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加工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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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正面回答
1、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2、对于销售种子、化肥、农药、有机肥料、农用机械等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
3、从事部分鲜活肉产品、蛋产品销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产品、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4、流通环节从事蔬菜销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二、分析
国家政策加大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农业生产、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促进农产品流通、支持农业资源综合利用等。
三、相关法律条令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根据财税2017的37号 规定,初级农产品范围具体征税范围暂继续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释农业产品征税范围的通知》财税字1995的52号及现行相关规定执行,并包括挂面、干姜、姜黄、玉米胚芽、动物骨粒、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巴氏杀菌乳》GB19645—2010标准生产的巴氏杀菌乳、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GB25190—2010标准生产的灭菌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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