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最爱 作文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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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我的最爱》600字~

书,我的最爱

我特别喜欢读书,像杨红缨、沈石溪、秦文君、冰心、梅子涵、鱼在洋……我都是他们的忠实粉丝。“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说得不错,但对于我而言,“书是人类的精神食粮”才算更贴切。
我说起来,还是有一段令人“感慨”的“书史”。
都说“多看书,多识字”真是一点都不错。很小的时候,妈妈就天天和我看《格林童话》、《红楼梦》、《安徒生童话》……中的情节。可我什么《上下五千年》、《红楼梦》只识字,不认情节。因为我觉得那些书太枯燥,没意思。在一年级识字比赛中有三四千字,也许是书看得多,一下就认了两千多个。
长 大后,我也痴迷于读童话、现代小说、故事。我有一个雷打不动的铁习惯---每天晚上看挺长时间的书。爸爸不让我在睡觉前看书,因为我一看就忘了时间,第二天早上要老爸揪我耳朵才爬的起来。为了不让老爸老妈发现,我便和他们打起了“游击战”。他们来了我就把灯迅速关掉,他们走了又把灯打开。可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老爸假装走进房间关了门,可实际上人还在门外。我中了计,老爸走进来责备了我两句,把房间电闸给关了。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他想不到我还有一手:手电筒!为了老爸不在门缝看到灯光,我就躲在被窝里看。躲在里面闷了,就换口气,继续看,连老爸也那我没办法。
书带给我无穷的乐趣,也给我很多的“养分”---像阳光、像雨露,滋润我这棵小树能够更加的茁壮成长!

  家是我的最爱


  远去的飞鸟,永恒的牵挂是故林;漂泊的船儿,始终的惦记是港湾;奔波的旅人,心中千丝万缕、时时惦念的地方,还是家。
  家是一个温馨的字眼,人们听到它就会有一种温暖的感觉涌上心头,可是家又是什么呢?
  家是一家人生活的地方。家庭的幸福要靠每个家庭成员一起创造,一起努力。而我的家是由工作忙碌的爸爸,和蔼可亲的妈妈和活泼好动的我组成的。
  瞧,我那胖胖的爸爸就要回来了。他那圆圆而又慈祥的脸上,总是浮现出一丝笑容,好像永远不会发脾气似的;浓浓的眉毛下面有一双大大的眼睛,炯炯有神;高高的鼻梁上面还架着一副眼睛,反正是怎么看怎么让人觉得亲切。他到家的时候己经不早了,还喝的醉熏熏的,但是他每次都不会忘记过来探望探望我,让我感受的浓浓的父爱。
  中午回到家,就可以看到妈妈在厨房里忙来忙去。看,她那一双如柳叶般的眉毛牢牢刻在了她那椭圆形的脸上,眼睛清澈而明亮,让人感觉到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美好的,没有一点污浊。妈妈不仅要干家务活,还要照顾我。每次在我失败的时候,都给予我以鼓励和信心,让我有勇气面对以后的坎坷。
  我,在爸爸妈妈的关怀下长大了;而爸爸妈妈却因为我苍老了很多。他们对我无微不至的关怀,让我感到无比的幸福,我一定会不辜负他们对我的期望,一定会好好学习报答他们的。
  这就是我的家。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家在心里上的作用就如同起风时添的一件衣服,恰到好处,但有多暖也只有你知道。
  家是彩色的。有绿色,因为家有青春的活力;有红色,因为家有夏天的炽热;有金色,因为家有秋天的丰收有白色,因为家有冬天的恬静;有粉红色,因为家永远充满着爱与期待
  我所体会到的家就是这样,由爱编织的故事,叫人阅读一辈子,回味一辈子,感动一辈子。


  小猫我的最爱
  猫是人们宠爱的小动物,它温驯,活泼,可爱,能捉老鼠,博得主人的欢心。
  我公公家的小猫可爱极了,有一对透亮灵活的大眼睛,黑黑的瞳仁还会变:早晨,像枣核;中午,就成了细线;夜里,却变成两只绿灯泡,圆溜溜的,闪闪发光。小猫的鼻子是三角形的,像感冒一般,鼻子一天到晚都是湿湿的,它的嘴边长着八根胡须,你可别小看这8根胡子,常常一扇一扇的,挺神气,它的胡子非常硬,像钢针一样,能量出洞口的尺寸。
  猫的至爱当然是鱼和瘦肉,倘若扔一个水果或蔬菜之类的给它,它只是嗅一嗅便走开了。猫的脚掌生有肥厚而柔软的肉垫,走路悄然无声,它不但能在平地上疾走如飞,还能沿壁上房,爬树跳墙。
  猫的这些身体结构特征,使它具备了捕鼠的各种优越条件。俗话说"不管白猫黑猫,捉住老鼠才是好猫。"猫是老鼠的天敌,之所以有高强的捕鼠本领。首先是因为有一双特殊的眼睛,瞳孔能随光线的强弱而收缩或放大。在强光下瞳孔缩成一道细缝;黑暗里,眼睛睁得又大又圆,即使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也能清楚地看到东西,再狡猾的老鼠也难逃脱。猫的牙齿尖锐如锥,舌面粗糙,有许多倒刺,一旦逮住老鼠,猫爪抓刺,猫齿撕咬,顷刻之间,作恶多端的老鼠就开肠破肚,血肉狼藉。
  一天,公公家的小猫看见地上有个毛线球,觉得很新奇。于是,它伸出爪子轻拨毛线球,毛线球就滚了起来,小猫越玩越带劲。看小猫那认真的表情,好像在想:“看你往哪里跑,我一定要抓住你!”小猫紧追不舍,最后,毛线球越滚越小,散成了一堆线。小猫怎么想也不明白:为什么毛线球追着追着就没了呢?小猫抖抖爪子,看着一地的毛线,无可奈何地走了。
  今年7月份,我家养了一只可爱的小猫。它是从别人家里领养回来的。
  小猫咪披着一件黑白相间的大衣,它有一双灵敏的耳朵,还有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它脚下有厚厚的肉垫子,走路静悄悄的,老鼠见了都怕它。
  记得,小猫咪刚刚来我们家的时候,它可高兴啦!这里瞧瞧,那里碰碰,可能是因为换了个新家吧!它对我们家的东西好奇极了!刚开始,我不敢摸它,后来我就不怕它了。小猫咪就知道睡觉。到了晚上,我们要吃晚饭了,它就机灵地跑过来,我把没吃过的鱼头给了小猫吃。妈妈就臭骂了我一顿!
  妈妈说:“小猫很脏,又会传染病毒。”妈妈不想养这可爱的小猫。我听了,很难过。
  一天,妈妈打电话问小姨要不要领养这只小猫。小姨说:“我已经有一只小猫了,我还想送给别人呢!”
  这只小猫三个月大,我非常喜欢它。小猫走了之后,我一直在哭!妈妈把小猫送给了一家小店的老板。妈妈没有告诉我那一家小店在哪儿,我想她不告诉我的原因是不想让我把那只小猫拿回来。我以后还要养一只小猫,不能送给人家!


  书,我的最爱


  我特别喜欢读书,像杨红缨、沈石溪、秦文君、冰心、梅子涵、鱼在洋……我都是他们的忠实粉丝。“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说得不错,但对于我而言,“书是人类的精神食粮”才算更贴切。
  我说起来,还是有一段令人“感慨”的“书史”。
  都说“多看书,多识字”真是一点都不错。很小的时候,妈妈就天天和我看《格林童话》、《红楼梦》、《安徒生童话》……中的情节。可我什么《上下五千年》、《红楼梦》只识字,不认情节。因为我觉得那些书太枯燥,没意思。在一年级识字比赛中有三四千字,也许是书看得多,一下就认了两千多个。
  长 大后,我也痴迷于读童话、现代小说、故事。我有一个雷打不动的铁习惯---每天晚上看挺长时间的书。爸爸不让我在睡觉前看书,因为我一看就忘了时间,第二天早上要老爸揪我耳朵才爬的起来。为了不让老爸老妈发现,我便和他们打起了“游击战”。他们来了我就把灯迅速关掉,他们走了又把灯打开。可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老爸假装走进房间关了门,可实际上人还在门外。我中了计,老爸走进来责备了我两句,把房间电闸给关了。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他想不到我还有一手:手电筒!为了老爸不在门缝看到灯光,我就躲在被窝里看。躲在里面闷了,就换口气,继续看,连老爸也那我没办法。
  书带给我无穷的乐趣,也给我很多的“养分”---像阳光、像雨露,滋润我这棵小树能够更加的茁壮成长!

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是书,可以让你更加聪慧;书,可以告诉你课本上没有的东西。读完一本书,就像挖掘出了一片财富。书就像你最最忠诚的朋友,也是一个你的另外一本教科书,书,可以告诉你学习、知识、生活中的启示,书,可以让你知识渊博。我从小到大都在书的海洋里,津津有味地看着书,整个人陶醉在书的情节中。
从小,我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二、三岁的时候我就喜欢依偎在妈妈的怀抱里,听妈妈用她那美妙动听的声音给我讲《丑小鸭》的故事。当听到丑小鸭因为长得丑陋而被小朋友们嫌弃,不跟她玩耍,只有自己孤零零一个人时,心里真不是滋味,为丑小鸭的遭遇而感到伤心,用被子角轻轻地拭去流下的“金豆豆”——眼泪。但当我听到丑小鸭变成美丽的白天鹅,在天空自由飞翔时,我又为它的幸运而感到高兴。
书,在我灰心失望时给我指明道路,我的生活因书香而精彩。
上幼儿园的时候,我也因为读书而快乐。
长大了,上小学了,我开始认字了爸爸妈妈就不给我读书,而要我自己看,自己读,因为我学会了认字,但是,我没有因为这个原因使我从此再也不读书,反而越来越珍惜书,越来越爱读书了。我不是读以前的《幼儿画报》、《丑小鸭》……而是读《三国演义》、《红楼梦》、《西游记》、《十万个为什么(家中的为什么)》等等书籍。
书,给了我一个智慧的大脑。
俗话说得好:书中自有黄金屋,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智慧的源泉,一本好书能够荡涤人们的心灵,让我们乘坐书做的船,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让书香伴随我们成长!“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知识的道路是无止境的,我们通过书了解每一样事物,我们也通过书走到这一步,这都是书的功劳。

落叶,我的最爱
我喜欢樱花的如霞如雾,我喜欢百合的高雅精致。但在这姹紫嫣红之中,我最爱的莫过于落叶了。

叶,只是花的陪衬。很多人都这么说,叶生来就只为衬托花的靓丽容颜。是的。但是,我更认为叶是一位忠诚的护花使者。

叶,随着秋的来临,日益露出消瘦、暗黄、憔悴的容颜,但他仍然整日陪伴在花的左右,不肯离去。冬日的寒风将他从花的腰肢上吹落,他融入了泥土,但仍不忘用自己残破的身躯为花提供仅剩的一点养分,只为花能够生存下去。但与此同时,他也留下了生命的印痕。坚毅地保护花的落叶,颇有几分“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的情思。

一个仍旧寒冷的春天,我在一个僻静的角落里发现了它——一株落满尘埃的野草。我却发现这株植物的几片叶子中间有一根枝杈,枝杈上有一个很小的花苞,被这几片叶子小心地簇拥着,我实在不忍让这些可爱的生命在这严寒之中消逝,便抱回家养了它。

不久,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一缕和煦的春风打在窗棂上,便唤醒了一个鲜活的生命。她粲然地笑着,全然没有顾忌,身旁的绿叶也望着她痴痴地笑着。然而,寒冷的冬天终究还是来了,绿叶纷纷凋零,却将自己的养分供给了花朵。不仅是为了花朵的存活,更是为了证明自己曾经是活着的,为了留下生命的痕迹。

“落红本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这就是落叶的精神。

我最爱的不仅是落叶的精神,更是它用于为自己的生命做印证。

落叶敢于为自己的生命作印证,尽管是那么卑微的生命。那么,人呢?人是否也有这样的勇气。我不知。我只知,我最爱的植物,只有落叶而已。

恍惚间,有一片落叶飘然而落,融入泥土,溘然长逝……两行泪擦过脸颊,口中仍然轻吟:“落红本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我的最爱是家乡的······他怎么怎么样········一大段··········描写一大段··········结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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