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分时电价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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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实行的是包含“阶梯电价、峰谷电价”以及丰水期居民生活用电电能替代价格的分时计价电费制度,适用于居民一户一表用户。具体计价标准如下:
一、平峰和高峰时段(07:00-23:00)
1. 第一档次(峰平谷总读数180千瓦时以内),电价为0.5224元/千瓦时。
2. 第二档次(峰平谷总读数181-280千瓦时),丰水期(6月-10月)电价为0.4724元/千瓦时,枯水期(11月-次年5月)电价为0.6224元/千瓦时。
3. 第三档次(峰平谷总读数281千瓦时及以上),丰水期(6月-10月)电价为0.6224元/千瓦时,枯水期(11月-次年5月)电价为0.8224元/千瓦时。
二、低谷时段(23:00-07:00)
1. 第一档次(峰平谷总读数180千瓦时以内),丰水期(6月-10月)电价为0.175元/千瓦时,枯水期(11月-次年5月)电价为0.2535元/千瓦时。
2. 第二档次(峰平谷总读数181-280千瓦时),丰水期(6月-10月)电价为0.275元/千瓦时,枯水期(11月-次年5月)电价为0.3535元/千瓦时。
3. 第三档次(峰平谷总读数281千瓦时及以上),丰水期(6月-10月)电价为0.375元/千瓦时,枯水期(11月-次年5月)电价为0.4535元/千瓦时。
电价分时段收费标准并非全国统一,各省市发改委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制定。例如,城市电费通常高于农村,而贫困边远地区电费可能低于经济发达的农村。
其他城市的电价分时段收费标准示例:
1. 江西:平段电价执行现行销售电价,高峰时段电价上浮60%,尖峰时段电价在高峰时段基础上上浮20%,低谷时段电价下浮60%。
2. 北京:峰时为早上8时到晚上10时,电价不变,第二档电量240-400度之间电价为0.5元,超过400度部分电价在原电价基础上加0.6元。
3. 河南:年用电量2160千瓦时及以下执行现行电价0.56元/千瓦时,2160-3120千瓦时部分电价加收5分钱至0.61元/千瓦时,超过3120千瓦时部分电价多收3角钱。
根据《电力法》第四十一条,销售电价分为分类电价和分时电价,确保同一电网内同一电压等级、同一用电类别执行相同电价标准。分类电价是根据用户用电性质和特征实行差别电价,而分时电价是根据发电季节、用电负荷高峰低谷实行差别电价。


四川分时电价执行标准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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