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房产证有我爸妈的名子 现我爸去世了 去掉我爸爸房产证上的名子 请问要怎么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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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房产证有我爸妈的名子 现我爸去世了 去掉我爸爸房产证上的名子 请问要怎么办啊?~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上述其中明确规定了购房者取得房产证的具体时间以及拿不到房产证开发商应承担的责任。即使在合同中没有具体规定取得房产证的时间,那么期房的购房者也应在房屋交付使用(开发商交钥匙的时间)后90日内取得房产证,否则,开发商也要承担违约责任。


据我所知,这种情况一般有两种方法解决:1.公证;2.诉讼。

用公正的方法特别麻烦,你要搜集很多证明。
如果没遗嘱的话,能继承你爸遗产的就是第一顺位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就是你母亲,你爷爷奶奶,和你。
你需要取得除你之外的其他继承人的同意书,或者死亡证明。如果你爷爷奶奶已去世,但是还有除你爸之外的其他子女。还需要取得他们的同意书。把这些材料拿到公证处公证后,去房管局办理过户。

简单的方法是走诉讼的途径,让法院仲裁你爸房产的归属权。你拿着判决书到房管局办理过户。

具体情况建议你向专业律师咨询。

你爸去世了,没必要去公证处了,拿着身份证、房产证、户口本和你爸的死亡证明去房地产办理手续就行。如果你只是单纯的入户口,可以去民政部门办理。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上述其中明确规定了购房者取得房产证的具体时间以及拿不到房产证开发商应承担的责任。即使在合同中没有具体规定取得房产证的时间,那么期房的购房者也应在房屋交付使用(开发商交钥匙的时间)后90日内取得房产证,否则,开发商也要承担违约责任。



你家房产证有爸妈的名字,现在爸爸去世了, 想要从房产证上把爸爸的名字去掉 ,所以带着房产证 户口,身份证 ,还有爸爸的死亡证明 ,到房地局去办理就可以了 。手续简单 证件一定要齐全,这样才能够顺利的办理 。

首先要征求你母亲的意见,同意去除你父亲的名字,如果你爷爷奶奶健在,需征求爷爷奶奶的同意放弃继承你父亲的房产权,同时征求你的兄弟姐妹,同意去除你父亲的名字,保证你母亲的独立拥有这套房子,这些手续需要到公证处公证,然后到房产中心办理

你家房产证有你爸妈的名字,现在父亲去世想去掉父亲的名字,那么必须有相应的继承人的签字才可以。你像你爸爸的遗产是由你妈妈和你家的孩子继承。像过户给你妈妈,那么其他的孩子都必须有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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