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狗,我的最爱作文600字 的
落叶,我的最爱
我喜欢樱花的如霞如雾,我喜欢百合的高雅精致。但在这姹紫嫣红之中,我最爱的莫过于落叶了。
叶,只是花的陪衬。很多人都这么说,叶生来就只为衬托花的靓丽容颜。是的。但是,我更认为叶是一位忠诚的护花使者。
叶,随着秋的来临,日益露出消瘦、暗黄、憔悴的容颜,但他仍然整日陪伴在花的左右,不肯离去。冬日的寒风将他从花的腰肢上吹落,他融入了泥土,但仍不忘用自己残破的身躯为花提供仅剩的一点养分,只为花能够生存下去。但与此同时,他也留下了生命的印痕。坚毅地保护花的落叶,颇有几分“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的情思。
一个仍旧寒冷的春天,我在一个僻静的角落里发现了它——一株落满尘埃的野草。我却发现这株植物的几片叶子中间有一根枝杈,枝杈上有一个很小的花苞,被这几片叶子小心地簇拥着,我实在不忍让这些可爱的生命在这严寒之中消逝,便抱回家养了它。
不久,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一缕和煦的春风打在窗棂上,便唤醒了一个鲜活的生命。她粲然地笑着,全然没有顾忌,身旁的绿叶也望着她痴痴地笑着。然而,寒冷的冬天终究还是来了,绿叶纷纷凋零,却将自己的养分供给了花朵。不仅是为了花朵的存活,更是为了证明自己曾经是活着的,为了留下生命的痕迹。
“落红本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这就是落叶的精神。
我最爱的不仅是落叶的精神,更是它用于为自己的生命做印证。
落叶敢于为自己的生命作印证,尽管是那么卑微的生命。那么,人呢?人是否也有这样的勇气。我不知。我只知,我最爱的植物,只有落叶而已。
恍惚间,有一片落叶飘然而落,融入泥土,溘然长逝……两行泪擦过脸颊,口中仍然轻吟:“落红本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书,我的最爱
在的书架上,摆放着许许多多的书。其中有一本书的封面已经破旧不堪,但我却对它情有独钟,爱不释手,至今不舍得丢掉。
它是译本名叫《爱的教育》的书,它不仅封面已经破旧不堪,而且书页早已泛黄了。它是父亲在我十岁生日那年送给我的礼物,也许正式这本书改变了我将来。
我从小是一个非常不懂事的孩子,也许是幼时父母对我缺少沟通的机会与时间,我常常以为我这一生绝不会有爱,就更不会有爱心了。于是,我常常以大欺小,欺负邻家比我年纪小的小孩。在学校,我很少与同学沟通、交流。渐渐地,同学们疏远了我,,每天下课,没有同学陪我玩,他们都认为我是一个没爱心的冷血动物。有是,有人找我帮忙都会答应。到最后,都因为我无法实现诺言而被人厌恶的悲剧结束。
那年,我十岁,十月二日。我以前对此日有莫大的厌恶。这天,父母给了我生命,却没有给我爱。父亲似乎洞悉了我的一切,他在书店找了好久,终于在一个小角落里,找到了这本书把它送给了我,在书的扉页上有着父亲的一句话,读完他,你就会知道什么是爱,然后你便会拥有爱。当我收到时,我已经泪眼婆娑了。
我花了整整一天读完了它,它是从一个小男孩的日记来体现的。其中有一个小故事使我明白如何在同学中付出爱。
它讲的是一个小男孩,他天生残疾,同学们都嘲笑他,欺负他。有一次,一个男孩把墨水瓶砸向他,他一闪,便躲过了。但墨水瓶却打中了老师。老师非常生气,问是谁干的,三个男生不约而同的站起来,每个人都说是自己干的,最后,老师惩罚了三人。
在现实生活中,虽然不可能出现类似的事,但我仍从中体会到,认识到如何去向同学们付出爱。
我每天都早早的来学校为同学开门,每天帮同学们擦黑板,每天帮同学搞卫生……渐渐的,日子久了,同学们似乎深深感受到了我的爱,我成了一个真正的有血有肉的人了。
《爱的教育》给我带来了许多爱的教育,我深深的感谢它,它是我最爱的一本书。
外婆家有一只小狗,是从奶奶家抱回来的。
刚抱回来时,我们把稻草揉软了铺在纸箱里,小心翼翼地把小狗抱进去,就算是它的“家”了。
我仔细地打量着这只小狗,呵!长得真漂亮:它个子小小的,但是浑身肉嘟嘟的。浅褐色的皮毛中夹杂着些雪白的条纹,颜色搭配得协调极了!顺着它的身体继续看,小脑袋上三角形的耳朵耷拉着,一双黑葡萄似的眼睛水汪汪的,炯炯有神,骨碌碌地上下转动着;乌黑的小鼻子总是湿润润的;身后的小尾巴毛茸茸的,扫在手上舒服极了!因为它身上既有褐色,又有白色,所以妹妹给它取名叫“花花”。小狗的肖像描写十分精彩!
刚开始,花花可害怕我们啦!它四肢蜷曲着,躲在箱子的角落里,胆战心惊的,动都不敢动一下,头低着,背对着我们,身体好像还在瑟瑟发抖。它不时地用一双乌黑发亮的大眼睛窥视着我们,眼神里流露出惶恐与不安,连我看了都心疼。为了使它不再害怕,我便用手在它背上来回抚摸着。呀!还真有效!不一会儿,花花可能知道我们并无恶意,身子也不抖了,开始张望周围的环境了。写出了小狗的神态。
渐渐的,花花胆子大了起来,开始从箱子里爬出来,在院子里随意溜达着,妹妹还去厨房拿了肉给花花吃。花花吃东西时可有趣了!它先凑上去用它那十分灵敏的鼻子把肉嗅了嗅,知道了这是它喜欢吃的,急忙用爪子把肉(拖)拍打到一个它认为安全的地方,津津有味的享用起美餐来!看!它吃得多带劲儿呀!嘴里的肉骨头被嚼得“嘎蹦嘎蹦”响,真怕它把牙齿咬坏了。吃到咬不动的大骨头,它依然百依不挠地在岗位上埋头“工作”着,直到把上面的肉舔干净才罢休。它的精神真令人“钦佩”啊!吃完后,它还不忘把把嘴在皮毛上蹭几下,以显示它的“绅士风度”。
别看花花贪吃,它可聪明着呢!有一次,我出去玩回来,一个不明物体突然闪到我眼前,我吓了一跳,一看是花花,它正仰着头蹦蹦跳跳,时而跑前跑后,又是摇头,又是摆尾,时而依在我腿上撒娇。这样的欢迎仪式比以前热烈多了。我一时高兴,就“赏赐”了它几块肉。谁知它一见到肉,就两眼发光,一下抢过肉,自顾自吃去了,根本不理我。哦,原来它不是真心欢迎我,而是“图谋不轨”呀!呵!这聪明的小家伙!
花花呀花花,你让我喜欢得不知怎么办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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