌"的不足。比如说,关于王琦瑶的女儿薇薇;比如说,王琦瑶被长脚杀死...... 薇薇这个人物可有可无,没有也许更好。作者想通过青少年薇薇写出那个年代,可薇薇没写好那年代也没写好。明确让人感到的,只剩作者写微微的用心(又一个刻意)。王琦瑶为什么会死?作者想以她的死来加强悲剧效果,加强她身上存有的那种怆凉感。然而,王琦瑶身上的怆凉感不是靠死来突出的,而是靠活,靠她怎么活下去怎样活出怆凉来。长脚杀王琦瑶杀得莫名其妙,杀得太戏剧化,这一杀,将一本沉甸甸的书、将一个严肃的作家,"杀"出了一些轻浮、杀出了一些稚嫩。

然而,"长恨歌"纵有再多的不足,一切不足在她获得的巨大成功面前都显得不重要。

"长恨歌"不可取代,王安忆不可取代。

赏 析:
一个女人四十年的情与爱,被一枝细腻而绚烂的笔写得哀婉动人,跌宕起伏。四十年代,还是中学生的王琦瑶被选为“上海小姐”,从此开始命运多舛的一生。做了某大员的“金丝雀”从少女变成了真正的女人。上海解放,大员遇难,王琦瑶成了普通百姓。表面的日子平淡似水,内心的情感潮水却从未平息。与几个男人的复杂关系,想来都是命里注定。八十年代,已是知天命之年的王琦瑶难逃劫数,与女儿的男同学发生畸形恋,最终被失手杀死,命丧黄泉。

现在,让我们回到与王安忆这些小说初逢时的印象。这些作品,起意就好像置小说的传统规范和通常的构成要素、构成方式于不顾,作者就好像日常谈话似的,把过往生活存留在记忆里的琐屑、平淡、零散的人事细节,絮絮叨叨地讲出来,起初你好像是有些不在意的,可是慢地,你越来越惊异,那么多不起眼的东西逐渐“累积”(而不是传统小说的“发展”过程)起来,最终就成了“我们庄”和自由、美丽地表达着“我们庄”人性的姊妹们,就成了一个萍水相逢的城市蚌埠和“我们”初涉艰难世事的少年岁月,就成了文工团和文工团执着而可怜的惊心动魄的故事。“发展”使小说的形态时间化,而“累积”使小说的形态空间化了,开始我们还只是认为叙述只是在不断填充着这些空间:“我们庄”、文工团、隐居者的藏身之处,后来才惊异地看到这些空间本身在为叙述所建造的主体,那些人事细节就好像这个主体的鼻子、眼睛、心灵和一举一动的历史。能够走到这一步,不能不说是大大得力于一个亲切的名之曰“我们”的复数叙述者。“我们”是扬弃了“我”——它往往会演变成恶性膨胀的叙述主体,严锋在《文工团》的简评中说,在新时期的文学中到处可见一个矮揉造作的叙事者,或洋洋得意,或顾影自怜,或故作冷漠,怎一个“我”字了得——而得到的。

早在九十年代初,王安忆就清楚地表达了她小说写作的理想:一、不要特殊环境特殊人物,二、不要材料太多,三、不要语言的风格化,四、不要独特性。这“四不要”其实是有点惊世骇俗的,因为她不要的东西正是许多作家竭力追求的东西,是文学持续发展、花样翻新的趋动力。我们设想着却设想不出抱着这一理想的王安忆会走多远。现在读王安忆这些年的作品,发觉我们这一设想的方向错了。小说这一形式,在漫长的岁月里,特别是在二十世纪,本身已经走得够远了,甚至远得过度了,它脚下的路恐怕不单单是小路、奇径,而且说不定已经是迷途和险境。所以王安忆不是要在已经走得够远的路上再走多远,而是从狭窄的独特性和个人化的、创新强迫症(“创新这条狗”在多少创作者心中吠叫)愈演愈烈的歧路上后退,返回小说艺术的大道。

于是在王安忆的这一系列小说中,我们读到了内在的舒缓和从容。叙述者不是强迫叙述行为去经历一次虚拟的冒险,或者硬要叙述行为无中生有地创造出某种新的可能性。不,不是这样,叙述回归到平常的状态,它不需要刻意表现自己,突出自己的存在。当“写什么”和“怎么写”孰轻孰重成为问题的时候,“偏至”就难免要发生了。而在王安忆这里,叙述与叙述对象是合一的,因为在根本上,王安忆秉承一种朴素的小说观念:“小说这东西,难就难在它是现实生活的艺术,所以必须在现实中找寻它的审美性质,也就是寻找生活的形式。

「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当提到王安忆的长篇小说《长恨歌》,有时难免令读者以为是唐代诗人白居易《长恨歌》的小说版。其实两者并没有一点儿关系的!

小说中最令人触目的是主角王琦瑶的出场。作者花费篇幅来描写上海的弄堂、流言、闺阁、鸽子,目的只有一个:衬托王琦瑶像是吸尽黄浦精华的结晶。

「……上海弄堂是性感的,有一股肌肤之亲似的。它有着触手的凉和暖,是可感可知,有一些私心的。积着油垢的厨房后窗,是专供老妈子一里一外扯闲篇;窗边的后门,是供大小姐提着书包上学堂读书,和男先生幽会的……」细致和属於女性的笔触,具体描写弄堂的一切。

事实上,在王安忆发表了《长恨歌》后,便有学者或文学评论将之归类为张爱玲的「延续」,试想像着如葛薇龙、白流苏、赛姆生太太等角色的舞台由中华民国的上海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上海,一群曾经过着声色的男女,如何在夸张禁欲的政权里,度过馀生。

当然,王安忆的《长恨歌》并非全没有缺点,其缺点亦正如其优点,就是《长恨歌》只是将张爱玲没有全面写出的上海风情给予全面集中的描写,意即是成功地借鉴了别人的创意,非常流畅的将别人零碎描写的东西集中起来全面描写;可是,这些描写却非作者的原创,换言之,她只是依循前人成功的道路。当然,客观来说,王安忆的描写上海的原貌是成功的,亦显出其驾驭长篇巨著的能耐!

王安忆笔下的历史不是我们通常习惯于关注的与重大政治事件紧密联系的历史,而是作为时间的历史。她极力渲染的是各历史时期迷漫于空气中的不同气味、不同氛围、不同的来自感官的特征,她努力准确捕捉的,是各个历史时期中特定个人的生存面目、精神依赖、趣味取向。由于投向历史的视点不是政治,不是历史变迁中存有的政治成份,而是作为时间、年代的历史,历史中的个人,故而,她笔下的历史与个人显得特别平实,真切,贴近,两者的交融也因之更和谐,从而给人一种浑然一体的饱满、浑厚感。"长恨歌" 确实写出了作为年代的历史,写出了存在于历史中的个人。

王安忆之所以看中王琦瑶这个人物,写她,是因在她身上看见了一份怆凉。一份逼人的、摆脱不了的怆凉。这份怆凉与其说来自命运来自历史变迁,不如说来自生命本身;与其说来自王琦瑶,不如说来自王安忆自己。这份怆凉是王安忆人到中年对生命的感悟,是对美好生命流水般逝去的一首挽歌、一声叹息。"长恨歌"最大的成功正在于以冷静的旁观角度叙述了这份实在的、透自骨髓、挥之不去的怆凉。

王安忆的感觉很好,想象力很好。而且,她的感觉和想象很特别。她的感觉、想象常常不是感性的,而是理性的;不是感性的抒发与接收,而是理性的断语。理性归纳过的感觉与想象所能拥有的空间应该很有限,但在王安忆那则泉涌不息,无穷无尽,被用得层层叠叠。在读者一而再,再而三地感觉她的刻意、堆砌、笨拙感觉得不耐烦,感觉得有点累时,又不得不叹口长气,无可奈何、心服口服地承认她的感觉、想象独特且准确,承认她的感觉、想象是她脑中流出的,信手拈来的,承认这是她的风格,至少是"长恨歌"这部小说的风格--就像"长恨歌"的一个"记号"。

补充一句,"长恨歌"那些堆砌而成的"硬写"、"死写" 看惯了倒也看出了味道,看出了合理性,尤其结合故事、人物一起看(故事叙说,人物心理捕捉,向来是王安忆的强项) ,甚至觉得它们必不可少,觉得正是它们使这本书厚重起来的。

还得略谈"长恨歌"的不足。比如说,关于王琦瑶的女儿薇薇;比如说,王琦瑶被长脚杀死...... 薇薇这个人物可有可无,没有也许更好。作者想通过青少年薇薇写出那个年代,可薇薇没写好那年代也没写好。明确让人感到的,只剩作者写微微的用心(又一个刻意)。王琦瑶为什么会死?作者想以她的死来加强悲剧效果,加强她身上存有的那种怆凉感。然而,王琦瑶身上的怆凉感不是靠死来突出的,而是靠活,靠她怎么活下去怎样活出怆凉来。长脚杀王琦瑶杀得莫名其妙,杀得太戏剧化,这一杀,将一本沉甸甸的书、将一个严肃的作家,"杀"出了一些轻浮、杀出了一些稚嫩。

然而,"长恨歌"纵有再多的不足,一切不足在她获得的巨大成功面前都显得不重要。

"长恨歌"不可取代,王安忆不可取代。

一个女人的一生,一座城市的荣辱兴衰。
锦绣的针眼里塞进了万千世界。
在一个女人的眼底,她的上海永远属于丹阴士蓝的旗袍,属于炊烟里的鸽子。而她的爱情是仔细而矜持的,一如系旗袍扣子时的一丝不苟。
那样的女人是一个城市的活的内里,而她的心是充满城市旧印象的。
她心底的城市是一座印象而她也是一代代人的印象。

不知道怎么才算独到,
我是最近才读完第3遍,
依然打算好久空了又重读,
这样的书,不仅仅是一个好字可以形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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