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时期天津县 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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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县 县志~

《天津县志》是由(清)朱奎扬,(清)张志奇编写,天津图书馆出版的书籍。
其他题名
tian jin xian zhi [乾隆]二十四卷
责任者
(清)朱奎扬,(清)张志奇
其他责任者
(清)吴廷华[等]
出版者
奉天军量同知王志修
出版年
清乾隆4年(1739)
出版地
分类
版本
天津图书馆 2011年11月
描述
馆藏信息
天津图书馆
载体形态
刻本 8册1函 27.3×17.7cm;26×16.1cm;26.5×17.8cm;25×16.7cm ;26.5×16.5cm;25×17.8cm
类型
地方志

【中华民国·北京政府】民国元年(1912年)1月,废道、府;4月废州为县,无为县(仍治今无城镇)直属安徽省。3年6月2日,无为县改属安庆道(治怀宁,今安庆市)。【中华民国·南京政府】16年8月,无为县属安徽省政府。17年8月废道,无为县直属安徽省。21年4月2日,无为县属第二区(首县为芜湖县,今为市)。10月10日,无 为县改属第二专区(专员驻芜湖)。27年5月中旬,县政府迁驻黄姑闸镇。7月,撤销第二专区,无为县改属第五专区(2月驻含山县,今环峰镇。9月,由黄姑 闸镇迁往鹤毛、庐江县黄屯等。12月,改设于今全椒县古河镇)。10月25日,无为县改属第三专区(先驻六安,今为市区。后驻立煌县县城金家寨,今已没入 梅山水库)。11月10日,第三专区改属安徽省皖北行署区,余仍之。29年2月2日,撤销皖北行署,县城为日军沦陷,县城先后驻蜀山、黄姑及庐江县黄屯一 带,余仍之。4月,无为县改属第一专区(驻桐城县,今桐城市区)。无为县政府仅控制汪田、鹤毛一带乡村。34年11月,无为县(10月5日,新四军北撤 后,无为县政府迁驻无为城)改属第九专区(专员驻巢县城,今巢湖市区),直至解放。

《天津县志》是由(清)朱奎扬,(清)张志奇编写,天津图书馆出版的书籍。

《续天津县志》,清同治9年(1870)出版,现馆藏于天津图书馆。

其他题名xu tian jin xian zhi [同治] 二十卷,首一卷,图一卷

责任者(清)吴惠元

其他责任者(清)蒋玉虹,(清)俞樾

天津市

天津,简称津,又称津沽、沽上、直沽、丁沽、津门、三津、瀛津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四个中央直辖市之一,天津市位于北纬38°34'至 40°15',东经 116°43'至118°04'之间,地处华北地区海河五水汇合流入渤海处,北与首都北京毗邻,东、西、南分别与河北省的唐山、承德、廊坊、沧州地区接壤。天津处于环渤海经济圈的中心,是中国北方最大的沿海开放城市,是中国近代工业的发源地,中国近代最早对外开放的沿海城市,是目前中国北方的海运与工业中心。市域总面积15000多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500平方公里。2004年,全市人口1024万人,市区人口484万。2006年,天津市被国家环保总局认定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天津获评“2013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1]

天津市 - 名称来源

“天津”的得名一直是个悬念。虽经多方考证,目前尚无一个没有争议的答案,而正是这些争议,给民间传说提供了足够的想象空间。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主任郭凤岐介绍,天津之名的由来,目前流传较广的有四种说法。

一、是星官说:《隋书·天文志》在记载“九坎东列星”时说:“尾亦为九子箕,亦曰天津”;《宋史·天文志》道:“天津九星在虚宿”;旧《静海县志》却云:“女宿上有天津九星”;乾隆《天津县志》收记了以上诸条,并把此作为天津“故以为名”的说法之一。

二、是缘河说:《金史》卷二十七《河渠志》记载:泰和六年(1206)“十二月,通济河创设巡河官一员,与天津河同为一司,通管漕河闸岸,上名天津河巡河官隶督水监”,《天津卫志》在记述“学田”时,称其有“一坐落天津河北武清县”。由此可见,天津河确实有之。

三、是关口说:据《天津县志》介绍:“按旧志,天津本近口关名,在良乡北……据《畿辅通志》考证,天津关在宛平县西二百一十五里。《方舆纪要》则称关在阳乡里北百余里,至易州出大龙门凡十五关口,中间差大者曰天门关,或云天津口。”

四、是赐名说:这是史料最充分、记载最清楚的一种说法。明建文四年(1402年),朱棣登基,翌年改元“永乐”。永乐二年(1404年),在直沽设卫筑城。为了纪念“靖难之役”的胜利,朱棣赐名“天津”,意谓“天子经由之渡口”。1961年在和平区南门外大街路东民居发现的明代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四月立的《重修三官庙碑》记载:“夫天津小直沽之地,古斥卤之区也。我朝成祖文皇帝,入靖内难,圣驾尝由此渡沧州,因赐名曰天津,筑城凿池,而三卫立焉。”

五、七十二沽:天津旧时的别名又叫津门、津沽、沽上。称津门是因为明朝初年设军事卫戍之地天津卫,它正处京畿门户,所以叫“津门”。又因天津古时名直沽,所以设天津卫之后,也称津沽。而津沽、沽上的名称更与河流的名称有关。沽是一条古河名。沽河故道在今通县以东,并有东西之分。东沽河即今潮白河、蓟运河等,西古河即今北运河、海河。所以沿沽河两岸的村庄名称多带有沽字,像三岔沽、小直沽、大直沽、塘沽、汉沽等。天津自古有“七十二沽”之说。实际上不只这么多。如果把天津、宁河、宝坻、蓟县、玉田、丰润诸县叫沽的地方加起来,共有81个沽。

天津市 - 发展历史

在远古时代,天津曾是渤海的一部分,陆地是逐渐冲积形成的。夏朝时期,属于冀州。周朝时期,属于幽州。战国时期,分属于赵国和燕国。西汉时期隶属渔阳等郡。唐朝中叶以后,天津已成为南方大米、丝绸北运的码头。

宋、辽时期,今海河当时称“界河”。海河以北属辽幽都府(后改析津府)武清县;海河以南属北宋高阳关路乾宁军和沧 州清池县。宋朝在海河以南设立许多军事据点——“寨”、“铺”,如泥沽、双港、三女、南河、沙涡、独流等,以防辽军南下。 

金贞佑二年(1214)前,设“直沽寨”,派都统完颜佑、副都统完颜咬住戍守,“直沽”之名始见史籍。天津成为畿南军事重镇。 

元至元十九年(1282)海漕开通,直沽成为漕运枢纽,为此在大直沽专设了接运厅和临清万户府;并修建了直沽广通仓等粮仓。至元年间(1264-1294)还在大直估、三岔口分别建了天后宫(东、西庙)。1234年三岔沽一带盐卤涌出,特许高松、谢实等18户在此设灶煮盐;两年后,又专门设立“三岔沽司”、“大直沽司”,管理直沽盐场。 

元延佑三年(1316)在直估设“海津镇”,命副都指挥使伯颜镇守。 

明建文二年(1400),燕王朱棣以“靖难”为名,与其侄朱以炆争夺皇位,率兵从直沽渡河南厂,偷袭沧州,攻下南京,建文四年(1402)夺取了政权,翌年改元“永乐”。 

永乐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1404年12月23日)在直沽设卫,命工部尚书黄福、平江伯陈瑄、都指挥佥事凌云、指挥同知黄纲兴工筑城,并赐名“天津”,意谓“天子车驾渡河之处”。

永乐二年十二月九日(1405年1月9日)设天津左卫。永乐四年十一月八日(1406年12月18日)改青州右卫(一说青州左卫)为天津右卫。 “卫”是明朝的军事建制,由指挥使统领,直隶于后军都督府。每卫士兵足额5600人,天津三卫士兵定额16800人。 卫的建制虽没有行政职权,但有一定的土地(城堡及屯田)、数量较多的民众(屯田的军士及军属)和政事(军政及屯政)。随着人口增加,商业发展,事务繁多,词讼纠纷发生,卫所已不能治理这个军民混杂的商业化城市,明廷在天津陆续因事设官、设衙,建学,或将外地官、衙迁津理事。 

清朝初年,沿袭了明朝的各项制度。顺治九年(1652)将左、右卫并入天津卫,结束了卫所官员的世袭制。三卫合并后,设立“巡道”、“同知”,负责民政事宜;“户曹”、“盐政”,负责税赋和盐业;“总兵”、“游击”、“参将”,负责军事。  雍正三年(1725),改卫为州,天津开始建立地方政府;九年(1731)升州为府,辖天津、静海、青县、南皮、盐山、庆云、沧州六县一州。 

1912年(民国元年)3月,袁世凯就任中华民国大总统,“北京政府”(“北洋政府”)成立。是年7月,撤销天津县的建制,保留了“府”;1913年4月,又撤销天津府,重建天津县。

1928年6月,国民革命军占领天津,南京国民政府设立“天津特别市”。1930年6月,天津特别市改为南京国民政府行政院管的直辖的天津市。1930年11月,因河北省省会由北京迁至天津,天津直辖市改为省辖市。1935年6月,河北省省会迁往保定,天津又改为直辖市。

另外,光绪二十六年六月十八日(1900年7月14日),八国联军攻陷天津城,于七月五日组成“暂行管理津郡城厢内外地方事务都统衙门”(简称“都统衙门”),对天津实行军事殖民统治达两年之久。 

1937年7月30日,日本侵略军侵占天津,次日成立伪天津市地方治安维持会;12月17日,伪天津市地方治安维持会,改组为伪天津特别市公署;1943年11月,伪天津特别市公署又改称伪天津特别市政府,对天津人民实行了八年的法西斯统治。

1949年1月15日,天津解放,建立天津市(一说“区”)军事管制委员会,同时成立天津市人民政府。1958年2月11日,天津改为河北省省辖市。1967年1月2日,天津又改为中央直辖市,直至今日。


天津市行政区划

1949年1月15日,天津下设11个行政区。

1949年3月,塘大市划归天津市,改为塘大区。

1949年10月1日,天津市被定为中央直辖市。

1952年4月21日,天津县划归天津市,塘大区改为塘沽区。

1952年10月10日,天津市将原行政区合并为8个行政区。

同时,将市区农村部分划归天津县,将原天津县的灰堆地区划入市区。

1953年5月14日,天津县行政建制撤销,设立了东郊、西郊、南郊、北郊4个郊区。

1953年7月4日,汉沽市划归天津市,更名为汉沽区。

1956年1月1日,天津将市区以序数排列的一至八区分别更名为:和平区、城厢区、河北区、河东区、新华区、河西区、南开区、红桥区。

1958年2月11日,天津市划归河北省,作为省会所在地。

1958年10月1日,天津将市内8个行政区调整为6个行政区,撤销了城厢区和新华区,同时将东、西、南、北4个郊区分别并入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加上和平区及塘沽区和汉沽区共辖8个行政区。

1958年12月27日,天津专区与沧州专区合并,划归天津市。另外,唐山专区的宁河县划入汉沽区。至此,天津市除原8个行政区外,还辖有武清县、霸县、任丘县、静海县、河间县、沧县、黄骅县、交河县、献县、盐山县、吴桥县、宁津县等12个县。

1960年6月25日,汉沽区划归唐山专区,蓟县、宝坻县划归天津市。

1961年7月17日,天津专区从天津市划归河北省,蓟县划归唐山专区。

1962年2月1日,恢复天津市东、西、南、北4个郊区。

1962年11月6日,汉沽区又划归天津市。

1963年2月2日,北大港从黄骅县划入天津市,建立北大港区。

1967年1月1日,天津市从河北省划出,恢复为中央直辖市,河北省省会迁至保定。

1970年1月,撤销北大港区,将其并入南郊区。

1973年8月10日,河北省的蓟县、宝坻县、宁河县、武清县、静海县5个县划归天津市。

1979年11月6日,北大港区从南郊区划出,成立大港区。至此,天津市共辖18个区县,其中中心区6个,即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环城区4个,即东郊区、西郊区、南郊区、北郊区;滨海区3个,即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县5个,即蓟县、宝坻县、宁河县、静海县、武清县。

1992年2月12日,东、西、南、北4个郊区分别更名为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

2000年6月13日,撤销武清县,建立武清区;

2001年3月22日,撤销宝坻县,建立宝坻区。

2006年,天津市辖15个市辖区、3个县。

2009年11月9日撤销天津市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设立天津市滨海新区,以原三个区的行政区域为滨海新区的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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