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劳动局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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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劳动局投诉电话~

1、当拨打12333遇忙时,为节约你的宝贵时间,请先挂机,稍后再拨。

2、发生劳动争议后,请按照信访程序逐级上访。即:先到所在村劳动服务站进行调解,一般的劳动争议事项很快能在此得到合理解决,请劳动者不要盲目越级上访。对劳动违法案件的举报、投诉,一般先到所在镇街人力资源分局进行处理,由劳动分局根据情况立案处理。对未经基层部门直接到市人力资源局的信访投诉、举报,市人力资源局信访科一般只进行来访登记,并适当引导劳动者到相应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因此,为避免增加市人力资源局12333电话服务热线不必要的运作压力,减少电话线路繁忙,请需要投诉举报的劳动者在拨通12333电话服务热线后,先接入到相应的镇街人力资源分局进行投诉举报。

3、为使用户在拨通12333劳动保障电话服务热线后能够快捷、准确地接入到有关人力资源分局,请记住您所在镇街人力资源分局的代号,以便在拨打服务热线时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输入,减少等待时间。

各镇街人力资源分局服务代码表


石龙分局
02

虎门分局
03
东城分局
04

万江分局
05
南城分局
06

中堂分局
07
望牛墩分局
08

麻涌分局
09
石碣分局
10

高埗分局
11
洪梅分局
12

道滘分局
13
厚街分局
14

沙田分局
15
长安分局
16

寮步分局
17
大岭山分局
18

大朗分局
19
黄江分局
20

樟木头分局
21
凤岗分局
22

塘厦分局
23
谢岗分局
24

清溪分局
25
常平分局
26

桥头分局
27
横沥分局
28

东坑分局
29
企石分局
30

石排分局
31
茶山分局
32

松山湖分局
33
莞城分局
34

◆ 服务时间:

自动服务时间:每天24小时服务。

人工服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30

◆ 拨打方式及程序:

东莞地区及拨打程序

东莞地区直接拨打:12333

其他地区拨打:0769-12333

◆ 收费标准:

○本地网内固定电话用户拨打12333按营业区内“3+1”收费方式收取通话费。

○移动电话按现时收费标准收取。

(所有通讯费用标准由相关通讯部门指定)

现在已经没有劳动局了,东莞这边合并到人力资源局了。
有关劳动就业方面的电话:
1、咨询电话:0769-12345;
2、举报登记电话(举报用人单位未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申报缴费数额):0769-22332203;
3、举报登记电话(举报单位或个人骗取社会保险基金):0769-22388156。

办理材料
1、到我局举报的,填写举报登记表,内容较多的可同时附上有关书面举报材料;
2、举报人身份证明;
3、与违法事实有关的证据材料。
办理流程
1、提交材料。举报人填写举报登记表,提交举报材料。
2、接收指引。举报人确认已提交全部材料且属我局社会保障监察管辖范围的,进行接受登记。不属于我局管辖的,指引举报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当地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3、立案。经审查,举报属于我局社会保障监察管辖范围的,违法事实成立的,依法立案。
4、处理。对举报事项开展调查并依法处理。
5、奖励。对举报人发现单位或个人骗取社会保险基金并向我局提供具体线索,使被骗的社会保险基金及时得以追回的,按规定给予举报人现金奖励。

扩展资料

社会保障监察投诉指南

申请条件
劳动者对东莞市内用人单位未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申报缴费数额,侵犯本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向我局投诉,由我局依法审查受理和查处。
办理材料
1、投诉登记表。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的《投诉(信访)登记表》;内容较多的,可同时附上书面投诉书。《投诉(信访)登记表》应有投诉人本人的签名或盖章。
2、投诉人证明材料。全部投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提供原件核对);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注册登记资料(确实不能提供的,经说明后可不提交)。集体投诉推荐代表的还需要提交推荐人签章的推荐委托文书。
3、相关证据材料。提交必要证据材料以证明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社会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如证明劳动关系和与投诉请求有关的证据材料。
参考资料: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社会保障监察举报指南
参考资料: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社会保障监察投诉指南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原劳动局)电话(0769)22836661,12333。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劳动监察分局电话22618669,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电话22203614。

劳动保障监察举报须知

一、 须提交的资料

1、填写申报登记表,内容较多的,可以附有关书面申报材料;

2、举报人的身份证明(不需要匿名报告);

3、与违法事实有关的证据材料(为了提高查处效率,要求举报人提供尽可能多的证据材料)。

二、程序

1、提交材料。举报人填写报名表,提交材料。

2、接受指导。报案人确认所有材料已提交并在管辖范围内的,应当接受登记。不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责令举报人直接向当地人力资源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立案。经审查,报告属于管辖范围,认定违法事实的,依法立案。

4、处理。查处举报事项,依法处理。

扩展资料:

保障未按时支付工资的职工权益的方法

我们应该收集劳动关系证明、工资欠款证书(如拖欠、考勤和工资支付形式形式发行的雇主),如果没有签署劳动合同,我们可以发行工作证件或证书的入口和出口单位,等。然后我们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维护我们的权利:

1. 协商解决

对劳资双方来说,直接协商劳动争议问题并不是必要的程序。双方可以谈判,也可以不谈判,完全是自愿的。

2. 申请调解

当事人已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办理劳动争议调解手续。调解程序也是当事人自愿选择的。调解协议不可执行。当事人一方后悔的,也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仲裁

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起诉处理争议的,必须办理仲裁手续,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参考资料:东莞人力资源局-东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原劳动局)电话(0769)22836661、12333。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劳动监察支队电话22618669、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电话22203614。  

劳动保障监察举报须知  

1、需提交资料  

(一)填写举报登记表,内容较多的可同时附上有关书面举报材料;  

(二)举报人身份证明(匿名举报不要求提供);  

(三)与违法事实有关的证据材料(为提高查处效率,请举报人尽量提供)。  

2、程序  

(一)提交材料。举报人填写举报登记表,提交举报材料。  

(二)接收指引。举报人确认已提交全部材料且属管辖范围的,进行接受登记。不在管辖范围的,指引举报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当地人力资源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三)立案。经审查,举报属于管辖范围的,违法事实成立的,依法立案。  

(四)处理。对举报事项开展调查并依法处理。  

扩展资料:  

没按时结清离职工资的维权方式

首先是要搜集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拖欠工资证明(如用工单位出具的欠条、考勤表、工资发放表),若未签订劳动合同,可出具工作证或进出单位证件等,然后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维权:  

1、协商解决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纠纷问题直接进行协商,这不是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  

2、申请调解  

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样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仲裁处理  

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如果想提起诉讼打劳动官司,必须经过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参考资料来源: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机关处室、直属单位电话

参考资料来源:东莞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东莞市人力资源局



深圳市劳动局(即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号码: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热线:0755-12333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

邮编:518040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官网为方便公众与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以网站为平台,更好地进行交流,“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面向个人和企事业单位开设各种沟通渠道,如网上咨询投诉通道“回音壁”,“信访信箱”,“局长信箱”,“社保基金监督投诉信箱”;网上访谈互动通道“在线访谈”,“民意征集”,“网上调查”。

扩展资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组建,为电话咨询服务中心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同时也对电话咨询服务系统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部里联合地方从以下几方面推进了电话咨询服务系统的建设和业务开展。

1、依托“劳动保障公共服务业务和信息技术体系关键技术研究及重大应用”科技项目,共同制定包括服务设施、服务用语、业务流程、知识库等方面的标准规范,指导地方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建设。

2、集中开展电话咨询服务的宣传工作,确定统一标识,在社会公众中培养“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问题找12333”的观念和习惯,使12333家喻户晓。

3、逐步建立电话和短信呼入交换平台、部级电话咨询服务知识库,各地共同参与维护和使用,实现标准统一,资源共享,推动各地电话咨询服务中心的互通互联和业务协作。

4、进一步开通短信等服务新渠道,结合地方探索实践情况,研究制定短信服务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的应用,充分发挥短信灵活、快捷的特点,将服务直接送到百姓身边。

5、建立各地电话咨询服务部门的定期交流机制,包括技术交流、培训、观摩等,及时总结各地电话咨询服务中心系统建设和服务方面的经验,通过树立典型带动全国电话咨询服务中心的发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12333

参考资料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联系我们



引用---
参考如下:

深圳市劳动局(全称: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投诉电话:(0755)12333 职业介绍专线投诉电话25942952
地址:深圳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
点击:深圳市劳动局交通地图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访时间和地点
时间:(1)每月双周星期三上午局领导接访。(2)每周星期二、四上午处领导接访
地点:(1)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劳动局一楼信访举报科领导接访室。(2)劳动局二号接待室
电话:82249565

福田区劳动局
投诉电话:(0755)82918291
地址: 福田区福民路123号区委大楼21楼

罗湖区劳动局
投诉电话:(0755)25438399
地址: 文锦中路罗湖区管理中心大厦

南山区劳动局
投诉电话:(0755)26665374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劳动大厦6楼
电话:(0755)26666366
劳动争议仲裁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南山劳动大厦四楼电话:26667278
劳动监察中队
地址:南山劳动大厦四楼电话:26561073
劳动信访室
地址:南山劳动大厦一楼东侧电话:26665374

盐田区人力资源局
投诉电话:(0755)25228431 联系电话:25229193
联系地址:深圳市沙盐路3018号区委大楼

宝安区劳动局
区劳动局: (0755)29990000 宝安区宝城新安三路65号
新安劳动所: 27812854 宝安区宝城29区文汇花园23栋
西乡劳动办: 27796404 宝安区宝城60区宝源路劳动大厦3楼
福永劳动办: 27395912 宝安区福永街道劳动司法大楼1楼
沙井劳动办: 27296011 宝安区沙井街道中心区创新路劳动司法大楼
松岗劳动办: 27716729 宝安区松岗街道燕罗大道山门段3号劳动司法大楼1楼
公明劳动办: 27738774 宝安区公明街道广场路5号
石岩劳动办: 27610966 宝安区石岩街道劳动管理办三楼
龙华劳动办: 27700473 宝安区龙华街道工业西路5号
观澜劳动办: 28021420 宝安区观澜街道观澜大道288号财政大楼二楼
光明劳动所: 27122240 宝安区光明街道办事处西区二办二楼

龙岗区劳动局
投诉电话:(0755)28917172
地址:深圳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29号

平湖街道劳动管理站(劳动仲裁办) 平湖大街528号1-2楼 28846628
龙城街道办事处劳动管理站 龙岗爱联西湖村如意路 电话:84818912
坪山街道办事处劳动管理站 深圳市龙岗区坪山建设路60号
大鹏街道办事处劳动管理站 深圳市龙岗区大鹏街道中山路5号 联系电话:84305208
坪地街道办事处劳动管理站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坪地镇富民路 电话:84094011
坑梓街道办事处劳动管理站 深圳市龙岗区坑梓街道人民路2号
南澳街道办事处劳动管理站 深圳市龙岗区南澳街道海滨路1号 联系电话:84404030
葵涌街道办事处劳动管理站 电话:84207264

保税区管理局
投诉电话:(0755)83590720

大工业区管委会
投诉电话:(0755)84622235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咨询投诉电话:12333。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市人才园。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扩展资料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二) 承担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及其市场的责任,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 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

(四) 负责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统筹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管理权限,综合管理公职人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监督管理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鉴定机构。

(五) 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实施企业职工工时、工休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争议仲裁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六) 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民工管理服务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负责开展区域劳务合作。

(七) 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和随军家属安置,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地址及联系方式

参考资料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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