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法理学法律位阶与冲突解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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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各项价值发生冲突时应该如何解决,遵循什么原则~

解决法的价值冲突的原则主要有:
第一,价值位阶原则。这是指在不同位阶的法的价值发生冲突时,在先的价值优于在后的价值。一般而言,自由代表了人的最本质的人性需要,它是法的价值的顶端。
正义是自由的价值外化,它成为自由之下制约其他价值的法律标准。而秩序则表现为实现自由、正义的社会状态,必须接受自由、正义标准的约束。
因而,在以上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可以按照位阶顺序来予以确定何者应优先适用
第二,个案平衡原则。这是指在处于同一位阶上的法的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必须综合考虑主体之间的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以使得个案的解决能够适当兼顾双方的利益。
第三,比例原则。它就是指“为保护某种较为优越的法价值须侵及一种法益时,不得逾越此目的所必要的程度”。

扩展资料:
法的价值分类包括:秩序、自由、正义。
法的价值冲突的三个层面:
(1)个体之间法律所承认的价值发生冲突:行使个人自由可能导致他人利益的损失
(2)共同体之间价值发生冲突:国际人权与一国人权之间可能出现的冲突
(3)个体与共同体之间的价值冲突。如个人自由与社会秩序的冲突。
冲突解决方法:
(1)价值位阶原则
不同位阶的价值发生冲突时,在先的价值优于在后的价值,即各种不同价值之间存在主次关系
具体而言:自由>正义>秩序. 自然法学派,正义优先 分析法学派,秩序优先
(2)个案平衡原则
处于同一位阶上的法的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必须综合考虑主体之间的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以使得个案的解决能够适当兼顾双方的利益。如民法中承担法律责任中的公平责任原则。简单的讲就是:兼顾各方利益。
(3)比例原则
比例原则包括三个下位原则:
①适合性原则:限制人民权利之措施必须能够达到所预期的目的,又称“适当性原则”。(手段适合目的)
②必要性原则:在适合达到目的的多种手段中,应该选择对人民权利侵害最小的手段,又称“最小侵害原则”。
③狭义比例原则:对于人民权利之侵害程度与所达到的目的之间,必须处于一种合理且适度的关系,这项原则主要着重于权衡“受限制的法益”和“受保护的法益”之轻重,以达到利益之间的和谐,又称合理性原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的价值

A、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C、根据各种不同的法律规范冲突,分别由全国人大或国务院等有关机关裁决。
D、全部由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法律规范冲突解决机制遵循的原则是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根据各种不同的法律规范冲突,分别由全国人大或国务院等有关机关裁决、全部由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不同的法律规范同时适用于同一特定法律关系,这是法律规范冲突的事实要件。

扩展资料:
冲突规范并不直接规定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能直接构成当事人作为或不作为的准则,因而对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仅起间接调整的作用。由于冲突规范是一种法律适用规范,它仅指明某一种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应如何适用法律,因而有别于能直接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实体规范。就其调整作用来说,它必须与经过它援引的某一特定国家的实体规范(准据法)合起来,才能发挥法律规范调整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作用,因而只是间接调整的作用。

法律位阶。①宪法地位最高。②其次为法律,但是当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对法律进行变通,经过批准以后,在该民族自治地方,适用变通以后的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另外,经济特区的人大和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制定的法规,对法律进行变通以后,在该经济特区适用授权法规,而不适用法律。③第三是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但是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在自己的范围内生效,而在一个行政区域内,省政府规章比市政府规章的效力要高。④地方性法规与规章之间的效力问题没有规定。 冲突解决原则。规范、规章与法律发生冲突,其解决原则为:①如果能够分出谁的效力高谁的效力低,则适用位阶高的,而不适用位阶低的,即上位法优于下位法。②当冲突双方为同一位阶时,则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但是当新法为一般法而旧法为特别法时,如果冲突双方均为法律,则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来决定适用哪个法律;如果双方为各个机关所制定的规范,则由各个机关来决定。③如果是地方性法规和国务院的规章之间发生冲突,则由国务院进行裁决,如果国务院裁决适用地方性法规,则国务院裁决有效;而如果国务院认为应该适用部委规章的,则国务院需要将其交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来裁决。④规章和规章之间发生冲突,国务院直接裁决。

  法的价值冲突解决原则——三大基本原则

  1.价值位阶是指不同位阶的价值冲突,在先价值优于在后价值。一般而言,自由>正义>秩序
  
  2.个案平衡是指同一位阶的价值冲突,综合考虑主体间的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使得个案的解决能够适当兼顾各方利益。
  
  3.比例原则是指为保护某种较为优越的法价值须侵及另一种利益时,不得逾越恰当的程度。主要体现为“紧急避险不得超过必要限度、合理补偿”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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