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流浪宠物救助站的认养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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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流浪宠物救助站的领养须知~

(1)领养前,领养家庭必须认真考虑清楚是否有能力和条件领养狗,和负责任一生。(2)领养者需提前和负责人小帆预约,周日到基地办理领养手续。领养者必须提供家庭住址, 暂时居住地,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以便回访和让救助站知道狗的生活状况。(3)公母狗必须绝育。没有绝育的请绝育,绝育的请交纳绝育成本50元。小狗需交绝育押金50元,等2个月后凭费用单免费绝育。 这项收费是为了控制流浪狗的数量和杜绝无谓繁殖。(4) 领养狗后,请主人配合救助站的工作,定期将领养的狗的相片等发到指定邮箱或者自己登陆救助站论坛,发贴告之狗狗近况(附狗近照),权当回访。(5)当负责回访义工回访狗狗时,请给予尽可能的方便,谢谢!(6)当实在在无能力养下去的时候,请将狗狗送回站里,决不允许没有经过救助站同意私自将领养的狗狗转让给其他人。当然,可以推荐给救助站身边潜在好的领养家庭。

领是可以领 天下没有免费的东西 基本上要你去公安办狗证 这些 都是公安收的狗 没有办法 出此招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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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养又可以称为认养。认养是关心救助站救助事业的人对基地一种资助方式,采取完全自愿参加的原则,一方面帮助救助站承担一部分养犬费用,改善花山基地范围内的小动物生存条件。另一方面通过认养人经常与狗的密切接触,帮助它们适应人类生活,做好领养准备。具体认养规则如下:
(1)认养费为每只狗每月50元,全年600元,全部用于购买狗的食物(用肉做饭,喂狗粮拌饭)。可分季度付款,也可一次付清。
(2)认养费缴纳方式:
a.汇款到救助站帐号,并给认养负责人提供汇款凭证。
b.直接交款给认养负责人。由认养负责人给认养人提供救助站收据。
(3)一只狗可以重复认养一次。
(4)凡被认养的狗狗,在论坛都要记载更新,写上认养人的名字和认养时间,救助站定期给主人提供狗的照片,通报狗的情况。
(5)除认养费之外,没有其他费用。自己认养的狗,如果发生意外,或者生病,等,这些额外的费用,捐助与否属于认养人自愿行为。不做硬性规定。
(6)个人能力不一样,捐款、捐物固然是好,但献爱心、积极参加基地的劳动,一样伟大。
(7)对于次年的认养,救助站不做强求。有能力的可以继续认养,不再继续认养的,救助站并不责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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