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摊位费收取属于什么部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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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农贸市场乱收费有人管吗~

当然有人管了,是谁在收费,工商管理所还是城管,不行发到网上就有人管了。

可以拨打12358物价局举报电话。
根据《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 》规定: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举报人)对违反价格和收费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为向价格主管部门举报(以下简称价格举报),价格主管部门处理价格举报,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12358举报电话、网上举报平台、通讯地址、接待的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事项。
第四条 举报人可以通过12358举报电话、信件、互联网、传真、走访等形式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价格举报。
对采用口头方式提出价格举报的,价格主管部门应当记录。
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举报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
扩展资料:
第六条 举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价格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一)举报事项不属于价格主管部门职权范围的;
(二)没有明确的被举报人的姓名(名称)、地址的;
(三)没有提供被举报的价格违法行为的具体事实的;
(四)对同一个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其他机关已经受理的;
(五)对被举报的价格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举报人提出举报,但没有提供新的事实的。
参考资料来源:人大会: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

不管是什么部门去收费,都应该说明收费的项目,而且要开具发票或收据并且写明收费项目金额,并盖有收费单位的财务章或收费专用章,收款人。工商部门收取的是工商营业执照管理费,税务上收的是营业税,还有农贸市场管理部门还要收摊位管理费,有的市场是代工商、税务一次性收完,就再没有了

这属于地方行政性收费,应该交的,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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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工商总局关于
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
集贸市场管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综〔2008〕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
  为减轻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负担,促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和改进工商行政管理,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08年9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
  二、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所造成的减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统筹解决,中央财政给予适当的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具体补助办法由财政部另行制定。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2〕55号)的规定,妥善安排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预算,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正常履行市场监管职能提供财力保障,不能因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而影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费保障水平。
  四、各级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的各项规定,加强对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或变相继续收费的,要按规定给予处罚,并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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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市场摆摊费可以随便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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