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哪位能给我讲讲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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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几个有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问题,答好了悬赏100分!~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是邓小平理论体系中极具创新意义的组成部分,是对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重大发展。依据这一理论,我们党确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进行了社会主义发展史上前无古人的探索。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商品化的商品经济,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经济.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平等性,法制性,竞争性和开放性等一般特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实现优化配置的一种有效形式.

从计划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变

长期以来,不论是马克思主义者,还是西方资产阶级政治家和学者,都把市场经济看成是资本主义特有的经济形式,强调市场经济职能与私有财产制度相联系,认为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是根本对立的,从而否定市场经济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存在与发展的可能性。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选择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对这一传统观念的突破,使我国的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一要发展生产力,经济体制改革是必经之路

要发展生产力,就要彻底抛弃哪些使生产力发展成为桎梏和束缚的体制,进行大胆的改革,才能有效促进生产力发展。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正是邓小平提出搞市场经济的根本出发点。

邓小平曾经指出:问题是用什么方法才能更有效地发展社会生产力。我们过去一直搞计划经济,但多年的实践证明,在某种意义上说,只搞计划经济会束缚生产力的发展。”

我国在一个很长的时期内照搬苏联模式。所谓苏联模式,就是在斯大林时期,比较完整的计划经济理论、计划经济思想指导下的前苏联的经济体制。这些对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也包括对我们国家的影响。把计划经济看作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把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等同起来,限制和否定市场的作用。我们不能否认,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在百废待兴、执政党威望崇高、人民群众的政治热情空前高涨的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因为有利于快速动员社会资源并集中用于关键部门的重点建设,而在促进社会主义工业化和推动生产力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使我国的经济发生巨大的变化。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条件的变化,我们社会主义初期建设任务的完成,我国的经济规模不断扩大,经济联系日益增多,计划经济体制的那种决策高度统一排斥市场作用,只靠行政命令配置资源,搞平均主义的弊端日益暴露出来,最终导致国民经济停滞不前。在计划经济体制上,一方面是统的狠,限制了地方和企业的主动性,限制了企业的活力;另一方面是职工吃企业的“大锅饭”,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管理者和生产者的积极性都不能很好的发挥。这两方面都是对生产力的束缚。要摆脱束缚,必须通过改革,从根本上改变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经济体制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二、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

任何一个国家,都可以也应该根据自己实际的社会生产力发展状况,实际的国民经济发展状况,来选择发展自己的手段和途径,哪一个手段有利于发展自己,就拿来用之。但是多年来,我们国家一直把计划经济看作是社会主义的,把市场经济看作是资本主义的,为了坚持社会主义必须排斥市场经济。这种传统的认识主要来自于对马克思主义中的个别词语不问条件和情况的照搬照抄。例如:马克思和恩格斯曾经设想,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实行计划经济,不再存在商品货币关系。我们拿过来就套用,必然产生上述的概念。但是,只要我们认真思考,就可以分析出:马克思、恩格斯提出的只是一个设想,他们并没有讲是必然,他们讲的未来社会,并非是我们现在这个阶段的社会主义。因为马克思和恩格斯考察的是,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是在那个基础上建立一个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这就与我们当今实践的社会主义社会有了很大的差距,基础不同,现实不同,又怎能拿过来照搬照抄。再说,马克思主义是不断发展的,它要在新的实践中,不断丰富自己、发展自己,这才有生命力,才能够称其为科学。我们过去就是有的地方照搬照抄,导致用传统认识来束缚自己,再加上“左”的思想泛滥,不实事求是,造成经济上的重大损失。错误和挫折,促使我们党反思、重新认识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开始在理论和实践上探索新的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道路。

早在1979年邓小平就指出:“说市场经济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只有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这肯定是不正确的。社会主义为什么不可以搞市场经济?这个不能说是资本主义。我们是计划经济为主,也结合市场经济,但这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1985年,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之间不存在根本矛盾。”1992年春,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进一步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

邓小平这些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思想,从根本上解决了把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对立起来的思想束缚,对我国经济改革产生了极大的推动作用,成为我们党制定改革方向和目标的基本理论依据。

具体讲,邓小平带领人民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冲破思想束缚到正确认识再到改革实践的过程,应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突破了完全排斥市场调节的大一统的计划经济概念,形成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的思想。

第二阶段:确认“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商品经济”的论断,突破长期以来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重新解释了计划经济的内涵。

第三阶段:从根本上破除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作属于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思想束缚,确认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

我国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的改革实践已经证明,而且将来会进一步证明,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不存在根本矛盾,市场经济能够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有效促进生产力发展。所以我们说,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特征和基本框架

什么是市场经济?

首先,市场经济是一种资源配置方式。

所谓资源配置,是指将包括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在内的经济资源按比例地分配在各种产品和劳务的生产上,以满足人们各种不同的需要。资源配置一般要达到两个目标:一是通过资源配置而形成的社会供给的比例与社会需求的比例相适应,避免供给与需求的脱节,也就是资源配置的合理性。二是要讲求经济效率,节约资源,作到人尽其材、物尽其用、地尽其力,也就是资源利用的充分性。达到上述两个目标,就说明资源配置是优化的。

其次,市场经济是发达的商品经济。

市场经济,是同商品经济密切联系在一起的经济范畴。市场经济以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为前提,是在产品、劳动力和物质生产要素逐步商品化的基础上形成、发展起来的,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市场经济是发达的商品经济。

市场经济的形成,市场成为社会配置资源的主要手段,必须具备一系列条件。最主要的条件:

一是生产要素商品化。要使资源配置市场化,不仅要求一般消费品和生产资料商品化,而且要求各种生产要素如劳动力、资本、科技、信息等商品化,并在这个基础上形成统一完整的市场体系和反映灵敏的市场机制;

二是经济关系市场化。一切经济活动,包括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都要以市场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听从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指挥;

三是产权关系独立化。市场主体——指那些从事市场经济活动的当事人,主要是企业和居民,必须拥有自己的产权,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法人实体,有资格参与市场经济活动;

四是生产经营自主化。生产经营者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自由选择投资地点、行业部门,确保经营范围和经营目标;

五是经济行为规范化。市场主体追求经济利益,必须讲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履行契约合同,遵守市场规则和市场管理制度,自觉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商品经济长期而又充分的发展,为市场经济的形成准备了上述条件。商品经济产生在前,市场经济产生在后,发达的商品经济才能称为市场经济。

市场经济的共同特征是:

第一、 市场经济是一种自主经济。商品生产者必须是独立的市场主体。

第二、 市场经济是平等的经济。它只承认等价交换,不承认任何超市场的特权。

第三、 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为了各自的价值的实现,市场主体之间必然激烈竞争,优胜劣汰。因而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机会和风险是并存的。这一机制促使企业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经营规模,以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第四、 市场经济是开放性经济。企业为了获取利润,实现产品的价值,会不遗余力地开拓市场。

通过市场经济共同特征的分析,我们看出,市场机制包括供求、价格、竞争三方面的要求。社会分工的发展,出现了生产的单一性和需求多样性的矛盾,这就使供求双方既相互对立又相互依赖。商品交换则把供求双方联系起来,从而解决供给与需求的矛盾。价格则是把供求双方联系起来的利益纽带,是价值的实现形式。价格协调供求是引导资源流动的指示器,通过价格的双向调节,使供求在新水平上达到平衡。竞争是商品在买方与卖方之间围绕商品价格和质量进行较量,只有竞争才能使价格随供求变化而升降,价格的变化反过来调节供求。竞争是市场活力的灵魂。市场机制就是在供求、价格、竞争之间相互依存和相互制约中发挥节约资源和合理配置资源的功能。

当然,市场也不是万能的,资本主义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所导致的周期性经济危机,就是市场失灵的严重后果。因而,在20世纪30年代大危机之后,资本主义国家普遍采用计划调节手段来弥补市场的缺陷,这就形成了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把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制度相结合,它不仅具有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定和特征,同时又是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结合的市场经济。

市场经济作为一种资源配置方式,它不是社会基本制度范畴,不具有姓“资”姓“社”的性质,但它又从来不是同社会基本制度相脱离而孤立存在的。从历史上看,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相伴而生、相伴而长,最初以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形式存在于世上,但它并不是资本主义的专利,而是人类的共有的一种文明成果,既可为资本主义服务,也可以为社会主义服务,要看市场经济同哪一种社会制度相结合。当今,我们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市场经济同社会主义制度相结合,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它作为市场经济,同样是以市场作为主要手段配置资源的经济,是由市场机制,也就是价值规律调节运行的经济,就这点来说,它与资本主义经济没有什么区别。在解释这个问题时,邓小平首先讲过:“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方法上基本上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目的相似。”所以,他一再指出,不能把市场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一种新的历史形式,也可以说是市场经济发展的新阶段。它包含着两个方面的规定性,一是市场经济的一般共性,二是社会主义制度本身的特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在积极有效的国家宏观调控下,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能够实现效率与公平的经济体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主要表现在:

一是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

二是在分配制度上,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三是在宏观调控上,由于公有制为主体,因而国家对市场的调控具有较雄厚的物质基础,又有牢固的政治基础和广泛的群众基础,所以能够把人民的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集体利益结合起来,发挥计划与市场两个手段的长处,把市场调节和宏观调控结合起来。

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框架,是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阐述的,归纳起来,大家要记住包括三个“制度”和三个“体系”。

三个“制度”是:

一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是社会主义的中心环节。

二是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这是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动力机制。

三是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安全阀和稳定器。

三个“体系”是:

一是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核心。

二是建立以间接手段为主,完善的客观调控体。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调节器。

三是健全和完善法律体系。这是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

培育市场主体,规范企业制度

一、市场经济的最基本主体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关键在于重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什么是市场经济的最根本主体呢?那就是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市场活动的主体,是市场机制运行的微观基础。在市场经济中的企业,必须遵循市场经济的规则,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直接从事生产、流通和服务性的经营活动,追求利益最大化,并依法纳税。

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的特征是什么呢?

1、企业提供产品或服务,直接目的是追求利润。

2、企业必须进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3、企业拥有自主权。

4、企业是纳税单位。

这即是市场经济中企业的特征,也是市场经济对其主体的要求。因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培育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市场主体,使其成为生产力发展和科技进步的主导力量,成为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支柱和骨干力量,焕发生机和活力,使他们的经济实力和潜能充分发挥出来,更好地发挥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经济功能和社会职能。其经济功能,就是使企业潜在的生产力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不断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推动社会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提高生产效率,推动社会生产力进步,提高企业的职工素质,培养专门科技人才,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所谓社会职能,是讲企业能够满足人民群众对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创造就业机会,为国家提供财富,推动其他社会和公共事业的发展,能够在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上发挥重大作用。

二、 市场经济中的企业制度

企业制度是指以产权制度为基础和核心的企业组织和管理制度。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现代企业制度是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依法规范的企业制度,一般采用公司制。公司制比其他企业组织形式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公司制的现代企业制度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环节。

培育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体系

一、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及其作用

市场是市场经济的舞台。市场状况如何,体系是否完善,机制是否健全,决定着整个经济运行的效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是由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的各类市场构成的有机统一体,包括: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技术市场、信息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等。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是市场经济有效配置资源的条件,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环节。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应该是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所谓统一性、开放性、竞争性、有序性是它的重要特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市场体系有了很大发展,但还不够完善,要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还需要经历一个过程。目前市场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市场体系不健全、各类市场发育程度参差不齐、有些要素市场严重滞后、市场竞争机制不健全、市场运行的法规制度建设滞后、由地方保护主义导致的全国统一开放市场体系还没有最终形成。能否形成一个健全的完善的市场体系,事关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能否最终建立,因此必须加快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培育和发展。

二、培育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体系

完善的市场体系不仅包括市场体系本身的完善性,还包括市场体系功能的健全。根据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从我国当前市场体系的实际状况出发,培育和完善我国的市场体系,主要从下面几方面入手:

第一、培育市场主体。市场主体是参与市场活动的当事者。有无真正的市场主体,决定着市场能否发育;市场主体的发育状况,决定着市场发育的程度。培育市场主体,首先要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多种所有制企业发展,鼓励个人以市场主体身份从事市场活动。

第二、培育要素市场。主要是发展规范金融市场、培育劳动力市场、发展房地产市场、技术和信息市场等等。

第三、健全市场机制。建立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必须对原由的价格管理体制及其相联系的价格形成机制进行根本改革,必须建立和完善政府的价格控制度和有关法律体系。

第四、发展市场中介机构。如:发展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和仲裁机构、计量和质量检验认证机构、信息咨询机构、资产和信息评估机构等等。

第五、建立市场秩序规则,加强市场管理。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市场经济的运行要建立在一定的秩序和规则基础之上完善市场竞争,法律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要加快建立使市场基本经济关系、市场主体行为和市场交易秩序规范化的法律法规逐步形成统一、科学和完备的社会主义市场管理的法规体系。同时。还要加强执法部门、社会舆论和群众的监督,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健康发展。

建立和完善宏观调控体系

一、宏观经济调控的客观必然性

宏观调控是指国家从经济运行的全局出发,按预定的目标通过各种宏观经济政策、经济法规等对市场经济的运行从总量上和结构上进行调节、控制的活动。宏观调控的主体是国家,调控的客体和对象是市场经济运行的过程和结果。

现代市场经济都是有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在发挥市场基础性作用的前提下,加强宏观调控不仅是弥补市场失灵的一般要求,而且在我国当前市场发育不够健全的情况下,显得尤为重要。因而,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健全宏观调控体系。这是客观的必然要求。

第一、 是社会化生产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是建立在社会化大生产的基础之上的,客观上要求由政府进行宏观调控,使国民经济按比例协调发展,避免和减少由于盲目的无政府状态而带来的损失。这也是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生产社会化程度越来越高,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程度越来越大的要求。

第二、 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客观要求。市场机制在社会资源配置中,能有效地发挥作用。但它不是万能的,其弱点和不足表现为“市场失灵”。这就需要由国家进行宏观调控。例如,调控涉及总量问题,如:就业、总供给和总需求平衡问题、结构协调和通货膨胀等问题。

第三、 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客观要求。具体分析,一是公有制经济的要求。公有制经济,尤其是国有经济属于广大劳动人民,它的经济活动应该服从社会主义生产目的,这就靠宏观调控在全社会范围内有效地使用人力、物力和财力发展生产,使经济活动符合人民的利益。二是加速我国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我国是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我们要走出一条较为自觉的快速发展道路,必须要求国家对促进经济发挥作用,发挥社会主义优势。三是共同富裕的要求。我们的最终目标是达到共同富裕。这一立足点比一般市场经济国家处理效率与公平关系的要求更多,这就必须依靠国家的宏观调控来实现。

二、宏观调控的目标和手段

社会主义宏观调控的任务和目标,应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服从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党的十五大提出了我国宏观经济调控的具体任务: “保持经济总量的平衡,抑制通货膨胀,促进重大经济结构的优化,实现经济稳定增长”。这里说的很明确,保持经济总量平衡,即保持社会总供给和社会总需求的平衡是宏观调控的基本目标。只有社会总需求和社会总供给大体平衡时,才能保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宏观调控的手段:计划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行政手段。

三、转变宏观经济调控方式和政府职能

社会主义宏观经济调控,是由国家来进行的。宏观经济调控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直接宏观调控,即国家运用行政手段直接协调和控制微观主体的经济行为;二是间接宏观经济调控,即国家主要运用经济手段,通过市场机制,影响和引导企业的经济行为,以达到宏观经济调控的目标。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主要通过指令性计划和行政手段,对企业直接调控,企业成了政府机构的附属品。这种宏观调控方式与市场经济严重背离,必须进行改革和转变:一是由直接管理为主转变为以间接管理为主;二是由进行微观管理转变为主要进行宏观管理;三是从搞项目审批、分钱分物转变为主要利用经济手段搞好规划、协调、监督和服务。

从以上的概括,可以清楚地看出,要做到以上提出的转变,必须首先转变政府职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具有三种职能:一是国有资产所有者,二是社会行政管理者,三是宏观经济调控者。具体说,政府的职能转变主要有三个方面:

第一、实现政企分开。也就是政府和企业的职责分开。政府行使国有资产管理者和经济运行的宏观调控者等职能。企业作为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这是政府职能转换的关键。

第二、分离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建立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进行国有资产的基础性管理工作,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状况进行监督,制定和执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的法律法规。

第三、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对政府机构进行改革,以适应政企分开的政府国有资产权与宏观经济调控权分离的需要。

  企业基本特征的内在逻辑

  企业的基本特征是指企业自产生以来各行各业、各种类型的企业共同的质的规定性,其实也就是企业与非企业的区别所在。笔者认为,企业应具有的这些特征是按一定的内在逻辑层层递进的,包括以下五方面特性:


  (一)组织性


  企业不同于个人、家庭,它是一种有名称、组织机构、规章制度的正式组织;而且,它不同于靠血缘、亲缘、地缘或神缘组成的家族宗法组织、同乡组织或宗教组织,而是由企业所有者和员工主要通过契约关系自由地(至少在形式上)组合而成的一种开放的社会组织。


  笔者认为,有些教科书说企业是法人组织,那是不正确的,因为从企业产权组织形式来看,企业可分为自然人企业和法人企业两大类。到现在为止,自然人企业数量还相当大,它包括个人企业和合伙企业。所谓个人企业并非企业仅由一个人组成,只是指个人独资企业而已。至于目前还大量存在的个体户,当然不算企业,不能与个人企业混为一谈,只有经过制度化的组织改造才能转变为企业。


  (二)经济性


  企业作为一种社会组织,不同于行政、军事、政党、社团组织和教育、科研、文艺、体育、医卫、慈善等组织,它首先是、主要是、本质上是经济组织,以经济活动为中心,实行全面的经济核算,追求并致力于不断提高经济效益;而且,它也不同于政府和国际组织对宏观经济活动进行调控监管的机构,它是直接从事经济活动的实体,和消费者同属于微观经济单位。


  需要指出,虽然各种非企业的社会组织往往也要进行某些经济核算(如收支、财产核算),但由于不是或主要不是从事经济活动,追求的不是或主要不是经济效益,它们的经济核算只是局部的、辅助性的,无法与企业核算相提并论。


  (三)商品性


  企业作为经济组织,又不同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组织,而是商品经济组织、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市场主体,其经济活动是面向、围绕市场进行的。不仅企业的产出(产品、服务)和投入(资源、要素)是商品——企业是“以商品生产商品”,而且企业自身(企业的有形、无形资产)也是商品,企业产权可以有偿转让——企业是“生产商品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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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要说明的是,企业投入的劳动力(除企业主自身以外)毋庸讳言属于商品—这是企业与个体户的一个区别,但企业所使用的劳动者不是商品,他们拥有完全的人身权利,拥有自身劳动力的完全所有权,他们只是通过与企业的双向选择,以契约的形式,把自身劳动力的使用权在一定时间内、一定条件下,让渡给企业经营者而已。另外,如果从广义的投入、产出来讲,也并非一切投入、产出都是商品,比如企业产出的对社会的责任、员工素质的培养提高以及形成的企业文化等,不应视为商品。


  (四)营利性


  企业作为商品经济组织,却不同于以城乡个体户为典型的小商品经济组织,它是发达商品经济即市场经济的基本单位、“细胞”,是单个的职能资本的运作实体,是以赢取利润为直接、基本目的,利用生产、经营某种商品的手段,通过资本经营,追求资本增值和利润最大化。


  追求利润是一切资本的天性。社会主义社会里的所有企业,其作为资本实体的实质并没有变,企业所有者就是资本所有者,企业经营者则是资本的经营运作者。一切企业的运营本质上都是资本的运营,所有企业家的根本职能、职责都是用好资本,让它带来更多利润并使自身增值,这是永恒不变的主题,至于在什么范围内生产、经营什么商品,那是可以随时、灵活加以改变的。从这个角度说,企业牟利、逐利是正常的,这是它与各种非营利性组织的社会分工,正常的利润既是企业满足市场、服务社会的结果、回报,也是支持、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主要财力基础。


  (五)独立性


  企业还是一种在法律和经济上都具有独立性的组织,它(作为一个整体)对外、在社会上完全独立,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独立承担民事义务、民事责任。它与其他自然人、法人在法律地位上完全平等,没有行政级别、行政隶属关系。它不同于民事法律上不独立的非法人单位,也不同于经济(财产、财务)上不能完全独立的其他社会组织,它拥有独立的、边界清晰的产权,具有完全的经济行为能力和独立的经济利益,实行独立的经济核算,能够自决、自治、自律、自立,实行自我约束、自我激励、自我改造、自我积累、自我发展。


  笔者认为,有些教科书说社会主义企业是相对独立的企业,那是既不合逻辑,也不符合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的。不应认为企业要服从国家的计划管理或宏观调控,就不能完全独立。上世纪80年代,日本经济学家小宫隆太郎称“中国没有企业”,其理由就是当时的中国企业不具备企业的基本特征,主要是没有独立性。它们承担了过多过重的政治、社会任务与责任,“政企不分”,实际上成了各级政府的附属物。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是企业改革,是从国家对企业放权让利开始的,历经利改税、承包制、租赁制、股份制等模式的探索,逐步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最后找到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根本出路,通过产权重组、多元化、明晰化,使企业与国际接轨,与企业的本质特征相吻合,逐步从非企业向企业转变。只有让企业取得完全独立的经济地位,才可能有理性的企业行为,对各种市场信号作出灵敏的反应,从而让国家通过市场对宏观经济进行的间接调控措施落到实处、产生实效,也使作为整个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的众多企业优存劣汰、生生不息、充满活力。因此,健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企业完全独立。


  笔者认为,有教科书把企业集团称为企业的一种类型,是不确切的。企业集团并不是一个企业,而是若干个企业的联合体,它们既有各自的独立性,又通过不同程度的资本持有关系或者契约关系联结起来,形成从紧密联系到松散联系的金字塔或同心圆结构。与此类似,企业业务外包、特许加盟连锁、战略联盟等也只是企业的虚拟经营方式,而不是企业的类型。


  现代企业的新特征


  把上述“五性”加以综合,可以给企业下一般的定义:企业是直接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营利性经济组织、经济实体、经济单位。


  不过,企业从早期发展到现代,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迅猛发展和市场经济的日益法治化、有序化,企业也越来越成熟、规范化,现代企业表现出不同于早期企业的新特征,或者说人们对现代企业提出了新要求:技术上的先进性——建立在现代先进技术基础上;管理上的科学性——实行现代化科学管理,包括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和社会化、人性化管理;运营上的“社会性”——它不再是“自由放任”的企业,而是“社会企业”,必须立足于和适应社会需要。企业要遵守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舆论的监督,服从社会制约和政府正当的干预管理,做合格的“企业公民”,与政府合作,为社会服务,对社会负责任、尽义务,维护、增进社会公益,促进社会和谐文明进步、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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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在现代经济、社会中的作用举足轻重。但技术和管理落后的企业在现代只是不易获得生存、发展的较多机会和较大空间,而运营上不符合“社会性”要求的企业,则往往连生存发展的资格、合法地位都没有。因而具备“社会性”特征是现代企业的首要条件。当然,这种“社会性”绝不是要求现代企业像政府或其他公益组织一样以承担社会公共事务为基本、主要职能。企业的社会责任只是“社会性”的一个方面,而且是有限度的、非刚性的。企业最基本的社会责任是把企业做好,这是履行其他社会责任的前提。企业如果承担了与其发展方向、承载能力不协调的、过多的社会责任,企业无法维持,那恰恰是对社会最不负责任的。也就是说,企业的基本特征,企业与非企业的区别在现代并没有改变,而且不应该改变。


  企业特征对深化改革的启示


  笔者认为,今天分析、总结企业特征,不仅有一定的理论意义,而且还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继续推进市场化改革


  我国的改革是从经济领域开始的,整个经济体制的改革可以概括为市场化的改革。在宏观层面上,主要是政企职责分开,政府不再直接用行政手段管理企业,改为主要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通过市场机制间接调控、引导企业行为;在微观层面上,主要是通过再造企业制度,亦即企业化的改革,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主体。诚如经济学家张维迎所说,目前“中国经济仍然是一个被高度管制的经济,中国企业家在创业和经营企业方面仍然受到太多不合理的约束。” “在一些重要的产业,企业并没有真正的投资自主权。”因此,要同步深化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用法律进一步规范各级党政机关的行为,使政、企职能不再错位,确保企业的经营活动不受到不正当的行政干预,为企业创造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让所有的企业在自由选择、充分竞争的市场海洋中进退沉浮。也就是说,在经济活动、商品生产流通服务领域里,应实行“小政府、大市场”原则,政府大胆放手,尽量让市场机制和企业自身去解决市场、企业的问题。至于现代社会对现代企业的社会性要求,主要应利用法律手段和社会公众、舆论的约束以及政府宣传教育的引导,通过市场竞争压力下企业家自身素质修炼和自觉的企业文化建设来逐步实现,政府没有必要用简单的行政手段拔苗助长。


  (二)防止市场化过度泛化


  我们同时要注意纠正和防止将市场化过度泛化,即在不该市场化的地方却走向市场化的倾向,绝不能从原来政府大包大揽甚至包办一切的一个极端,跳到政府大甩包袱、把社会公共事务也大量推给市场去管的另一个极端。近年来在一些地方出现了如下不正常的现象:许多非企业组织包括一些政府机关、部队单位以及学校、医院、新闻单位等纷纷卷入经济、市场活动,从提供公共产品转为提供商品,从谋求社会效益转为谋求经济效益,从仅仅核算收支变为要求以收抵支甚至自负盈亏、自谋出路,从非营利性组织蜕变为营利性组织,变得越来越像企业,不但造成了新的政企不分、政企行为错位,模糊了非企业与企业的区别,而且为权钱交易的腐败行为提供了客观条件,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科学发展造成了障碍。应该明确,市场经济只是经济形态,不是政治、社会形态,现代社会并不是、也不应当将一切都商品化、市场化、产业化,将所有的社会组织都企业化。在攸关国计民生的领域—其实也可以说是政治领域,政府绝不能缺位、不作为,不能对非企业组织放任自流。现代责任政府应当是服务政府,应以民为本,全心全意为民服务,充分利用税收,合理安排财政转移支付,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在加强公共管理、完善公共服务方面大有作为。


  总而言之,我国的改革还要进一步深化,无论是企业还是非企业组织,都需要按照自身本质特性要求加以规范化、制度化并逐步完善化。

总之,这场改革是失败的,工农成了牺牲品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经验和教训

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已经经历了20多年,取得了巨大成功,对它从理论上加以总结是很有价值的。我个人认为,有以下基本经验和教训或值得反思的地方。s0100
一、基本经验
1、以产权制度改革和产权关系调整为核心和主线。
改革者也许并没有意识到最初的,以“放权让利”为内容的改革就是产权改革,当时也没有产权理论作为指导。但是,这场改革实质上就是权利关系的调整。这种选择也许是制度变迁的内在力量的推动和人们的本能选择。无论是农村改革,还是城市的改革,或者二者相关的改革,都是以责权利关系及其制度的调整为核心和主线。农村的改革主要包括: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度的推行,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乡镇企业的建立、发展和改革,在家庭联产承包制基础上的股份合作制改革,农业产业化等。考察这一过程,我们发现每一步改革的实质都是“产权制度改革”或“产权关系的调整”。国有企业改革实际上从一开始就是产权制度改革,因为放权让利、利改税、承包经营责任制、租赁经营责任制、股份制等改革,本质上都是调整企业和政府的产权关系。公司治理结构的改革,实质也是企业的利益相关者责权利的界定和调整。
2、以旧制度最薄弱或新制度需求最强烈的环节——农业制度为突破口。
从总体上说,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最早是从农村的土地产权制度和生产组织制度开始的。为什么制度变迁首先发生在农村?我们认为这是适应客观需要而做出的理性选择。农产品的统购统销制度、价格剪刀差以及户籍管理制度,使农民蒙受了巨大的利益损失。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制度名为集体经济,实为变相的国营经济。与城市的集体和国营经济不同的是,国家对农村的集体经济基本上“管而不包”。这样农村改革的机会成本很低,农村对新制度的需求也就更加强烈。因此,农村相对于城市而言,旧的制度更容易打破,新的制度更容易产生,自发的制度变迁发生之后,更能够得到政府的迅速认可和支持。
3、允许旧体制外生产新体制,即体制增量调整与体制存量调整并行,而且以前者促进后者。
中国的经济体制,在旧体制的根本性变革难度较大的情况下,确实很大程度上是依靠增量改革、体制外突破来改革经济体制的结构和促进或倒逼旧体制的变革,这是渐进式改革获得成功的重要原因和主要经验之一,应该予以充分肯定。但是,不能因此而认为中国渐进式改革的成功和经济的持续增长靠的就是非国有经济的发展。无论体制改革还是经济增长,都是“两条腿”走路。公有制经济(包括集体经济和国有经济)的体制,一直都在改革,甚至比非公有制经济的出现要早。对集体农业经济体制和国有企业的改革,包括对土地制度的改革,都在20世纪70年代末就开始了。而且,在强调体制外改革的积极作用的同时,决不应当忽视国有经济在改革和发展中的巨大作用。与非国有经济相比,国有经济市场化的速度较慢,这固然不利于市场化的进程,但是可以使大量经济资源特别是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部门处于政府直接控制之下,这不仅有利于维护社会政治和经济的稳定,有利于控制转轨过程中的各种矛盾,而且能够在市场机制很不完善的情况下,通过政府的调节弥补市场的不足,克服市场的缺陷,充分发挥政府导向的作用,保证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转。国有经济实际上也为中国的渐进式改革和非公有经济的发展承担着成本。我们假设:国有经济体制一开始就彻底变革,那么,非公有制经济能否发展到现在的水平?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能否顺利?这些问题的答案可能要改变。
4、包括政府在内的多元主体联合创新体制,政府扮演重要角色。
中国经济体制变迁过程中的初始主体可能存在比较大的差别,但是在制度的设计和变迁过程中,是多元主体联合创新体制,并不断进行着角色的转换。其中,政府作为多元主体中的一员在体制创新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以农村改革为例。前面已经分析,农村经济体制变迁包括许多方面,其中最主要的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股份合作制和与农业产业化相适应的正在进行的制度创新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不同主体扮演不同角色,起着不同作用,不同阶段的角色及其作用又是有所变化的。政府虽然不是在每一项改革或改革的每一个环节上都充当主角或领域者,但是,它作为重要的制度变迁主体的作用是不可否认的。
家庭承包责任制作为制度创新在很短时间里向全国推广,则属于新制度的扩散。在这一过程中,中央政府是最重要的主体。它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认可、支持极大地打消了广大农民和各级地方政府的顾虑,使新制度以尽快的速度扩散。当然,最基本、最重要的事实是:这一变革除了触犯了少数人的既得利益外,于农民、于中央和地方政府、于城市居民都是有益的,基本上属于帕雷托改进,所在大家都是从自身利益出发支持改革的。
家庭联产责任制也有局限性。还是农民自己在实践中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自然地创造了一种扬弃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适应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的制度形式——股份合作制。毫无疑问,广大农民自己是主角,他们是制度的设计者和实施者。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基本上是认可、顺应、引导。
随着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创新,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又拉开了帷幕。农民现在已经意识到家庭小规模经营对他们的种种不利。因此,农民们自己又在探索,他们仍然是创新的主角。
乡镇企业的发展既是中国农村的产业革命,又导致了整个农村经济体制的重要创新——可以与农业中的家庭承包责任制相提并论的制度创新。这一创新有一个过程,在过程的不同阶段,创新的不同主体及其相互关系是有所变化的。几乎在家庭承包制刚刚全面实施的同时,“社队企业”开始实行承包制,即由公社、大队包给一些“能人”。这些“能人”都是农民,是农民中的“基层干部”或原来就是“社队企业”的经营者。第一步制度创新,是由“基层干部”唱主角,集体代表——公社、大队、生产队及地方政府、中央政府、广大农民共同参与的,几乎没有反对的主体,因为它对任何一个群体或阶层或国家,都是有益无害的。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显然支持,但不是创新的发动者和领导者,不是主角。
20世纪80年代中期,已经有些大胆的农民开始投资办企业了。有些单独办、家庭办,有些是农户合伙办,这就使乡镇企业自身的组织也出现了新形式——家庭企业和合伙企业。非公有的乡镇企业取得了超常发展。农民自己仍然是创新的主角。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起了一个“放”或“允许”的作用,即所谓“给政策”,例如国务院1984年的4号文件认可、允许个体或联合投资。当然,“放”本身也是一种对创新的“参与”,它与阻挠或观望是不同的,与一般的“支持”也不一样。从这个意义上说,政府也是这一制度创新的重要主体。
20世纪90年代以来,乡镇企业进行了更深层次的体制创新,目标是与现代市场经济接轨。最大的特点就是政府特别是县以上的政府基本上退出了“制度创新主体”行列。因为经过第一、二步政府“放”以后,乡镇企业走上了自我发展、自我创新的道路。在政府跟乡镇企业没有产权关系,乡镇企业也不再需要政府“放”什么权、给什么政策的情况下,政府面对乡镇企业的制度创新,就显得没有什么可为了。进入90年代以来,乡镇企业从合伙制到股份合作制,甚至有些向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化的演变,都是乡镇企业、乡镇企业的投资者和广大农民自己的事情,他们顺应市尝产业变化的需要,很自然地完成了一次又一次产权关系和企业内部组织结构的创新。这是由他们的产权及由此决定的经济地位和经济利益关系决定的,他们有产权,从而有谈判实力,能够左右制度变迁的方向,而且也必须左右,以维护其产权收益。
国有企业至今为止的制度创新,尽管地方政府、企业及企业员工等主体在不同阶段的角色或作用在变化,但是中央政府除了创新初期很短时期外,一直都是创新的主角,一直都是它主导,它决定创新的方向和方式,并组织试点和推广。
5、从制度变迁的规律和中国实际出发,选择渐进式改革的方式或道路。
对于体制转轨,理论上存在多种途径或方式。在实践中,也有多种方式,人们把20世纪开始、持续至今还没有完成的许多国家的改革,大体上划分为两种方式:渐进式改革和激进式改革或“休克式疗法”。从改革的效果来看,比较多的人认为,以中国为代表的渐进式改革更加成功。主要标志是,在市场化改革推进过程中,经济快速发展,连续20年经济平均以近两位数的速度增长;与此同时,物价上涨率限制在公众可以承受的范围内,从1979年至1999年,社会零售物价上涨率平均为6.6%(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率从1985年至1999年平均为8.9%),没有到两位数,从而没有危及经济稳定和社会稳定(张卓元,2000)。由于经济快速发展,物价上涨率总的来说处于居民可承受的范围内,全国人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普遍有较大提高,得到改革的实惠。
所谓渐进式改革是指在根本经济制度不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对经济发展过程中限制或阻碍经济发展的经济体制进行逐渐地改革。中国的渐进式改革体现在许多方面:从农村改革开始,然后扩展到城市;先着力发展比较适应市场经济的非国有制经济,而后重点推进国有经济的改革;先发展商品市场,然后着重发展生产要素市场;价格改革先调后放,调放结合,并逐步同国际市场价格相联系;生产、流通、价格等都出现计划内外双轨制,然后向市场单轨制过渡;经济特区、沿海城市改革开放先行一步,逐步向内地推开,实现全方位开放等等。在改革推进的方法上,也是这样。先是摸着石头过河,走一步看一步,然后随着经验的积累,逐步实行相互协调、相互配套的整体推进;还有是先易后难,先改革那些比较容易改的领域,最后搞攻坚战——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中国的国有企业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有着密切关系。由于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牵涉到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社会成员的就业与福利保障,所以一直是中国经济改革中最为复杂、最为困难的改革。为了保持社会稳定,避免对企业的迅速改革可能导致的生产下降,失去社会大众对制度变迁的支持,同时又要提高企业经营效率,中国企业制度的变迁实际上是通过体制外变迁和体制内发展相结合的道路来推进的。也就是前面分析的“两条腿”走路。
当然,我们只能说,从目前的情况看,中国的渐进式改革比较成功。但是,它同样有其局限性。而且,我们也不能认为或断定激进式改革就不成功或不能成功。一切有待更长时期的时间去检验。不同国家在不同时期的制度变迁所面临的环境和约束条件不同,改革道路的选择也可能不同。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或教训
1、对收入分配制度和收入分配状况重视不够,造成的后果将是深刻而长期的。
我国在进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的同时,也在收入分配领域进行着相应的改革,提出了“按劳分配为主,其他分配方式并存”、“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相结合,“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政策。但是,实际情况是,我国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拉大。(1)从基尼系数来看,根据世界银行的测算,1978年我国人均收入的基尼系数是0.33,这说明我国当时属于个人收入差距比较小的国家;而到1995年基尼系数已达到0.445,1998年上升到0.456,不仅超过了国际上公认的中等合理差距水平,而且超过了美国1990年家庭收入0.43的基尼系数。(2)从城乡收入差距来看,根据国家统计部门的调查,1978年,城乡居民收入比率为2.36∶1,1985年为1.72∶1,1999年为2.65∶1;从这三个比值上可以看出,1978年至1999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呈现出先缩小后又扩大的趋势。(3)从地区收入差距来看,1980年东部地区职工的收入要低于西部地区,中部地区的收入水平最低。大约到1989年前后,东西部地区的职工收入基本持平。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收入差距逐渐拉开,到1997年东西部地区的职工收入比达到1.4∶1;农村收入差距则从1980年的1.46∶1扩大到1997年的2.5∶1。(4)从行业收入差距来看,据统计,1978年收入最高的行业是电力、煤气和水生产供应业,职工平均工资为850元,收入最低的行业为社会服务业,职工平均工资为392元,二者绝对差距是458元,相对差距为2.17∶1;到1998年,收入最高的行业为金融保险业,职工年均收入为10,633元,收入最低的行业为农林业,职工年均工资为4,528元,二者绝对差距为6,015元,相对差距扩大到2.35∶1。(5)从社会各个阶层的收入差距来看,据温州的一项调查,在一般的私营企业中,企业主的年收入为一般职工的21倍,在具有百万资产以上的私营企业中,业主的年收入为一般职工的79倍。而据湖北省统计局、劳动厅、计委联合调查组对湖北省50家停产半停产企业的1258名职工的调查显示,他们的平均月工资只有66元,仅相当于私营企业主月生活费1827.56元的3.6%(韩留富,2001)。
目前收入差距不断拉大已经导致了严重而长期的社会经济问题。例如,有效需求不足,有效需求不足的原因虽然有许多种,但是大多数居民收入低、收入分配不合理,是最主要的原因之一。多数居民虽然有强烈的需求冲动,但是没有购买力,无法形成有效需求。收入差距的拉大在短期内难以消除,而且随着我国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政策的实施,这种收入差距还会有进一步拉大的趋势。
2、政治体制改革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导致经济体制改革有时难以突破。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也在进行着政治体制改革。但是从现实中可以看出,后者是滞后于前者的。当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时才考虑进行政治体制改革,而且往往是推而不动或大推小动,甚至越改越令人不满意,例如,机构改革,越改越臃肿。可以说,政治体制改革的严重滞后,成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阻力。
3、对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的互动关系重视不够,技术创新落后于制度创新。
这里所谓的“技术创新”是指直接生产领域的技术发明、创新、运用,不是科学家的实验室或档案柜里的“科研成果”。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不断进行,可以说制度创新是明显的。但是,技术创新相对于制度创新是严重滞后的。技术创新滞后于制度创新的后果就是当制度创新所带来的效率完全发挥出来之后,经济发展的动力就趋于消失。
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来看,从1978年开始的农民自发改革,到1984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全面推行,农业技术基本上没有创新,甚至有倒退。即使到现在,农业技术也没有太大的、普遍的进展。国有企业主要强调进行经营管理体制和产权改革,技术领域的改革和创新、设备的更新和改造、员工的技术培训等,都没有明显的进步。在调查研究中也发现,同一个地区的不同企业在面临相同的制度环境和市场环境下,在制度变迁发生后,虽然在短期内都促进了企业效益的明显好转,但是过几年后,却出现了企业效益的明显差异。其中一个根本的原因就在于技术进步的作用。这也说明了技术创新在制度创新后对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
当然,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是互动的,技术创新的相对滞后,也与制度有关。说明制度安排对技术创新、推广和运用没有足够的激励。因此,我们应该从技术创新的相对不足反思我们的制度创新——它的不足和不配套。
4、渐进式改革的累积成本或后摊成本成为进一步改革的阻力。
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从易到难,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目前的国有企业改革已经进入攻坚阶段,这实际上是渐进式改革的累计成本所导致的。渐进式改革强调在不改变宪法、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前提下进行改革。从另一角度来看,制度的适应性总是有限的,任何一种制度只能适应特定的环境,而且这种适应也只能够在短期内适应,可以说适应是相对的,而不完全适应是绝对的。例如,价格双轨制是渐进式改革的最主要表现之一,但是价格双轨制所带来的“腐败”问题,则可以看作是渐进式改革的累计成本;在旧体制外生长出新体制,旧体制的改革则逐步进行,这种渐进性确实既依靠新体制的外力推动旧体制变革,又不至于使因旧体制的突然崩溃而导致巨大的社会震荡。但是,它却产生了新旧体制之间的摩擦和摩擦成本,而且,对旧体制内公有经济形成巨大冲击,境况相对恶化,导致旧体制改革的难度越来越大。目前国有企业的效益不断下降已经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国有企业大量下岗职工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都反映了渐进式改革的后摊成本越来越大,成为进一步改革的巨大阻力。
【参考文献】
〔1〕张卓元,2000:《中国改革开放经验的经济思考》,经济管理出版社。
〔2〕韩留富,2001:《我国居民收入差距的现状、成因及调控措施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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