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游戏利大于弊辩论总结陈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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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辩论赛<网络游戏利大于弊>四辩总结陈词怎么说~

在崇尚自由与个性的网络时空里,对网络游戏不应该也不可能做到令行禁止。放弃偏见,将其融进网络教育中来也许是个明智的选择。“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如上文所述,玩游戏本身就是一个学习过程,一个由好奇心驱动的探索过程,一个高度互动的交流过程,而这些不正是我们的教育苦心孤诣所追求的吗?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围追堵截注定是违背人性和网络精神的,熟视无睹也是一种浪费,而容纳、引导、利用才是根本所在。
此外,导致今日有些人对网络游戏的偏见和我们的教育也不无关系。中国的教育早已进行了改革,但如今怎样,到处都在讲“素质教育”,而结果呢?教育没有前进,教育恢复了本来面目,也给家长、青少年带来了新的压力,学生对学习不是感到快乐!而是感到苦闷、厌倦,没有理想、没有追求,而在此时网络游戏又闯进了他们的生活,教育的危机产生了。这一切不能完全归咎于网络游戏,也不能怪青少年,这和中国的教育没有得到有效的改革不无关系。

网络游戏利大于弊

网络游戏利大于弊

我自己本身也是一个网络的玩家或者支持者,所以,我认为网络游戏还是利大于弊的。

第一,网络的飞速发展中,网络游戏不能没有巨大的功劳,这种功劳将直接体现在网络游戏运营公司的财务赢利比例上。

第二,网络游戏告诉了人们,上网的生活和内容并不仅仅局限于聊天交友和查看资料方面,除了这些人们还可以玩玩游戏,轻松娱乐一下。

第三,网络游戏和其他游戏一样,也能给参与游戏者有一种竞争进步的心态,这种心态在原来的非网络游戏的电脑游戏中主要是超越自我,有了网络的连接之后,更能在高手如林中展现自我。

第四,当然要说明的是,这些网络游戏或者说我们所讨论的网络游戏是合法的游戏。

第五,人们似乎对网络游戏有一些误解,这些误解主要是指人们对游戏本身的迷恋,而影响了人们的工作、生活、甚至是身体健康。但是,人们对游戏的迷恋并不仅仅局限于网络游戏,除了网络游戏以外,我相信人们还对其他的游戏一样迷恋。这就好象是一个棋迷迷恋下棋,一个票友迷恋精彩的戏剧一样的道理。同样,并不是所有的网络游戏都是有害的,实际上大多数游戏本身都是无害的,如果有害的话,国家早已经明令禁止了。

除了以上这些,我们还要面对人与游戏之间的关系。

游戏的诞生是出于对人们对游戏市场的需求,这个时候游戏本身就是一个产品,就好象任何一个人们所需求的产品本身一样有着诞生和存在的价值。同样,并不是所有的产品都适合于每一个人,游戏本身也是这样。当有一些东西不适合你的时候并不代表不适合别人。人类的喜好是多种多样的,难道喜欢所喜欢的合法的商品也不应该吗?我想肯定不是吧。所以说,网络游戏的诞生和存在是根据市场或人类的需求而来,也就是说网络游戏本身是没有错的。

关于价值,可以肯定的说,网络游戏所产生的直接价值并不低于其他游戏。这一点从上海盛大公司的老板陈天桥几乎一夜之间拥有亿万身价中看的出来。那么,同样从这些网络游戏的热衷者和支持者中也自然能看的出网络游戏是满足人们的需求的。这些也是价值的体现。

关于网络游戏的定义。到底什么才是网络游戏呢?网络游戏的定义就是可以在网络上玩的游戏。比如棋牌游戏。现实世界中也有棋牌游戏,网络也有,其规则和玩法完全的一样,难道说在现实世界玩的棋牌就是好游戏,在网络里玩的就不是好游戏?或者说在现实中玩的棋牌游戏就利大于弊,而在网络中玩的棋牌游戏就弊大于利吗?这种解释实在说不过去吧?类似的例子更是举不胜举。

更多的人,都会把目光聚集在未成年人身上,同时认为这也是对网络游戏弊端最大的体现。我认为,这种武断的结论并不恰当。未成年人的确是受到法律的保护,国家也为此出台了一些相关法律法规用来限制未成年人玩网络游戏。同样的逻辑,人们是否也在现实生活中去组织这些未成年人去玩一些合法的游戏呢?比如棋牌等其他智力游戏。所以,人们只是误解了法律是保护这些未成年人不要受到非法的网络游戏的影响,而不是去阻止这些未成年人参与合法的网络游戏。

还有值得说明一点的是,有一些自我控制能力比较差的人,在参与网络游戏的时候可能会因此影响工作、生活和健康。但是,这些问题的本身是人的问题,而不是游戏的问题。如果人们一定要把这些问题归咎于游戏的话,那么是不是所有的人都是这样的呢?如果所有人都因此这样的话,人们为什么还要玩网络游戏呢?同样的道理,这些自我控制能力比较差的人是不是在玩非网络游戏的游戏的时候就能控制的很好呢?如果不是的话,又怎么解释呢?一个在玩现实的棋牌中因为种种原因参与了赌博,那么是不是也因此认定是棋牌的错呢?如果这样的话,那么国家就应该明令禁止人们参与棋牌等游戏了。

另外,再举一个小小的例子,特别是在网络游戏中玩棋牌游戏,打完一次牌之后,网络会自动洗牌,自动发牌,真的是很方便。

在玩现实棋牌的时候经常会出现三缺一等缺少牌友的时候,到网络里就不会出现这种事情了。

最后总结一下:合法的网络游戏是应人们对游戏本身的需求而诞生。在游戏诞生后和人们的参与后,造就了巨大的财富价值。同时,人们在参与网络游戏后,既满足了自身休闲娱乐的需求,又满足了比赛以及心理荣誉满足,而且还能给人们带来极大的方便。我实在想不出什么理由说明网络游戏弊大于利。
参考资料:中国校园文化网论坛

正方一辩:谢谢主席!各位老师、同学、对方辩友,大家好! 人类将步入信息时代,网络越来越强烈地介入我们的生活,越来越贴近我们小学生。小学生上网到底是利大还是弊大呢?我方坚信:小学生上网利大于弊。我将从3个方面来阐述我方观点:
1.必要性。这是一个知识经济的时代,信息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膨胀和爆炸,未来的世界是网络的世界,要让我国在这个信息世界中跟上时代的步伐,作为21世纪主力军的我们,必然要能更快地适应这个高科技的社会,要具有从外界迅速、及时获取有效科学信息的能力,具有传播科学信息的能力,这就是科学素质。而因特网恰恰适应了这个要求。邓小平同志不是说:"计算机要从娃娃抓起"。
2.实用性。网络世界资源共享,它就像一个聚宝盆,一座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富金山",谁勤于在这座金山上耕耘劳动,谁就会有所得。你可以从中最快地查找学习资料,可以学会更多课堂外的知识,并灵活地运用课内知识,促进思维的发展,培养中学生的创造力。上网还可以超越时空和经济的制约,在网上接受名校的教育,有什么问题,你也尽可以随时通过E-mail请求老师的指导。而且互联网上的交互式学习、丰富的三维图形展示、语言解说等多媒体内容,使得学习变得轻松、有趣,这是任何教科书都不可能具备的。
3.现实性。为了快速推进教育信息化,我校建立因特网教室,并设立了学校网站,普及计算机因特网知识,推动小学生家庭上网,实现远程教育与知识共享为小学生提供免费的网上课内外辅导培养小学生学习和应用信息、技术的兴趣与意识,培养学生获取、分析、处理信息的能力。21世纪将是计算机网络时代,今日的莘莘学子将担任未来社会的栋梁。了解和掌握计算机网络知识,就是闯荡未来信息时代的最强有力的武器。让我们相信,我们今天所付出的一点一滴的努力,终将会聚沙汇塔,终将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所以,我再一次陈述我方观点:小学生上网利大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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