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18 日河南新财富集团犯罪事实已初步查明,储户的存款该向谁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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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月河南新财富集团犯罪事实已初步查明,涉事人员都将面临哪些处罚?~

近日,根据河南两部门的回应,新财富集团操控村镇银行交易系统犯罪事实已经初步查明,等待他们的将会是法律的制裁。其实新财富集团早在2011年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以村镇银行为犯罪工具,实施了长达11年之久的犯罪活动。这个消息听上去有点天方夜谭,就像在看电影一样,但这是真实存在的,并且电影都不敢这么写。根据河南银保监局,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有关的负责人表示,各级金融管理部门将会密切配合公安部门的调查。这一个消息也明确的向我们展示了对犯罪事实的不可饶恕,一定会尽全力的将他们犯罪的事实给挖出来,给他们以最大量刑的处罚才能够杀鸡儆猴,告诫那些正在实施犯罪的人停止手上的工作,并自首取得宽大处理。那么新财富集团犯罪事实已经初步查明,涉事人员会面临哪些处罚呢?我们就一起来探讨一下这个话题。首先就是实际控制人吕某,由于他是这家公司的法人,所以他将承担最大的刑事责任。吕某利用村镇银行线上交易系统,新财富集团控制和利用,这个犯罪事实行为是非常恶劣的。那么吕某面对的将会是怎样的处罚呢?首先将会是依法查封公司,并且扣押和冻结公司的所有涉案资金和财产,然后追究刑事责任。金融案件一般都是根据金额的大小来定罪,金融犯罪又是指发生在金融活动的过程当中,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将会依法对这种行为进行处罚。金融犯罪的定义特别广,而吕某就是典型的金融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第192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处2万元以上20万以下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将会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处5~50元不等的罚金。就我个人的分析而言,吕某的犯罪情节还比较严重,可能会面临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且他个人的全部涉案财产将全部充公,这就比罚款来的更加的解气了。而新财富集团还有一项操作,那就是赋红码,在这件事情发生过后,人们都纷纷想要取出自己的资金,但是人未到,码先红,让不少的人觉得他这种操作简直就是无法无天,他哪里来这么大的权力呢?或许这一项犯罪事实也会加重他的牢狱之灾。

早在今年的4月19号,许昌市公安局就依法对河南新财富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涉嫌重大犯罪为由立案侦查,其实这些重大的犯罪集团被侦查是一件天大的好事,他能够净化整个市场,让乱象不再存在。有眼尖的人发现,过去的两个月当中,众多的储户奔走在追回存款的路上,并被莫名其妙的付红码,这一事件直接让全国的人民非常愤怒,人未到,码先红,这个责任谁来负得起。这些事件更是让全国的人民都表示不可思议,居然还能够人为的操控健康码的颜色。让人没想到的是,早在2011年的时候,河南新财富集团就开始了犯罪活动,并且是利用村镇银行进行犯罪,真的是胆大包天,截止目前已经持续了11年的时间。目前这件案子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公安机关抓获一批犯罪嫌疑人,依法处置了一些财产。而这批人中,我们得知了一个非常关键的消息,那就是实控人吕某已经被抓获。这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消息,吕某的真实姓名叫吕奕,他的老家是河南南阳的,他为什么能够掀起一场舆论风波?又为什么能够把人们的健康码变成红色?原来经过相关的数据显示,吕奕在几年前的圈子里面非常出名,只不过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消息当中,我们却并没有发现名为吕奕的人。其实这一点还不是关键,关键的是当时他们在银行的业务里面,只要他们有参与,别的对手都会退出。

此次被立案侦查也证明了他们犯罪的事实,在中国是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的,我实在是不敢想象,一个这么大的集团会竟然在国内犯罪活动开展了11年之久都没有被发现,实在是不得不佩服他们的胆量。

这年头新闻看得多了,再稀奇的事也就不以为然了,万万没想到,老百姓正常的把钱存到银行,眼一睁一闭,钱没了!

好在这个事情暂时还有人管了,官方有了回应。

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针对近期个别村镇银行线上服务渠道关闭问题,河南银保监局、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有关负责人6月18日表示,各级金融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禹州新民生等村镇银行线上交易系统被河南新财富集团操控和利用的犯罪事实已初步查明,相关资金情况正在排查。

许昌警方:现初步查明,2011年以来,以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吕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涉嫌利用村镇银行实施系列严重犯罪。

虽然目前这件事有了进展,算是一个初步交代,但我想储户们最关心的不是抓了谁,也不是谁会被判多长刑期,老百姓们最关心的应该还是自己的钱,到底该向谁追讨?这就要看事情具体是什么情况了。

1、要是这个钱和银行存在明确或者其他关系,比如储户的钱进入银行后,但被吕某等盗窃、诈骗、侵吞,那肯定要银行承担责任,银行要负责把钱还给储户。再比如钱没有进入银行,但交给储户的存单上有银行切实的印章,或有银行的委托手续,让机构或个人代表银行吸纳存款,这样的话,银行也要承担责任

2、要是钱自始至终没有入到银行账号,而且储户存单上的银行印章也是假的,银行也没出具任何委托手续,那储户的钱,只能由被告人负责偿还,公安机关追回钱款后,按比例偿还。

关于银行方面,有人会问,如果银行还不起怎么办?比如银行有1亿元资金,但欠储户10亿元,这也要分情况。

1、看有没有机构接盘,如果有银行或机构愿意接手债务,那老百姓的钱一分不会少。

2、退一步就是没有被接盘,此时保险机构对50万元以下存款承担支付责任,余数按比例偿还。比如银行有5亿元资金,欠储户50亿元,保险承担25亿元,剩下的25亿元按10%比例支付给储户。

不过目前来看,几个涉事村镇银行线下存取款是正常开展的,不受影响,所以大家不用担心。

至于从被告人方面来讲,大家注意到没,警方通告中有一个词叫:追赃挽损

什么意思呢?我的理解是储户被侵占的钱被定义为赃款了,可是赃款是没有兜底的,只有靠追赃挽回,最后是追多少算多少,因为赃款不是存款。剩下的只能靠储户自己扛了。

储户把钱存到银行,银行发财了还是被骗了,和储户没任何关系,该支付的就要支付,大家认为呢?最后提醒大家一句:如果可能的话,尽量把钱存到大银行,钱多的话不要存到一家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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