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司机开车撞人,是否涉嫌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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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湖南宝马女司机撞人后拖行一事引发关注。肖某某驾车与谢某相撞,谢某衣裤被卡入轿车左前角。肖某某驾车逃离现场,致使谢某被车辆拖行,后被执勤交警截停。执勤交警随即迅速控制肖某某,将谢某立即送医救治,经鉴定,肖某某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犯罪嫌疑人肖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撞人拖行事件司机,是否涉嫌故意杀人罪?
如果说肖某某是在明知谢某被卡在了车下的情况下,还继续拖着她前行的话,那就可以认定她具有杀人的主观故意;因为把一个人卡在车下拖行一公里的距离是完全有可能导致其死亡的,所以这种情况下肖某某就将涉嫌故意杀人罪。反之如果她不知道谢某被卡在车下的话,则她就不会构成此罪。
根据交通肇事罪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醉驾导致交通事故,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就将构成交通肇事罪。本案中肖某某不但涉嫌交通肇事罪了,而且还构成了肇事逃逸,而根据《刑法》规定,构成肇事逃逸的是要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如果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则要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目前看来肖某某的逃逸行为并没有导致谢某死亡,所以她如果最终被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话,则会被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什么情况下会构成交通肇事罪?
对于交通肇事罪,当交通事故达到什么程度才会构成呢?
如果说交通事故具有以下情形的,肇事者就会被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
一、事故导致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肇事者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事故导致死亡三人以上,肇事者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事故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肇事者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四、事故导致一人以上重伤,肇事者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具有以下情形的: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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