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忘不了,什么什么”为题的作文

来自:狮子故事    更新日期:早些时候
以我忘不了什么为题,写一篇作文,450字。~

写作思路:可以写《我忘不了那位叔叔》,内容可以写自己吃着一个冰棍,急急忙忙地跑上了公交车,不小心弄到一位叔叔的皮鞋上,叔叔没有责备我,反而对我笑了等等。
正文:
在我的记忆中,我有许多事都记不清楚了,但那位叔叔却一直在我的记忆深处。
他高高的个儿,长得不胖也不瘦,那一天烈日炎炎,我嘴吃着一个冰棍,便急急忙忙地跑上了公交车。
车,因为出了一点小故障,所以老是在路上慢慢地缓动。我站在车厢中,嘴里咬着冰棍,眼睛着急地望着外面。忽然,汽车突然加速,而毫无准备的我,身体一下子失去了平衡,虽然双手连忙扶住了车把,但是冰棍却突然“嗖”的一声飞到了前面正准备坐公交车去上班叔叔的皮鞋上,我看着严肃的他,连眼睛都不敢眨一下。心想:完了,完了,这下完蛋了!这位高大的叔叔怎么可能会饶过我呢?

我顿时变得六神无主。可我还是傻傻地盯着那位叔叔,连一声“对不起”也忘说了。那位叔叔呢?可他却没有生气,反而把皮鞋上的冰棍擦了擦。露出了两排洁白的牙齿,对我笑!这下子我可更着急了,就像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我把他的皮鞋染上了冰棍,他还朝我笑。我想:先给他赔个礼,再给他重新买一双皮鞋。再说这祸是我闯的,活该倒霉吧!我偷偷地看了叔叔一眼,可是他没有说话,而是继续笑。
万万没想到,他悄悄地走过来对我说:“其实我小时候一直很喜欢吃冰棍,是今天给我的皮鞋吃了,我觉得很搞笑,所以我才笑。”
车到站了,我走下车,在人流,意外地又看见了那位叔叔,我顿时感到一股暖流,流遍全身。

忘不了的友谊
很多很多事都被自己的坏记性给遗失了。悲伤的事,快乐的事,层层叠叠地织成了我的12岁。有人说过:“越想忘掉的事就越忘不掉。”于是,我想忘掉的记住了,想记住的忘掉了,这是件多么抱歉的事。我存活在自己的感情纠缠中,无法自拔。亲情,友谊……太多太多,该消逝的消逝了。我竭力想忘记一种缠绵在我身旁的感情——友谊。但是,正如上文,我越想忘就越忘不掉,于是,我竭力地想纪念它。
友谊。看见这两个字,心会颤抖,就好象快乐都被抽走,剩下的心,空空的.害怕听见这两个字,不知道为什么,只是这样的感觉陪着我过了好久好久.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总是挣脱不开某个人带给我的阴影。她给我的影响总是那样的深刻.而现在回过头去看那时的我,是多么的幼稚.怕是连我自己都会发笑.也许,我一直很迷恋过去。
记得以前,我们一起做着傻傻的梦,虽然达成不了,但是总是很开心。为了这个不现实的梦,我们去报名参加了歌唱比赛。那是个暑假,我们3个人兴致勃勃地去报名,虽然知道自己没有很厚的功底,但是重在参与。到了比赛场地,我们显然紧张。看着镜头,开唱了。歌名是《花都开好了》。这是我很喜欢的歌,但是我们并非唱得很完美。而且,忽略了一个比较重要的东西——笑。点评的人说:“连花都开好了,为什么看不到你们的微笑呢?”原来,我们始终是不会笑的孩子。听完点评,我们逃也似的离开了。其实,在台上的表现还没台下的好。都是那该死的紧张,使这次我们没进海选。当然,更多的是我们唱得不好。
虽然没进海选,但是那次真的很开心。即使我们高兴而来,失望而去;即使我们失败了;即使这次的打击挺大的。但是,我们依旧开心,因为可以3个人一起去参加比赛,可以把我们3个的努力展现给大家,可以把我们的友谊告诉给所有人。仅此,便足矣。
可是,你说,我们分开吧。
我说,好啊。
你说,那以后不做朋友了。
我点头。
几句话,结束了曾经所爱的。
刚开始的几个星期好不习惯,身边空空如也,心里空空如也。但是,迟早得振作起来。于是,我试尝着忘记。
时光荏苒,昔日的伤都已抹去。忘不掉亦忘得掉,即使最后仍忘不掉。
我用这篇文章来祭奠我们死去的友谊,并把它从此丢在记忆尾端,不怀念,不懊悔。我会一直向前走,以前的事只是回忆,只是过往,而她们,只是我人生的过客。即便忘不了。

ok?

忘不了那双眼睛

走在这条再熟悉不过的街上,这里是城市的中心地段,打扮时尚的男男女女连同繁忙的车辆共同穿梭在这繁华的大街上。
带着轻松的心情,我走在这儿,聆听着都市的喧闹,欣赏着都市的繁华。猛然间,一声哀号震住了我的心,出于好奇,我随着声音传来的方向张望,在一个黑暗的角落,我看到一团黑乎乎的东西在动。那是什么?我在心中问到,于是走上前去。你根本不会想到,那竟然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他一点也不具有一个正常人的条件:只能发出声音不能说话,手和腿完全畸形,显然失去了正常的劳动能力。在他的面前,有一个孤零零的钱盘子。
看到这样的景象,我本能地想转移视线,却无奈地恰好与他的视线相逢。这是一双充满渴望的眼睛,在黑暗中,那双眼睛显得格外明亮,似乎是黑暗中的一盏小灯,并吸引了我。他虽然说不了话,但他想要说的东西却清清楚楚写在了眼睛里,我想我可以读懂。在他那双眼睛里,我读到了他凄惨的生活,期盼的心声,绝望的心境。他这双眼睛里装了多少东西!他把他所不能倾诉的,不能记录的伤悲与苦难一一通过他对人生的理解,对世道的思考流露在了眼睛里,他还流露了他的理想——能像正常人一样地生活。这双眼睛对他来说无比重要,它代替了一张嘴、一双手。他的双眼仿佛又在责备、怨恨过路人的冷漠。
霓虹灯下,大都市中,他只能倚着墙,躲在又黑又脏的角落或横卧在路边,只能任凭路人在他身旁视若无睹地走过。多少冷漠无情的路人都带着钱包而来,而这些钱却只能和他们一样永远冷冰冰,毫无生机与体温。无数的人们啊,当你们走在这样的街上,请多留意那些蜷缩在角落需要关怀的人们吧!他们的眼睛会告诉你们一切,会唤起你们的同情心。
我站在那儿,沉思了许久,这才回过神,我向他面前的盘子里放了5元钱,然后无奈地离开了。眼前,仿佛还是那双眼在闪闪发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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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不了她

我的启蒙老师姓李,女老师,是我小学六年的班主任。由于她对我的教育和影响无论从初衷到结果都是好的,我对她感情颇深。所以但凡后来遇到姓李的老师,就如嗅到亲人的气息一般。

我家住在农村,所以班里大多是农家子弟,动作大、嗓门高,天性自由,老师管起来难度很大。而我是女生中动作最大的,嗓门高过男生,兴趣广到和男生一起拍洋人、打弹弓。所以就成了羊群里的骆驼,格外显眼,也更加难管。

而李老师却很偏爱我,也许是我虽浮躁、淘气,但生性耿直大方,还略有几分灵气,算是个“可教之材”吧!我起初喜欢李老师,是因为她身上总有种淡淡的幽香,至今我都记得那个味道。细眉细眼、和蔼可亲的她,再加上白得泛着光的皮肤,更多了几分温柔和美好的感觉。

记得大概一年级时,冬天李老师还要检查个人卫生。因为农村条件差,家长又管得不严,我们个个跟小土人似的。有一次我被查处来,顿时脸涨得通红,没了闹将的风度。

课间同学说李老师叫我,我心里慌的像揣着只兔子似的去了。一进门,老师微笑着说:“来,洗洗脚吧,先试试热不热!”我的脸更红了,她俯下身,帮我脱袜子,边帮我洗脚边说:“你爸爸妈妈忙,以后慢慢的要自己养成好习惯……水凉了吧……再加点热的……”

从那以后,我天天洗得干干净净的。我那时真就是想,我得洗得像老师一样,白得泛着光。长大以后才知道我是不可能洗得如她那般白皙的。

我还清楚地记得李老师布置的第一篇作文叫《洗衣服》。放学时她拍着我的头说:“回去好好写,写得好,老师念给全班同学听!”我兴高采烈地边扯开嗓门答应边跑出了教室。记得那篇作文的最后一句是这样写的:“我看着自己亲手洗的衣服,心里说不出的高兴!”其他同学大多是:“我心里十分高兴,”“我很高兴”等。

就这一点点差别,李老师在班上大加赞赏,并在课上读了我的作文。其实在如今看来,那一句话到底有多大的差别呢?但如果没有那第一次的表扬呢?孩子的自尊心往往是夸出来的。之后的每一篇作文我都绞尽脑汁去完成,着意与众不同、标新立异。目的,只是为了受到她的表扬,让她在课上念我的作文。

我小时侯的老师,多采取“急症下猛药,打罚为上策”的教育方法,有时也能立竿见影;而李老师却耐心的选用了见效甚慢的说服教育。我小时候淘气又浮躁,六年间,那是好长的一段时间呀,我是每一、两周就被老师叫去开“个人会议”,待到上了中学年龄稍长些才懂得,如果没有她六年间不倦不厌的教诲,我可能就完了。

“完了”,这两个字有多可怕呀!

多少年后我才理解了她的苦心:不伤其筋骨却触之灵魂!“聪明人做聪明事,莫要反被聪明误。”这是毕业时她留给我的“墨宝”。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理解得越发深刻并恪守至今!

她的人,她的教诲,她身上由内而外溢出的淡淡幽香……

我忘不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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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不了那件事

我这个人呀,不知怎么地,每当妈妈提着一块肉回来,我就不敢看,一看到就浑身发抖。
我很害怕看到肉,因为肉太吓人了。首先一点是颜色——白+黄+红+乌紫=恐怖!然后是外观。有的肉凸凹不平,就像可怖的千年枯树;有的圆润,但让人感觉非常空洞。我最怕的是那种又干又黑两头又弯起来的腊肉,那叫一个吓人!有一次,老爸带回来一块这样的肉,把我着实吓了一大跳。我一看到它就吓得不停地尖叫,结果老妈为了让我停下这刺耳的叫声,还打了我两下,老妈真坏。
除了害怕看到肉,我更害怕接近肉。老妈曾经在微波炉上方挂一只鸡,我从此就没碰过微波炉,从微波炉旁经过时也是目不斜视地快速跑过。老妈看我怕成这样子,就把这只鸡移到冰箱上方不容易看到的地方,可我又不敢开冰箱后侧的电灯开关了。要是老妈把这只鸡再移到水池上方的话,恐怕我每次要用水就务必让老妈帮我接了。最后,在我的强烈抗议下,这只鸡移来移去,移到了老妈的卧室门后。
我不仅怕接近肉,而且我还怕在梦里梦见肉。有一次,我在梦中梦见了好多肉。我先梦见在将来的某一天早上,我醒了,发现墙上挂了许多肉。然后我又梦见了我吃过饭去上学时,看见周围所有的人都抱着形状各异的肉。最后我梦见了学校和教室也全挂满了肉,板报上竟然是各种肉的照片!梦做到这里,我就被吓醒了。如今回想起来,这真是个让我冷汗直流的梦啊!
唉,什么时候我能勇敢一点儿,不再怕那些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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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不了那件事

在我的记忆中,有的事使我开怀大笑,有的事使我伤心,有的事使我扫兴,而有一件事使我永远忘不了
那是一个炎热的夏天,天那么蓝,那么美,太阳普照着大地。我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看见一位老爷爷正要过马路。我走近一看,啊,是一位盲人老爷爷。我连忙说:“老爷爷,让我扶您过马路吧!”老爷爷微笑着点点头,并告诉我他的住处。当时,无知的我完全不知道这是一个骗局。我扶着老爷爷过了马路,到了老爷爷的住处,我心里美滋滋的,因为我做了一件好事。我和老爷爷告别了。我走在半路上,心里想着:“哈!刚才我做了一件好事,妈妈一定表扬我。”想着想着我感到很口渴。我一摸口袋,咦,怎么妈妈给我的那五元零用钱不翼而飞了?我猛地想到了那位老爷爷。我想:“会不会是……”我立刻跑到老爷爷的住处,看见一位叔叔走来,我问:“刚才我送来的那位盲人老爷爷到哪儿去了?”叔叔说:“这街哪有什么盲人老爷爷呀?”我惊讶地说:“那么他……”想到这里,我鼻子一酸,哭了。天空仿佛变黑了,世界仿佛一片黑暗,我难过极了。 老爷爷,您知道吗?我不是为了那五元钱而伤心,而是为您竟然利用同情心来骗了我一个年幼无知的小孩。您知道吗?您伤的是一颗纯洁的童心。我忘不了这件事!忘不了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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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不了那件事

那件事,已经过去一年多时间了,但我时时能记起它;那件事,使我改掉了贪玩、自私、撒谎的坏毛病。

去年夏天,家住乡下的小表弟来我家做客,我见小表弟拿着个小巧玲珑、憨态可人、栩栩如生的小泥人,真好看,就心里想着:怎么把这小泥人弄到手。

那天中午,爸爸、妈妈都上班去了,家里只有我和小表弟了,我说:“表弟,咱们到外面玩去。”“好吧!”小表弟说。

一路上,小表弟蹦蹦跳跳,又说又笑,快乐极了。就在他一蹦一跳的当儿,不慎将我一直留心的小泥人掉在了地上。我见小表弟没发现,就悄悄地把小泥人捡起来装进了自己的口袋。我们玩了好长时间。回家后,小表弟发现小泥人不见了。“哥哥,我把小泥人丢掉了。”小表弟焦虑地望着我说。“你丢到哪里了,我怎么没看见。”我心不在焉地说了句。“咱们出去找找吧!”“算了吧,不就是个小泥人嘛,我还要做作业哩。”小表弟沮丧地噘起小嘴巴。看得出,他很喜欢小泥人儿。

看着小表弟噘起小嘴巴不吭声儿,我的脸一下子烧起来,想必脸一定很红。我无心做作业了,心想,小表弟是乡里人,家境并不富裕,买个小玩具真不容易哩。于是,我鼓足勇气拿出小泥人对小表弟说:“你丢的小泥人让我拾到了,我很喜欢它,就装进了自己的口袋。”一见小泥人,小表弟嫣然一笑,脸蛋儿一下子乐开了花,高兴地说:“只要没丢到外面就好!你喜欢它,就送给你,做个留念!”我拿着小泥人,既高兴又羞愧,心里真不是滋味。后来,我把小泥人摆在了书桌上,时时提醒自己:要做一个诚实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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