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站在法律的角度看待男子杀害前岳父发视频告别亲友一事?

来自:    更新日期:早些时候
~

1月28日,湖南桑植县沙塔坪乡发生一起惨案,一名47岁男子闯入前妻娘家,将67岁的前岳父杀害。记者了解到,凶手作案后藏匿在家附近的山里割腕,于28日下午3时许被抓获。

桑植县公安局发布悬赏通告称,2021年1月28日,湖南省桑植县沙塔坪乡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经侦查,杨昌权有重大作案嫌疑,现在逃。

犯罪嫌疑人杨昌权,男,汉族,47岁,身份证号码:430822197401188870,户籍地为湖南省桑植县沙塔坪乡六耳口村杨家湾组356号。桑植口音,身高约165厘米,秃头,日常生活中有戴帽习惯,中等身材偏瘦,左手食指有残疾不能弯曲,外逃时身穿黑色棉衣。

记者联系上沙塔乡六耳村村民。他介绍,杨昌权长期在广东佛山打工,近日返乡。他和前妻娘家都是一个村子的,步行只有20多分钟路程,但去年与前妻离婚。两人育有两个儿子,大的由杨昌权抚养,小儿子由前妻抚养。前妻之后改嫁到附近村子。该村民还介绍,杨昌权前妻的母亲去世多年,父亲今年67岁,独自一人在家生活。28日,邻居上门发现,老人被人用柴刀砍死在家中。杨昌权有重大作案嫌疑。杨昌权应该是27日深夜到28日凌晨这段时间作案。

记者发现,悬赏通告还公布了嫌疑人杨昌权的社交账号截图。极目新闻记者查看该账号,发现嫌疑人在28日凌晨发布多段视频,一段视频还配了文字,称自己曾到前妻家,曾有机会杀了她,但为了孩子没有动手,他宁愿和前妻的父亲一起死。他还发了视频跟亲朋好友永别。

28日下午,有桑植当地网友在桑植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悬赏公告下留言,称自己刚转发就抓到了。该留言被微信公众号选用。

当地村民也向新闻记者证实,28日下午3时许,警方在杨昌权家附近的山里找到他。当时,杨昌权已割腕自杀,但未遂。



众所周知,宝妈们在生完宝宝之后经常会逛母婴店,然后在母婴店里会为宝宝买一些日用品,然而很多宝妈发现自己开始选购宝宝用品的时候,通常都会被导购员说得天花乱坠,买下很多实际上并不是太需要的东西,因此,很多宝妈在育儿路上,走得最多的就是母婴店的套路,但有些没有经验的宝妈没有任何防备,总是入套。

既然母婴店里有那么多的套路,那么今天就在这篇文章里给大家盘点盘点一些母婴店的坑娃套路。
套路一:钙铁锌微量元素,宝宝全都缺!
很多新任宝妈认为,刚出生的宝宝特别的虚弱,一定需要补充各种营养,这时候,母婴店的导购员再给宝妈灌输一种宝宝很容易缺乏钙铁锌微量元素的思想,那么这个宝马就很容易中套然后买下一大堆给宝宝补微量元素的产品,尤其是当宝宝出现枕秃,肋缘外翻等现象时,宝妈会更加深信不疑。但这种说法是没有科学依据的,刚出生的宝宝的确需要营养,但是宝妈自己的母乳所蕴含的营养已经足以提供给孩子养分,并不需要靠外界药物的支持,至于枕秃,肋缘外翻等现象也都属于比较常见的现象,因此宝妈们如果在逛母婴店的时候被导购员这样推荐的话,不要轻易相信。
套路二:宝宝的专用食品一定要了解一下
有很多母婴店会推出一些宝宝专用的食品专柜,当你走进的时候,导购员就会对你说,宝宝还小,身体的吸收能力还不够成熟,所以最好是给宝宝购买宝宝专用的食品,比如宝宝酸奶,宝宝果汁,宝宝肉酱等等。但实际上,这种所谓的宝宝专用食品并不一定对宝宝有益,相反,这些食品当中会添加一些防腐烂的添加剂,也就是并不新鲜,因此宝宝吃下去之后可能对身体会有不好的影响。宝妈们最好给宝宝喝母乳,等宝宝长大一些之后再给宝宝喂一些营养粥或者米糊。

套路三:床围、学步车,带娃神器来一套
有些宝妈为了带宝宝的时候能更加方便一些,就会在母婴店购买一些带娃神器,导购员会给宝妈推荐床围,学步车之类的东西,但是这些东西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利于宝宝的发展的。例如床围,宝宝在床上滚动的时候很容易滚到床边和床围的夹缝中,很容易导致宝宝窒息,再例如学步车,实际上并不能对宝宝学走路有多大的作用,相反还容易让宝宝的腿型发生变化。所以宝妈们在母婴店选购的时候要多留个心眼。
套路四:迟早要用到,多囤点没啥坏处
很多母婴店的导购员在不知道怎么给宝妈推荐产品的时候,就会跟宝妈们说,这些母婴产品宝宝迟早都会用到的,囤在家里也没有什么坏处,但实际上,有些东西是宝宝完全用不到的,宝妈们在选购之前要先列举清楚自己想要买什么东西,不要被导购员几句话就带跑偏,推荐买什么就乖乖掏钱。

我觉得他这就是故意杀人的行为,行为可以说非常恶劣。

男子这种是故意杀人,无论男子做出怎样的行为,杀人已经触犯到了法律,将会面临严格的准则。

按照法律,这个人就是属于故意杀人罪,这种行为是非常严重的,判处死刑或者是无期徒刑的可能性更多。


如何站在法律的角度看待男子杀害前岳父发视频告别亲友一事?视频

相关评论:
  • 15550936914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贵州初中生刺死霸凌者,以故意伤害罪被
    凤雯雨答:首先,法院认定的事实是,被告陈泗翰与被害人李景全在校期间发生了三次冲突,最终导致陈泗翰刺死李景全。其中,李景全等人对陈泗翰进行了多次殴打,并在对杀威胁下将他带到事发地点。在冲突过程中,陈泗翰使用了卡子刀,导致李景全死亡。然而,争议点在于陈泗翰是否具有伤害故意,以及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法院仅以陈...

  • 15550936914男子持刀捅伤女子致死身亡,如何站在法律的角度看待这件事?
    凤雯雨答:故意伤人,致使其死亡,一定会承担法律责任,作为公民一定要守法,作为恋人一定要互相理解,互相沟通,不能采取过激行为,这样的行为伤害了两个家庭。四川宜宾3月21号街头发生非常惨烈的一幕宜宾是一座美丽的城市,然而在3月21号这一天,在翠屏区街头,有一个年轻的男子,持刀捅伤女子,致其身亡。警方迅速...

  • 15550936914...男子捅伤3人未被追究后撞死伤者母子,如何站在法律角度看待这件事...
    凤雯雨答:湖北男子捅伤3人,该男子之前就对受害人及家属进行过威胁。在受害者未遇害之前嫌疑人从三番五次去受害者家打闹。并且之前受害人报过警,根据受害者之前口供中可以看出,嫌疑人持刀进入受害者家,并对其进行行凶,刺伤了包括受害者在内及家属三人。当时警方并未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这是令人费解的。从中不难...

  • 15550936914如何看在法律的角度看待西安男子杀害2名女同事后分尸一事?
    凤雯雨答:从法律的角度看,这名男子他杀害两名女同事,可以说已经可以判死刑了,因为他的手法十分的恶劣。再加上他这个行为已经对社会造成了非常不良的影响,现在很多案件都发生了十分的突然,其实有时候你觉得自己身边老实忠厚的一个人,但他内心并不是这样的。

  • 15550936914南京女大学生案二审宣判,其男友仍获死刑,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
    凤雯雨答:从法律角度去看这件事情的话,我觉得这名男子也是犯了故意杀人罪的呀,所以被判处死刑也是很正常的,因为他这样的一个行为实在是太过于恶劣了,别人本来是跟你好好的谈朋友的,结果你却把人家给杀掉了。两个人在谈恋爱的过程当中有矛盾是很正常的,有矛盾就处理啊,实在是处理不了就分手,以后各过...

  • 15550936914安阳一男子当街行凶致2死1伤,如何站在法律的角度看待这起案件?_百度知 ...
    凤雯雨答:安阳一30岁男子当街杀人,三名儿童死伤。虽然伤者的父母透露攻击者患有精神分裂症,但这一事件尚未得到官方证实。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不管有没有精神分裂症,三个孩子,两人死亡,一人受伤是既定的事实,给孩子家长带来的痛苦是无法形容的,所以希望犯罪嫌疑人能够受到法律的惩罚。犯罪嫌疑人被公安部门当场...

  • 15550936914如何站在法律的角度看待14岁少年为玩手机将爷爷杀害一事?
    凤雯雨答:一、站在法律的角度评价这些案件的话,简直就是道德的沦丧,丧心病狂。这完完全全就是属于一种道德案件,更是属于一起刑事案件,这一名14岁的男孩杀掉了自己的爷爷,肯定是要承担起法律责任的,而对于法律怎么判就要看整件事情的经过了,从这一起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得出家长教育非常的失败,家长只知道顾...

  • 15550936914海南一丈夫护妻致1死3伤被判无罪,如何站在法律的角度看待此事?
    凤雯雨答:我觉得站在法律的角度上来看这件事,丈夫该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事情整个经过都是对方先挑起事端,调戏他人妻子,动手打人哪一件事都不合法。作为丈夫在妻子遇到困难时,站在前面保护,这是身为男人的责任。当时对方以多欺少,男子在反抗时难免会不顾轻重,最后错杀了对方也能理解。这件事的案发经过。事情...

  • 15550936914杭州杀妻案二审,宣判许国利维持死刑,如何从法律角度进行分析?
    凤雯雨答:犯罪嫌疑人许某杀人的动机具有主观性,而且他在实施犯罪行为之前并没有遭受到被害者的袭击,所以不属于正当防卫。由此可见,法院对这名男子作出的死刑判决还是非常符合法律规定的。虽然很多属于正当防卫或者是过失致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会受到法院的从轻发落,可是在这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许某的杀人情节却跟...

  • 15550936914男子聚餐饮酒后死亡,如何站在法律的角度看待这件事?
    凤雯雨答:很多人对这件事情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如果站在法律的角度是怎样来看待这件事情的下面,我就来给你们说一说。首先他因为喝酒之后没有造成他人的死亡,所以他本身是没有责任的我国针对研究这件事情被有名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也不能肆意妄为的去研究,他对我们的身体伤害是非常大的与他一同聚餐的小伙伴...

  • 相关主题精彩

    版权声明:本网站为非赢利性站点,内容来自于网络投稿和网络,若有相关事宜,请联系管理员

    Copyright © 喜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