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类事业单位参公后 工人身份(有执法证)如何转变?

来自:有友    更新日期:早些时候
参公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改革后参公事业编能转成公务员行政编吗?~

不一定。要视单位具体情况而定。
以下两类可以转成公务员行政编制:
一、单位整体合并到行政机关单位,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其原在编人员可以整体转换为公务员或者参公人员,而不经过考试。
二、调任。由组织部门提拔或者调任的领导干部,随着原职务发生新的变化,在公务员单位或者参公单位任职,在身份、编制符合规定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转换为公务员或者参公人员,同样也不经过考试。
三、招考。
1、公务员招考。公务员或者参公单位编制出现空缺,由单位申请,由上级或者省级组织人事部门通过公开招考,招录的人员实习期满,考核合格,身份自然过渡为公务员或者参公人员。
2、公务员领导岗位招考。公务员或者参公单位领导岗位出现空缺,由组织部门组织招考,符合参考条件的人员,参加并通过考试,最终被任命为该职务领导干部,其身份经组织部门审批后,随之过渡为公务员或者参公人员。

拓展资料:
下列情形人员,虽然为公务员或者参公岗位,占编,但因为不符合《公务员法》某项规定,同样不能过渡为公务员或者参公人员:
1、2007年12底后调入公务员或者参公单位,因其未经过招考,公务员凡进必考,身份出现问题,虽然占编,个人身份也是干部,却不能过渡为公务员或者参公人员。解决办法依然是招考。
2、行政机关或者参公单位的工人身份的一般人员或者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也不能过渡为公务员或者参公人员。
3、行政机关或者参公单位的非在编人员,不能过渡为公务员,除非占编。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机构改革

只要在编制内、都能参公、但身份不能变、干部身份还是干部、工人身份还是工人、如果以前是机关公务员身份、调到这个单位任职、只是保留公务员身份、还是事业编制、只是参照公务员管理、不知道你听懂了吗?

如果你本来就是事业单位编制内的一名人员,那么参照公务员管理后,你的身份随之就变为参公管理的人员。

并且入编时间必须在批准参照公务员管理之前。如果已经符合这些条件,你要是在单位是工勤身份的话,可以通过提高学历和考取职称,转换成行政管理或专业技术人员身份,那样就是干部了。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四章 录用

第二十一条 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

第二十二条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第二十三条 报考公务员,除应当具备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第二十四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五条 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二十六条 录用公务员,应当发布招考公告。招考公告应当载明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资格条件、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其他报考须知事项。招录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如想进入正式编制必须通过公开招聘考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四章 录用
  第二十一条 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
  第二十二条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第二十三条 报考公务员,除应当具备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第二十四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五条 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二十六条 录用公务员,应当发布招考公告。招考公告应当载明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资格条件、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其他报考须知事项。
  招录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
  第二十七条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第二十八条 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分别设置。
  第二十九条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职位要求确定。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第三十条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公示期满,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十一条 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或者采用其他测评办法。
  第三十二条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你理解的有误。如果你本来就是事业单位编制内的一名人员,那么参照公务员管理后,你的身份随之就变为参公管理的人员。你说的70多人的工人身份,是不是你们单位自行聘用的人员,这部分人员是不能参公的,必须是正式在编职工。

工人本不该有执法证。清理了之后会收回。参公不参公跟有没有执法证没关系。会变为协勤或其他工勤的可能性很大。参公指的是参照公务员管理,是干部身份才有的。历史原因造成的执法证滥发的事,不会把工人整成干部的。

单位性质属于参公,人员待遇也会按参公单位发放,不会有干部才可以参公这个说法哦。工人身份的应该还是后勤人员吧,不会直接转干部。 当然,必须是在编人员。

是正式职工!!县编委入了编的,市政府批示的
必须在你们单位的编制本上有你的名字,并且入编时间必须在批准参照公务员管理之前。如果已经符合这些条件,你要是在单位是工勤身份的话,可以通过提高学历和考取职称,转换成行政管理或专业技术人员身份,那样就是干部了。不知这回你懂了吗。

哦 谢谢了 我2年前就入编了!!单位马上要参公了,听说工人身份不能参公 所以了解下
不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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