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去世了,留下的房子怎么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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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去世了,留下的房子怎么继承~

要儿媳满足一定条件,满足的就可以继承,不满足的就不可以继承。
一般而言,如果公公婆婆去世前留下遗嘱的,按照遗嘱进行继承,遗嘱写明房产由儿媳继承的,儿媳就有权继承房产。
如果公公婆婆去世前没有留下遗嘱的,则按照第一顺位继承人均分的方式继承。此时,儿媳必须满足“丧偶”、“对公公婆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这两点,符合的,她就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与其他第一顺位继承人一起均分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儿媳不属于直系亲属,没有法定的继承权。如有证据证明分家时房产由你老公继承,根据遗嘱的约定房产应当归你老公。如果公公婆婆去世前留下遗嘱的,按照遗嘱进行继承,遗嘱写明房产由儿媳继承的,儿媳就有权继承房产。
如果公公婆婆去世前没有留下遗嘱的,则按照第一顺位继承人均分的方式继承。儿媳必须满足“丧偶”、“对公公婆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这两点符合。就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与其他第一顺位继承人一起均分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遗产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如果您的公公去世了,留下的房产应该由妻子进行继承,如果妻子也去世了,由所有子女共同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以老人的遗嘱或家人协商结果指定一名子女继承房产,并办理手续。供参考。

首先要看房子的性质
如果是公租房,那么是不可以 继承的
如果是个人所有的产权房才可以继承。
然后还要看该房作为遗产的部分
比如,如果是夫妻共同共有那么只有其中的一半是遗产。
至于继承的顺序。
首先要看有没有遗嘱,如果有遗嘱按遗嘱进行。
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进行也就是去世的老人的配偶和他的子女理论均分。

这种留下的房子的话,一般第一继承人是他的儿子和他的儿媳妇还有他的老婆,其次才是其他的亲属。

公公去世了,他留下的房子,要么是按照他的遗言或者说遗嘱来分配,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就是按法定的继承顺序来继承。

你公公去世以后留下的房产,应当按照继承法规定的先后顺序,先由婆婆及直系亲属,然后其他人的顺序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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