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去世婆婆去世有一儿一女,生前都是儿子在照顾,请问遗产能有儿子一人继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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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老公公去世,遗产是儿子和儿媳共同继承吗?~

  公公去世,遗产由儿子继承,儿媳没有继承权。
  附:《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1应该先办理对你公公遗产的继承,两套房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你婆婆有权利分得一半,剩下的一半由你婆婆和你老公继承。
2继承办完以后,再由你婆婆写遗嘱所有房产由你父亲继承,最好再做下遗嘱公证,或者直接赠与,将房屋过户到你父亲名下就可以了。

不能,按法律程序来说,是均由其儿女来继承,除非有立遗嘱,想给谁就给谁。(建议去了解一下继承法)
当然不管是在哪个批次中的继承人,符合了以下条件之一的,理应少分或者不能参与遗产分配
(1)继承人自身有能力却不尽到抚养义务的。
(2)通过所有继承人一致商议可以自行决定分配比例的。

从法律的角度上说儿女都有继承的权力。可生前都是儿子在照顾,如果老人有遗言,女儿也不好意思再争什么啦!

这是两人都有继承权的。如果老人都是儿子,发送出去的。可以征求对方的意见。如果两人没有什么矛盾,那都可以由儿子来继承。如果一方放弃可以到公证处去公证。产生法律效益。这样才有以法为准。

法律上讲,女儿也有权利继承。看她要不要争取了。

不能,因为都是同胞弟兄姊妹,父母的遗产应该均分,谁都能继承,除非父母早先立了遗嘱,给谁就由谁继承。不过平时都是儿子照顾得多,在分配的时候应该适当多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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