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今天62岁 他人挺健康 也退休了 不过就是平时喜欢拾破烂 他这行为算正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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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范文:我和书的故事~

高尔基说过:“读了一本书,就像对生活打开了一扇窗户。”

  培根说过:“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

  我觉得:“书就像神秘的宝石,里面藏着无限价值;书是知识的宝库,使无知的人变的博学、多才;书就像忠实的朋友,在你遇到困难的时候,总会默默给予你帮助和支持。”所以,我爱书,甚至爱书爱到痴迷的程度。

  我隐隐约约的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妈妈每天下班回来,总会把我抱在她的腿上,手里拿着一本故事书,一篇一篇给我讲。我总会静静的坐着,津津有味的听着,仿佛自己置身于书中所描绘的世界。妈妈讲到精彩之处,我还会使劲的拍手,那一刻,妈妈总会欣慰的看看我……

  上二年级的时候,我拥有了第一本属于自己的文字书——海底两万里。那天晚上,我正在聚精会神地写着作业。妈妈把一本书递到我的面前,我定睛一看,在书的封面上画着一幅神秘的图画:一个戴眼镜的科学怪人,正坐在一艘鱼形的怪船中开怀大笑。几只全身布满彩色条纹的石斑鱼,正围着怪船游来游去,似乎在打量这个闯进他们世界的不速之客。我立刻被它深深吸引住了,立刻从妈妈的手中抢过书来,立刻翻开书看了起来。管他什么作业,先放到一边去了。书中的怪鱼,勇敢机智的尼摩船长,此时已经成为了我的一切。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突然听到妈妈的叫声:“辰辰,作业做完了没有。”,直到这时,我才想起作业还没完成,匆匆忙忙的补完作业后,我把书偷偷带到被窝里。夜深了,家中静悄悄的。我又轻轻的把书翻开,和书中尼摩船长一起继续神游奇妙的海底的世界……

  第二天醒来时,我发现那本书还被我牢牢地抱在胸口上。接下去的几周,那本书白天陪我去上学,晚上陪我睡觉。他简直就成了我生命的一部分。

  从接触《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开始,我嗜书的情结,一发不可收拾。我迫不及待地走入了书的世界了。书展示给我的比我想象的还要多,那是一个与现实世界完全不同的奇幻世界,那个世界比现实世界还要丰富、要奇妙。《一千零一夜》、《格林童话》、《十万个为什么》、《昆虫记》……,象漩涡一样一下就把我吸到书海的海底,久久不能浮出水面。

  书陪我渡过欢快的时光!书籍将成为我的终生朋友!

  (2)

  我和书.
  书是兄弟,这句话听起来有点江湖义气。
  古人在书中找到了颜如玉,找的了黄金屋。而我看来,书就是书。就像船的锚一样,起落之间本已举无轻重,无须再添加任何修饰。
  当读书不是为了考取功名利禄,不是为了说话时滔滔不绝时,我和书便拥有了一片简单的快乐。
  每天早上,当我用手去关烦人的闹钟时,手指先碰到的是一排光溜溜的书脊。那份奇妙的感觉会使一整天都有好心情。夜里被它们挤得缩手缩脚的不快也早已得驱散得无影无踪。
  溜去朋友家玩,看见他们家一整墙是书被锁在柜子里,散发着一种银灰色的光泽。这时,我的希望便是这些书应该有人去品位,去欣赏。不让这些书变成寂寞的经典,无人去喝彩。
  我自己的书,每一本都是宝贝。买来以后,先要用餐巾纸拂去上面的灰尘,然后包好书皮。但是,我不会马上去读,而是一页一页地翻着。用手指去摩挲书中每一个字迹的纹路,让幽幽的墨香弥漫在静谧的空气中。
  写完了该写的作业,见完了该见的朋友,我会找一个安静的下午,坐在屋子的角落,静静地读书。我会进去书的世界,倾听书的话语,和书默默交谈。而此时,我便拥有了一份真正的快乐。暂钱买书的辛苦,去买书的汗流浃背,一切都已不再重要,因为这和读书的快乐相比,根本不算什么。
  我和书,总有说不完的故事……

  (3)
  书籍,是知识的宝库,让我们变得博学多才;书籍,是五彩生活的万花筒,教会我们品味生活;书籍,是大千世界的缩影,让我们看透世界;书籍,是滋味甘醇的美酒,让我们回味无穷……甚至在我还不认识一个字的时候,我已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懵懂——追求

  小时侯的我,跟别的小孩子不大一样,别的小孩子爱玩,而我就爱安静地坐在椅子上看故事书,而且一有空就让奶奶给我讲故事。也就因为这样,我很小就会认字,我在3岁的时候就能背下600首唐诗。

  上小学后的我爱陶醉于文学殿堂之中。《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在那千百次顽强的拼搏中,从那无数钢铁般的战士身上,我逐渐认识到了生命的意义,找到了灵魂的归宿。“三毛”的遭遇让我更加感受到自己生活的幸福,“头悬梁,锥刺股”的典故则时刻鞭策着我前进。“鲁滨逊”使我拥有爱追求,好探索的精神。

  沉浸——获取

  《读者》,一本令我爱不释手的刊物。平时,我在完成紧张的学习后,就会拿出《读者》,开始在文章美妙的字里行间游走,沉浸于获取知识的喜悦里,忘情于纸页之间,陶醉于佳作之中,那种快乐,在当时是其它任何一种感觉也无法比拟的。渐渐地,我脑海里的“词库”开始丰富起来,写出来的文章也开始变得优美。

  《读者》像一位慈祥的智慧老人,不断地启迪我,教导我做人的道理,更像一个在困难中伸出援助之手帮助了我的朋友。在一次语文测验中,作文是要求写景的。毕竟写景是我的弱项,在我毫无头绪之际,我忽然想到了它,并在心里回味着那些令人陶醉的句子,开始组织语句,不久,我就开始动笔了。笔在我手中“刷刷”地工作个不停,终于写完了。得到了它的帮助,我那次作文竟然只扣了1分!《读者》带给我心灵的冲击力太大了,使我每读一次,精神都会感到很愉悦,都会有新的收获。

  奉献——回报

  我们的人生,有太多爱的诗,泰戈尔的《飞鸟集》,莎士比亚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它们让世界美丽,让我们理解了生活,感受了生命。我一直在想:如果书是一位老师,昔日的教育,不知给了我多少帮助,那我又如何回报它呢?它就像春蚕般的奉献,却得到被抛弃、被火化的结果。如果要赞美它的美,多少语言也是表达不出来的。它就像流水一般——越深越无声:在马克思身上我读懂了“人的价值蕴藏在人的才能之中”的道理;在詹天佑身上我读懂了“名出所学,各尽所知,使国家富强不受外侮,足以自立于地球之上”的爱国之道;在鲁迅身上我读懂了“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奉献精神。

  感性的诗人生活在永恒之中,与爱的奉献一样,永不腐朽,我们知道了回报社会才是最好的奉献。可想而知,书该是多么可贵,多么令人神往……爱不需太过轰轰烈烈,只是一点一滴的奉献,都会让人感动不已。

  书陪伴我走过了13年的岁月,它像跳跃着的音符,也似一幅流光溢彩的画页,是人类文明的长生果。它把无知的我领进知识的大门,自始自终地陪着我去攀登那知识的高峰。它让我看到了社会的各个领域,让我的心灵得到净化。它让我有了想象的羽翼,让我有了奋斗的目标。

  我和书的故事永远不会画上休止符,只会随着我的成长而变得越来越丰富……

  (4)

  我和书的故事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很小的时候就与书结上了缘。

  在我家的相册中,有一张我和书的合影,我趴在书的旁边,脑袋向着书,眼睛好奇地看着书。妈妈告诉我,这是我三个月大的时候拍的,那时我刚刚能抬起头来。我真正看这些书的时候,是在小学三年级,书里面有我喜欢的《夏洛的网》、《绿野仙踪》等故事。

  我和书的故事很多,下面是我印象最深的两件事。

  有一次,我放学回家,拿起一本《故事会》,就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正当我看得入迷的时候,妈妈突然回来了,她非常生气,一把抢过我手中的书撕了个粉碎。妈妈生气地问我:“回到家第一件事先做什么?!”

  “写作业。”我小声地说。

  “那你在干什么?!”

  “看书。”我说。

  妈妈气急败坏地打了我几巴掌,又说:“你只要先写完作业,爱干啥干啥。”我心里很不服气:“哼!不就是看个书吗!”但为了应付妈妈,我只好去写作业。妈妈后来告诉我:做事要有主次之分,读书要有选择的读。

  还有一次,我抱着一本《胡雪岩》进了卫生间,一个半小时都没有出来,妈妈起了疑心,就问我:“儿子,你在卫生间里干什么呢?”我吓得赶快收拾好东西出来了。第二天,我写作业写烦了,就又拿上书去卫生间,为了不让妈妈发现,就把书藏在了上衣里,穿过客厅的时候,妈妈一眼就发现了我藏书的秘密,问我:“你藏在上衣里的是什么东西?”我只好乖乖的把书交了出来,然后再去上厕所。现在,妈妈对我看书的痴迷感到头痛,谁让我这么小就是“四眼”了呢!

  可是,妈妈,谁让你在我那么小的时候就把书放在我面前?现在书是我的一个朋友,也是我人生中的一大帮手,我能从它的身上汲取力量。

  (5)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古语有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是人类精神的粮食。在书中我曾经与诗仙李白斗诗百篇;与范仲淹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其中让我乐不思蜀,也让我体会到“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意境。”因此,自幼的我便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记得有一次,我想看书的“瘾”又发作了,我要求妈妈带我到书店看书,妈妈也答应了。到了书店,我立即整个人兴奋起来,这都是外国著名作品,全都是我最喜欢的。我随便挑了一本《战争与和平》津津有味的看起来。我的时间观念已被停留在书里,此时的我就像“与世隔绝”,就算是泰山崩于面前,我也不知所谓何事。满脑子只想的是书的内容。这时我与主人公同喜同悲,斥笑可耻之辈,同情苦难之人,与作者共鸣,与作者体验人世间之沧桑……妈妈说:“你已经看了差不多两个小时了,我还要赶回家煮饭。”“妈妈,让我再看多十分钟吧!”我恳切地对妈妈说。“你这书呆子,已经晚了,吃完饭,妈妈才和你来看吧!”没有办法,我只得依依不舍地放下了手中的“宝贝”,跟妈妈回家了。
  还有一次,我到学校的图书馆借书看,那门刚开,我就一下子窜上去了,从书架上拿了中国著名的史书——《史记》,这是西汉时期的文学家——司马迁所著,整本足有四五斤重,我把它放在桌子上,津津有味地读起来了。因为有部分文字是古文,所以我有的地方不懂。我就从书包中取出笔纸记下来。时间转眼便逝,图书馆的老师宣布要关门了,我赶紧收好书包,拿起书向外走去。“等等,同学你怎么把书也带走?”我……我……我也不知这是为什么,可能是看入迷了吧!我感到十分不好意思,我连忙把书放回原处,向图书馆的老师道歉。
  读书已经成了我生命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真是“三更梦中书当枕,半山绝自当早餐。”多少个旭日初升的早晨,多少个星斗漫天的夜晚,我都忘情地在这片书海之中遨翔。是书使我开阔了眼界,增长了知识;是书让我找到迷失自我的指南针;是书,使我从中获取精神营养让我在学习中慢慢成长;是书改变了我的一生……

  从我看她的第一眼起,我的心中就有一种莫名的感觉:“她与我有缘。”以后的日子里,我便千方百计地接近她,试图了解她,时间不长,渐渐发觉,我已深深地爱上了她。 也许是厌倦了苦燥无味的ABC,也许是为了逃避令人窒息的x+y,我一次又一次地约她出来,从她那泛着清香的扉页中,走向一个陌生而又新鲜的世界。 不为“书中自有黄金屋”,不求“书中自有颜如玉”,不为功利,不为分数,不为文凭,不为学历,只为心中那份渴望,只为心中那片怡人的“绿地”。 她的知识是那样的广阔无垠,她的话语是那样的富有哲理;她的目光是那样地温暖,好像能融化世界上所有冰冻的心田,她的双手是那样的温柔,好像能抚平人世间所有的伤口…… 当我因失败而痛苦迷惘时,她总这样对我说:“真正的光明并不是永远没有黑暗的时间,只是永远不被黑暗所掩蔽罢了;真正的英雄并不是永远没有卑下的情操,只是不为卑下的情操所左右罢了;当你要战胜外来敌人时,首先得战胜你内在的敌人,你不必害怕沉沦堕落,只要你不断地自拔与更新。” 当我因小小的成功而手舞足蹈时,她总这样对我说:“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强中更有强中手,真正的强者,不但要经得起失败的考验,还要经得起成功后糖衣炮弹的洗礼,当你沉浸在幸福的甜蜜里赏花赏月时,只怕别人已到了峰巅了。” 当我因“微微的困惑”而不能自拔时,她总这样对我说:“人的一生中会遇到很多人,有的是流星,有的是恒星。流星是美的,可它终究是一颗流星,流星的意义在于瞬间即逝,流星的美也只源于刹那间。流星毕竟是流星,若追寻长久,只能等待属于自己的那颗恒星,死死地抓住这瞬间的美,痛苦只能是自己。” 当我畏首畏尾踌躇不前时,她会送来这样的诗句:“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 是啊!这就是她,不管是树荫之外喧嚣着浮躁的热浪,还是窗外肆虐着凛冽的寒风,只要和她在一起,她就会在热浪之中营造一片清凉,在严寒之中托出一份温暖。 她就是书,这就是我和书的故事。

  (6)

  我与书的故事

  现在回起来,第一本与我有缘相见的书已经开始模糊、淡化了。虽然这几年,经我手的书数也数不清,但始终没有少时《三百六十夜》那种的韵味。
  与“书”之前篇
  一年级--只有两本破烂的不成样的,不知名的书陪伴;
  二年级--各式各样的小画书和《当代小学生》之类;
  三年级--第一次读完了自认为是长篇的《复仇女神》,对女主人公白马翁姆崇拜得五体投地;
  四年级--读了多期《故事会》、一套《唐诗900首》,及其《西游记》、《东游记》和《北游记》。
  五年级--16卷《机器猫》、3篇《七龙珠》及《凡尔赛玫瑰》还有《简•爱》和《穆斯林的葬礼》。
  五年级暑假--把以往读的书又重新读了一遍。爸爸的书架中我读了多期的《谈古论今》、《十大将军传》、《刘公案》及《白玉堂》。这个暑假,我读的书很多,因为我读书的速度很快。还有的,就是我对读书有着浓厚的举,手只一要有一本书,我就非在一天内看完。
  我与“书”之中篇
  上初中了,以前听过姐姐说的诸多恐怖事件。(注:是关于上初中的)我和做好了与书永别的念头。但是上了初中以后,感觉很一般,除了上晚自习以外,与小学没什么区别,并且晚自习也是自习,有很多时间从老师那儿借的,从校图书馆借的,大大的丰富了我的大脑的空间。海明威的《老人与海》、路遥的《平凡的世界》、莫泊桑的《一日》、左拉的《小酒店》,以及一整套“自画青春”,每读一本便感到自己的无知,就百这和“无知”,使我深深深溺在书海中,并且永不想出来。
  我与“书”之下篇
  上初三了,虽然功课很紧,但我也抓紧时间读书,与同学换阅,自己购买,姐姐书屋(注:因me之老姐特喜书,所以把她的“书藏”称为“姐姐书屋”里借。
  好不容易,有个假期,准备一个好心情,去图书馆挑几本喜爱的书,看来也是一件很不错的事情!

  (7)
  “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不错,书记载着睿智的思考,传承文明的薪火。与书交友就是与许多高尚的思想者进行交流。在读书的过程中,我体会到了生活的充实…….
  小时候,书的世界是我的梦幻天堂。刚刚识字,我便喜欢捧起一本《安徒生童话》。当我读到“卖火柴的小女孩”的时候,我总会为那孝顺但却又命运悲惨的小姑娘抹起眼泪,我幻想与她交友,然后把我的衣服、玩具、好吃的与她分享;当我读到“灰姑娘”的美好经历时,我总会不禁感叹——我要是那么幸运该多好啊!我幻想着我穿着漂亮的礼服,与白马王子翩翩起舞……书使我对未来充满了向往与希望,就这样,书伴我度过了一个快乐、纯真的幼童时代。
  少年时,书的世界是我的知识海洋。那时我坚信“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所以,我经常会读一些知识性,积累性的书籍。读《千万个为什么》时,我懂得了“宇宙是一片黑暗,但天空看起来为什么是蓝的?“我懂得了”什么是世界上最有杀伤力的动植物?“我懂得了……更重要的是在读《科学探索者》时,很小的我便接触了深奥的物理化学,那些新鲜玩意儿使我有了浓厚的兴趣,令我的初中学习变得十分轻松。书使我积累了大量的知识,就这样,书伴我度过了一个充实、丰富的少年时代。
  如今,书的世界是我的精神食粮。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思想渐渐成熟了起来,对事物的理解也渐渐深刻了。在书中我认识了霍金,我被他的经历所深深感动,他不仅是科学界的泰山北斗,更是一位永不停息与病魔做斗争的钢铁战士!书教会了我在困难面前的坚强。我在书中认识了李白,被他那豁达的胸襟所敬佩,虽被委婉劝回家,但他却仍能吟出“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接挂云帆济沧海”的豪迈。书教会了我失败面前的坦然。我在书中认识了鲁迅,他弃医从文的举动令我震撼,他把对祖国的热爱化作一支强有力的笔杆,辛辣的讽刺直刺敌人心脏!书教会了我在困难面前的选择……..书不仅提高了我的知识,并且提高了我的思想觉悟,培养了良好的道德品质,与书交友让我更好地认识了世界,我与书的故事仍在上演…….

  够了吧望采纳谢

难忘的亲情
难忘的亲情我的脑海里有许多小鱼,这些小鱼构成了我难忘的亲情,但我最难忘的亲情是那一条金色的小金鱼……
记得我读三年级的时候,刚过完年去上学,同学们兴高采烈地谈论着春暖花开的美好,可是,我不觉得有什么好。因我在料峭春寒中上学,早晨我冷得牙齿打颤。班上的同学说“你看,她的嘴唇发青。”过了几节课,我回到家里很是不舒服,并躺倒床上睡着了。
我在睡觉中听到一种熟悉的声音,“快起来!小琬!”醒来一看是妈妈。我说:“我好象有点发烧。”妈妈赶紧给我用体温表一量,“体温四十度”妈妈立刻紧张起来。给我的班主任打请假,接着,妈妈手忙脚乱拿起杯子到水给我喝退烧药,我仔细的发现妈妈的额头上有豆大的汗珠子直往下滚。我想,妈妈这肯定是急出来的,我一定要病好早点。 登录作文网,你也可投稿。
我不知怎么高烧不退,喝了药汗流浃背,妈妈忙着换毛巾给我擦背,一直忙了个中午,连饭顾不及吃,我又睡了……我感觉到妈妈背着我上。没想到我就在住了一星期零四天。 登录作文网,你也可投稿。
每天我挣开眼睛都看见妈妈守在我的身旁。我的病好了,我又发现妈妈黑了一圈眼圈,多了一丝银发……

父 亲
似乎从小到大写涉及亲情的作文,描写对象大都是母亲,写她们的温柔、善良与慈爱。我们总在有意无意地忽略另一个对于我们的人生同等重要的人——父亲。
父亲对于儿女爱总是内敛的,他不像母亲那样喜欢把爱挂在嘴上,他只是用行动在表达。在我渐渐长大后,遇到一些人一些事,我才开始逐渐以趋于丰盈的思想去认识父亲,才越来越觉得实则每一位父亲都有一颗炽热的心,给予儿女们百分之百的感情,不论他们背负着怎样巨大的压力。
小俏和阿颦都是我的好友,我也因此得以隐约认识了她们的父亲。
阿颦算是我们三人中最幸福的一个,起码她有一个很完整的家庭。阿颦的父亲在当知青那会儿娶了一个北方女子为妻并在那里安家。父亲是大学的教授,典型的知识分子——斯文,儒雅,对名利无欲无求。为此阿颦常说母亲配不上自己的父亲,而她自己也从不掩饰自己对于父亲的无比崇拜。我于是就老嘲笑她有很深的恋父亲情结。
每逢周三父亲来学校探望,阿颦总要挽着父亲的手臂在校园里边走边聊,似有说不完的话,临走还要亲吻父亲的面颊。这在我是很难想象的事。
阿颦不知在哪本算命书上看来,说自己今年的生日倘若能收到一枚男孩子送的银戒指,她就会永远的幸福。生日聚会上她果然戴了一枚戒指,很精致的样子。阿颦很自豪地告诉我和小俏,是父亲去访友时用自己的私钱的,母亲并不知道。
那一刻我有一些恍惚,想象一个中年男子20年前可能所送穷得不起一枚镀金的戒指送给新婚的妻子,却要在20年后在金银饰品柜台前徘徊,精心挑选,只是为了满足女儿一个少女式稚气的心愿。我可以想象阿颦的父亲坐在火车上,除了贴身带着的一枚戒指,就再没财力礼物送人了,心下却没有一些些将被妻子责怪的不安,因为呵护了女儿不受说哪怕是一次无足轻重的失落感的伤害。 这足以令阿颦自豪,同时也令我感动。
小俏这时只在边上笑着说阿颦怎么还像个孩子似的。
我理解小俏说这话时心情,她无疑是我们三个人中最早熟的一个。母亲在小俏念初中时的突然过世于她是个不小的打击,亦也是心上永恒的伤口。可小俏比任何人想象中的都要坚强,这可能是受了军人出身的父亲影响吧。
小俏的家风很严,父亲总拿治军的那一套管教小俏,并用男孩子的标准要求小俏,有时甚至是不近人情的。比如母亲过世后,父亲甚至不允许小俏带黑袖套。这听上去多少有些残,却也的确帮助小俏尽快从悲痛中走出来。小俏说她一直记得父亲对她说过一句话——生者对死者最好的怀念就是好好的活下去。每次她想起母亲的时候就会同时的想起这句话。
小俏至今也没有继母,实则她并不反对父亲再婚,可父亲似乎并无续弦的打算。我曾在报上看过一些谈中年人的压力问题的文章,我明白人在跨入不惑之年后,其实是会有很多困惑的,工作的压力,精神的寂寞,都会让人喘不过气来;何况妻子过世,女儿住校,我不知道小俏的父亲是如何承受每天下班回家后屋里毫无生气的寂寥的,为的只是女儿不受任何一点的伤害。
听完她们们的故事,我也会不由想到自身。如果说阿颦是崇拜她的父亲,小俏是敬畏她的父亲,那么我则只能是深深的怜悯我的父亲。
是的,怜悯。
父亲是那种没有多少文化也没有大把钞票的男人。家庭可能是他最后的一点精神寄托,只是一年以前,这唯一寄托也土崩瓦解了。我隐约听过一些父母年轻时的故事——那时候因为奶奶的坚决反对,父母几乎要殉情,所以我相信那个时候我的父亲和母亲是真的非常相爱的,所以我也完全可以理解母亲在选择了自己想要生活方式后,对于父亲该是怎样一种深刻的伤痛,就为了这,我留在了父亲身边,我不愿看他在苦心经营了20年后面对妻离子散的结局,终告一无所有,那太残。
但这一年来,我与父亲关系并没有因为彼此相依为命而变得十分融洽。归根结蒂,还是为了一个“钱”字。
母亲走后,家里的存款所剩无几,父亲本来就不多的工资还要存起一部分供我以后上大学用,于是日常开销就显得紧巴巴的。父亲和外婆商量后就让我每天去外婆家吃饭。舅妈是那种很自私的人,总拿那种冷漠而鄙夷的眼神看我。那份屈辱的感觉于是就重重地压在了我的心头。终于有一次,我冲父亲发了很大的脾气,并告诉他我再也不要去外婆家吃饭了,饿死也不去。
父亲很无措地看着我,努力地解释,却只说了几句。他说你也知道我们现在的状况,你考上大学后还需要一笔很大的费用,我也是没有办法啊。
看着不善言辞的父亲低声下气的说实话,心上突然就涌起无限的愧疚,觉得自己实在太不懂事不体谅自己的父亲了;也同时,我再没有比那一刻更憎恶也更热爱起金钱来。我一面痛恨着它的肮脏,一面又下决心以后要赚很多的钱然后一张一张的都烧掉。
后来,父亲开始彩票,小到二元一张的体育彩票,大到百元一张的福利彩票。每次电视里开奖,父亲一定会聚精会神地坐在那里,手里攥着一叠花花绿绿的纸头——我想他是在幻想它们能给他带来大笔财富的。
一次父亲很开心的告诉我他中了一个小奖,有100块奖金,他说指不定下次就能中个百八十万的,指不定明天就成了大款,指不定…… 我突然觉得眼前的父亲很陌生,也很可怕,他省吃俭用,戒烟戒酒,把发财梦寄托在一堆烂纸上,指望在它们身上找到失落已久的尊严感。内心深处,在这一点上,我以为父亲已经是走火入魔了,他疯了,疯在他自己也不知道的潜意识里。
这样想的时候,有些心酸。可有一天早晨发生的事却让我感到心痛——
正在洗脸的父亲说嘴唇很痛。可能是内火太重的缘故,我看到他的嘴唇裂开了,有血丝从里面渗出来。我于是从书包里拿出来润唇膏,说爸我来给你涂吧。
我凑近父亲的脸,左手轻轻托起他的下巴——这是我很久以来第一次如此贴近的看父亲的脸,我看到他脸庞消瘦,皮肤里沉淀着色素,眼角布满了皱纹。原本一直以为是很“后生”的父亲原来是真的老了,老得如此突然,令我猝不及防。想起这些日子以来,父亲一个人背负着巨大的精神压力,我却还要很不懂事的对他苛求,从不与他分担生活中的苦痛。想至此,我的鼻子有些酸,心下满是愧疚,还有隐隐的痛,说不上原由。
临出门,我把润唇膏留给了父亲,叮嘱他如果觉得嘴唇痛了就涂一点。父亲执意不肯要,又把它塞进了我的书包,说他没事叫我留着自己用。我不敢再争辩,也不敢回头,怕脸上一些突如其来的湿湿的东西会被父亲看到。
那一天,我拿到一笔数目不小的稿费,加上学校的助学金发下来了,于是就奢侈了一次,与父亲一起上馆子。趁着酒性,父亲说了很多话,他叫我好好读书,将来找份好工作赚大钱,给他套子安度晚年,最好是在高层——他要那种居高临下的感觉,间要带一个的阳台,有落地的窗帘,舒适的席梦思,整套的卫生设备,还有……还有……
父亲说得有些兴高采烈,我借口出去透口气在化妆间里一阵痛哭,说不上原因,可能只是出于怜悯吧,怜悯父亲也怜悯我自己。父亲说他要住高层的子,还要一个带大阳台的卧室,要睡席梦思。这些话在我的脑海中反复出现着,久久不肯消失。
写到这里,忽然就为难起来,不知该如何结尾才好。想可能此时,阿颦的父亲经不起阿颦的软磨硬泡,正要带阿颦去享受她最爱吃的必胜客;小俏的父亲刚带着小俏清明扫墓回来,他一定在墓前默默祷告小俏的母亲能保佑小俏考上复旦。至于我的父亲,我知道他在做什么,他刚了小菜回来,正在厨里又洗又切的一阵忙乎。虽然他的厨艺不见得比母亲高明,可我仍是很高兴。就在这样一个初春的周末,听到家里的煤气开着,空气中氤氲着一种即使没有很多钱也可以相当适意的幸福的味道.

狐狸也有感人的亲情
正太郎家里的男佣,几天前从山里捉来一只小狐狸。小狐狸不吃不喝,甚是可怜。两只老狐狸为了救小狐狸,咬铁链,啃木桩,在地板下做窝,真是历尽艰辛,不屈不挠。狐狸的亲情终于感动了正太郎,于是他又从已经带走小狐狸的安田先生的牧场要回了小狐狸,和爸爸一起亲自把它放回了山谷。下面就是把小狐狸放回山谷后发生的故事——
小狐狸刚跑出十几米远,老狐狸不知从什么地方一起奔了过来,兴高采烈的在小狐狸周围跳来跳去,然后一起嗖地朝树林深处跑去。
来到密林深处,狐狸一家慢慢地停了下来。两只老狐狸的脖子和小狐狸紧紧的缠绕在一起。老狐狸回过头来,伸出舌头在小狐狸的脸颊上舔来舔去,用它们的前爪慢慢地梳理着小狐狸短短的体毛。
狐狸妈妈说:“孩子,今天是个值得庆贺的日子。看你消瘦的样子,妈妈一定要好好的给你补补身子。”狐狸爸爸说:“你娘俩先回家,我给咱抓几只野鸡去。”说完就一溜烟的消失在密林深处。
小狐狸和妈妈回到山洞,母子俩尽情的叙说着离别的苦楚。狐狸妈妈说:“孩子,爸爸、妈妈真的绝望了,那该死的铁链子,该死的大木桩,我们是无论如何也对付不了它的。”小狐狸说:“妈妈,那个叫正太郎的小孩真好,要不是他,我早就让那个小胡子安田给下酒吃了。”狐狸妈妈说:“是啊,那个小孩真善良,大人不在家的时候,他还偷偷地给我们送食物、送牛奶。我们什么时候一定要好好的报答他呀!”
洞口“呼”的一股疾风,狐狸爸爸回来了,它叼回了三只野鸡。小狐狸一下猛扑上去,按住一只就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狐狸爸爸说:“孩子,慢慢吃,别噎着,爸爸再去抓几只。”说完又一溜风似的穿出了山洞。这时,狐狸妈妈已经收拾好餐桌,摆好了酒菜,它要等狐狸爸爸回来后,全家人好好的庆贺一番。
狐狸爸爸回来了,它又带回了两只野鸡,还有一只大野鸭。全家人高高兴兴的围着餐桌,猛吃猛喝了一顿。
酒足饭饱,月亮已经悄悄地爬上了树梢。两只老狐狸来到洞口,把小狐狸紧紧地抱在怀里,望着满天的星星,诉说着它们离别的思念,慢慢地进入了梦乡。
几天以后,狐狸爸爸带着小狐狸上山打猎。它们追着一只野兔子跑出密林,来到一个空旷的大峡谷。忽然,它们听到一个小孩撕裂心肺的哭声。抬头望去,只见一只野狗追着一个小男孩正在那里撕扯。小男孩紧紧护着自己的怀里的布袋,裤子也撕破了,腿上被野狗咬得鲜血直流。
“这不是正太郎吗?”小狐狸第一个认了出来。“是他,就是他!”老狐狸肯定地说。“孩子,我们要救他!我先在这里对付,你赶快回去搬兵。”说完,老狐狸一声怪叫,朝野狗猛扑过去。小狐狸很快消失在树林里。
这野狗也太厉害了!第一个回合,老狐狸就被它咬伤了后腿。老狐狸一看硬拼不行,就慢慢后退着把野狗引向悬崖。当野狗追着老狐狸来到悬崖边上时,狐狸一个转身,使出全身的力气,把野狗推下了悬崖。
正太郎得救了。当他认出这就是小狐狸的爸爸时,竟放声的大哭起来。原来,它是来找小狐狸的。怀里紧紧抱着的布袋里,是他专门给小狐狸带来的腊肉和火腿肠。这时,小狐狸和妈妈领着一群狐狸赶了过来,它们赶快给正太郎和狐狸爸爸包好伤口。小狐狸还采来了许多止血草,敷在正太郎和爸爸的伤口上。狐狸妈妈用爪子轻轻的拍打着正太郎身上的泥土,用舌头慢慢地舔着他腿上的血迹。小狐狸立起身子,两只小爪子搭在正太郎的肩膀上,慢慢地舔去他脸上的泪水。
太阳快下山了。狐狸一家护送着正太郎向山下走去。虽然正太郎和狐狸爸爸走起路来都一跛一跛的,但大家心里都非常高兴。正太郎看到小狐狸在爸爸、妈妈的关爱下,一天天的长高、长胖,心里有说不出的高兴;狐狸一家看到正太郎有惊无险,在狐狸爸爸的奋力拼搏下化险为夷,也显得十分开心。大家说说笑笑的,一会儿就到了正太郎的家门口。大家虽然默默的告别,但从此却成了永远的朋友。

亲情的力量
一个星期天的早上,我的作业做完了,闲来无聊,便找弟弟一起玩电脑小游戏。一开始,他就认真地向我提出:“每人玩一局,不许耍赖哦!”我欣然同意了。
接着,弟弟玩完了一局,轮到我了,大概觉得我没有打游戏的细胞,看我打十分无聊,便到外面玩去了。果然不出他所料,才一会儿工夫,就败下阵来。我正准备再玩一局,又想起了与弟弟的约定,觉得不太应该,就大声喊:“弟弟,我玩了一局,你快进来吧!”没有人回应,我又叫了几声,弟弟还是没进来。“哎,不打白不打,再玩几局吧!”我自言自语道。当我正玩得兴致时,弟弟进来了,见我还在玩,气不打一处来:“你怎么还在玩,是不是多玩了?”“是呀!”我并没有观察到他生气了,突然,他骂了我一句,我也回了他一句,我们对骂不久,他骂了句十分难听的,“你……”我气得说不出话来,泪水不禁夺眶而出:“我怎么会有你这样的弟弟?”他见我哭,心虚了,不敢说什么。我转身跑了。
我扑在床上,不停地哭。不就是为了玩游戏嘛,用得着这样吗?我明明叫他了,是他自己在外面玩,不进来的嘛!再仔细一想,其实我也有错,玩了一局不玩了,也不会这样呀!想到这里,我又有些后悔了。
到了吃午饭的时候,妈妈叫我下楼吃饭。我只好把眼泪擦干。厨里就妈妈一人,她一见我,不解地问:“你怎么哭了?”“哪有?”妈妈笑了,“你满脸泪痕,最明显的是你一哭鼻子就红,你现在鼻子不是红红的吗?到底怎么了?”我没想到妈妈会这么了解我,但我还是没说。在妈妈再三追问下,我如实说了。妈妈并没有生气,亲切地说:“这没什么关系,一家人和睦才是最重要的,你和弟弟都得向对方道歉。走,我们把弟弟找来。”弟弟过来了,他知道是怎么回事,也哭了。妈妈说:“好啦!你们快互相道歉吧!”“对不起,我不该偷玩游戏的。”“姐姐,对不起,我不该骂你。”“没关系!”就这样,一场“家庭风波”平息了。
是亲情的力量使我和弟弟的误会化解了。妈妈说得对,一家和睦才最重要。没有亲情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呀!我们应该去珍惜。

亲情颂
记得意大利的薄伽丘说过,友谊是一种最神圣的东西。我看不然,人世间最无私、最珍贵的莫过于亲情,亲情比友谊重要得多,而人的亲情更是与众不同。
大千世界,什么样的人都有,什么样的事都会发生,但唯一不变的是亲情,是父母对孩子的爱。这不由得使我想起曾经读过的一篇文章,故事发生在大兴安岭的一次大火中,一只母鸟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把它们送到树下,压到自己的身子下面。虽然母鸟被活活烧死了,但它的孩子却活了下来。
在我们的周围,无处不体现着父母对孩子的爱。父母都是以一种无私的情怀面对我们,他们情愿自己饿着,也要我们吃饱、穿暖。也许有人会说,我是孤儿,没有父母,哪来的亲情?可你小时候在孤儿院受到的资助,不也洋溢着亲情吗?因此,在很多人看来,亲情重如千钧。可如今有些人认为,亲情一文不值。我惊讶地发现,好多小孩越来越不珍惜父母的劳动果实了,往往只把父母当成一个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金库。不管父母如何苦口婆心地唠叨,总是爱理不理的,好像与己无关。我邻居家的一个小孩,天天都会和父母发生矛盾,只有当自己被其他小朋友欺负了,才会想到父母。我还看过一本,有位年过七旬的老人,竟然连自己孩子家的门都进不了,更别想在孩子家吃顿饭了。这些以前闻所未闻的事情,现在也好像司空见惯了。
孝敬父母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儒家学派曾经说过,百义孝为先;《读者》也报道过,养育子女是世界上所有动物的本能,而只有人类才会懂得孝敬自己的父母。这种在万物中唯有我们人类才有的美德,难道也要放弃吗?也要从我们这一代人身上消失吗?不,我们决不能放弃,我们要赞颂亲情!否则,我们还有何颜面自称为万物之灵呢?

感受亲情
“摇呀摇,摇呀摇,摇到外婆桥……”不知是谁轻轻哼了一句,把我从思绪中拉回。外婆桥,外婆桥,外婆一定又在把我“瞧”了。我的眼前仿佛又浮现出了她探着矮小的身子,站在高高的门槛上,踮脚倚门盼望的情景。此时,一股浓浓的亲情如春天那温暖的阳光,洒进我的心田,令我感到幸福无比。
我的外婆是个忠实的耶稣。每天晚上,她总是早早地吃过饭,照例跪在硬梆梆的床上,领着我一起祈祷。因为当时我人还小,外婆怕我跪在太硬的床上吃不消,便找来一个棉花包给我垫上。外婆一辈子没上过学,但她祷告起来还真有一套,可以称得上是“有条不紊”。她每说完一句,我都得在最后添上一个“阿们”。我根本不懂它是什么意思,想必外婆也不会很清楚吧。只觉得和她一唱一和煞是有趣。每天,她都会为儿女子孙们一个个地祈祷:希望这个健康平安,保佑那个一切顺利;当然也免不了许多赞美耶稣的话。然后便是唱,这些,外婆在平时也会时不时地哼上几句。很多时候,我跪着累了,便偷偷地向她瞥一眼,她仍然不折不扣地跪着。想起外婆多年患有腿病,真担心外婆会撑不住。于是,我便问:“外婆,您累吗?”她吃力地撑起头:“不许打叉,否则会不灵的。”我将信将疑地盯着她,她睁大眼睛,满是一副坚定虔诚的模样。我只好不再说话,无聊地盯着棉花包上发呆。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渐渐懂得了向耶稣祈祷这类全是迷信,根本不会有什么救世主的保佑。于是,我开始向外婆宣传:这是一种迷信的做法,是极不科学的。她听了嘴巴扁扁,苍老的脸一提一提,浑浊的眼中似乎有了泪。看来她被触怒了。是呀,平时亲戚朋友们根本不信这一套,现在连我——这个从小一起陪她祈祷的人都开始怀疑,疏远她了。她颤巍巍地说:“谁说的?心诚的人是准能打动救世主的!”
我不再与外婆争辩,也许她说得有道理,“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吧。老人家并无恶意。祈祷成了她的安慰,她的支柱,她的寄托!
回忆起这些,又想起前些天外婆特意托妈妈送来的棕子。那不时飘着的香味,让我潸然泪下。于是,我不由吟起一首诗:
外婆亲手做成的粽子,
穿越千里,
落在我的餐桌上;
一缕清香,
弥漫着亲情。
我打开粽子,
看见熟香的米粒上,
闪动着亲人的企盼;
一股心酸,直呛心里。
我大口嚼着粽子,
两行热泪,
烫伤了一双手……

这很正常。他可能一直生活节俭,而且退休后更希望自己能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有意义的事,而不是整天闲呆着。
捡破烂不丢人,我很敬佩他。
如果你不希望他做这样的事,应该根据他的具体情况,先帮他找到更适合他的,同样有意义的,能让他发挥作用,又对别人有所帮助,对自己身心健康也有益的活动或事情让他去做,然后告诉他,有很多穷人是靠捡瓶子维生的,您把瓶子都捡完了,会有人饿肚子,把这些机会留给更需要的人吧。

那是相当正常的

有什么可丢人的
想想当初的生活 你想吃饭都没的吃
为了生活 节俭是好的行为
1分钱还是1毛钱 总归有用的到的地方
现在的人 汗 都爱面子
说句实话 我很烦现代人
你老爸 一看就是个好人
我很敬佩他

你别管他了,因为两代人的观念根本不一样,他没有管你花钱你就偷着乐吧!

很好~ 支持他!别不让老人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我们做 儿女的就得顺着老人!

你爸爸很正常、很高尚!


我爸今天62岁 他人挺健康 也退休了 不过就是平时喜欢拾破烂 他这行为算正常吗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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