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法>中是如何规定关于银承汇票背书中"被背书人"名称填写错误后的处理办法的?请高手们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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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在被背书人名称栏里写错,怎么办?~

银行承兑汇票在被背书人名称栏里写错,应如下更正:
1、划线更正为正确的被背书人名称;
2、由背书单位出具书面说明,说明写错的详细情况,并声明对可能造成的纠纷负责,盖公章及预留银行印章。

扩展资料:
被背书人全称涂改是比较常见的一种票据瑕疵问题。按照《票据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
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汇票权利”。
银行承兑汇票第四手被背书人写错,必然造成与其后手背书人签章的抬背不符,从而形成背书不连续,银行会拒绝贴现、承兑,影响票据权利的实现。
银行承兑汇票以票面收款人为第一背书人,其正确背书方法应采用完全背书形式,由背书人在相应票据背面或粘单之“背书人签章”栏内签章。
银行承兑汇票第四手被背书人全称写错,一般的解决方法是由第四手背书人(即票据出让方,出现错误的“被背书人栏”下的签章背书人)出证明,更正第四被背书人的名称,即把写错的“被背书人”名称一栏用红色笔划线更正,写正确的被背书人名称全称,再加盖章。
当然,最保险的方法还是询问出票银行的具体处理意见。
参考资料:
票据法_百度百科

  填写银行承兑汇票中的被背书人名称:书写工整、清晰、字序一致;如果是常背书的被背书人,公司也可以刻上对方的公司名称章,在填写被背书人名称的时候直接盖章就行。


  银行承兑汇票后面的被背书人,填入的是该张银行承兑汇票将接收的下家。如果是背书给公司,就填下家的公司名称;如果是要自己公司托收,则填入公司开户行名称。
  背书:是一个法律术语,指的是在票据上签名,票据所规定之权利由背书人转让给被背书人。
  通俗来讲,B拿到A的转账支票后,在转账支票的背书栏加盖印鉴,也就是背书,并作“委托收款”(写上委托收款XXXX(开户行)),这样B就对这张支票有了权利,如想转让给C,就不要做“委托收款”由C在B印鉴后的被背书栏签章,C再作“委托收款”,这叫做背书转让。

应该这样操作没错
你公司在错填自己公司名的时候就应该用红笔直线划去错误的名称
然后将正确的乙公司名称写在上方
并在红线左端加盖你们公司的全套印鉴
并附上情况说明,表明由此引起的经济责任由你公司负责
然后才能继续流通下去

你们是那家乙公司吗?

错误的背书用红笔划线,将乙公司的名称写在上方,并在红线左端加盖甲公司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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