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 婚前父母首付写父母自己名字的房产,有手写赠与协议,但未去公证处公证,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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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男方买的房子,写的父母名,这个房子要还完贷款才能过户,可以去公证处公证,这房子还完贷款之后有~

男方父母名字,是父母财产
除非父母愿意赠予你,还完贷款可以做赠予公证,然后办理过户,你才有所有权

《物权法》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效,赠与合同时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您好!房产赠与以物权变更登记为交付,赠与物在交付前赠与人可以反悔。即您父母现在如果不同意继续把房产赠与您,他们可以反悔,房产仍然为您父母的财产。

写父母名字的属于父母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后这部分房产不参与分割

婚前有写过增与协议,格式是找律师要的,然后父母两人以及夫妻两人四方均有签字确认,均有存档,只是未来及去公证处做公证,这种情况呢?不是遗书都有效力吗?协议不行吗?非律师勿扰
协议是有效的,但是物权未转移,首先要办的是将房产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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