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导游甩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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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案例分析~

若不影响行程,可以满足客人要求,但是要提醒游客,1.时间长短所有的费用不退和所须的费用自理,最好可以写个保障书之类的承诺2.要告诉游客用餐的地点和时间,一便及时的归队用餐,3.提醒游客注意安全,保护好自己的财产,4提醒游客带上饭店的卡片[如果没有可以导游为游客写一张,写清楚地址和电话,最好是中英文对照的!!5.可以帮其联系故宫的游览,例如帮忙联系门票直类的,6.必要是可以讲自己的手机号告诉游客,以备不时之需!!
哈哈 ,应该是对的哦11
我也是学导游的``希望可以帮到你哦,``

  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7日联合发布了2014年版《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和《境内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合同(示范文本)》,并即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法律规定导游甩团可要求旅行社赔偿 ,最高三倍团费.

  新版合同中还新增加了惩罚性赔偿责任。针对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合同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情形,示范文本约定旅游者还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1)不成立,旅行社有雇佣合格导游员的义务,该导游员虽然是外聘的导游,但是受聘于该旅行社并带了这个团,就属于旅行社的所聘用的正式导游,并对此团导游的行径承担责任。
2)承担的损失按旅行社责任险范围内赔付,未游览的景点旅行社应退还门票及导服费用,按合同内容赔付一定的违约金,对甩团的导游扣8分,行业内通报批评

1,不成立,
2,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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