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工伤死亡,儿子正在读大学,年满十八周岁,请问还能领取抚恤金吗?如果不能,能够申请低保不?

来自:日常事物办理    更新日期:早些时候
济南市工伤死亡政策孩子十八岁还在读大学怎么办~

1.工伤赔偿的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因工死亡的可以得到大约50-60万的赔偿,父年满60,母年满55的可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直至二老去世,有子女的也可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直至其年满18周岁。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你们当地劳动部门!

应当不再享受抚恤金了

你们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
工伤造成死亡的赔偿项目: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

按照《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劳动部文件)规定,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3、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4、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
具体到本案,儿子年满十八周岁,不能领取抚恤金了。

关于低保,一般是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可向户籍地社区居委会提出享受低保待遇的申请。具体规定请到当地民政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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