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市是属于哪个省
是南江县。截至2019年8月,南江县属于四川省。
南江县位于四川东北边缘,幅员3388平方公里,截至2019年8月,辖48个乡镇、516个村、114个社区,总人口70.9万人。是全国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国家首批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县、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县、全省扩权强县试点县。
南江历史悠久。迄今建县1500年历史,有米仓古道千年底蕴、三国文化厚重印记、奇秀巴蜀淳朴豪迈、革命先烈战斗印记,唐代诗人李商隐在这里留下了“巴山夜雨涨秋池”的千古名句。
扩展资料:
南江县的历史沿革:
南江古属巴国之地,汉为益州之境。南北朝时期梁普通六年(525年)立县。
西魏恭帝二年(555年)改梁之东巴州为集州,州治所在今南江镇。
隋开皇三年(583年)集州辖难江、曲细(后改为长池县)、符阳、白石四县。隋大业三年(607年)废集州,唐武德元年(618年)复置,难江县属之。
宋熙宁五年(1072年)废集州,难江县改属巴州清化郡。
元至元二十年(1283年)难江县并入化成县,属四川行中书省广元路(治所在今沔县东)之保宁府(治所在今阆中)巴州辖。
明正德十一年(1516年),复置南江县,并以“南”易“难”,取南屯河为南江而名之,县治所在今南江镇。
清代,南江县仍置,属川北道保宁府。
中华民国3年(1914年)南江县属嘉陵道。
民国8年(1919年),四川实行军阀“防区制”,南江县属二十九军(军长田颂尧)防区。川陕苏区时,红四方面军于民国22年(1933年)2月14日置南江县,5月30日置长赤县。
民国24年(1935年)6月,南江县属第十五行政督察区,直至民国38年(1949年)12月19日,隶属未变,县治所未动。
1949年12月19日,南江城解放。南江县属川北行政区达县专区。
1984年5月,改达县专区为达县地区,南江县属达县地区。
1993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巴中地区,南江县划属巴中地区。
2000年12月,撤销巴中地区设立巴中市,南江县辖属巴中市。
参考资料来源:南江县人民政府—县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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