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扶贫办是公务员单位吗,机构改革之后会变成参公单位吗

来自:    更新日期:早些时候
请问2018年机构改革之后,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改革之后,是不是全部都需要公务员,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还有么~

全部都需要公务员,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没有了。
关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分类,请大家也要消除一些模糊认识。
参公管理是解决一些机构中人员管理方式的问题。中央改革文件明确要求,认定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的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
不以人员管理方式,即是否参公管理作为依据。

扩展资料: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
1、清理规范现有事业单位。对未按规定设立或原承担特定任务已完成的,予以撤销。
对布局结构不合理、设置过于分散、工作任务严重不足或职责相同相近的,予以整合。
2、划分现有事业单位类别。在清理规范基础上,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
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
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3、细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
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
参考资料:国务院—事业单位改革

不一定。要视单位具体情况而定。
以下两类可以转成公务员行政编制:
一、单位整体合并到行政机关单位,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其原在编人员可以整体转换为公务员或者参公人员,而不经过考试。
二、调任。由组织部门提拔或者调任的领导干部,随着原职务发生新的变化,在公务员单位或者参公单位任职,在身份、编制符合规定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转换为公务员或者参公人员,同样也不经过考试。
三、招考。
1、公务员招考。公务员或者参公单位编制出现空缺,由单位申请,由上级或者省级组织人事部门通过公开招考,招录的人员实习期满,考核合格,身份自然过渡为公务员或者参公人员。
2、公务员领导岗位招考。公务员或者参公单位领导岗位出现空缺,由组织部门组织招考,符合参考条件的人员,参加并通过考试,最终被任命为该职务领导干部,其身份经组织部门审批后,随之过渡为公务员或者参公人员。

拓展资料:
下列情形人员,虽然为公务员或者参公岗位,占编,但因为不符合《公务员法》某项规定,同样不能过渡为公务员或者参公人员:
1、2007年12底后调入公务员或者参公单位,因其未经过招考,公务员凡进必考,身份出现问题,虽然占编,个人身份也是干部,却不能过渡为公务员或者参公人员。解决办法依然是招考。
2、行政机关或者参公单位的工人身份的一般人员或者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也不能过渡为公务员或者参公人员。
3、行政机关或者参公单位的非在编人员,不能过渡为公务员,除非占编。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机构改革

县级扶贫办不是公务员单位,属于县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之后不会变成参公单位。但是县扶贫办里面也是有公务员岗位的,尤其是领导岗位,都是公务员,下面的办事人员多为事业编制人员。

扶贫是保护贫困户的合法权益,取消贫困负担。政府帮助贫困地区加大人才开发、完善农民工市场。临时工基本待遇,建立发展工农业企业、促进生产摆脱贫困的一种社会工作,对贫困农村实施规划,旨在扶助贫困户或贫困地区发展生产,改变穷困面貌。

拓展资料:县级扶贫办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省、市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方针、政策和规定,研究制定全县配套政策和管理细则。

(二)制定全县精准扶贫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

(三)负责编制秦巴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实施规划;负责编制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评估论证、立项申报、计划下达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统计和监测工作;负责全县扶贫系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各镇(街道办)扶贫开发和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四)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的争取、管理、监督和检查工作。

(五)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整村推进连片开发,做好项目的申报、指导、监督和检查。

(六)负责组织开展全县贫困户的建档立卡、贫困状况的动态监测、统计和扶贫信息化工作;负责做好贫困户生产发展和产业化扶贫项目的组织实施,做好项目的申报、督导和验收工作。

(七)负责做好金融扶贫工作。设立扶贫贴息贷款和互助资金精准扶贫基金担保贷款储备金,组织实施扶贫贴息贷款和扶贫互助资金工作。

(八)负责“雨露计划”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的组织实施,负责实施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项目。

(九)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组织实施。

(十)负责全县社会扶贫工作安排、情况统计、督导检查,组织县级部门单位开展包村扶贫和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负责做好中、省、市部门单位和企业在我县开展定点扶贫、“两联一包”和“千企千村扶助行动”工作的服务与配合。

(十一)配合做好扶贫移民、旅游扶贫工作。协助抓好贫困地区人力资源开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做好劳务输出工作,拓展基地、培训劳务市场。

(十二)承担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参考资料:人民网:对省农业厅省扶贫办等6单位开展专项巡视



扶贫办属民政部门下属单位,是公务员单位,但是里面很多参公职位和部门。
改革之后也不会完全变成参公单位。

是公务员单位~一般不会变

你好,感谢你的回答,但是我听说今年的机构改革之后县级扶贫办要变成参照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将变成参照公务员,是真的吗
每个地方情况不同~没办法确切回答~就算参公~待遇也是不变的


县级扶贫办是公务员单位吗,机构改革之后会变成参公单位吗视频

相关评论:

相关主题精彩

版权声明:本网站为非赢利性站点,内容来自于网络投稿和网络,若有相关事宜,请联系管理员

Copyright © 喜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