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虚开的增值税发票一定要补企业所得税吗

来自:常识    更新日期:早些时候
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补缴企业所得税吗~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账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的规定。

需要。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包括进口)货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而企业所得税是盈利后需要缴纳的税款。也就是说,增值税是伴随着商品的变化而缴纳的,而企业所得税是每个时期根据企业情况进行缴纳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下列7个项目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所得税

就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发票是否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依据这一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江苏、浙江、北京等地国税就曾明确规定善意取得的虚开的增值税发票可以作为税前列支的依据。同样的情况各地处理不一,这样的做法有违税法的严肃性和公平性。在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及统一的处理措施下,笔者认为税务机关更应当本着有利于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原则进行处理。

依法治税,不仅是国家税收利益的最大化实现的保证,同时也是纳税人依法纳税,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保障;依法治税,不仅表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国家税收利益至高无上,不容侵犯,同时也肯定了国家税收利益也要合法取得而不得非法占有纳税人的财产利益。从某个案例处理结果来看一方面弱化了纳税人的权益保护,一方面增加了税收执法风险,不利于创建和谐的征纳关系。笔者认为,在打击犯罪、保障国家税收的同时,也应注重对善意受票人合法利益的保障,以维护市场交易的安全与稳定。如果符合善意受票人的构成要件,在税务机关认定其交易是真实合法的并有相应的凭证可以证明其真实性的情况下,其交易的支出应当予以税前扣除,这样的做法才能符合善意取得制度的价值基础和法理本义。

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处理(一)摘自:中国税务报 在日常经济业务往来中,部分纳税人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以及发票专业知识匮乏,可能会有意或者无意地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文将对纳税人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及相关风险进行分析。 从取得发票方的主观态度来看,存在恶意取得和善意取得两种情况。按照税法规定,应分别对其进行处理: (一)恶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出于少纳税款的目的,往往故意作大进项税额,而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常用的方式之一。 恶意取得增值税发票抵扣进项税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34号)的规定,除依照《税收征管法》及有关规定追缴税款外,还要处以偷税数额5倍以下的罚款;进项税金大于销项税金的,应当调减其留抵的进项税额。利用虚开的专用发票进行骗取出口退税的,应当依法追缴税款,处以骗税数额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税务机关依法进行追缴税款等行政处理,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是善意取得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补税?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87)规定,购货方与销售方存在真实的交易,销售方使用的是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专用发票,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方名称、印章、货物数量、金额及税额等全部内容与实际相符,且没有证据表明购货方知道销售方提供的专用发票是以非法手段获得的,对购货方不以偷税或者骗取出口退税论处。但应按有关规定不予抵扣进项税款或者不予出口退税;购货方已经抵扣的进项税款或者取得的出口退税,应依法追缴。 购货方能够重新从销售方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出的合法、有效专用发票的,或者取得手工开出的合法、有效专用发票且取得了销售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已经或者正在依法对销售方虚开专用发票行为进行查处证明的,购货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应依法准予抵扣进项税款或者出口退税。 如有证据表明购货方在进项税款得到抵扣、或者获得出口退税前知道该专用发票是销售方以非法手段获得的,对购货方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3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0]182号)的规定处理。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账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的规定。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账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的规定。

扩展文件; 《会计资料大全》




收到虚开的增值税发票一定要补企业所得税吗视频

相关评论:
  • 13380054893收到一批虚开的发票如何处理?
    容薇弘1、及时补开、换开发票 企业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的,若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应当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补开、换开后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注意,如果发票对应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已经结束,企业应当自被税务机关告知之日起60日内补开...

  • 13380054893虚开6000万增值税发票要补交多少钱
    容薇弘虚开发票,是否需要补税,要看是否造成少缴税款。比如,某纳税人对外虚开发票6000万元,相应的增值税已经申报缴纳,就不需要补税。如果是接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接受虚开发票也属于虚开发票行为),抵扣了进项税额,就需要把相应的进项税额转出,有税款的需要追缴税款并加收滞纳金,还应当对少缴税款处50%...

  • 13380054893收到虚开增值税发票要补所得税么
    容薇弘补所得税,还要补增值税。对方虚开增值税发票,说明该业务不存在,是假的。那么这张发票抵扣的增值税,需要转回缴纳,该发票价款计入了成本费用,也是虚列的,要调增所得税。

  • 13380054893收到虚开增值税发票用补缴所得税吗
    容薇弘收到虚开增值税发票用补缴所得税。案例:对相关账务及凭证资料的检查发现该企业的违法事实:该企业利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造成少缴增值税393179.40元。利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列成本,造成少缴企业所得税418962.23元。

  • 13380054893接受虚开增值税普票如何处罚
    容薇弘1、虚开增值税专票的收票方,如果是善意取得,则只需要补税+滞纳金,没有罚款。2、如果不是善意取得,即:主观故意购买,与虚开方同罪。除补税+滞纳金+罚款外,视情节轻重,根据金额,追究刑事责任。二、接受虚开的增值税发票用于抵扣税款和骗取出口退税的,其罪刑和虚开增值税发票是一样的量刑,根据犯罪...

  • 13380054893收到增值税发票为虚开的,作为接受方要承担什么责任
    容薇弘1、虚开发票的所有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会要求补缴;2、可能会按照抵扣当期纳税申报期后按天计算滞纳金;3、如果能提供税务局认可的资料证明是善意取得,就不会有罚款。如果不能证明是善意取得,一般会罚款,罚款金额和你抵扣的金额呈正比。4、现在可以让对方重开发票给你.同时要他的查处证明。

  • 13380054893收受虚开的增值税发票但已开给别家了,别家要补税吗
    容薇弘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必须缴纳增值税。你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然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别家接受的也是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样是不得抵扣,要补税的。不管是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要知情是虚开的,都属于虚开增...

  • 13380054893收到虚开的增值税发票该如何处理
    容薇弘1、及时补开、换开发票 企业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的,若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应当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补开、换开后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注意,如果发票对应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已经结束,企业应当自被税务机关告知之日起60日内...

  • 13380054893收到虚开的增值税发票该如何处理
    容薇弘到你单位所属的税务机关申请作废该张发票抵扣后退回开票方,要求其作废后重新开具对应购货资料及金额的发票;(3)取得发票时已抵扣已过当月的,自行向你单位所属的税务机关说明取得发票原因,且按补缴虚开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所抵扣的税款,并按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缴纳滞纳金。

  • 13380054893企业涉及到接收的虚开发票,稽查局查到需要去税务局补交税款涉及到增值...
    容薇弘1、及时补开、换开发票 企业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的,若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应当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补开、换开后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注意,如果发票对应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已经结束,企业应当自被税务机关告知之日起60日内...

  • 相关主题精彩

    版权声明:本网站为非赢利性站点,内容来自于网络投稿和网络,若有相关事宜,请联系管理员

    Copyright © 喜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