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北区 办社保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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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北区社保怎么办理?!单位办理流程!~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
  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一、 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 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 地税登记证;
  (4) 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 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 驻汉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 表格填报说明:
  1、 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103748300492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
  “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
  “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2、 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
  “个人编号” :“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
  (1)“新增” :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
  (2)“续保” :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
  (3)“转入” :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
  (4)“市外转入” :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

社保卡,如果有在单位上班,由单位递交参加材料;如果是个人自由职位,可以直接去社保局参保,带上身份证,户口本或暂住证,到位于渝北空港新城城桂馥大道二支路18号的人社局大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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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北区办社保的流程:

1、填写申报资料

在我市工商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不再单独办理单位参保登记,在用人单位进行人员首次参保登记时,按照职工人员增加办事指南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具体请参看《职工人员增加办事指南》),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在《人员增加表》上备注单位统一信用代码;

若属于企业非法人的由法人单位(总公司)出具《委托授权书》(附件5),并提供法人单(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窗口工作人员将同时为单位办理单位参保登记和职工人员增加业务。

其他有关职能部门批准成立的用人单位需提供:

(1)《重庆市社会保险登记表》(纸质件一式二份),同时提供电子档;

(2)有关职能部门颁发的证、照及成立批文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学校提供《办学许可证》);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单位成立批文。

(3)同时办理人员增加,需按照职工人员增加办事指南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具体请参看《职工人员增加办事指南》)。

2、办理缴费登记

参保单位首次办理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后,必须持《重庆市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表》在当月20日前到所属地的税务大厅办理缴费登记。

于次月起每月15日前到所属地的税务所开据专用缴款书(或网上打印专用缴款书),再到银行缴费;开通电子税务平台的,可在次月15日前通过电子税务平台缴费。

缴费标准

1、单位缴费额=本单位职工缴费基数总额×单位缴费比例;

2、个人缴费额=职工本人缴费基数×个人缴费比例。

缴费基数:

根据职工实际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口径统计,包括:

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核定,工资高于上年社会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社平工资的300%核定为缴费基数,工资低于社平工资60%的由社保局按社平工资的60%核定为缴费基数。

3、现场受理,即时办结。

扩展资料:

办理地点:渝北区社会保险局单位参保窗口(重庆市渝北区桂馥大道10号)、各镇街社会保障服务所。

办理时间:每月1-20日的工作日(每年新社平工资出台的次月需提前3-5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周一至周四下午2:00-17:30,周五下午2:00-4:00(国家法定及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23-67802277 ,023-67812925。

参考资料:渝北区人社网-社会保险单位新参保办事指南



重庆市渝北区社会保险局

个人参保人员所需资料及办事流程

http://www.cqybsb.com/index.php

一、      所需资料

(一)失业职工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3、解除劳动关系手续或《重庆市职工失业证》;

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接续卡;

5、未进入“金保系统”数据库的区县转入的人员需提供转移关系介绍信及个人帐户清单。

(二)个体工商户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4、如果是雇工,还需提供与雇主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三)城镇居民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四)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3、补缴各年度所对应的工资表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最早一年的第一个月及最后一年最后一个月的工资表需提供原件),解除劳动合同书或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

(五)退伍军人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3、入伍登记表、退伍登记表复印件,需区人民武装部加盖鲜章。

 二、      办理流程

(一)无需补缴以前年度保险费的人员,可凭上述资料直接到渝北区邮政大厅(双龙大道224号)养老保险窗口办理缴费手续。

(二)个体工商户、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退伍军人等需要补缴以前年度保险费的人员:

1、补缴后还要继续往后缴费的:

(1)工作人员初审;

(2)业务科长复审;

(3)局长审批(4楼局长办公室);

(4)邮政大厅(双龙大道224号)办理缴费手续。

2、只补缴一段时间(如补1999年5月至2006年7月)就中断缴费的(含失业职工、城镇居民):

(1)工作人员初审;

(2)业务科长复审;

(3)局长审批(4楼局长办公室);

(4)到社保大厅办理补缴手续

① 打补缴清单。

② 开票(木鱼石地税所开票)。

③ 缴费(社保楼下工商银行)。

④ 财务签字(社保四楼财务科)。

⑤ 数据处理(公共业务大厅3号窗口)

     联系电话:86006896



申请材料:
一、单位参保开户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2、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工资表复印件(员工签字、单位盖章)
二、单位参保人员减少
1、《重庆市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单位盖章
三、单位参保终止缴费审核
1、出国定居的需提供定居的材料证明
2、死亡的需提供死亡证明、火化证和销户证明
3、办理退休的需提供《重庆市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和《重庆市社会保险单位基础资料修改表》
四、单位参保缴费基数变更
单位工资表复印件(员工签字、单位盖章)
五、单位参保基础资料修改
修改后相关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
六、单位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核定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2、企业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保登记证
3、企业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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