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一套房子 房产证上是奶奶的名字 现在爷爷去世了 奶奶要把房子给我 怎么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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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去世,奶奶健在,房产证名字是爷爷,爷爷奶奶是想把房子给孙子的,手续要怎么办?~

您好,关于您这个问题首先该房屋属于爷爷奶奶的夫妻共同财产,爷爷去世后,首先需要看是否留有遗嘱或者遗赠协议。如果都没有,那么就需要看目前还有几个继承人了。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如果上诉条款中,奶奶及其他的第一顺位继承人都愿意放弃继承权利,或者一致同意将自己所应继承的权利给到这个孙子。那么需要所有的合法继承人到公证处表示放弃权利,或者可以将房屋由奶奶一人继承。再由奶奶书写遗赠协议,将自己所有的份额和从爷爷继承过来的全部份额转让给孙子。 在其他继承人都同意的情况下,大家也可以进行人民调解或者到法院提起诉讼,其他人在表示放弃权利,这样也可以将该房屋顺利的转给孙子。 如果有法定继承人不同意,那么就比较麻烦了。首先爷爷名下的房屋有奶奶一半的夫妻共同财产,剩余一半由奶奶及其他法定继承人平均分割。分割完毕后,奶奶可以将自己所有的份额遗赠给孙子。至于其他继承人的份额,可以考虑通过购买的方式进行解决。同样,也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或者诉讼的方式进行处理。

不一定全归你。如果证上没有确定份额比例,那么就是你们三人,每人三分之一产权。而爷爷奶奶去世后,如果没留遗嘱,那么他们手上的那三分之二产权,是要有他们子女来平均继承的。就是你父亲,伯伯叔叔(如果有的话)来平分。理论上,你父亲分到的份额,等他死后就是你的。但叔叔伯伯的,可就跟你无关了

房产证上虽是奶奶的名字,但应该属于爷爷奶奶的共同财产。
爷爷去世后,属于爷爷的一半产权,将按照《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由包括奶奶及其子女在内的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
所以,首先要让其他法定继承人放弃遗产继承,遗产由奶奶一人继承后,她就成为房子的所有权人,然后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
这个需要去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原单位都可以。开具证明你奶奶有几个子女,然后去公证处,让他们放弃继承权,全部归你奶奶所有以后,拿着公证处的文件去房管局才可以给你过户。
最后。。。如果法定继承人不愿意放弃,比如你大姑,你叔叔,你大伯不乐意,但是你奶奶执意要给你,只有一条路,那就是打官司,让你奶奶要回你爷爷这一半的继承权!名正言顺!法院结束,拿着判决书再去给你过户!
祝你好运!

房产证上虽是奶奶的名字,但应该属于爷爷奶奶的共同财产。
爷爷去世后,属于爷爷的一半产权,将按照《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由包括奶奶及其子女(你爸爸和他的兄弟姐妹)在内的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
所以,首先要让其他法定继承人放弃遗产继承,遗产由奶奶一人继承后,她就成为房子的所有权人,然后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
然后才是奶奶把房子给你。

这个你要找一个律师给你写一下,过户的手续,你找一个律师,什么事都可以解决了,这个都是律师的问题。也是遗产继承的问题。

你直接带你奶到房地产局办过户手续即可。

你和你奶奶去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赠与手续,还要去公证处公证,还要交一定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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