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真的有丐帮的存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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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真的有丐帮的存在吗~

中国历史上是有丐帮的存在,当然丐帮帮主没有打狗棒,也不懂降龙十八掌,但丐帮势力其实很大,以下是节录内地学者周德钧先生所著《乞丐的历史》
从文献史料上看,宋代确乎有丐帮之活动,在当时的城市中,尤其是通都大邑中,作为丐帮首领与标志的帮主——“团头”之名即已出现,宋元话本及稗记小说中多见“团头”一名,最典型的就是《今古奇观》中“金玉奴棒打薄情郎”一节的记载:南宋初年的杭州城中,有一位世袭了七代的丐帮帮主——“团头金老大”。他管辖著杭州金城的乞丐,收他们的例钱,给众丐的生活相应的照料,“金团头”俨然族长、宗老一般,在乞丐中享有相当的权威,借著众多乞丐的供奉,他挣了个“廒多积粟”、“囊有余钱”的殷实家境,以至“放债使婢”,虽不是城中首富,也是数得著的富家了。
既然有了帮主,当然就有丐帮。故而,丐帮之形成于两宋时期,当无疑义。而社会史的研究进一步表明,丐帮的形成与发展历程与中国古代的秘密会社的发展历程是大体一致的,即它们大都形成于两宋时期,发展于元、明时期,大盛于清代及清末民初之际。

看过武侠小说的人,对“丐帮”这个名目都不陌生。许多人都以为,既然称为“帮”,必然是江湖上生成的帮派,却不知道至少在明清时代,丐帮是受朝廷直接控制的。“丐帮帮主”这样的名目,当然是小说家的创作。在乞丐社会中,统治大小乞丐的头目,统称“丐头”。他们在乞丐世界中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在官绅、商贾、文士们的眼中,按“九儒十丐”的次序排位,丐头即便是个“头儿”,也属于“下九流”中的末流,没人看得起他;但是在乞丐世界中,他可就是皇上,他定下来的规矩,就是金科玉律,他吩咐下来的话,就是金口玉言。谁要是不听,按“帮规家法”处置起来,简直比“国法”还要严酷三分。乞丐们犯了“事儿”,丐头居然也同官府一样坐堂问案,轻则掌嘴打屁股,重则三刀六个洞——给你一把七寸钢刀,让你自己在身上随便哪儿戳三刀,但每刀必须戳穿;更重的还可以割鼻、剟眼、砍手、剁脚直到淹死、吊死、乱石砸死、乱棍打死。这种“帮规家法”,也跟各姓各族的“族法”一样,是受到“王法”保护的。受了刑的人,即便有那胆子告到县衙门去,太爷一听是小乞丐告丐头,这就叫做“以小犯上”,向例是轻则轰下堂去了事,重则打四十大板再枷号三天。至于被处死的乞丐,自从入了丐帮,丁税钱粮全免,连个户籍都没有,乡官、地保才不愿多管这些并无油水可捞的闲事呢! 明朝各府州县的丐头,据说是朱元璋坐了天下以后与各府州县的城隍同时受封的。所不同的是:封为城隍的,都是已经死去的功臣,而被封为丐头的,则都是一些立有战功但又犯有小小过错的活着的下级军士。朱元璋一方面封他们当世袭的“乞丐头儿”,一方面又明文规定:丐头生子,不得读书,生女不得裹脚。——那年月,男子不读书则不得出仕做官,女子不裹脚则不能嫁进绅宦大户人家。因此可以说,这是“皇恩浩荡”,也可以说是“逐出军队、政府”,永世不再录用;既是一种恩惠,也是一种惩罚。 丐头也有“级别”,最低的是乡级,上面还有县级、府级,从上而下,层层统辖。丐头除了受上级团头管辖之外,也受本级地方官诸如知府、知县、乡官的节制。朱元璋分封丐头,很可能只封到省级为止,没有封过“国家一级”的。到了明朝嘉靖年间,奸相严嵩被御史邹应龙等人所参,明世宗朱厚熜革去了他太子太师武英殿大学士的爵位,抄了他的家,杀了他的儿子严世蕃,却念他“专权二十年有功”,赏给他一个银碗、一双金筷,让他去讨饭吃,并封他为“天下总丐头”,总管全国各府州县的大小丐头。但是百姓们对他恨之入骨,他走到哪家门口,谁家也不打发布施,结果饿死在北京银碗胡同。 严嵩死后,因为他是“受过皇封”的天下都丐头,终于被丐帮所承认,奉为“祖师爷”接受大小乞丐们的香火供奉。 这些受过“皇封”的大小丐头,也像帝王公侯一样,是可以世袭罔替,代代相传的。皇帝继位,接的是传国玉玺;丐头继位,接的则是当时为当地众乞丐都认可的一件“信物”,例如一根特殊的打狗棒,或一根老竹根做的旱烟管之类。比如说浙江嘉兴府乌镇的丐头“杭州小黑”他祖传的“信物”就是一根老竹根做的旱烟管。那根旱烟管通体是黄中泛红红中泛黄煞是好看,“杭州小黑”是爱不释手,不知道的人都认为他是个鸦片鬼。 栖留所,一般是当地财东个人出钱或多人合力出钱盖起来的,俗名“讨饭屋”。本意是给过往的流浪汉栖身之用。浙江嘉兴府乌镇栖流所的大门两边,有一副石刻的对联:“只可路过暂栖息;不可长川作住居。”别看名称难听,其实栖留所的规模都不小,至少也有大小七八间房间。这样宽敞的房屋,没人管理可不行,所以通常各地的栖流所就成了丐头们的公廨了。正房中不但住着丐头及其妻儿老小一家,中间的一间厅堂就是丐头的“公廨”,审案、行刑、打屁股,就在这里执行,全所大小乞丐都能看得见。此外还有一个存放各种杂粮的仓库。大小乞丐,则按照男女有别的原则,分住两廊厢房的通铺上。房后还养有猪羊鸡鸭。一个“乡级”栖流所,丐头所能统辖的乞丐大约有二百多名,不过住在栖流所里的,则只有三四十人。其中一部分人每天出去乞付,当天晚上回来,必须交纳“份例”——三五文钱或几两米;一部分人在“家”里养鸡鸭、喂猪羊,由丐头每月发放份例钱,和雇佣的长工差不多;还有一部分人是乞丐王国里的“公差”——乞丐们犯了家规,掌刑的就是他们(相当于执法长老);地面上有了“路倒”或“冻尸”,背到义地去埋掉,然后从地保那里领赏钱的也是他们。当然,丐头家里有什么事情需要跑腿的,也是他们。而那些有家室却没有饭吃的穷人沦为乞丐,则仍可以住在自己家里,不过却得按月交纳“份例”,并绝对服从丐头的管辖,不然,就甭想在地面上张口讨饭! 宋元时代的丐头和乞丐,好像还管地方上死人的入殓。因为这是一宗“肮脏”的职业,一般人不肯干。《水浒传》写武大郎被潘金莲毒死以后,就是丐头何九叔带着乞丐去入殓的。《水浒传》写的是宋代的故事,但是作者是元代末年的人。据此我们可以知道至少在元代是有这样的习俗的。 不了解丐帮内情的人,只以为一个人穷到了不得不讨饭的地步,也算是穷到底了,却不知道这个人类社会的最底层,依旧分成三流九等,依然有尊卑上下之分,而且各有各的行当,各有各的地盘,绝不容许掺和混淆的。 粗分一下,乞丐可以分为职业的和业余的两大类。 初听起来,乞丐还有“业余”,似乎是个笑话,但在丐帮内部,却并不奇怪。 所谓“业余”,指的是那人本来另有职业,因为发生了紧急的或特殊的变故或困难,不得不临时客串一下

中国历史上是有丐帮的存在。丐帮形成于宋朝。宋代的丐帮大体以名都大城、集镇里社为聚集活动中心,他们尚没有形成全国性的组织,多数带有明显的地域性群体特征,元明时期亦大致如此。至于丐帮之大量涌现,并呈现出迅猛发展之势,那是清中后期以至近代的事了

中国历史上是有丐帮的存在,当然丐帮帮主没有打狗棒,也不懂降龙十八掌,但丐帮势力其实很大,以下是节录内地学者周德钧先生所著《乞丐的历史》
  宋代确乎有丐帮之活动,在当时的城市中,尤其是通都大邑中,作为丐帮首领与标志的帮主——“团头”之名即已出现,宋元话本及稗记小说中多见“团头”一名,最典型的就是《今古奇观》中“金玉奴棒打薄情郎”一节的记载:南宋初年的杭州城中,有一位世袭了七代的丐帮帮主——“团头金老大”。他管辖著杭州金城的乞丐,收他们的例钱,给众丐的生活相应的照料,“金团头”俨然族长、宗老一般,在乞丐中享有相当的权威
  既然有了帮主,当然就有丐帮。故而,丐帮之形成于两宋时期,当无疑义。而社会史的研究进一步表明,丐帮的形成与发展历程与中国古代的秘密会社的发展历程是大体一致的,即它们大都形成于两宋时期,发展于元、明时期,大盛于清代及清末民初之际。

中国历史上是有丐帮的存在,当然丐帮帮主没有打狗棒,也不懂降龙十八掌,但丐帮势力其实很大。从文献史料上看,宋代确乎有丐帮之活动,在当时的城市中,尤其是通都大邑中,作为丐帮首领与标志的帮主——“团头”之名即已出现。

有是肯定有的,丐帮只能算是一个团体。现在也有丐帮的,不过是专业乞讨。

有吧,只是每个时代的组织形式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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