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一步推进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

来自:    更新日期:早些时候
如何进一步推进贫困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出意见建议~

日前,交通运输部印发《“十三五”交通扶贫规划》(简称《规划》),结合贫困地区交通运输发展的实际需要,明确了“十三五”期交通扶贫脱贫攻坚八大任务,进一步加强贫困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运输服务能力和水平,强化安全保障能力和管理养护效能,力争到2020年,贫困地区全面建成“外通内联、通村畅乡、班车到村、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总体实现“进得来、出得去、行得通、走得畅”。 

  当前,中央脱贫攻坚范围进一步扩展,脱贫攻坚进入关键冲刺期,打赢交通扶贫脱贫攻坚战成为“十三五”期必须完成的任务之一。《规划》指出,“十三五”期,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仍是交通扶贫的首要任务,提升运输服务水平是交通扶贫的落脚点,推动交通运输可持续发展是交通扶贫的迫切要求。

  《规划》明确,“十三五”期交通扶贫覆盖范围包括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及以上范围之外的一批革命老区县、少数民族县和边境县,共1177个县(市、区)。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统筹规划,促进“点”与“面”、“内”与“外”、“城”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坚守底线,推动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连片特困地区延伸;精准施策,合理制定交通扶贫目标和重点,推动“交通+特色产业”“交通+电商快递”等扶贫新模式;因地制宜,实现交通发展与自然环境和谐统一;明确地方政府的责任主体地位,中央和地方合力推进交通扶贫脱贫攻坚。

  根据《规划》,“十三五”期,交通扶贫脱贫攻坚将重点实施骨干通道外通内联、农村公路通村畅乡、安全能力显著提升、“交通+特色产业”扶贫、运输场站改造完善、水运基础条件改善、公路管养效能提高和运输服务保障提升等八大任务。支持贫困地区建设1.6万公里国家高速公路和4.6万公里普通国道,实现贫困地区国家高速公路主线基本贯通,具备条件的县城通二级及以上公路;力争提前1年完成托底性的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任务,解决贫困地区2.45万个建制村、2.1万个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支持贫困地区约3.16万公里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改造建设;支持贫困地区改造建设150个县级客运站和1100个乡镇客运综合服务站,实现所有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

  “十三五”期,贫困地区国家高速公路、普通国道、农村公路和县乡公路客运站建设中央投资约8480亿元。《规划》指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发展基础差异较大,交通扶贫投资政策要在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农村客运站点等方面因地制宜、精准施策。

  《规划》要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的要求,强化规划组织实施,做好发展资金保障,巩固和发展“大扶贫”工作机制,加强人才培养和科技支撑,全面提升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为贫困地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

扶贫开发是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局最突出、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将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作为新时期扶贫攻坚的主战场。要致富,先修路。作为国民经济的先头部队,交通运输部门在打好新一轮扶贫攻坚战中应当大有作为。
一、从实际出发科学筹划
贫困地区绝大多数位于交通运输等基础设施落后的地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基础设施尤其薄弱,既是全国交通运输发展的“短板”,也是国家扶贫攻坚的重点和难点,严重制约了其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进程。改革开放以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较大进展,以铁路、公路、民航机场、邮政线路为骨架的综合运输网络正在形成,为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民族团结、边疆巩固、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历史、自然、社会等多方面因素影响,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交通运输发展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人民群众脱贫致富的需求相比,还有不少差距。对外通道不畅,高速公路“断头路”较多;国省干线规模偏小,技术等级偏低;农村公路水平不高,防灾抗灾能力薄弱;客货运输发展滞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亟待提高。
交通运输的基础性、先导性、服务性作用,决定了扶贫攻坚必须交通先行。把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作为交通扶贫的主战场,加快构建立体化、现代化的交通基础设施网络,有利于尽快改变滞后面貌,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引导其改善空间布局、调整产业结构、扎实推进城镇化进程;有利于增强其承接国内和国际产业转移的能力,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为破解发展困局、释放发展潜力、发挥后发优势奠定基础;有利于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和改善民生,让贫困人口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为尽快改变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交通运输发展落后面貌,交通运输部按照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部署,充分考虑片区的自然条件、发展能力、环境承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坚持实事求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因地制宜确定片区交通运输发展目标,研究编制了《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交通建设扶贫规划纲要(2011—2020年)》和11个片区专项规划,与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涉及的19个省(区、市)人民政府分别签署了共建协议,推动交通扶贫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创新发展。
到2020年,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将初步形成以干线铁路、高速公路、国省干线、民航机场、邮政线路为骨架的综合运输网络,国家高速公路基本建成,具备条件的县城通二级及以上公路,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以沥青、水泥路为主)、通班车,基本建立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城乡客货运输服务效率明显改善,农村公路服务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明显提高,交通安全和应急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
二、完善网络提升能力
以解决制约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交通运输发展瓶颈为契机,推进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构建“外通内联、通村畅乡、班车到村、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着力提升运输体系的服务能力和水平,让特困地区人民共享交通运输改革发展成果。
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农村公路是许多贫困地区最基础甚至是唯一的交通方式,也是最重要的生产生活服务设施。把农村公路作为交通建设的重中之重,显著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脱贫致富打下坚实基础。“十二五”期间分别建设通乡镇、通建制村沥青(水泥)路1.07万公里和22.2万公里,解决400多个乡镇、3.9万个建制村的通畅问题;以加强县乡连通、促进资源和旅游开发为重点,加快县乡公路改造,建设一批对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作用的县际出口路、旅游路、资源开发路,建设规模为1.7万公里。“十三五”期间,继续推进剩余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建设,加大县乡道建设改造的支持力度。
加快高速公路建设。统筹考虑国家高速公路大通道的贯通,全面提高片区对外通道的运输能力。以国家高速公路为建设重点,打通重要通道的“断头路”和瓶颈路段,有序推进新增国家高速公路和国务院批准的区域规划内明确的高速公路建设,尽快建成区域内国家高速公路网。“十二五”期间,建设规模约1.07万公里。“十三五”期间,基本建成新增国家高速公路和国务院批准的区域规划内明确的高速公路。
加快国省干线公路建设。以省道为主,打通省际、县际“断头路”,完善区内路网,建设一批连接重要资源开发地与旅游景区、对经济发展有突出作用的公路,增加区域发展能力。着力提高国省道中二级及以上公路比例,加强通县二级公路建设,强化制约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瓶颈路段建设,加强各片区内部及其与周边区域联系的干线公路建设,“十二五”期间的建设规模约2.9万公里;“十三五”期间进一步加大普通国道和省道的建设力度,提升干线公路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加快公路客货运输场站建设。加快县城老旧客运站改造,依托农村公路建设同步推进乡镇等级客运站、建制村汽车停靠点建设,尽快形成以县级客运站为龙头、以乡镇客运站为重点,以建制村汽车停靠点为辅助,多层次、广覆盖的农村客运站场体系。“十二五”期间,改造或迁建272个老旧县级客运站,建成4000多个乡镇等级客运站和8万多个建制村汽车停靠点。“十三五”期间,继续推进县级客运站改造、乡镇等级客运站和建制村汽车停靠点建设。
加快客货运输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改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出行条件,提高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努力构建客运服务网络,统筹城乡客运发展,提高农村客运通达深度和安全水平,实现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有效益”,推进建制村通班车工程。努力构建货运及物流服务网络,推进农村生产生活资料配送网络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客运班线分布广的优势,推进片区公路客运班车带运小件邮件、快件试点,推进与物流相配套的运输场站、仓储、信息平台等设施建设。发挥邮政系统在农村地区的基础网络体系、认知度和市场占有率优势,支持邮政企业全面参与农村物流网络建设,积极开展运邮合作和连锁配送业务。
加快内河水运建设。加强具备条件的地区的对外水运通道建设,进一步完善区域内重要航道及库(湖)区水运基础设施,推进内河港口规模化、专业化发展,进一步适应区域物资水上运输需要。“十二五”期间,改善、新增3633公里航道,新增121个码头泊位。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能力建设。充分考虑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自然条件特点,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区域交通发展的基本前提,把发展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作为重要任务,灵活确定适宜当地特点的技术标准和指标,集约节约利用资源。特别要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危桥改造和安全防护设施建设,不断提高交通基础设施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三、多措并举合力推进
打好新一轮交通运输扶贫攻坚战,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在注重规划引领的基础上,加大投入力度、强化支撑,创新机制、统筹协调,形成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交通运输科学发展的整体合力。
稳步推进规划实施。贯彻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扶贫开发总要求,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认真组织实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交通建设扶贫规划纲要,处理好近期与远期、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合理安排好“十二五”和“十三五”期间的建设内容,扎实做好相关项目安排和对接,加强项目管理,严格工程质量,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车购税资金对交通扶贫的支持力度,考虑到交通建设成本上升、地方配套能力不足的实际困难,交通运输部在“十二五”规划向西部地区、“老少边穷”地区倾斜支持的基础上,将“十二五”车购税预期增量资金的绝大部分投入到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主要用于提高补助标准而非扩大规模,其中普通国道补助标准在“十一五”基础上提高了2.6倍以上,通乡镇、通建制村沥青(水泥)路补助标准分别提高了1倍和1.5倍。加大各级地方财政对交通的投资力度,依法实施优惠的税收和土地政策等支持普通公路建设,统筹使用各级各类扶贫资金并向交通扶贫建设项目倾斜。结合新农村建设和一事一议制度,鼓励农民自愿投工投劳投资参与交通扶贫建设,积极争取以工代赈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建设,鼓励企业、个人捐资捐助支持交通建设。
加强科技人才支撑。强化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公路建设、灾害防治、绿色环保、安全应急等技术的研究,加快新技术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交通建设中的推广应用。建立人才交流培训机制,部与相关省区市加强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基层公路建设、管理、养护等交通专业技术人才的培训,进一步帮助贫困地区培养交通建设技术、管理人才。
完善协作联动机制。营造政府部门、社会力量和广大群众共同支持和参与交通建设的良好氛围。强化部省协调联动,在规划编制、项目审批、资金安排、示范试点建设等方面共同研究和推进。强化省际协调联动,加强跨省际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衔接,推进区域一体化发展。强化部际联动,发挥好部际联席会议的平台作用,互相支持配合,发挥行业优势,实现合作共赢。
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交通扶贫规划执行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建设项目决策、资金使用管理、工程建设进度、质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审计监督,确保交通扶贫建设资金高效、安全运行。建立完善交通扶贫统计制度,加强交通扶贫建设情况的统计监测、分析评估。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加快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交通运输发展,是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助推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基础工程,我们将按照中央决策部署,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不畏艰难的精神面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统筹安排的工作措施,不断取得交通扶贫攻坚战的新胜利,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服务保障。

首先,组织制定脱贫攻坚重大政策和规划。认真贯彻2011—2020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将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武陵山等11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指导有关省(区、市)编制省级实施规划。建立片区联系工作机制,明确14个部门和单位定点联系11个片区,与国务院扶贫办每年印发片区联系单位工作规则和年度工作要点。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在编制“十二五”重点领域、行业专项建设规划时,将片区规划确定的重大项目积极纳入,并在年度投资计划安排中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安排。
其次,大力支持贫困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牵头起草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与脱贫攻坚的政策文件,研究制定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组织编制实施赣闽粤原中央苏区,陕甘宁、左右江、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编制完成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组织召开全国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座谈会,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老区开发建设与脱贫攻坚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第三,加大对贫困地区投资支持力度。初步统计,“十二五”期间,共安排贫困地区中央预算内投资超过7000亿元,占同期中央预算内投资总规模的近40%。一方面,面向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谋划建设了一批大中型民用机场、跨省区高速铁路和高速公路,发挥基础设施对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服务作用。另一方面,瞄准农村困难群众,着力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解决了1亿多农村居民和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结束了贫困边远地区群众用不上电的历史,与有关部门一起对贫困地区近1000万户农村危房进行了改造。
第四,扎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等工作。“十二五”时期,共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231亿元,对“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的394万贫困人口实施了易地扶贫搬迁。安排以工代赈中央资金284亿元,在贫困地区建设了一大批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为参与工程建设的贫困群众发放劳务报酬33亿元。按照国务院部署,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了“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思路、搬迁任务、建设标准、筹资渠道、职责分工等,指导未来五年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在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全国农村贫困人口(按照现行扶贫标准)从2010年的1.66亿人减少到2015年底的6000多万人,贫困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010年的3273元提高到2015年的6500元以上,增幅连续5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发改委还表示,“十三五”时期,发改委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把支持脱贫攻坚摆在更加突出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强化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加大投入力度,更加注重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更加注重推动区域整体开发,更加注重改革创新,推动尽快消除绝对贫困和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确保到2020年贫困人口与全国人民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首先,组织编制“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减贫计划。围绕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摘帽和解决区域整体性贫困,抓紧编制完成“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明确今后一个时期脱贫攻坚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争取将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列为“十三五”规划《纲要》核心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科学编制下达农村减贫人口计划,把完成年度减贫人口计划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约束性指标。
其次,全力实施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贯彻落实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抓紧编制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规划,下达年度搬迁任务,加快启动实施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加大中央投资支持力度,适当提高中央补助标准,创新投融资模式和组织方式,建立健全监督考核办法,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确保“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约1000万贫困人口通过搬迁实现脱贫。
第三,大力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与脱贫攻坚。深入贯彻全国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座谈会精神,组织实施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与脱贫攻坚的政策文件,进一步完善支持政策体系,启动实施重点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行动计划,全力推动支持老区的政策项目落地,加快老区开发建设与脱贫攻坚步伐。
第四,加快推进贫困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在组织编制“十三五”相关专项规划时,对贫困地区重大工程项目予以优先考虑和积极支持。设立脱贫攻坚工程包,推动启动一批“十三五”标志性工程项目建设。指导贫困地区加强项目储备,加大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资支持力度。继续加大以工代赈投入力度,大力改善贫困乡村生产生活条件,探索开展以工代赈资产收益扶贫试点。
第五,积极支持贫困地区改革创新与对外开放。在推动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中小城市改革试点、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等工作中,对有关贫困地区予以优先考虑和积极支持。支持具备条件的贫困地区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方面先行先试,释放贫困地区农村改革创新活力。引导贫困地区积极融入“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战略,培育打造区域合作发展平台。


如何进一步推进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视频

相关评论:

相关主题精彩

版权声明:本网站为非赢利性站点,内容来自于网络投稿和网络,若有相关事宜,请联系管理员

Copyright © 喜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