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被抓看守所 案子发给检察院说证据不足 不够判刑 然后检察院把案子打回去了 这样的话多久才能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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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批捕,案子公安局又到检察院,然后检察院又说证据不足驳回公安局我们应该怎么办~

作为家属,可以为当事人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专业帮助,同时通过律师可以了解一些案件的基本情况,以及当事人的心理精神状态;已经批捕的,家属、律师等也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另外,检察机关把卷宗退回公安,不是驳回,而是退回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一个月为限,可以退回二次。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2、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3、第九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4、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5、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6、第三十六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7、第三十七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8、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9、第三十九条 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
10、第四十条 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11、第四十一条 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12、第四十七条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人民检察院对申诉或者控告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检察院不会判,法院才是宣判机关,检察院只管案件是否可以起诉。
取保候审只是一种措施,说白了就是人不在拘留所里面呆着,但案件并不会终结还要公安机关继续调查,如调查证据确凿是可以继续移交检察院的,取保候审最长期限一年。也就是说案件达到可以起诉或被判刑的一年后取保到期会被抓回去(期间也可以随时取消候审)。但一般取保的只要在取保期间不犯罪一年之后解除取保候审,也就没事了。但案底卷宗无法撤除。

检察院将案子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话,是一个月的侦查期间,可以退回两次,这类型的案件最好是想办法争取取保候审,先让人出来,
如果是检察院直接出具不予起诉意见书,应该在意见书出来之后放人的。
已经关押三个多月,犯罪嫌疑人是已经被逮捕了的,一般不会存在证据不足的情形

没有上级检察院批准的话,最多是两个月零三十七天,有的话就不一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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