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课外文言文翻译《王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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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翻译一段文言文~

没有人回答吗?那么我就尝试一下吧,大致意思不会错,只是有个把词还不确定,比如“归其丧”是否是发丧回祖籍。
我的翻译如下:
陈复,字鼎初,怀安人。明朝永乐甲辰进士,曾任户部郎。正统四年,被推荐任杭州知府,因为他为官廉洁,明察断案,性格又喜欢简单安静,不招摇,不好大喜功,办事利索,管理有方,所以这片地方民风大好,少了许多案子,犯罪率大大降低,老百姓很有安全感。也因为这样,平时他没有太多的公事,就经常坐在堂上读书,或者有时和下属们讲解律令。
杭州,是个繁华的大都郡,政务本来不少的,但陈复却应付自如,令百姓大为称赞与爱戴。后来,因为家中父(或母)逝世,他要尊制守丧回老家,丁忧三年,百姓们知道了这个消息,都舍不得他离开杭州,几千个人全部涌到路上,拦着他,不让他走。省里的长官便像朝廷报告此事,永乐皇帝就下诏,准许陈复“夺情”,仍旧掌管原来的职责,只是要穿着素服处理公事。
没有多久,陈复却去世了。杭州的百姓们都哀痛不已,大家关门歇业,为陈复致以哀悼。谁知道因为陈复生前清廉,在他去世后,家里竟然没有钱为他办丧事,于是,百姓们纷纷上门,要送上丧礼,协助治丧。但是陈复的儿子坚决不肯接受,他流着泪说:“我父亲一辈子都坚守清白,怎么能让他去世后反而收了人家的礼,破坏他的清白名声呢?”后来,在按察使轩袿的办理下,让陈复的灵柩回到了老家,办理了丧事。
总之,这是记述一个清官生平的简短片断。

有些词的参考注释如下:

剧郡:1.大郡,政务繁剧的州郡。

遮留:拦阻挽留



“丁忧”是古代的一种制度,指朝廷官员的父母亲如若去世,无论此人现居何职,从得知丧事的那一天起,必须回到祖籍守制,一般为三年,等丁忧期满,朝廷会再行启用。

古礼三月而葬,然后初哭,行虞礼、卒哭“虞礼”是安瑰祭,三次虞祭之后,行“卒哭”礼,献食举哀于灵座以后,不再哭悼。卒哭十一次为“阳礼”,将神祖迎入祠堂,礼毕将:主移回原处。丧后十三个月至十五个月举行“小祥”、 “大祥”礼。七个月举行“谭”礼,意为安然平安,心情激动可安一些。死者安葬以后,孝子要居丧、一服的孝子要居丧三年。居丧也叫“丁忧”、“丁艰”,又叫“守孝”,是对父母孝心的最好体现,也是对儿女是否孝顺的考验。按照古礼,丁忧三年期间不能外出做官应酬,也不能住在家里,而要在父母坟前搭个小栅于,“晓苫枕砖”,即睡草席,枕砖头块,要粗茶淡饭不喝酒,未与型妄同房,不叫丝弦音乐,不洗澡、不剃头、不更衣。丁忧的社会基础是“孝”,为什么孝,因为小孩初生,三年不离母仔,时刻都要父母护料,因此父母亡故后,儿子也应还报三年.但居丧时候也有些权变的,《礼记·曲礼》明确规定说: “居皮之礼,头衬创则冰,身有病则治,有疾则饮酒食肉, 疚止复初”,就是说一是有病,二是年老的。此外碰到国与家发生冲突,要家礼服从国事,孝子可出来为国效力。







夺情:
官员遭父母丧应弃官家居守制,称“丁忧”。服满再行补职。朝廷于大臣丧制款终,召出任职,或命其不必弃官去职,不着公服,素服治事,不预庆贺,祭祀、宴会等由佐贰代理,称“夺情”。参见“起复”。

夺情起复,又称夺情,是中国古代丁忧制度的延伸,意思是为国家夺去了孝亲之情,可不必去职,以素服办公,不参加吉礼。夺情原本少见,但在战场上,原谈不到“丁忧”,古人称之“墨绖从戎”,又称“金革之事不避”。





视篆(视篆): 
  掌印视事。官印例用篆文,故称。 宋 文天祥 《与赵知郡孟藡书》:“以子月丙寅,视篆 昭亭 下。” 明 陶宗仪 《辍耕录·越民考》:“ 至正 甲午进士及第,授 绍兴路 録事司达鲁花赤,比视篆,天下云扰,所在悉痼瘵。”



省臣:
  行省的长官。 明 何孟春 《馀冬绪录摘抄》卷五:“国初,中原地兵兴之后,田多荒芜者, 太祖 命省臣计议。”《剪灯馀话·泰山御史传》:“省臣以孝弟力田荐,不报。



上闻:
  (1).向朝廷呈报。《鹖冠子·王鈇》:“柱国不政,使下情不上闻,上情不下究。”《汉书·谷永传》:“臣闻王天下有国家者,患在上有危亡之事,而危亡之言不得上闻。” 唐 韩愈 《与华州李尚书书》:“愚以为苟虑有所及,宜密以上闻,不宜以疎外自待。” 清 侯方域 《宦官论》:“今也,外臣不敢与闻内事,而中贵苛刻暴横,民间私语,皆采以上闻。”

  (2).古赐爵名。《吕氏春秋·下贤》:“﹝ 魏文侯 ﹞虏 齐侯 献诸天子,天子赏 文侯 以上闻。”《吕氏春秋·上农》:“农不上闻,不敢私籍于庸。” 许维遹 集释引 孙诒让 曰:“上闻,赐爵也,亦谓通名于官也。”《汉书·樊哙传》:“﹝ 哙 ﹞下 户牖 ,破 李由 军,斩首十六级。赐上闻爵。” 颜师古 注引 张晏 曰:“得径上闻也。”





入殓 [put a body into coffin]
衣尸棺曰敛。——《释名·释丧制》
敛般,请以机封。——《礼记·檀弓下》。注:“敛,下棺于椁。”
桐棺足以周身,外椁足以周棺,敛形悬封,濯衣幅巾。——《后汉书·周磐传》
醵金为敛。——清· 张廷玉《明史》





赙fù:
〈动〉
1.
拿钱财帮助别人办理丧事 [present a gift to a bereaved family]
赙,以财助丧也。——《玉篇》
车马曰賵,货财曰赙。——《公羊传·隐公元年》
知死者赠,知生者赙。——《仪礼·既夕礼》
吊丧弗能赙。——《礼记·曲礼上》
赙绢千匹。——《后汉书·杜诗传》

2.
又如:赙遗(赠送财物助人治丧);赙赐(赏赐财物助办丧事);赙诔(赙赠和诔文);赙补(赠送丧家财物以助其不足);赙祭(赠送财物以祭死者);赙礼(给丧家送的礼物);赙金(助人办丧事的钱);赙布(送给丧家的财帛);赙賵(送给丧家的车马财物)





讵:
基本字义
1.
岂,怎:~料。~知。

详细字义
〈副〉
1.
岂,难道 [Does it mean…?]——用于表示反问。如:讵料(哪能料想到;不料);讵意(同“讵料”);讵可(岂可);讵能(岂能);讵敢(岂敢)
2.
无;非;不 [no;not]。如:讵几(无多)
3.
曾 [denoting a certain state that existed in thepast]
尔祭讵几时,朔望忽复尽。——晋· 潘岳《悼亡诗》
4.
不料,哪知 [unexpectedly]。如:讵奈(叵奈;无奈)


1.
如果 [if]
讵非圣人必偏而后可。——《国语》

疑邻窃铁
有一个人丢了一把斧头,心里怀疑是邻居的儿子偷去了。看他走路的姿态,像是偷了斧头的样子;看他脸上的神色,也像是偷了斧头的样子;看他讲话的神情,还像是偷了斧头的样子。
不久,这个人到山谷里去掘地,找到了自己丢失的斧头。隔了几天,再看邻居的儿子,一举一动,面目表情,都不像偷斧头的样子了。
【说明】这则寓言说明,主观成见,是认识客观真理的障碍。当人以成见去观察世界时,必然歪曲客观事物的原貌。

〈王鈇〉

庞子问鹖冠子曰:「泰上成鸠之道,一族用之,万八千岁有天下。兵强,世不可夺,与天地存久,绝无伦、齐殊异之物。不足以命其相去之不同也。世莫不言,树俗立化,彼独何道之行,以至于此?」鹖冠子曰:「彼成鸠氏天,故莫能增其高,尊其灵。」庞子曰:「何谓天?何若而莫能增其高,尊其灵?」鹖冠子曰:「天者,诚其日德也。日诚出诚入,南北有极,故莫弗以为法则。天者,信其月刑也。月信死信生,终则有始,故莫弗以为政。天者,明星其稽也。列星不乱,各以序行,故小大莫弗以章。天者,四时其则也。四时当名,代而不干,故莫弗以为必然。天者一法其同也。前后左右,古今自如,故莫弗以为常。天诚信明,因一不为众父易一,故莫能与争先。易一非一,故不可尊增;成鸠得一,故莫不仰制焉。」

庞子曰:「愿闻其制。」鹖冠子曰:「成鸠之制,与神明体正。神明者,下究而上际,克啬万物而不可厌者也。周流遍照,反与天地总,故能为天下计。明于蚤识,逢臼不惑,存亡之祥,安危之稽。」庞子曰:「愿闻其稽。」鹖冠子曰:「置下不安,上不可以载,累其足也。其最高而不植局者,未之有也。辩于人情,究物之理,称于天地,废置不殆,审于山川,而运动举错有检,生物无害。为之父母,无所躏跞,仁于取予,备于教道,要于言语,信于约束。已诺不专,喜怒不增,其兵不武,树以为俗,其化出此。」庞子曰:「愿闻其人情物理,所以啬万物与天地总,与神明体正之道。」鹖冠子曰:「成鸠氏之道,未有离天曲、日术者。天曲者,明而易修也;日术者,要而易行也。」

庞子曰:「愿闻天曲、日术。」鹖冠子曰:「其制邑理都,使矔习者,五家为伍,伍为之长,十伍为里,里置有司。四里为扁,扁为之长,十扁为乡,乡置师。五乡为县,县有啬夫治焉,十县为郡,有大夫守焉,命曰官属。郡大夫退修其属,县啬夫退修其乡,乡师退修其扁,扁长退修其里,里有司退修其伍,伍长退修其家。事相斥正,居处相察,出入相司。父与父言义,子与子言孝;长者言善,少者言敬,旦夕相熏芗。以此慈孝之务,若有所移徙去就,家与家相受,人与人相付,亡人奸物,无所穿窜,此其人情物理也。伍人有勿,故不奉上令。有余不足,居处之状,而不辄以告里有司,谓之乱家,其罪伍长以同。里中有不敬长慈少,出等异众,不听父兄之教,有所受闻,不悉以告扁长,谓之乱里,其罪有司,而贰其家。扁不以时修行教诲,受闻不悉以告乡师,谓之乱扁,其罪扁长,而贰其家。乡不以时,循行教诲,受闻不悉以告县啬夫,谓之乱乡,其罪乡师,而贰其家。县啬夫不以时循行教诲,受闻虽实,有所遗脱,不悉以教柱国,谓之乱郡,其诛郡大夫无赦。柱国不政,使下情不上闻,上情不下究,谓之缪政,其诛柱国。灭门残疾,令尹不宜时令地害百姓者,谓之乱天下,其轸令尹以[犬旬],此其所以啬物也。天用四时,地用五行,天子执一以居中央,调以五音,正以六律,纪以度数,宰以刑德,从本至末,第以甲乙,天始于元,地始于朔,四时始于历,故家里用提,扁长用旬,乡师用节,县啬夫用月,郡大夫用气分所至,柱国用六律。里五日报扁,扁十日报乡,乡十五日报县,三十日报郡,郡四十五日报柱国,柱国六十日以闻天子,天子七十二日遗使勉有功,罚不如。此所以与天地总,下情六十日一上闻,上惠七十二日一下究,此天曲、日术也。故不肖者,不失其贱,而贤者不失其明。上序其福禄而百事理,行畔者不利,故莫能挠其强,是以能治满而不溢,绾大而不芒,天子中正,使者敢易言尊益区域,使利逜下蔽上,其刑斩笞无赦诸吏,教苦德薄,侵暴百姓,辄罢毋使污官,乱治不奉,令犯法其罪加民,利而不取利,运而不取次,故四方从之,唯恐后至,是以运大而维张,地广而德章,天下安乐,设年予昌,属各以一时典最,上贤不如令尹,令尹以闻壹,再削职,三则不赦。治不逾官,使史李不误,公市为平,生者不喜,死者不怨,人得所欲,国无变故。着赏有功德,及三世父,状其辜不得创谥。事从一二,终古不勃,彼计为善于乡,不如为善于里;为善于里,不如为善于家。是以为善者可得举,为恶者可得诛,莫敢道一旦之善者,皆以终身为朝,素无失次,故化而世无邪。化立俗成,少则同侪,长则同友,游敖同品,祭祀同福,死生同爱,祸灾同忧,居处同乐。行作同和,吊贺同杂,哭泣同哀,驩欣足以相助,侦谍足以相止,安平相驯,军旅相保,夜战则足以相信,昼战则足以相配,入以禁暴,出正无道,是以其兵能横行诛伐而莫之敢御,故其刑设而不用,不争而权重,车甲不陈而天下无敌矣!

失道则贱敢逆贵,不义则小敢侵大。成鸠既见上世之嗣,失道亡功,倍本灭德之则,故为之不朽之国,定位牢祭。使鬼神亶曰:增规不圆,益矩不方。夫以效末传之子孙,唯此可持,唯此可将。将者,养吉释者不祥,墠以全牺,正以斋明。四时享之,祀以家王,以为神享。诸侯为之信符,藏之宗庙,而又以其玺正之,以明后世所当守也。故其后世之保教也,全耳目不营,用心不分,不见异物而迁,捐私去毒,均于内哲,固于所守,更始逾心,上元为纪,其承嘉惠,相高不改,亶昭穆具,招士先结之,后入弗解,此知极之至也。」

庞子曰:「愿闻所以不改、更始逾新之道。」鹖冠子曰:「成鸠所谓得王鈇之传者也。」庞子曰:「何谓王鈇?」鹖冠子曰:「王鈇者,非一世之器也。以死遂生,从中制外之教也。后世成至,孙一理虚羽理符,日循功弗敢败。奉业究制,执正守内,拙弗敢废,楼[青刀]与旱,以新续故。四时执效,应锢不骏,后得入庙,或爽不副,谓之焚。祖命冒世,礼嗣弗引,奉常弗内,灵不食祀,家王不举祭,天将降咎,皇神不享,此所以不改、更始逾新之道也,故主无异意,民心不徙,与天合则。万年一范,则近者亲其善,远者慕其德而无已。是以,其教不餍,其用不弊,故能畴合四海,以为一家,而夷貉万国,皆以时朝服,致绩而莫敢效增免。闻者传译来归,其义莫能易其俗、移其教,故共威立而不犯,流远而不废,此素皇内帝之法。成鸠之所,枋以超等,世世不可夺者也。功日益月长,故能与天地存久,此所以与神明体正之术也。不待士史,苍颉作书,故后世莫能云其咎,未闻不与道德究,而能以为善者也。」

庞子曰:「如是,古今之道同邪?」鹖冠子曰:「古者亦我而使之久,众者亦我而使之众耳。何以异哉!彼类善则万世不忘,道恶则祸及其身,尚奚怪焉!」庞子曰:「以今之事观古之道,舟车相通,衣服同采,言语相知,画地守之不能相犯,殊君异长不能相使,逆言过耳,兵甲相履,百父母子,其未易顷,方若所言未有离中国之正也。邱第之业,域不出着,居不连垝,而曰成鸠氏,周阖四海为一家,夷貉万国莫不来朝,其果情乎?」鹖冠子曰:「虎狼杀人,乌苍从上,螾蛾从下聚之。六者异类,然同时俱至者,何也?所欲同也。由是观之,有人之名,则同人之情耳!何故不可乎?天度数之而行,在一不少,在万不众;同如林木,积如仓粟,斗石以陈,升委无失也,削地分民,亦尚一也!百父母子,何能增减?殊君异长,又何出入?若能正一,万国同极,德至四海,又悉足阖也?」

庞子曰:「果必信然,阴阳消散,三百六十四各反,其故天地局局,奚足以疑?圣人高大,内揣深浅远近之理,使鬼神一,失不复息矣!与天地相蔽,至今尚在。以钲面达,行宜乎哉!成鸠之万八千岁也。得此道者,何辩谁氏所用之国,而天下利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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