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lliam Wordsworth和英国机械时代的一些资料

来自:    更新日期:早些时候
william wordsworth 的简介及创作~

威廉·华兹华斯(William Wordsworth,1770-1850年),英国浪漫主义诗人,曾当上桂冠诗人。其诗歌理论动摇了英国古典主义诗学的统治,有力地推动了英国诗歌的革新和浪漫主义运动的发展。
他是文艺复兴运动以来最重要的英语诗人之一,其诗句“朴素生活,高尚思考”被作为牛津大学基布尔学院的格言 。
主要创作:
1、抒情诗: 《抒情歌谣集》、《丁登寺旁》。
2、 长诗: 《序曲》、《远游》。
3、 自传体叙事诗 :《革命与独立》。
4、诗歌:《露西》、《咏水仙》、《不朽的征兆》。


扩展资料
华兹华斯是“湖畔诗人”的领袖,在思想上有过大起大落——初期对法国大革命的热烈向往变成了后来遁迹于山水的自然崇拜,在诗艺上则实现了划时代的革新,以至有人称他为第一个现代诗人。
他是诗歌方面的大理论家,虽然主要论著只是《抒情歌谣集》第二版(1800年)的序言,但那篇小文却含有能够摧毁十八世纪古典主义的炸药。
他说,诗必须含有强烈的情感,这就排除了一切应景、游戏之作;诗必须用平常而生动的真实语言写成,这就排除了“诗歌词藻”与陈言套语。
华兹华斯认为“所有的好诗都是强烈情感的自然流露”,主张诗人“选用人们真正用的语言”来写“普通生活里的事件和情境”,而反对以18世纪格雷为代表的“诗歌词藻”。
他进而论述诗和诗人的崇高地位,认为诗非等闲之物,“诗是一切知识的开始和终结,它同人心一样不朽”,而诗人则是“人性的最坚强的保护者,支持者和维护者。他所到之处都播下人的情谊和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威廉·华兹华斯

  回眸莞尔朋友,你好。下面我依次列举出你在提问中所说到英国作家的相关资料:
  1、william golding(1911-)威廉·戈尔丁
  威廉·戈尔丁(1911~1994)英国作家。主要作品有长篇小说《蝇王》、《继承者》、《金字塔》、《自由堕落》、《看得见的黑暗》、《纸人》等。1983年作品《蝇王·金字塔》获诺贝尔文学奖 。
  威廉·戈尔丁(William Golding, 1911~ 1994)英国小说家。生于英格兰康沃尔郡一个知识分子家庭,自小爱好文学。 1930年遵父命入牛津大学学习自然科学,两年后转攻文学。1934年发表了处女作——一本包括 29首小诗的诗集(麦克米伦当代诗丛之一)。1935年毕业于牛津大学,获文学士学位,此后在一家小剧团里当过编导和演员。 194o年参加皇家海军,亲身投入了当时的战争。 1945年退役,到学校教授英国文学,并坚持业余写作。1954年发表了长篇小说《蝇王》,获得巨大的声誉。1955年成为皇家文学会成员。1961年获牛津大学文学硕士学位,同年辞去教职,专门从事写作。
  戈尔丁是个多产作家,继《蝇王》之后,他发表的长篇小说有《继承者》(1955)、《品契·马丁)(1956)、《自由堕落》(1959)、《塔尖》(1964)、《金字塔》(1967)、《看得见的黑暗》(1979)、《航程祭典》(1980)、《纸人》(1984)、《近方位)(1987)、《巧语》(1995)等。其中《航行祭典》获布克·麦克内尔图书奖。此外,他还写过剧本、散文和短篇小说,并于1982 年出版了文学评论集《活动的靶子》。
  戈尔丁在西方被称为“寓言编撰家”,他运用现实主义的叙述方法编写寓言神话,承袭西方伦理学的传统,着力表现“人心的黑暗”这一主题,表现出作家对人类未来的关切。由于他的小说“具有清晰的现实主义叙述技巧以及虚构故事的多样性与普遍性,阐述了今日世界人类的状况”,1983年获诺贝尔文学奖。

  2、john braine约翰·布莱恩:
  约翰·布莱恩(1922—),1922年生于英国约克郡的布莱德福。父亲原为工人,后成为监工。母亲原籍爱尔兰,是天主教徒。布莱思也是天主教徒,他没受过很多正规教育。初中毕业后作过店员、实验员、海军报务员。从军队复员后,他任布莱德福图书馆馆员多年,随后靠自己的一点积蓄为生,开始从事专业写作,起初只是在杂志上发表文章。1957年他的小说《向上爬》出版,成为轰动一时的畅销书,他一举成名,从此长期居住在英国一个小镇的工人区,专事写作。这部作品则被认为是英国“愤怒的青年”这一文学流派的代表作之一。1962年,他出版了另一部重要小说《上层生活》,是《向上爬》的续篇,写主人公约瑟夫。兰普登爬到上层社会以后的精神幻灭。这两部小说都是以英国约克郡的实地生活为背景,真实地描绘了当时英国工业区中下层社会青年人的生活和精神面貌。自此以后,象许多“愤怒的青年”派作家一样,布莱恩的作品开始改变方向。《嫉妒的上帝》(1964)是基于他本人天主教背景的一部有关精神问题探讨的作品,《叫喊的游戏》(1968)反映了他激烈的反左派观点;《陪我待天明》(1970)重点在于写性变态,反映了他对先锋派文学的反感。此外他还出版有《写一部小说》(1974)等作品。
  3、kingsley amis:金斯利.艾米斯:
  金斯利·艾米斯(Kingsley Amis)1922年生于伦敦南部,中学毕业后适逢第二次世界大战,参军服役,在皇家通讯兵里任中尉。退伍后他就读于牛津大学圣约翰学院,获英国文学学士学位。1949年至1963年他先后在威尔士的斯旺西城和剑桥大学任讲师。他爱好科幻小说和爵士音乐。
  1947年他出版了第一部诗集《灿烂的十一月》(Bright November);1953年出版了第二部诗集《心态一种》(A Frame of Mind),开始以诗人的身份步入文坛。
  但他诗歌的影响远远不如他的小说。1954年他出版了第一部小说《幸运的吉姆》(Lucky Jim),小说里的主角吉姆·狄克逊被称做“愤怒的青年”,艾米斯从此成名。1956年他发表了小说《露水情》,也是“愤怒的青年”类型的作品。艾米斯从1961年起主要从事文学活动。
  他的其他小说还有:《我喜欢在这儿办》(I Like it Here,1958)、《英国胖子》(A Fat Englishman,1963)、《翘辫子》(Ending Up,1974)、《杰依克的东西》(Jake�s Thing,1978)、《俄罗斯迷藏》(Russian Hide�and�Seek,1980)、《斯坦利和女人》,(Stanleyand the Woman,1984)。他的这一类小说大多是揭露现实矛盾之作。比如《翘辫子》尖锐揭露了英国社会老人的晚境凄凉,《杰依克的东西》描写了中年人的庸碌无能,分析了其中的原因。
  金斯利·艾米斯也写其他类型的作品。他的《反死亡同盟》(Anti�Death League,1966)表面上是一部侦探小说,其实是对宗教的控诉。它揭露了上帝对人的残忍,从而否定了上帝。他也写地道的侦探小说,他的《詹姆士·邦德档案》(TheJames Bond Dossier,1965)、《孙上校》(Colonel Sun,1968,用笔名罗伯特·马克安发表)便是典型的惊险小说。

  他未能忘情于他一向喜欢的科幻小说。他1960年出版的《地狱新地图》(New Maps of Hell),1981年出版的《科幻小说的黄金时代》(TheGolden Age of Fiction),都是关于科幻小说的论文。他自己也写科幻小说,1976年出版的科幻小说《变化》(Alteration)曾获约翰·W·坎倍尔纪念奖。他还写过一本神怪小说《绿人》(TheGreen Man,1969)。
  1975年他出版了《吉卜林和他的世界》(Rudyard Kiplin and His World),是研究英国著名的小说家、诗人路德雅·吉卜林(1865—1936)的。

  1979年和1980年他分别出版了他的诗集和短篇小说集。

  此外他还曾写过一些有关政治、教育、语言、电影、电视和饮酒的作品。
  到80年代中期他一共出版了小说十四部,短篇小说集三部,剧本四部,诗集六部,其他著作(主要指论文集)七部金斯利的《幸运的吉姆》描写了出身中产阶级下层的大学讲师吉姆·狄克逊的遭遇。吉姆思想激进,对现存制度持尖锐的抨击态度,甚至主张把它推翻;对于假冒伪善、装腔作势、玩弄权术都极其反感。这个性格很受当时读者的欢迎,被称为“愤怒的青年”(AngryYoung Man),成了当代英国文学里的“反英雄”典型。随后的《露水情》也是同一类型的小说。
  只有最后一个“maraget drabble”,我不知道你所指的是英国的哪位作家。请你确认一下这一人名的拼写是否准确。

  机械时代(产业革命)产生浪漫主义文学, 以Wordsworth为代表的湖畔派出现

  蒸气机的运用使英格兰城乡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工业化使城镇扩大,圈地运动和农场私有化使乡村人口迅速减少。很多失去土地的贫农涌进城市到工厂里工作。五个词的含义改变:industry(工业,曾指创新)、democracy(民主,曾是贬义词,指暴民统治)、class(带上了阶级含义)、art(艺术,原来的意思只有工艺、手艺)和culture(文化,原来只和务农有关)。与此相反,工人们的惨境、新生的阶级冲突和环境污染使人们对都市化和工业化产生了厌烦情绪,促使文学家转而重新去发现大自然的美丽和价值。人们将大地母亲视做唯一的智慧源泉,机器带来的丑陋只有大自然才能够将其化解。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十分强调自然和本能相对文明的优越性,这种思想很快就为几乎所有欧洲诗人接受。

  英语文学的浪漫主义时期一般认为从1798年《抒情民谣集》发表正式开始(之前有几位先驱),到1832年司各特爵士辞世和改革法案(Reform Act 1832)通过结束。当时在位的君主有乔治三世、乔治四世,还可以算上威廉四世。

  先驱
  威廉·布莱克和罗伯特·彭斯。

  湖畔派诗人
  英格兰首先出现的浪漫主义文人是湖畔派诗人等一小群友人,包括骚塞、华兹华斯和柯勒律治等。他们为文学界注入了新鲜的情感主义和内省的理念;英语文学中第一部浪漫主义宣言就出现在《抒情民谣集》的前言中。这部集子大部分都是华兹华斯的功劳,柯勒律治也贡献了著名的《古舟子咏》。不过两人对浪漫主义的理解大相迳庭:柯勒律治努力要把超自然的事物现实化(就像今日的科幻电影中运用特殊效果让不可能成为可能一样);华兹华斯则希望通过描绘现实生活中的真实人物或湖区的自然风光来使读者自己进行丰富的想象。

  积极浪漫主义
  “第二代”浪漫主义诗人包括拜伦、雪莱、玛丽·雪莱和济慈等,和第一批湖畔诗人描写田园风光不同,他们的作品鲜明体现岀对抗传统的战斗性。

  拜伦受19世纪讽刺文学的影响很深,在这几人当中是最“不浪漫主义”的。他生活方式风流放荡,对上流社会外表虚伪内在淫乱表达着极端的不满。第一次去欧洲旅行后,他写下了《海罗德公子游记》的前两诗章,以模拟英雄史诗般的嘲弄手法讲述了一位年轻公子在欧洲的游历,同时也对英国社会进行了极其尖锐的讽刺。虽然此诗和另两篇《异教徒》和《海盗》的岀版带来了巨大成功,但英国国内盛传他和异母姐姐乱伦,迫使他离开英格兰去欧陆避难。1816年,他在日内瓦湖畔结识了雪莱夫妇和雪莱的助手约翰·波李道利。虽然波李道利著名的作品只有一篇短篇小说,但这篇引进英语文学的《吸血鬼》值得一提。
  雪莱和拜伦十分相像:也是富裕贵族出身,信奉无神论和自由思想,迫于性丑闻逃离英格兰。他先是因为无神论从大学赶了出来,后是因为支持爱尔兰独立从英格兰赶了出来。之前娶过一位16岁少女哈莉特·维斯布鲁克,但很快就抛弃了对方选择了玛丽(哈莉特随后自杀)。哈莉特不同意他对自由恋爱和无政府主义的理想,也没有受过足够的教育能够与他文学辩论。雪莱的代表作是《西风颂》,尽管他声称绝不相信有神的存在,但普遍认为这首诗是对泛神论的致敬,承认了大自然中的精神存在。
  玛丽·雪莱是哲学家、革命家威廉·高德温的女儿,与雪莱兴趣相投,自己也是一位诗人。和已故的母亲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一样都是女权主义者。玛丽不是因为诗歌出名,而是作为科幻小说之母广为人知。科学怪人的故事提前预计了今天的器官移植、组织再生等技术,也提出了今天仍在困扰人类的道德伦理问题。但这个故事同样也很富有浪漫主义气息:虽然“怪物”聪明善良,但因为周围人对他的恐惧和他本人的绝望使其终于沦为杀人的机器。
  约翰·济慈可能不是很同意拜伦和雪莱的极端革命理念,不过他对泛神论的崇拜和雪莱一样十分重要。济慈对古希腊的事物很感兴趣,他对艺术的强调尤其体现在《希腊古瓮咏》中,这种情感为浪漫主义带来一股清新的空气,后来也启发了沃特·佩特和奥斯卡·王尔德等人为艺术而艺术的理念。

  英国是最早出现浪漫主义文学的国家之一。英国的浪漫主义作家不满于资本主义城市文明的发展,具有愤世嫉俗、归隐自然的倾向。18世纪中后期的诗人罗伯特·彭斯(1759年-1796年)和威廉·布莱克(1757年-1827年)是浪漫主义文学的先驱,他们在英语诗歌文体和语言上做出了很多可贵的尝试。彭斯从苏格兰民歌中吸取养料,其《苏格兰方言诗集》擅长抒情和讽刺,语言通俗;布莱克的《天真之歌》、《经验之歌》则具有象征意义和神秘色彩,在20世纪大放异彩,影响了整个现代英诗。

  然而,英国浪漫主义第一批真正的大师则是被称为“湖畔派”的三位诗人。威廉·华兹华斯(1770年-1850年)是湖畔派诗人中成就最高者,他与“湖畔派”另一诗人萨缪尔·柯勒律治(1772年-1834年)共同出版《抒情歌谣集》,成为英国浪漫主义文学的奠基之作。诗集中收录的诗歌大部分为华兹华斯所做,而柯勒律治的名诗《古舟子咏》和《忽必烈汗》亦收入其中,充满幻觉和奇谲的意象。然而华兹华斯这一时期最重要的作品则是长诗《序曲》。骚塞的诗歌极富古之幽情,与世俗格格不入。湖畔派三位诗人均蛰居于英国西北湖区,缅怀中世纪和宗法式的乡村生活,是浪漫主义文学中温婉清丽的代表。

  乔治·拜伦(1788年-1824年)和雪莱(1792年-1822年)两位诗人将英国的浪漫主义文学推向高峰。他们和湖畔派诗人的不同之处在于其作品更具战斗意识和政治倾向。雪莱的代表作《解放了的普罗米修斯》通过神话描写被压迫的人民的苦难和暴君的必然下场,预言革命一定会到来。他的短诗《西风颂》、《致云雀》等音韵铿锵,更有“冬天如果来了,春天还会远吗?”等名句传世。拜伦是19世纪上半期最为著名的浪漫主义诗人,他一生游历各地,其诗作充满异域情调。代表作《唐璜》是对资本主义制度的一场深入骨髓的检阅,发人深省。在欧洲,拜伦成为一种文化现象。人们把孤独、悲壮、崇尚个人式反抗的浪漫主义者形象称为“拜伦式英雄”。拜伦晚年投身于希腊的民族解放运动,并最终因伤寒而死于希腊战场。

  英国浪漫主义文学的代表人物还包括约翰·济慈(1795年-1821年)。他的创作生涯只有5年,却写出了著名的抒情诗《夜莺颂》和《希腊古瓮颂》,沉醉于古代世界田园牧歌的美景之中。瓦尔特·司各特(1771年-1823年)以创作小说为主,其代表作《艾凡赫》以12世纪的英国为背景,塑造绿林英雄罗宾汉的形象,他是欧洲历史小说的创始人。

  威廉·华兹华斯的生平
  华兹华斯(William Wordsworth,1770-1850),英国诗人,华兹华斯生于律师之家,1783年他的父亲去世,他和弟兄们由舅父照管,妹妹多萝西(Dorothy)则由外祖父母抚养。多萝西与他最为亲近,终身未嫁,一直与他作伴。1787年他进剑桥大学圣约翰学院学习,大学毕业后去法国,住在布卢瓦。他对法国革命怀有热情,认为这场革命表现了人性的完美,将拯救帝制之下处于水深火热中的人民。在布卢瓦他结识了许多温和派的吉伦特党人。1792年华兹华斯回到伦敦,仍对革命充满热情。但他的舅父对他的政治活动表示不满,不愿再予接济。正在走投无路时,一位一直同情并钦佩他的老同学去世,留给他900英镑。于是在1795年10月,他与多萝西一起迁居乡间,实现接近自然并探讨人生意义的宿愿。多萝西聪慧体贴,给他创造了写作条件。
  [编辑本段]威廉·华兹华斯的创作生涯
  1798年9月至1799年春,华兹华斯同多萝西去德国小住,创作了《采干果》、《露斯》和短诗《露西》组诗,同时开始写作长诗《序曲》。1802年10月,华兹华斯和相识多年的玛丽?郝金生结婚。 这段时间,华兹华斯写了许多以自然与人生关系为主题的诗歌,中心思想是大自然是人生欢乐和智慧的源。1803年华兹华斯游苏格兰,写了《孤独的收割人》和记游诗。1807年他出版两卷本诗集,这部诗集的出版,结束从1797至1807年他创作生命最旺盛的10年。 华兹华斯与柯尔律治(Samuel Taylor Coleridge)、骚塞(Robert Southey)同被称为“湖畔派”诗人(Lake Poets)。他们也是英国文学中最早出现的浪漫主义作家。他们喜爱大自然,描写宗法制农村生活,厌恶资本主义的城市文明和冷酷的金钱关系,他们远离城市,隐居在昆布兰湖区和格拉斯米尔湖区,由此得名“湖畔派”。 “湖畔派”三诗人中成就最高者为华兹华斯。他于1789年和柯勒律治合作发表了《抒情歌谣集》,华兹华斯和柯尔律治从拥护法国革命变成反对,于是前者寄情山水,在大自然里找慰藉;后者神游异域和古代,以梦境为归宿。两人的诗歌合集,题名《抒情歌谣集》,于1798年出版,《抒情歌谣集》宣告了浪漫主义新诗的诞生。两年后再版,华兹华斯加了一个长序,在这篇序中,华兹华斯详细阐述了他的浪漫主义文学主张,主张以平民的语言抒写平民的事物、思想与感情,被誉为浪漫主义诗歌的宣言。 他认为“所有的好诗都是强烈情感的自然流露”,主张诗人“选用人们真正用的语言”来写“普通生活里的事件和情境”,而反对以18世纪格雷为代表的“诗歌词藻”。他进而论述诗和诗人的崇高地位,认为“诗是一切知识的开始和终结,它同人心一样不朽”,而诗人则是“人性的最坚强的保护者,是支持者和维护者。他所到之处都播下人的情谊和爱”。 此后,华兹华斯的诗歌在深度与广度方面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在描写自然风光、平民事物之中寓有深意,寄托着自我反思和人生探索的哲理思维。完成于1805年、发表于1850年的长诗《序曲》则是他最具有代表性的作品。 华兹华斯诗才最旺盛的时期是1797至1807年的10年。其后佳作不多,到1843年被任命为“桂冠诗人”时已经没有什么作品了。然而纵观他的一生,其诗歌成就是突出的,不愧为继莎士比亚、弥尔顿之后的一代大家。
  [编辑本段]华兹华斯的诗歌创作主张
  华兹华斯是“湖畔诗人”的领袖,在思想上有过大起大落——初期对法国大革命的热烈向往变成了后来遁迹于山水的自然崇拜,在诗艺上则实现了划时代的革新,以至有人称他为第一个现代诗人。 他是诗歌方面的大理论家,虽然主要论著只是《抒情歌谣集》第二版(一八○○)的序言,但那篇小文却含有能够摧毁十八世纪古典主义的炸药。 他说诗必须含有强烈的情感,这就排除了一切应景、游戏之作;诗必须用平常而生动的真实语言写成,这就排除了“诗歌词藻”与陈言套语;诗的作用在于使读者获得敏锐的判别好坏高下的能力,这样就能把他们从“狂热的小说、病态而愚蠢的德国式悲剧和无聊的夸张的韵文故事的洪流”里解脱出来; 他认为诗非等闲之物,而是“一切知识的开始和终结,同人心一样不朽”,而诗人则是“人性的最坚强的保卫者,是支持者和维护者,他所到之处都播下人的情谊和爱”。这样崇高的诗歌理论过去何曾有过?但光有理论不足以服人,需要新的诗歌来体现它!
  [编辑本段]华兹华斯的诗歌
  (1)抒情诗:《抒情歌谣集》、《丁登寺旁》 (2)长诗:《序曲》
  [编辑本段]华兹华斯诗歌的主要特点及思想意义
  华兹华斯的小诗清新,长诗清新而又深刻,一反新古典主义平板,典雅的风格,开创了新鲜活波的浪漫主义诗风。他的十四行诗雄奇,他的《序曲》(1805)首创用韵文来写自传式的“一个诗人的心灵的成长”,无论在内容和艺术上都开了一代新风。华兹华斯关于自然的诗歌优美动人,他的这类诗歌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寓情于境,情景交融.这种风格的体现是作者通过对诗歌的题材、诗歌所用的语言以及对诗歌所用的格律、诗体和作者对诗歌词汇的选择体现出来的.
  [编辑本段]华兹华斯诗歌的艺术成就
  他不仅创立理论,而且本人就实践理论。他与柯尔律治合作的《抒情歌谣集》这本小书所开始的,不止是他们两人的文学生涯,而是一整个英国浪漫主义诗歌运动。对于中国读者,华兹华斯却不是一个十分熟悉的名字。能读英文的人当然都看过他的若干小诗,如《孤独的割麦女》,但不懂英文的人却对他的诗没有多少印象,原因之一是他的诗不好译——哲理诗比叙事诗难译,而华兹华斯写得朴素、清新,也就更不好译了。原因之二是,他曾被评为“反动的浪漫主义”的代表,因此不少人未读他的作品,就已对其人有了反感。还有一个原因可能是:他那类写大自然的诗在我国并不罕见,他的思想也类似老庄,因此人们对他无新奇感。但他是值得一读的。除了历史上的重要性之外,他有许多优点,例如写得明白如话,但是内容并不平淡,而是常有神来之笔,看似普通的道理,却是同高度的激情结合的。法国大革命就曾深深激动了他,使他后来写下这样的名句: 幸福呵,活在那个黎明之中, 年轻人更是如进天堂! ——《序曲》第十一章 他的山水诗极其灵秀,名句如:我好似一朵孤独的流云。他的爱情诗,如与一位名叫露西的姑娘有关的几首,也是极其真挚,极其动人,无一行俗笔,用清新的文字写出了高远的意境。他能将复杂深奥的思想准确地、清楚地表达出来,民歌体的小诗写得精妙,白体无韵诗的运用更在他的手里达到了新的高峰,出现了宛转说理的长长诗段。用这样的诗段他写出了长诗《丁登寺旁》,表达了大自然给他的安慰和灵感;接着又经营多年,写出了一整本诗体自传,题名《序曲——一个诗人心灵的成长》,开创了自传诗的新形式。在十四行诗方面,他将密尔顿的豪放诗风发扬光大,用雄迈的笔调写出了高昂的激情,例如这样的呼唤: 啊,回来吧,快把我们扶挽, 给我们良风,美德,力量,自由! 你的灵魂是独立的明星, 你的声音如大海的波涛, 你纯洁如天空,奔放,崇高…… 这是过去以写爱情为主的十四行诗中罕见之笔,也说明两位爱好自由的大诗人如何心心相印!总之,华兹华斯诗路广,意境高,精辟,深刻,令人沉思,令人向上,而又一切出之于清新的文字,确是英文诗里三或四个最伟大的诗人之一。只是他后期诗才逐渐枯竭,所作变得冗长沉闷,又使人无限惋惜。
  [编辑本段]华兹华斯诗歌的影响
  华兹华斯的诗歌理论动摇了英国古典主义诗学的统治,有力地推动了英国诗歌的革新和浪漫主义运动的发展,因而英美评论家将华兹华斯的《抒情歌谣集序》称为英国浪漫主义的宣言。


William Wordsworth和英国机械时代的一些资料视频

相关评论:

相关主题精彩

版权声明:本网站为非赢利性站点,内容来自于网络投稿和网络,若有相关事宜,请联系管理员

Copyright © 喜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