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未成年人,我们可以为学校,社会做哪些有意义的事?

来自:    更新日期:早些时候
未成年在家,在社会,在学校可以做些什么行为?可以有什么行为?~

未成年人应该受到家庭,社会和学校的关注。未成年人在公共场所应该注重自己的个人言行,做好一个学生应有的行为守则。

作为未成年人还没必要去为社会做贡献,如果有志愿者之类这个可以参与的就可以报名参加,而且你这个未成年能力有限,所以要提高学习,提高个人能力,多学一点知识和技术,然后再给国家或者社会做贡献。一般想要做志愿者这种也得需要成年之后才可以的,所以先提高自己。

作为未成年人,当然我们可以为学校为社会也会做出很多有意义的事情。比如说好好学习,关爱老年人但是我们也渴望自己被尊重一、尊重未成年人的思想
未成年人是“正在成长中的人”,他们的成长需要与所需的生活环境,客观上要求学校、家庭与社会为他们的成长提供一个有利于他们成长的环境,主观上要求学校、家庭与社会能为他们提供可供他们健康成长的想象空间——它就是尊重。
我们不要总是把未成年人接受思想教育看成是“无条件的必须接受”,而应该是“有条件的引导”。这里的“有条件”就是尊重,即尊重他们的思想。他们也是有思想的人,只不过比较稚嫩而已!正因为稚嫩,才要我们“有条件的引导”。
他们的思想是丰富多彩的,且具有个别差异性和前卫性。我们应该清楚的认识到这一点,惟如此,才能真正的容纳它们,尊重它们。否则,在我们看来是不可思议,从而拉开同我们的距离。
尊重未成年人的思想,是教育者与受教育者能够正常维系的必要条件。如果不能做到这一点,再好的“优良传统”,再好的“闪光思想”也会被他们在内心深处毫不犹豫的拒绝。
我们总感到思想教育难,学校处心积虑提供了浓厚的教育阵地,可往往事倍功半!何哉?我们不妨这样反思一下:学校真正尊重他们的思想了吗?家庭真正尊重了他们的思想了吗?社会真正尊重了他们的思想了吗?我们都为“尊重”他们的“闪光思想”做了些什么呢?
真正的尊重,不是口头上说的悦耳动听、美丽动人,而应该是为“尊重”创造一个和谐的环境,任他们想象,由他们驰骋,容纳他们的奇思怪想,肯定他们的思想实践——这才是尊重他们的思想。
二、规范自己,起好示范作用
学校、家庭与社会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三方热土,任何一方受到污染,都会在他们的思想上蒙上一层阴影。作为主阵地的学校,应为未成年人提供一个浓厚的育人氛围,她要求教育者“学高、身正”,不沾染丝毫的不良习气!作为未成年人生活摇篮的家庭,应和睦、融洽,家长言行一致,与学校保持思想上的高度一致;作为未成年人所接触的社会,应扫除一切精神污染,让未成年人所接触到的每一个人、每一物,都是积极向上的,都是健康的。
三、多沟通,不要各自为阵
当前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学校、家庭与社会各自为阵,互不来往,这不利于未成年人成长。学校因忙于教学任务而没时间与家长沟通,家长因忙于工作或完全甩给学校而没空与学校沟通,社会因忙于自己的经济运行而无暇顾及学校。这样,未成年人惟一接受的思想教育主要来自学校,无疑就显得单一和枯燥。他们稚嫩的思想在繁重的学习面前,在家庭与社会的忙碌下,尚无法得到必不可少的验证或实践,便会烟消云散。他们除了困惑,就是不信任。因此,也就谈不上“高尚思想”的升华了。
为此,学校、家庭与社会应放下各自肩上的重担,多接触,多沟通,多关心未成年人的思想状况,多关心他们的成长。

第一条 为了保护未成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第三条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蚀。 第四条 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三)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 (四)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第五条 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年成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未年成人保护工作。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根据需要,采取组织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工会、青年联合会、学生联合会、少年先锋队及其他有关的社会团体,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保护未成年人有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


作为未成年人,我们可以为学校,社会做哪些有意义的事?视频

相关评论:
  • 13819072045有什么关于中学生的法律知识??
    巫忽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第十七条 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第十八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送工读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工读学校应当对其进行思想...

  • 13819072045在校期间学校是监护人吗
    巫忽倩一、在校期间学校是监护人吗?未成年人在校期间,监护责任还是监护人的,而不是转移到了学校。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有对学生管理和保护的职责。法律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七条 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称为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

  • 13819072045做为未成年人,你认为怎样为社会作贡献?
    巫忽倩作为未成年人还没必要去为社会做贡献,如果有志愿者之类这个可以参与的就可以报名参加,而且你这个未成年能力有限,所以要提高学习,提高个人能力,多学一点知识和技术,然后再给国家或者社会做贡献。一般想要做志愿者这种也得需要成年之后才可以的,所以先提高自己。

  • 13819072045学校这样违法吗?是我们监护人?
    巫忽倩在法律上,学校成为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是有很严格的前提的,在一般情况下,学校是不能承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的职责的。当然,在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积极采取各种措施,防止各种学校伤害事故的发生这个问题上,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和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的想法是完全一致的。但如果有了不幸事故的发生,就...

  • 13819072045急求人教七年级下册政治期中复习资料,尽快,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啊...
    巫忽倩③我们未成年人、一个中学生应该从心灵深处憎恶违法犯罪,从行为上远离违法犯罪。 9、P99-100我们应该怎样加强自我防范、预防自己违法犯罪? ①要树立法律意识,从小事做起,预防违法犯罪。 ②加强修养,践行道德,做有道德的人。 ③要防微杜渐,纠正不良行为,防患于未然。 第八课 法律护我成长 1、我国法律中对未成年人...

  • 13819072045丁丁未成年人可以创办学校吗
    巫忽倩可以。丁丁未成年人可以创办学校。未成年可以创业。中国法律并没有对创业年龄作出限制性规定。对于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其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这部分未成年,不需要经过监护人追认其民事行为,民事行为都有效,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创业。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

  • 13819072045从家庭学校社会等角度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出几点建议?
    巫忽倩2.社会应该建立健康的媒体环境,减少不良信息的传播,提高未成年人信息素养。3.社会应该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提供心理咨询和支持,帮助未成年人解决心理问题。总之,家庭、学校和社会都应该共同努力,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更好的环境和条件。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关注未成年人的发展,为保护未成年人的...

  • 13819072045我在学校被人打伤,我是一名未成年人,如果我家起诉学校和他家长的话...
    巫忽倩在学校被殴打受伤,对于殴打你的人肯定是第一责任人(因为对方也是未成年人,所以应当由他的父母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如果学校没有尽到管理责任,学校也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如果起诉,你可以将他们列为共同被告起诉,适当的恢复性整容费是可以提的也是合法有据的,其他的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营养...

  • 13819072045法律上学生法定监护人是谁
    巫忽倩(二)管理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财产 监护人于监护职责范围内管理好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财产,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的财产权益。监护人应制止和排除他人侵犯未成年人财产权益的行为,并依法否定未成年人所为的与其行为能力不相适应的处分财产的民事行为,并对 不当得利 人进行追索,以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权益。

  • 13819072045给我一份七年级下册期末政治测试题,不要下载的
    巫忽倩(2)上述故事反映了对未成年人哪些方面的特殊保护?此外,社会、学校和班级还能从哪些方面来帮助这位同学?(6分)5、据资料表明,近年来,青少年的犯罪总数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青少年刑事案件总数的79%以上。据此,某校七年级(2)班一个研究性学习小组拟定以“法律护我成长”为主题,...

  • 相关主题精彩

    版权声明:本网站为非赢利性站点,内容来自于网络投稿和网络,若有相关事宜,请联系管理员

    Copyright © 喜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