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谟的不可知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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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休谟的不可知论和康德不可知论的区别。~

在休谟看来,除了感觉之外的一切都是不可靠的,因果律是虚假的,仅仅是人的习惯,是大脑中的主观建构。
在对于康德来说,世界是可知的,但我们的知识仅限于世界的现象,关于世界本身(彼岸),则是不可知的。
对确定知识的探求一直是西方哲学家的目标,但早在公元前5世纪左右,古希腊智者派的著名代表高尔吉亚(约公元前5世纪)就提出了“无物存在;即使有物存在,也不可知;即使有物存在而又可知,也不能把这样的知识传授给别人”的著名命题,可以称得上是欧洲哲学史上最早的怀疑主义者、不可知论者了。公元前3世纪皮浪(约公元前360~前270年)的怀疑主义又提出,对任何事物只能认识它所表现出来的现象而不能知道它的本质、真相。所以,不可知论在西方哲学史上的发展是有历史渊源的,但休谟(1711~1776)与康德(1724~1804)提出的不可知论之所以这么有影响,不只是由于他们建立的完整的理论系统在他们所处时代产生了巨大影响,而且他们建立的理论对他们身后西方哲学的发展具有持久和深远的影响。但两者建立的不可知论又有差异,可以说是继承发展的关系,下面就从三个方面加以阐述。一、二者不可知论产生的背景任何哲学理论的产生都是对时代的反映,既是以自然科学的发展为背景,也是哲学理论本身逻辑发展的结果。

收藏推荐 一般说来,不可知论就是:认为世界是不可知的,人类理性是有限的,在感觉以外是什么也不能知道的一种唯心主义的理论。休模就是西方近代不可知论的主要代表之一。他为什么提出并建立这样一种学说呢?我们又应该如何认识这一理论的历史地位及其作用呢?本文试就此谈几点粗浅的意见,向同志们请教。一、休模的不可知论是针对实体提出来的 有时人们误认为休漠的不可知论,就是指:世界万物一概不可知。这种理解不符合休漠哲学的原意。我认为,他们不可知论是针对“实体”提出来的。也就是说,他所指的不可知系指在感觉以外的“实体”不可知,或称事物的本质、万物的基础、一切事物最终的原因或原则不可知。这是因为在他以前或与其同时,一些唯物主义者认为物质实体是客观存在的,是可知的,另一些唯心主义者或神学家宣称精神实体一一自我、上帝、灵魂是独立存在的,是可知的等等。休漠却认为,不管物质实体或精神实体都不可知。 这一点,在他的著作中讲得很明确,他说:“实体观念是从感觉印象得来的呢?还是从反省印象得来的呢?

休谟的不可知论或者说怀疑论的核心思想可以归结为3个命题:

1、不存在关于外部世界的先验综合真理。

2、我们关于外部世界的任何真实知识归根结底来自于知觉经验。

3、只有经过实验推导的知识才是正确的。

休谟一方面坚持了彻底的经验论立场,排斥用经验之外、其存在的真实性令人怀疑的存在作为知识的根据,把人类知识限定在经验范围之内。

在休谟看来,我们的知识之所以可靠,之所以能够形成,就是我们以能够在我们心中呈现的对象作为认知对象,而那些不能在我们心中向我们呈现的东西,就永远不能成为我们认知的对象。即使是建构知识必须使用的工具——因果关系原则——也是由于我们“感受”到思维或想象中的联系而获得的。

扩展资料:

休谟哲学的价值就在于它以怀疑方法的结论——不可知论,唤醒了人们对形而上学独断论的质疑,唤醒了人们对上帝观念的质疑。休谟还通过对“不可知存在”的界定,把人的知识限定在经验活动范围内,反对传统哲学特别是唯理论哲学无限膨胀人类理智能力的错误观点。

休谟还要求用实验推理的方法研究精神科学领域中的问题,以规范的方式剖析人性问题。休谟并且暗示,对人的道德的解释优于对自然的推理说明。休谟的这些思想,不仅对自然科学的发展有积极的作用,而且对促进德国古典哲学的兴起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不可知论



一.休谟的不可知论的主要内容及其历史地位
休谟是十八世纪英国近代不可知论的主要代表。他继承了贝克莱的主观唯心主义,他认为外在世界是否存在是不可知的,他把世界的一切归结为主观现象或经验,否认心理活动的客观来源和生理基础,提出不可知论。
休谟接受了贝克莱“认为一切知识都以经验为来源,而经验是没有客观内容的。因此,在心灵面前,除了知觉以外,就再也没有任何事物了”的观点。不过,休谟认为贝克莱的观点不够彻底,因为贝克莱一方面断言事物不过是感觉和感觉的集合,感觉之外无事物;但在另一方面,他又肯定了精神实体(例如自我——感觉者)的存在,而精神实体是在感觉以外的。休谟指出,贝克莱在这里是不能自圆其说的。休谟认为既然一切都是感觉,那么,感觉以外的任何东西,无论是物质实体,还是精神实体,都是不能肯定它是否存在的。因为要肯定它的存在,就必须越过感觉、知觉的范围之外。而人是不能越过这个范围的。由此,休谟得出这样结论:世界上存在的只有心理的知觉、感觉,此外是否有真实的存在,那是不可能知道的。休谟的这种观点,我们叫做“不可知论”。
休谟的不可知观点是彻头彻尾的,他不仅怀疑客观实体在物质上的存在;同时也怀疑它在精神上的存在。所以,照他看来,神的本质、特征、能力、作用等,都是我们所不能证明的,我们的心根本就做不到这件事情。
休谟的不可知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关于物质对象和上帝是否存在不可知,他把认识完全局限在经验的范围内,认为人不仅不能感知和证明物质实体的存在,也不能感知和证明精神实体(包括上帝)的存在。康德承认物质的存在,但是又认为刺激人们的感官而引起感觉的物质的本来面貌是不可认识的;作为一切精神现象最完整的统一体的灵魂、作为一切物理现象最完整的统一体的世界和作为最高统一体的上帝,都不是认识的对象,而属于信仰的领域。另一个是关于经验之间因果关系(或普遍必然规律)是否存在不可知。关于物质的存在不可知,这是继承了贝克莱的思想,而后一个不可知是他的创见,它对康德哲学和现代科学哲学产生了巨大影响。休谟认为:我们相信因果关系存在是非理性的,因为归纳得不出普遍必然规律; 现实中我们相信因果关系,比如火使人温暖,水使人清醒,是因为不这样就要吃苦头; 但是从理论上看,我们的理性无论如何也得不出普遍必然因果关系。他写道:“关于原因与结果我们的一切推论无非是由习惯来的;信念与其说是我们天性中思考部分的行为,不如说是感觉部分的行为比较恰当。”
休谟继承了“贝克莱否定洛克世界构成要素中的物质存在”的观点,并进一步阐释自己新的不可知论的观点,他不仅怀疑物质存在、也怀疑上帝存在。不过他不是像贝克莱那样断然否定物质存在,而是说物质存在与否不可知。如果说贝克莱的不可知论是要论证上帝的存在,那么休谟的不可知论则是怀疑经验以外的任何“实在”的,这种彻底的怀疑论,连“上帝”乃至“自我”这样的存在都在怀疑之列。这种彻底的怀疑论,其实正是彻底的经验论;相形之下,过去的经验论都是不彻底的。可以说,休谟才是最早一个“拒斥形而上学”的哲学家。实际上,休谟所提出的下面这个问题,从此成为哲学史上最引人入胜、以至于成为此后哲学发展的一大动力的课题:“我们借什么论证能够证明人心中的知觉是由和它们相似(如果这是可能的)而实际完全差异的一些外物所引起呢?” (休谟 《人类理解研究》 第135页)许多哲学家力图回答它并自以为回答了它,其实这个问题至今仍然是一个问题(关于“实践”是否证明“实在”,也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

休谟的不可知论哲学是一个较为特殊的、独具一格的理论体系,但其中所包含的积极因素及其在人类认识史上的地位并未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 休谟不可知论并没有彻底否定人类认识世界的可能性,只是为人类认识划出了界限。在理性认识中把人类的知识限定在数和量的范围内,在经验范围内则限定在现象之中。[7J而他的不可知论包含着许多合理内核,不同于历史上的绝对不可知论

随便借本哲学史

我要考试,想要些具体观点,是考马元
休谟认为神的本质、特征、能力、作用等,都是我们所不能证明的,我们的心根本就做不到这件事情。

休谟的不可知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关于物质对象和上帝是否存在不可知,另一个是关于经验之间因果关系(或普遍必然规律)是否存在不可知。关于物质的存在不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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