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车把别人车碰了一下 会不会扣分 已经报警了 还没处理 急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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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晨倒车时,把别人的车给刮了,但是对方车主没在,我就着急去上班了。 这种情况要怎么处理?~

  从和谐社会、文明做人的角度出发,是要处理的,最合理、文明的做法是:
  1、蹭到对方车后,选择报警,告之交警部门事故情况,主动承担责任;
  2、或在对方车上先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和致歉便条(一般是放在该车前档玻璃,压在雨刮器下,易看见为宜),等方便的时候联系对方协商处理;
  3、或第一时间致电小区的物业管理部门,告之情况,等对方回来后协商处理。
  与人方便,自己方便。

这样来看你是理赔不了的,即使你们双方都出面解释或者证明都没用,你们已经不符合保险公司理赔条件报警或者报案这条。不过还好这种小碰擦你即使走保险也不实在,你全责的话又保险公司是打折扣的,建议你还是和对方私了。他的车你帮他修了,你自己的车随便找个地方轻轻撞一下走保险全赔的

倒车把别人车碰伤导致的交通事故,在没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情况下属于单纯事故,是不扣分的。只有在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情况下才会处以罚款、扣分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倒车时碰到别人的车,这时候应该立刻下车查看情况 1、如果双方车辆受伤情况很轻微,一时联系不到车主,可以把自己联系方式留在被撞车上,等对方联系自己 2、如果车辆受伤有点严重,建议先拨打报警中国,让交警到现场,交警会通知对方车主过来的,然后决定走保险的话,那么就向保险公司报案,请保险公司定损 3、千万不要看到现场没人就心存侥幸心理,把车开走,要知道现在很多地方都有监控的,一旦对方通过监控查到,就是属于肇事逃逸,保险不予理赔不说,还得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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