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问题:信仰带来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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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求高人!!有时候觉得好迷茫,我想知道我们到底应该信仰什么?~

佛法与其他宗教的第一个不相同点:“佛法否认上帝造世界及最初的开始”。

所有一切的宗教,除佛教外,其他任何宗教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他们都相信有一个万能的上帝,一个神圣不可侵犯的上帝;上帝创造世界,创造人类,上帝什么都能做,什么都可以做。

可是佛法却不承认有这么一个创造世界万能全能的上帝,因为佛法在基本理论上,根本不承认有一个创造世界的最初开始。佛法的理论:“开始”这个观念,是因人类“有限”的心理,不能涵括万千的因果关系,为其本身的假定罢了。

让我举一个例子来帮助说明。譬如讲今天这个演讲吧,大家都说,是八点钟开始,九点钟终了。所以我们说这个演讲绝不是一个最初的开始。因为显而易见地,在演讲开始之前,还有其他许多“因果相续”关系的存在。八点钟以前,各位或在家中,或在其他地方,纷纷到这里来。这些都是在演讲会以前所发生的事。对这些事而论,八点钟的演讲是终了而不是开始。演讲会之后,各位又纷纷散去,坐车的坐车,走步的走步,这些都是在演讲会以后所发生的事。对这些事而论,九点钟的散会是开始而不是终了。因此“开始”这个概念,只有在对某一特指事物而言时,方有其意义,否则就没有意义。最初的开始,或绝对的开始,是根本无意义的。

一般宗教的“宇宙原始”论,即是犯了这个错误。将漫漫无究无尽的宇宙“因果大相续流”硬生生地凭着自己的有限性的意思将它截断,硬说有个开始。因为有这么一个最初开始的假想,所以接着就弄出一个创造世界的万能上帝来。问题是:上帝如果是万能而又慈悲,他老人家为什么不把他自己创造出来的我们这些苦痛的众生,当皮球一样,一脚踢上极乐天堂,岂不痛快!可是事实上,他没有这样做。

实则上帝也是思想上的假定。上帝这个概念,是由于古代人民震慑于宇宙间许多不能解释的现象,如雷电、地震、海啸、瘟疫等而来。人类创造出来这个“神的”观念,不仅对宇宙现象的奇妙,有了解释,同时也满足了人类实际的需要,使他们得到了“安全感”。这种观念,在人类政治社会的进展上有它的价值。可是要谈真理,这种人为的假定,就很难自圆其说。佛法不但说明“最初的开始”是人类有限性思维的产物,而且告诉我们,这个创造世界,造人造物的上帝,也是人类思想中的幻想。佛法的智慧因此超过了其他宗教的基本教义,这是佛法和其他宗教的最大的一个区别。
佛法和其他宗教第二个不相同点:“佛法的目的,是要使人人成佛,但其他宗教,却绝不许可人成上帝”。
佛教里有至高的佛陀,有菩萨,也有天神;但是佛教里的至尊的佛却与其他宗教的上帝完全不同。要说明这一点,我想先对“佛”下个简单的定义。通常我们简称释迦牟尼佛为佛。在历史学家的眼光里,释迦牟尼佛是二千五百余年前印度的一位思想家;在佛教徒的心里,释迦牟尼佛是这个世界里佛教的创始人或教主,可是在佛法里,释迦牟尼佛是万万千千,在无尽世界中,无量诸佛中的一位佛。我这里所要向各位介绍的“佛”,是无量诸佛的通义,是广义的。我试下的“佛”的定义如下:

“佛”是一个理智,情感和能力都达到最圆满境地的人格。让我重复一遍:“佛”是理智、情感和能力都同时达到最圆满境地的人格。换句话说,佛是全智、全悲与大能的人。这里请注意佛法与其他宗教的不同点,佛不是万能,佛不能赐我们以解脱。他只能教导我们,我们还要凭自己的努力得解脱。佛不能使我们上天堂,或判我们入地狱。

佛不仅是和其他宗教中的万能上帝不同,释迦牟尼佛且告诉我们:这个理智、情感及能力都能同时达到最圆满境地的人格(佛法中也叫做佛性)人人原都具有。只有像平静的湖面上起了波涛,失去了明镜似的水面一样;人类恋着于外境及现象,与假定的诸般设想,为所谓生存、名利、情爱、权力疲于奔命,一直到老死,还不觉悟,因此埋没了本具的佛性;使其本具的至高的理智,至富的情感及无限的能力,不能同时达到最圆满的境地,不能从烦恼苦痛中解放出来。佛陀(释迦牟尼佛)说法应世的目的,即是在教导众生,开显其本具的佛性。佛的悲愿,是要使人人及一切众生都成为和自己一样至善至上的佛陀。所以在佛的眼光中,一切人类及众生,同具佛性,一律平等。

其他的宗教则不然。在其他的宗教中,上帝和人是永远二个对立的单位。上帝是上帝,人是人。这位万能的上帝,是一切教示的中心。人要信奉上帝,才能得上帝的救,人要得到了上帝的恩典,死后可以上天堂,去和上帝住在一起。可是人却永远不能成为上帝,上帝与人之间,始终有一条鸿沟。

基督教和回教中,有所谓神秘主义派,虽也能达到很高的所谓:与上帝合一的境界;但此“合一”“Unification with God”,始终意味着一个二元,人毕竟不能完全成为上帝,只能与上帝“合一”而已,此一对立“Dichtomy”概念,实为其基本教义的限定所形成。因此许多有高深境界的耶教圣哲,如埃克尔(Master Eckhart) 及回教圣哲阿哈那佳(Ai Hallaj) 皆被指为异端。前者受到教会的严厉谴责,后者竟身遭遇害而被处死。

佛不以自己成佛为满足,他要人人成佛,也教导大家如何成佛。这一个一切平等、大智、大悲的怀抱,其伟大及深广处,确在一般宗教之上。总之,佛法是教人要有自尊自信,为使自己从生死痛苦中解脱出来,为使一切众生从生死痛苦中解脱出来。我们应该珍惜佛陀传给我们的教导方法,加倍努力,开显我们本具的佛性,使人人成佛,完成理智、情感、能力之最圆满境地的人格。

佛法与其他宗教的第三个不相同点:“佛法是一个具有包含性和圆通性的教理,其他的宗教,却多半是具有排外性的”。

佛法,尤其是大乘佛教的中心思想建筑在人人平等,众生皆有佛性的理论上。因此在佛教中,找不出像基督教十诫中的第一条:“你不可相信假神”之类的教义。基督教徒,以回教徒或印度教徒等等所信奉的神为邪神,回教徒或印度教徒,也认基督教徒的上帝为邪神。彼此都说,你不可信奉假神。问题是哪一个宗教的神是真的,哪一个是假的呢?这一个争端,竞致用战争去求解决,十字军东征,和基督教的新旧教战争,都是历史上的实例。

佛教就没有这种毛病。佛法相信佛性平等,人人都可成佛,所以没有排外和专横的气氛。进一步说:佛教的大包涵性与大容纳性,能包涵容纳一切宗教的教义。任何宗教中所讲的理论,佛法中都具足。但佛法中不共的高深道理,却有很多在其他宗教中找不出来。例如就慈悲救世这一点来说:佛教不但与其他宗教有共同的讲法,还进一步有无缘大慈,和同体大悲的说法。广大菩提心和无尽庄严的菩萨行愿,以及甚深广大的空慧学,也是在任何宗教教义中找不出来的。

佛法绝不诋毁其他宗教。佛法相信众生根器不同,教导之法,自不能泥一。各种宗教与哲学,皆有其价值和功用,各种宗教,皆能在某一时间空间中,对某一类众生发生教化与利益的作用。依循任何一种好的宗教,都可以使人在现世和未来世得到利益安乐。但如果要究竟解脱和圆满正觉,那就必需要完成究竟解脱和圆满正觉的条件。

佛法认为一切宗教,只有深浅的区分,颇少邪正的差别。对任何一个问题,佛法都有几种不同深度的解说,来适应各种众生的需要。佛法这种包涵容摄万象的特性,真是广大无边,不尽其际,难测其底。

再举例来说:大凡具有高度智慧的人们,都能了解和容摄低级智慧的境界;但低智人,却难梦相,更不能了解或涵摄大智慧人的境界。物理学家能了解涵摄普通人的常识,但普通人却不能了解,更谈不上涵摄物理学家们的见解与境界。唯大海水可纳百川,亦唯深广的佛法,能摄尽涵藏一切其他教法。

佛法与其他宗教第四个不同点:“其他宗教的神是有烦恼和有我见的;佛却是无烦恼的大自在解脱者”

一般宗教都说:如果人不信从上帝,或是触犯了上帝,上帝就会发怒,会处罚人,甚至于会将他永远打入地狱受苦。在各种宗教的记载中,很容易见到上帝震怒,降灾惩罚世人这一类的故事和训诫。基督教的最后裁判尤其令人害怕;因为这个最后审判,可能将你判入地狱去永远受苦,连翻身的机会都没有。如果这些话是真实的,人类当真太不幸了。上帝最初就不该造人,而被制造出来的人,因不信上帝,或未受洗礼,就被这慈悲的上帝,判入地狱,去永远受苦,真是一件令人不可了解的事。我们姑且先退一万步,假定有这么一个全能上帝存在。现在让我们来研究一下这个上帝的性格。上帝如果会发怒送人入地狱,他就是一个有嗔恨心和报复心的人。嗔恨心就表示他的嗔烦恼种子,尚未断尽。各位现在听我演讲,也许此时此刻,并没有发怒——最少我希望如此。但这并不表示,各位没有发怒的能力。假使我此刻走下台来,无缘无故的,在你脸上,打一个耳光,你马上会发怒。这说明贪、嗔、痴的潜能(种子),常常存在心中,根深蒂固的,不容消灭,一遇外缘,马上就起现行。因此,不管人也好,神也好,他如果会发怒,会惩罚忤逆他的人,他就是尚未断尽嗔烦恼种子的人。他在本质上还是一个凡夫,根本还未解脱,更说不上是圆满至善的神!

佛不会发怒,不审判众生;佛不会发脾气,送人入地狱。如果人会入地狱,那是他自己的业力,送他去的,决不是佛惩罚他而将他送入的。佛不但不送人入地狱,佛还要入地狱去救他出来!所以,佛法决不会恐吓人说:“你不要冒犯佛陀,否则佛陀发了怒,就会送你入地狱”。相反的,佛法却鼓励人,入地狱去度众生。地藏菩萨说:“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就是这种精神的表现!我们如果把佛陀的品德,和其他宗教上的上帝来比较一下,就知道佛陀的超胜和伟大了。

佛法与其他宗教第五个不相同点:“佛教是民主的,和重理性的;但其他宗教多半是独断性和独裁性的”。
因为佛法的基本教义,有其先天的平等性,宽容性和包涵性,所以在佛教史上,所表现的,只是宽容和民主精神,与其他宗教的独断和不容忍精神,造成一个鲜明的对照。在佛教史上,固然没有宗教迫害和异端裁判等等事迹,而相反的,佛教和各宗各派,都有绝对自由的发言权,都可以随便发挥自己的意见,还可以批评其他宗派的主张。其民主精神和重真理的态度,发挥到尽致时,竟至于“呵佛骂祖”;在阐明诸法空寂,一切不可得的道理时,居然说佛是“乾屎橛”,说“佛之一字,我不喜闻”。这种精神,何等彻底!何等豪放!在哪一种其他宗教里,找得到这些表现呢!在其他宗教里,上帝或教主所说的话,是神圣不可过问的。上帝的话,错也好,不对也好,教徒只许全部接受。但佛法却不然,佛教徒对佛陀所说的话,可接受或不接受。因为佛陀所说的道理,因佛教徒根基智慧的不一律,往往是多方面的;佛教徒可以接受佛陀所说的某一部份道理,而不接受其他一部份的道理。在佛经里,我们常常可以看到,释迦牟尼佛向弟子及听讲的人说:“我是真语者,实语者,不诳语者。”总是劝导听众,研究真理,注重理性,从没有用威吓强迫口吻或手段来叫人听从的。《妙法莲花经》上明白的载着:在佛要讲上乘难信的佛法时,竟有五千听众,自以为已经得到了解脱了的,不愿听讲,离席而去。佛陀不但没有发怒,追究或责罚,而只是说:“他们机缘还没有成熟,与其听了不相信引起反感,增加罪业,还不如让他们离开,也是好的”这是何等包涵,民主及伟大!

佛法与其他宗教的第六个不相同点:“佛法的爱是无限的;其他宗教的爱,是有限的”。
基督教的圣经上说:“你要爱你的邻居”,“你要爱你的仇敌”。这些训示,都是很伟大的。由于基督教的教义,已统超越了国家,种族人类和现世,所以能够有今日的成就。但是一般宗教的教义,虽多能超越国、族、人类和现世,却不能超宗教。爱仇敌可以,但是决不能爱异教徒!一切可以忍让宽恕,但一涉及上帝和宗教,不宽容不博爱的精神,就马上暴露出来了。最根本的问题是:这些所谓异教徒,不也是上帝造出来的人类吗?同是上帝的“子女”,为什么无端制造了出来,又要送他们下地狱去永远受苦?他的博爱,究竟在哪里呢?佛法的博爱和大悲,则是无限的,绝对的,无条件的。佛法的爱,不只及于全人类,而且及于全生物。佛法不但叫人要爱仇敌,而且叫人要爱异教徒。恒沙(印度恒河的沙,这是佛经里常常引用代表极多数的意思)众生,若不度尽,誓不成佛!进一步从哲理的观点来说佛法的爱,它是超越一切相的。这超越一切相的爱,和不可思议的空性合一,于了达一切法不可得中,无缘大悲,任运兴起;这个空悲不二的哲学,是佛教教义中,最高深最不可思议之处。这些教义,一下子是不容易懂的,但我想趁这个机会,在这里提一提,使各位有个印象。
诸法与此心的无生空性,是法尔现成的。情感至极的同体大悲,也是本来具足的。悟证诸法空性时,大悲心会不假做作,任运生起,这是微妙不可思议的事情!对于被无明习气所覆盖,不能开显本具佛性的有情,佛陀自然会生起无比的悲心。佛之慧眼,见我们众生之本性,皆是佛性;因此佛本能地觉得众生的不成佛,是他自巳的不够圆满,所以他会自然地尽未来劫,去成熟一切众生,使皆完成佛道的事业。有修证的学佛人,能常常有“我与诸佛同一体的”境界,而十方诸佛却时时刻刻在“我与众生同一体”的境界中。唯有从这种高深的法尔境界里兴起的大悲与博爱,方才是平等的,无偏私的,最彻底的,最圆满的,和超越一切分别和限量的爱。
佛法与其他宗教第七个不相同点:“佛法所教的往生净土,和其他宗教的永生天堂完全不同。”一般不够了解佛法的人说:基督教祈祷上帝,死后登天堂,和佛教念佛往生净土,并没有什么不同,这话表面上看来,好像不错,但仔细研究一下,就知道其中有很大的差别。

其他宗教里所宣传的天堂,地狱,似乎是和这个人世间相对立的处所,天堂,人世及地狱,似乎包括了整个宇宙。人世是暂时的考验场,天堂或地狱,才是真正人生之终点。这是一个有限的及消极的论调。佛教所讲的净土,却根本与此不同。佛法的宇宙观是无限的。大乘佛教,在开显诸佛广大庄严法界时,明白地说明宇宙的无限性。恒河沙数世界,也仅是无尽法界中的一粟罢了。所以其他宗教里的天堂,只有一个,而佛法中的净土,却多得不可思议。像阿弥陀佛的西方极乐世界,只不过是广大无边,无穷无尽的法界中的一处净土罢了。进而言之,佛法中了义的净土,可以在西方,也可以在东方,也可以即是这个世界。维摩诘经里说:“心净则国土净。”你能自净其心,此土即是净土。所以往生净土,与投身这个世界,本质上并无不同,也绝对不是一切的终点。
其他宗教里所讲的登天堂,所谓永生,是和上帝在一起,去享乐的。佛法根据因果的原理。认为以有限的善因,是不可能得到无限永生的善果的,所以上天堂去享受,将你的善因享受完了之后,还是要掉下来的。像仰天射箭一样,势力尽了之后,箭就又回跌下来。佛法的往生净土,是说凭藉着你的善因,你就能够到一个良好的修行环境(净土)里去而已。在诸佛宏愿的感应下,整个环境都能助修行。修行有了成就,依照你自己的愿力,并不一定永远住在这个净土,而是要到他方无尽世界去和再到这个世界来度脱众生。
综结的说:往天堂去享乐实在是有限宇宙论者的自私和消极的幻恋;而往生净土再去修行,则是无尽悲愿菩萨的方便庄严!
佛法与其他宗教的教义,不相同的地方很多,前而所列举的七点,只是检最普通及比较容易懂的来说,目的想用衬托的方法,帮大家对“什么是佛法”增加一些了解。

宗教与迷信是一回事还是有区别,这既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现实问题。正确区分宗教和迷信的界限,对于我们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至关重要的。

我们认识一切事物,"必须注意它和其他各种运动形式的共同点。但是,尤其重要的,成为我们认识事物的基础的东西,则是必须注意它的特殊点,就是说,注意它和其他事物运动形式的质的区别。只有注意了这一点,才有可能区别事物。"[《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83页]。我们不仅要认识宗教与迷信的共同点,而且更重要的是认识它们的特殊点。只有这样,才能分清楚什么是宗教,什么是迷信。

宗教与迷信都是以有神论观念作为它们的思想基础,相信和崇拜神灵或超自然力量,这是它们的共同点。宗教发展史上早期的原始宗教,是"多神教"或"拜物教",是不定型,不成熟的宗教,如有的没有宗教教义,没有宗教组织,甚至没有宗教名称。这种原始宗教所包含的内容:
一是人们头脑中有了有神论观念,这是产生宗教的一个条件;
二是人们对"人格化的神和代表他们的偶像"有了举行祭祀的仪式,以祈求大自然物的神灵降福消灾;
三是社会上出现主持祭祀的人员,最初是由氏族酋长兼任,以后才有专职人员。

在整个原始社会里,宗教和迷信的界限很难分清楚,形成宗教和迷信并存的状态。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以后,才产生了定型的、完备的、系统的宗教,如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犹太教、印度教、道教等等。从此以后,以巫术驱鬼为特征的迷信活动逐步从宗教中分离出来,形成一种粗俗的鬼神迷信。在我国历史上,有些鬼神迷信早在奴隶社会就存在,但大部分是在封建社会产生的。因此,一般地把这种鬼神迷信称为封建迷信。

宗教与封建迷信是有着明显区别的。宗教是一种特定形式的思想信仰,是一种世界观,只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quot;〖ZW(〗《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54页〖ZW)〗宗教还是一种一定形态的文化现象,不论在哲学、文学、艺术、伦理等社会学领域还是医学、化学、天文学、生命学等自然科学领域中,都留下了丰富的文化遗产。

在历史上,宗教成为世界各国人民进行文化交流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宗教还是一种同一思想信仰的人们构成的一种社会实体,也就是与宗教信仰、宗教感情相适应的宗教仪式和宗教组织所构成的一种社会实体。对于正常的宗教信仰和宗教活动,只要引导的好就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民族的团结。封建迷信是从有神论观念派生出来的,但并不是宗教。

在我国,封建迷信主要是指那些神汉、巫婆和迷信职业者利用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巫术,进行装神弄鬼、妖言惑众、骗钱害人的活动,如请神降仙、驱鬼治病、相面揣骨、测字算命、看风水等等。这类封建迷信活动,起着破坏社会秩序、扰乱人心、损害群众身体健康的作用。此外,我国真正信仰宗教的人并不多,但信鬼神和命运的却不少,他们有时也烧香叩头,求神保佑。如果我们把宗教和迷信当成一回事,势必把凡是信鬼神和命运的人都看成是"宗教信徒",这不仅在理论上是荒谬的,而且在实践中也是有害的。

我们党和国家在对待宗教信仰和封建迷信活动以及一般迷信活动上,历来有明确的政策界限。对于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等主要宗教,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保护正常的宗教信仰和宗教活动。对于已经被取缔的一切反动会道门和神汉、巫婆,一律不得恢复活动。凡妖言惑众、骗钱害人者,一律严加取缔,并且绳之以法。我国刑法第99条规定:"组织、利用封建迷信、会道门进行反革命活动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第165条规定:"神汉、巫婆借迷信进行造谣、诈骗财物活动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对于以看相、算命、看风水等为生的迷信职业人员,主要是进行教育、规劝和帮助他们劳动谋生、自食其力,不要再从事这类利用迷信骗人的活动,如不遵守,也应当依法取缔。对于群众的一般迷信活动,只能采取教育引导的方法,通过普及科学文化知识,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破除迷信观念。

当前,在一些地方值得引起注意的问题,一个是早已被取缔的神汉、巫婆死灰复燃,迷信职业者也重操旧业,使封建迷信活动有所抬头。少数基层干部分不清什么是正常宗教信仰,什么是封建迷信活动,有的甚至支持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另一个是部分群众不仅信仰宗教的动因层次低,而且宗教意识也较差,只知教规而不知教理,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因而,把宗教信仰和鬼神迷信混淆在一起,也助长了封建迷信活动。
人类为什么不分种族、民族、地域、历史阶段、社会发展程度都会有宗教信仰呢?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但无疑,宗教信仰可以看作是全人类所具有的普遍特征。信仰是人类的一种本能天赋,是人类对于宇宙天地命运历史的整体超越性的意识,是统摄其他一切意识形式的最高意识形式,是人类对人自身存在整体性的反思。

“宗教的本质既不是思维也不是行动,而是知觉和情感。它希望直观宇宙,专心聆听宇宙自身的显示和活动,渴望孩子般得的被动性被宇宙的直接影响所抓住所充实。”

宗教情感论的首创者施莱而马赫这样解释宗教的本质。的确,在原始人类智力能力很不发达的原初社会,人类出自内心地对日月星辰的运转,日夜冷暖的更替,自身生命的存在,感到越发的困惑,对死亡产生了巨大的恐惧,对主宰人类命运的自然力量以及社会力量背后的那种不可琢磨的伟大超自然超社会的力量顿生一种难以抗拒的顶礼膜拜之感。他以一种虔诚的态度“仰望”这种伟大的力量,对它产生一种信任依托之感,希望能借助他这个无限的终极力量解决自己心灵的恐惧和困惑。人类就不断地对这种终极无限的力量尽其所能地描述表达,在人类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发展强弱的不同阶段,在生存环境不同的不同地域,对这种终极无限的形象、性质表达各不同,并且形成的宗教经典体系、宗教仪式、规章制度也是不同的,即宗教情感的外在载体、表现方式是存在很大差异的。

原始社会,由于人的大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相当低下,人类与虫蛇鸟兽为伍,将这种超自然的神秘力量实物化,于是就有了各个民族以各种动物或树木为对象的不同的图腾崇拜,并形成了一系列烦琐的习俗礼仪。这个时候巫术也应运而起,巫术表现为人与这种神秘的无限力量之间的沟通,中国原始社会在有重大事件时,会有利用占卜等方式向“天”请示,希望得到上天的启示,以在重大决策时能够顺天而行。《圣经》中有很多先知的故事,他们就是接受上帝的启示,再向人们表达、传授,从而使人们的行为能符合上帝的意志——即对上帝的绝对虔诚及“爱自己的邻人”等。各个民族在对这个终极无限的表达中,无不受本民族文化发展、地域环境、思维语言能力的影响,因此,各个民族的终极无限的呈现方式就不同。在古希腊是以宙斯为首的多神;在希伯莱文化中,必须绝对服从耶和华的指示;在中国上古时期,这个终极无限就是“天”。天不是一个人格化的无限的力量,但他无疑和西方的上帝一样,以其令人畏惧、敬畏的强大神秘的力量,激起人心灵上的感激、恐怖、膜拜等复杂的情感。上至君主,下至黎民,当其做了违背仁义的事,上天都能给予惩戒。中国人做事,总是力求顺天而行,替天行道。

随着人类思维能力、生产经验、知识体系、自我意识的不断发展,宗教信仰体系也不断地完善,宗教的创始者将现实社会的道德标准加入到教义中去,以教导信徒为人处世按道德的标准去做。随着人的理性能力的不断健全,宗教的捍卫者对上帝这个终极实体的证明层出不穷,围绕着信仰和理性的争议反反复复,争论不休。而也有人对上帝的存在提出了质疑,不断地与宗教的捍卫者进行有关上帝的论战。甚至在同一种宗教内部,围绕证明上帝方式的不同,正宗与异端的争论其矛盾差异还要更加激烈。既然信仰起源于人类对超自然力的恐惧,对把握自己命运的力量的困惑,既然信仰是来自于感觉和情感,为什么要用人类的不健全的理性来佐证这个终极实体的存在与否呢?信仰和理性是两个不同层面的概念,何必要非要放在一起考虑呢?人类总是以今天的成果否定嘲笑昨天的无知,对上帝的理解竟然都处在不断的发展中,充满了人们的偏见和幼稚。可怜的上帝啊!
上帝在我心中,无须外人的证明来确定其存在。

为什么不能把一切复归本原呢?为什么不从最原始的感觉、经验、情感上体验上帝的存在呢?《圣经》(旧约)是希伯莱民族在其与周围各民族的长期争斗中,由先知们将某些私人的宗教情感记载下来,将对耶和华的忠诚和对希伯莱民族的忠诚统一起来,供希伯莱民族在历次困境中能团结一心,度过难关。《圣经》是整个西方民族的精神食粮,上帝就在每个人的心中,自己切实感受到了上帝的存在,才会对基督教产生坚强的信仰。《圣经》和传教士只是心中上帝信念的催化剂,目的只是在于激发人们心中宗教情感。

“对我来说,上帝比任何思想、事物或人更具有实在性。我明确感受到他的存在。我觉得他就在明媚的阳光中,在蒙蒙细雨中,在做祈祷和赞美礼拜时,我对他说话,仿佛对一个朋友说话,我们的讲话无比欢乐。他一次一次地回答我,他的话往往清晰易懂,以至于我的耳朵仿佛携带着他的声音;一般来说,他的话都会在我的心田留下深刻印象。”
“上帝像自然界的空气一样环绕在我的周围。他和我的距离,比我的呼吸还要近。事实上,我就生活在、活动在、存在于上帝之中。
有时,我仿佛站在他面前,与他交谈。祈祷必有回应,有时这些回应以直接的压倒一切的方式,启示着他的存在和权力。
我感觉到一种存在、强大而有力,却舒适怡人,它在我的头上盘旋。有时,它仿佛用有力的双臂拥抱我。”
对于这些个人的情感体验,有人会问,到底真实性会有多大呢?即使是真的,也有人利用现代的心理学成果来进行分析,说这些只不过是人的心理反映而已。其实,一个没有宗教信仰的人很难理解真正持信仰的人的切身感受。宗教情感论的反对者批驳说:将宗教的本质规定为信仰个体的个人经验,这不具有普遍性,宗教情感只是一种难以把握的神秘性感觉。
我国《宪法》第3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我国《刑法》第251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情节严重,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权利,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是我国党和政府一贯的政策。而对封建迷信活动,我国一贯的政策是坚决依法取缔。打击一切危害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封建迷信。我国《刑法》第300条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封建迷信活动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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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上的基督教是基督旧教(在中国的天主教),基督新教(在中国的基督教),东正教的统称.
国际上称的基督旧教是在中国的天主教.
国际上称的基督新教是在中国的基督教.

公元1517年,天主教奥斯定会的马丁路德神父“另立门户”,由罗马天主教分离出去。从此,公教会一度称之为“抗议宗”、“抗罗宗”、“誓反教”,直到梵二才慢慢改变这种叫法,乃称之为会离的兄弟教会,即是基督新教或新教(中国称之为基督教)。
国际上称天主教为“基督教”,称新兴的教会为“基督新教、新教”,中国却称新兴的教会为“基督教”,以致为数不少不明历史的中国的基督新教徒与中国的教外人士都误认为,天主教是从基督教分裂出去:先有基督新教(中国称的基督教),后才有天主教。殊不知,天主教是罗马天主教,由耶稣基督亲自创立的,乃建基于对耶稣基督的信仰上,它的前身是犹太教,因此,继承犹太教的一神观念和旧约圣经。而中国所称的基督教即是国际上所称的基督新教,是在耶稣诞生后第1517年才由国际上所称之为基督教的罗马天主教分裂出去的教会。
公元1517年前所称的基督教,并不是基督新教,而是罗马天主教。因为马丁路德神父所创办的基督新教(中国所称的基督教)还没有诞生。
公元1517年后所称的基督教,并不是天主教,而是基督新教(中国所称的基督教)。因为马丁路德神父所创办的基督新教已诞生了。
梵二大公教会所称的基督宗教,并不是专指基督新教,而是指所有信仰耶稣基督的教会。
我们应注意,当阅览非教会人士著的、非教会出版的书籍,或是译自国外教会书籍的时候,一定要分清年代,不要把基督新教(中国称之为基督教)与天主教混为一谈了。

天主教的信仰核心是什么?
我们信仰的对象是以色列所期待的默西亚,他的名字叫耶稣。我们以朝拜耶稣是主基督为信仰核心。在今日的教会里,仍有为数不少的基督徒,仍我行我数,忽视梵二的训导,往往把信仰的核心转移了,或者或多或少让社会人或教会人感觉到信仰已不是信仰了,而是拜圣母玛利亚、拜自己。这是教会的一个严重现象,是对福传的沉重打击、对被钉在十字架上的主的极大羞辱。这种让人感觉“信仰出错”的缘故不外有五:第一、以前传教士的引导失误;第二、今日传教士没有纠正“信仰出错”之风;第三、把传教士的声音视为耳边风;第四、没有真正认识信仰到底是什么? 第五、从天主教分离出去的某些个别教会的误导。
信仰,首先不是对某些特定教义的认识,而是天主圣父的自我展示、个人与天主的相遇和对他的皈依。信仰不是知识的雏形的、部分式的、或者模糊的形态,而是纯正的知识。信仰不是接受一套关于天主的理念或教义,而是一种道德反应,绝对信靠他的诺言、坚守他的言语、期望他的帮助、相信降生成人的真命天子——耶稣基督身上的天主大能。信仰是对天主皈依的呼召,而最彻底的皈依就是完全地转向上主和他的国。此信仰就是接受天国降临的福音,由耶稣本人宣认的。它仍然不是要对某些教义认同的教条式信仰,而是对天主圣言——耶稣的完全信靠,接受他的召唤,作一个终生不悔的追随他的抉择,接受洗礼,进入生命的门,和基督同死、同生,获享他救恩的许诺,并在人间践行天国,把基督的爱活出来。
通过对信仰的认识,跟随主耶稣基督的我们,能醒悟“到底是为看什么”吗?在教会的训导下,接受圣神的洗礼,成为天主的子女,其目标是在主基督内,追求永恒的生命。然而,梵二的今日教会应不应该反省反省,在自己的怀抱里的基督徒究竟来看什么?!是看主耶稣、看永生?还是看今世会朽坏的生活、看自己?是的,基督徒是来看主耶稣的,而为那些利用主基督“混进来”的基督徒却是拜自己。

天主颁布十诫(出二十4-5)时,叫人不要拜偶像,也不要造像,但天主在出二十五10-22却叫梅瑟在约柜上造两个革鲁宾天使的像,户二十一8-9又命梅瑟造一铜蛇像,悬在木竿上供人瞻仰。可见,天主根本不是禁止人造像,而是禁止人把那像当成朝拜的对象:天主。
在以前的旧有观念里,人们以为给某个神造了像之后,那个神明就只会在这个像里面。于是,他们认为只要朝拜这个像,便可以左右这个神明,就好象阿拉丁神灯那样的神明会听人指挥,任人摆布。天主叫人不要给他造像,就是要告诉人“他不象阿拉丁神灯那样的神明”受人控制,供人差遣的神明。相反,他是至高无上的、自由的、不受控制的、爱人的天地主宰;另外,天主也在告诉人“自已也不是一个自然的神:雷神、雨神、风神、电神、山神,或其他的神明那样”,而是超越自然的,自已所创造的世界没有一样东西能完全代表他。
天主教对圣母、圣人的敬礼,远不及对天主的崇敬。天主教敬礼圣母,但从来没有将圣母当作天主那样敬拜,也很清楚只有三位一体的天主才是神,圣母只是人而已!天主教每天所举行的弥撒,是向天主表示钦崇和敬拜的大礼。天主教徒若果没正当缘故而故意不参与主日弥撒,与天主十诫的训示相违背。对圣母的敬礼只属“热心神工”,即使没正当理由而不参与,也不是罪。
梵二的《教会宪章》第66条宣称“玛利亚,因为是天主的母亲,参与了基督的奥迹,由于天主圣宠的举拔,她只在圣子以下,高出一切天神世人以上,所以理当受到教会特别的崇敬;天主子民对玛利亚的敬礼,在敬爱、呼求、效法方面,有了惊人的发展,恰如她所言:从今以后万世万代的人都要称我有福(路一48)。这项在教会内经常存在的敬礼,虽具有绝无仅有的特征,但对降生的圣言、圣父及圣神的钦崇礼,仍然有本质上的区别。”
《教会宪章》第53条表示有软弱的玛利亚是亚当的后裔,且需被基督救赎:因靠着天主的救恩和助佑,竟可达致圣人的地步,天主的大能、光荣、宏恩、圣道就更愈发彰显出来,所以,教会批准对圣母的敬礼。
梵二《教会宪章》第66条宣称“其目的是要教人在敬礼圣母之际,也认识、爱慕、光荣基督,并遵行其诫命,因为一切都是为他而存在(哥一15-16)”。
梵二的《教会宪章》第67条宣称“宣讲和敬礼圣母的意义”:除使人“体认天主之母的卓越尊位”外,并激励人“以孝心敬爱我们的母亲,效法她的德表。”天主教在圣母像前致敬不是拜偶像的行为,圣母不是偶像。天主教从来,以后也不会将圣母取代天主。
当人透过任何一个可见的形象(圣人、天使、圣母)以“尊重的敬意”进行敬礼时,旨在敬礼形象所描绘的人物,并不是一种崇拜(《天主教教理》第2131-2132#)。当我们朝拜(天主)耶稣像时,不是崇拜那个制品,而是向这个像所代表的本质:天主致以无限崇拜。教会对圣母不是(朝)崇拜,而是以子女的心情敬爱她。教会从来不拜圣母,没有把圣母当成救恩的本身。她只堪接受最崇高的敬礼,只有天主才配得崇拜。所以,教会不是拜圣母的教会。相反,这种敬礼行为可激活旅途中天主子民的信德,感谢主的救赎恩典,并充满得救的希望:如此卑微的人若果不是主耶稣十字架的救赎功劳,又怎可以获救呢?

天主教与基督新教(中国称之为基督教)的诞生
天主教是从犹太教脱胎而来的
在公元前1003年,达味领导以色列12支派在耶路撒冷建立了统一的北以-南犹联邦王国。统一的联邦王国只经历了短暂的辉煌后,很快就分裂和没落了。公元前722年,北以被亚述王撒尔贡所消灭。在公元前598年和公元前587年,南犹大分别有3023名高阶层的犹大人、800多中阶层的犹大人被放逐于巴比伦。公元前587年南犹大被巴比伦王拿步高二世所消灭。以色列人世代居住的巴勒斯坦地区沦为先后兴起的波斯帝国,埃及帝国,希腊帝国,罗马帝国的殖民地。罗马帝国在耶稣逝世后的宗徒时代,即是公元70年-72年的犹太战争,消灭了以色列。从此,以色列人被分散到世界各地,直到公元1948年才建立以色列国。
犹太人历经长时期的帝国的殖民生活,日日夜夜地期待天主向他们所许诺的拯救者“默西亚”来救他们脱离压迫者的手。大约在公元前八年至二年间,默西亚拣选了犹太少女--玛利亚做自己的母亲,诞生在犹太-巴勒斯坦的土地上:耶路撒冷南端的伯利恒(白冷)。他的妈妈用襁褓裹着他,把他放在马厩(也称马槽)里,有天使在欢唱:“天主受享光荣于高天,主爱的人在世享平安(路二1-20)。”他在接受贤士们(是外邦人)朝拜以后,他的母亲带着他逃往埃及,并住在那里,直到迫害他的黑落德王死后,才从埃及回来(玛二7-22)。他的名字叫耶稣。在他十二岁的时候,曾在当时的政治、经济、宗教、文化中心的圣城耶路撒冷圣殿聆听经师讲经,并向他们询问(路二39-46)。他在加里肋亚省的纳匝肋小镇中隐居长大,直到30岁左右(路三23)才离开此地,前往加里肋亚宣讲天国的喜讯(谷一14-15)。因此,他被称为加里肋亚人与纳匝肋人(玛二23)。这个纳匝肋人耶稣在约旦河里,接受若翰的洗礼(谷一5)之后,开始他的福音传扬:“时期已满,天国临近了,你们悔改,信从福音吧(谷一14-15)。”他本是元始和终末(默二十二13),过去和现在,时间和历史,光荣和权能属于他;但他来到人间,属于自己的领域,自己的子民却没有接纳他;他受尽世人的奇耻大辱与痛苦之后,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其时,大约三十三岁。他死后第三天,应验了自己所说的话:第三天必要从死者中复活起来(谷十六1-20)。这些见证,他所召唤的门徒都一一记在心中,一代一代地传下来,已有二千年了。
耶稣三十岁离开隐居的纳匝肋来到约旦河,公开宣讲天主的国与他的福音,众多人开始接受他的宣讲,并跟随他,度福音生活。他从中拣选了十二人作宗徒。他从死者中复活之后,便祝圣(按立)伯多禄为教会的磐石:“约纳的儿子西满,你要叫伯多禄——磐石,在这磐石上我要建立我的教会,阴间的势力决不能胜过他(玛十六13-19)”,明确宣布建立教会。以伯多禄为元首的宗徒在共融牧养下,跟随主的人渐渐形成了一个可见的小团体。这个小团体就是日后发展成为普世教会的至一、至圣、至公、从宗徒传下来的罗马天主教会。这是一个永远不可、也没有人能否认的历史事实。
教会本着耶稣基督的训导福传天下,把天主的爱通传给世人,努力圣化人灵,福利社会,保全基督全部的宝训。教会从来没有改变、加添或删减天主亲自颁布的十诫和亲定的七件圣事。
基督新教(中国所称的基督教)是在1517年从罗马天主教分离出去的教会
16世纪初叶,欧州的大小国家多达四百多个,其政治异常复杂,宗教生活也相当低落。 当时,罗马的圣伯多禄大殿兴建之中,费用浩大,一时不能筹措。教宗良十世派人到各处募捐,对踊跃捐赠者,颁赐若干大赦。颁赐大赦并非不合法,但担任劝募的人,或有过分重视金钱之嫌,因而招致许多人的反感。在1511年,德国天主教奥斯定修会的马丁路德神父前往罗马,目睹教廷的生活奢侈,遂萌生改革教会的决心,不过,他并没有“另起炉灶”的企图。实因后来的大赦事件,造成了他改革教会的导火线。公元1517年10月31日,他在德国威丁堡教堂张贴95条,发表了自己的信仰主张,展开了轰轰烈烈的宗教改革浪潮。不幸的是,这种浪潮愈演愈烈,进而涉及教会的基本信条。教宗无法说服他,就在1520年6月15曰颁布诏谕,限他在60天内撤消争议,否则,将其开除教籍。路德当众将诏谕焚毁,以表示愤慨。在1521年1月3曰,教宗剥夺了他的教籍。从此,新诞生的基督新教从天主教分裂出去,直到现在仍没有达到共融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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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印乃显示诸法真理之四标印,可作为佛教特征之四种法门。即: 一切行无常印 、一切行苦印、 一切法无我印、 涅盘寂灭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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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教在中国的称谓找不到结果。

佛教有一个公案!
释迦牟尼佛时有天眼通的比丘,看到水中有无数肉眼看不到的生命,因而不敢饮水。佛因说,比丘不得以天眼观水,饮水只以滤囊滤过为度。
从上可知在现世是不可免会过错的,如何办!
1.
《地藏菩萨本愿经》中云: 世尊,现在未来一切众生,若天若人,若男若女,但念得一佛名号,功德无量,何况多名。
念佛号与念经回向他们!
2.
尽量避免及搞好环境清洁(搞清洁是不作有虫想)!
、《地藏经》的功能分为二种:
1.1 《地藏经》是一部记载着万物众生其生、老、病、死的过程,及如何让人自己改变命运以起死回生的方法,并能够超拨过去世的冤亲债主,令其究竟解脱的因果经。人的生灭自无始劫以来皆轮回不已,福报的聚集和修行功德力的累积是他人无法替代的。所以读经能使我们明白关于业障的问题如何处理,以及如何修福修慧,广利有情众生。
1.2 《地藏经》融合了地藏菩萨的大悲愿和诸佛菩萨的见证,最可贵的是,整部经典皆以白话文来叙述佛陀深入浅出的慈心开示。对于深究佛法的修行者,可以印证因缘果报论的不可思议;而初发心者,也可以相应契入地藏王菩萨的教化悲愿。在所有经典中,佛理浅显易懂,又不需要他人来传授的,唯有此部《地藏菩萨本愿经》。

2、持诵经文注意事项:

2.1 持诵时必须发出声音,但无须大声朗诵,重以诚心诚意的恭敬心和忏悔心护念之。(注一)
2.2 持诵时,或跪、或立、或坐皆可。
2.3 24小时皆可持诵,但每部持诵过程以90分钟为最适当,速度宜不急不徐,切莫过快,否则诵经之功德力将会减少。若以速度取功德则是以贪执心修法,非正法;诵经重点贵于以虔诚恭敬之心相应之。(注二)
2.4 关于诵经立香案:家中若有佛堂者,需奉三柱香,口念:“恭请南无大慈大悲地藏王菩萨慈悲护持”(三称)。持诵经文之中,若间隔一小时以上需要重新恭请。(注三)
2.5 持诵的过程可能会有一些现象,例如:头晕目眩、流眼泪、字体模糊、身体酸软不适、心生疑惑、杂念纷至等,尤以刚开始持诵的第一个月内最为严重。遇此情况者,种种现象乃累生累世的冤亲债主作祟所致,应以最忏悔的心,祈求冤亲债主原谅,更要以最勇敢负责的心来圆满现前之因缘果报。

3、原理:

人的修行以消除业障、偿还因果债、忏悔恶业为始,之后方能无碍的修法。冤亲债主纠缠是阴阳皆苦的果报;运势不好、事业不顺、夫妻不和、子女乖违、甚至于修行的诸多障碍,几乎全部因为冤亲债主得不到超拨而欲索债所引起。“万法皆因缘所生”、“如是因、如是果”(过去世所造的诸恶业为因,今生冤亲讨债为果),若无法超拨冤亲债主,菩提道上必是难上加难,所以每个人应以至少持诵200部以上《地藏经》的功德力,回向因果,超拨个人累生累世的冤亲债主,得令往生净土,究竟解脱。(注四)

4、重在回向:

诵经有不可思议功德,而功德回向是很重要的。通常经书上回向十方一切众生的回向偈并非不好,但欲先消除自己的业障,忏悔宿业,还是应先回向给与自己关系密切的累生累世的冤亲债主,这些众生与你最有缘,最易障碍你、纠缠你。故应首先超拨他们。解决他们的问题之后,自己的业障消除了,修行道上畅通了,你再发心将功德普皆回向十方众生、求生净土。回向文如下:

回向文(每次做完功德后回向):

(合掌)弟子×××愿以此所诵《地藏经》×部(或念佛菩萨圣号×万声)之功德,回向给弟子(或指定他人)×××累生累世的冤亲债主、历代宗亲。祈请南无大慈大悲地藏王菩萨慈悲做主,超拨他们,令业障消除,离苦得乐,往生净土。弟子×××真心求忏悔。(念三遍)

注:此回向文是专门指定回向给自己或亲友累生累世的冤亲债主,不用于做其它的回向。

回向后再为冤亲债主、历代宗亲念诵以下三皈依文:

愿弟子×××累生累世的冤亲债主、历代宗亲,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皈依佛两足尊,皈依法离欲尊,皈依僧众中尊;皈依佛不堕地狱,皈依法不堕饿鬼,皈依僧不堕旁生(畜生)。皈依佛竟,皈依法竟,皈依僧竟。南无阿弥陀佛。(念三遍)。

我素吃五年了!因众生平等!

可怜一下肚子饿的虫子吧!

一来,是比较世间法方面的,蚊子骚扰人的话,它也只是处于准备吸血状态,能有其他方法处理就最好了,不一定要拿它命的。

二来,就算它吸了人的血,也只是吃顿饭,对它而言,那就是它的生存模式,在它的世界,又美得打工,又没饭盒卖,它的智能也只能做到吸其他动物的血,不是它想骚扰人,而是它看不到有其他的路,吃顿饭就要付出生命代价,在人类而言,类似是等于是出去吃个自助餐就要用自己条命来埋单一样了。

三来,按出世间法,万事皆有原由,所谓因缘果报,它骚扰你,一定有原因的,只不过我们没有神通,看不到前世今生,不知道因缘而已,按理论上讲,世界这么大,人这么多,蚊子这么多,这一只蚊子骚扰这一个人,是有因果的,而不是凑巧的,说得没说服力点,就是那人欠那蚊子的,给它一顿饭,那事情就了结了,以后就各不相欠,退一步说,你就是不肯给它一顿饭,赶走它也就算了,如果杀了它,基本上梁子就越结越大,怨气越滚越重。

最后的一点很简单,就是你如果是那蚊子,你会在想什么?你愿意给人打死么?给人打死了你会有什么感觉?

大概是这样吧~ 类似的问题其实很多人问~ 我说得也不是很好~

因为我自己境界本来就不够~ 只是尽量表达试试~

有人问我类似的,不是蚊子,有试过是老鼠、蟑螂、蚂蚁什么的。

基本上道理大致相通。

有人说害虫应该消灭,但何谓之害虫?

说蟑螂是害虫,只是自己身为人类,按自己的利益去说话而已。

如果要说有害,地球上有什么物种比人类更有害?有什么物种伤害地球如此之深?伤害其他物种如此之甚?

就因为人类是力量大?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荼毒其他物种?摧残自己居住的星球?那就是力量说话了。有力量的就可以任意奴役和杀害其他物种了?

试问,有更大力量的物种出现,人类肯服服帖帖去被人宰割么?其他人不知道,那些号称蟑螂是害虫的人肯定不答应。

所以什么智力高,科技高,都只是借口,自私自利之心是根源,反正无论自己处于那个位置,如果自己在高位,就粉饰自己是高人一等,弄对方是天经地义的,如果自己在低位,就表示自己要揭竿起义,为公义而抗争。

其实都只借口,实质是争取自己的利益,无论如何,自己的利益就是不能被损害而已。

开始可以下蚊帐,隔开。再不堪,最多用赶的。

但一定不能杀。

大方广佛华严经 (第七二九卷) 2002/5/23 澳洲净宗学院 档名:12-17-0729 http://www.amtb.tw/12/12-17-0729.xml

这一首偈是重颂前面的第五句,一句。我们在这个里面要能够体会得性
相、理事、因果,知道自己如何学习。唯有自己认真的学习才能帮助别人,佛法里面叫化他,自行便是化他。现在自行还看不到化他的效果,自行不力,我们的功夫、我们的力度不够,务必要加强。到我们功夫力度得力的时候,像印光大师,印光大师七十岁小动物对於他的道德都尊敬,那是什麼?他的功夫力度够了。这个房间别人住确确实实有跳蚤、有虱子、有蚊虫,赶都赶不走。他老人家到那儿去一住,这些小动物都搬家了,你去找,一个找不到。这个事情是不是真的?真的。
我们自己也做这个试验,虽然还不能像印光大师那样一个找不到,我们或许还能找到一两个,很少很少。有些同学听到我所说的,他去做试验,试验很成功,来告诉我是真的,不是假的。晚上睡觉蚊子咬他,他不会把蚊子赶走,他跟蚊子商量,他说:蚊子菩萨,你来咬我,你也是来吃饭,我欢喜供养你。但是我有个条件,你不要咬我的脸上,头上脸上不要咬,为什麼?明天见人不好看。手不能咬,我的膀臂、身体可以供养你。另外一个条件,你咬了能不能叫我不要痛不要痒?果然如此,他睡觉不赶蚊子,蚊子不会在他脸上咬,不会在他手上咬,身上咬了几口,真的不痛不痒。来给我讲真的,蚊子真能跟我们沟通。诚则灵,就怕你的心地不诚,不真诚。
这些蚊虫是众生,它出来是觅食的,是讨生活的,我们跟它有缘,我们供养它一餐。就好像它是出家人来托钵的,我们供养它一餐,欢欢喜喜的跟它结善缘,它懂规矩,它遵守原则,它不乱来。到哪一天你的德行、你的道力够了,它对你尊敬,它不会来打搅你了,善知识!物且如此,何况是人?我们对人难道连对个蚊子都不如?那哪里是菩萨?我们修行修到哪里去了,怎麼修的?常常问自己,常常反省,常常检点,天天改过,天天提升自己戒定慧三学,天天提升自己的境界,就能常生欢喜心。佛法里头常讲法喜充满,那是真的,一点都不假。
如果果然深入经藏,深解义趣,你才真正能认知一切众生有罪。一切众生造业受报,这个责任谁负?佛菩萨讲在我一人。为什麼?佛菩萨没有调得教好。就是说老师,学生犯过不是学生的过失,老师没有教得好。老师处罚学生,那是教育的手段,他自己内心有愧疚,没有教得好,没有做出好样子来给学生看。诸佛如来是九法界的导师,法身菩萨是一切众生的榜样。我们今天在过去一个世纪一百年当中,这个世间的人这样的混乱,造成这样凄惨痛苦的局面。在如来、在菩萨心目当中,这一批学生造作不善,犯规,有了过失了。所以我们在经上看到的,愈是众生有苦难,佛菩萨示现的就愈多。我们明白这个道理,佛菩萨要在这个时间、在这个地区做出最好的榜样,希望来影响众生,来教化众生。

此类问题我曾经回答过。
人是这个世界上的主人,如果没有人的话,其它的生命也就不会有。
人也有人生活的空间,如果虫子过于干扰了人的正常生活环境,我觉得处理一下是没关系的。
我记得有一个释迦牟尼佛在世时的故事,有一天,释迦牟尼佛要洗澡,叫一小和尚去打扫浴缸,小和尚去后发现浴缸里全是虫子,也是因为执著于杀生问题,不敢动手清理,回到佛前请旨,释迦牟尼佛没看他,只是说了一句“我叫你清理的是浴缸”,小和尚明白了,他要做的事是清理浴缸,不是杀虫子。
如果你是一个修炼者的话,我觉得应该大度些,而且,人更有权力维护自己的生活空间。
还有一个故事,密勒日巴佛修行过程中,由于某些原因用法术召唤冰雹等灾害,毁掉了许多粮食和一些鸟虫,当他冷静下来后非常懊悔,觉得自己杀了许多生命,在那哭泣,甚至要自杀以还业债。他的师父过来告诉他,“杀身如杀佛”,其罪更大。他的师父又对他说,你不要懊悔,那些被你杀死的生命已经圆满在你的世界里了,它们将是你未来世界里的众生。
讲这个故事也是在告诉修炼者,人要大度。
不过呢,有个问题首先摆在面前。首先,你是一个修炼者,而且要走出五行出三界,有些小问题自会善解,到时候你也知道如何解决。如果是一个普通人,或者只是对佛法感兴趣的人,这样的人实际上并未走在修炼的路上,那么,只能尽可能不要杀生。欠债是要还的。
至于你的问题,我觉得你应该清理一下。你的生活环境是不对的,应该讲究环境卫生,干干净净的环境才是正确的。如果因为“不杀生”这个念头就任由小虫子到处都是我觉得是不对的。难不成,修炼人的环境只能邋遢的吗?当然不行。我们不能做谨小慎微的君子,总不能走路也要低着头怕踩死蚂蚁吧?有的时候,为了不犯错却产生了一个强大的执著、怕心,而对于一个修炼者这些心更是应该去的。人活着自该有人活着的环境,你是要把环境变好,而不是杀它们而后快。当然,你也提到了,你讨厌它们,恨不得要拍死它们。目前,你要把自己的心态摆正,你要做的不是杀他们,而是清理生活环境。明白我的意思吗?当然,并不是说你的出发点是清理环境就不会产生恶业,也会产生,但是却会非常非常的小,甚至是不值得一提的,因此,不必担心。你可以试着买来杀虫剂,动手清理它们的巢穴,你看看自己的心是要杀他们而后快还是在清理环境,如果是杀它们而后快的话就暂时停手,等真正的心态正确的时候再做清理环境的事。
总之,人是这个红尘世界的主人,人选择生活环境的权力最为权威,只是不要起杀生之念就好。关键是你的心、想法、出发点是什么。

杀不杀生,是在一定的条件下的,不是千遍一律的。不然就白信佛了。

你下次见到你的朋友,你这样问他一个问题:“假如有一个凶悍的土匪拿着炸药包在寺庙里要炸死他的师父和师兄们,而刚好他的手里有枪,请问:这时候他是杀生还是不杀生呢?”

如果你说服不了他,有时间我再跟他讨论,讨论。

佛教讲因果,
就像蟑螂之类,他们之所以是现在的身份,那是他们前世种下了蟑螂的因,我们为人身,诸多烦恼,就像你所说的看到蟑螂,文字之类的第一反映就是杀死他们,这也是我们累世种下的因。之所以轮回就是因为习惯了这种恶习,认为正当,随顺恶习,不加改过。
你现在不小心或者不是故意的杀死他们,下一次缘成熟了,他们也会无意中杀死你。高僧传里面的安世高大师的例子你可以看一下。

不杀生不是委屈自己,是成就自己,不让自己再种下恶的因。菩萨畏因,应该就是这个意思。你现在的一言一行都是在为将来种因,将来的好坏全靠你自己现在修持了。所以说命可以改。

从另一方面来说,一切众生皆是过去父母,未来诸佛,你杀他们又是杀的谁,保他们的命又是保的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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